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背景:为了更好地服务购彩者,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让更多的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本省体彩动态,推动体育彩票公益、公信、责任为核心的品牌形象建设。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启动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广播电台开奖现场播报等服务项目。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指定日期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为壹年。
3.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等彩票相关规定下,负责电台节目的策划、编排、主持、录制等工作,对节目内容进行采写、审核、发布。电台节目要求全省覆盖,在影响力强、传播度广的省级广播媒体进行投放。广播媒体平台要求有较大舆论引领力和听众基础,融媒体传播力影响力突出,能进一步推动体育彩票公益、公信、责任为核心的品牌形象建设。
(二)根据采购人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2.1、广告投放及编排要求
2.1.1.由电台策划播出一档体育彩票专题节目,节目包含体彩最新资讯、中奖情况、活动介绍、听友互动等内容。节目每天15:30—16:00播出,不得播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品种内容;每天7:30、9:30、22:00、23:00滚动播出最新的体育彩票开奖信息。(指标项1)
2.1.2.连线播报开奖:每个开奖日的20:30后,利用广播媒体传播快捷、覆盖面广的优势,由电台主持人在摇奖现场电话连线播报当晚福建体彩开奖号码。(指标项2)
2.1.3.由电台策划播出一档竞彩专题栏目,每天8:00、15:00、18:00共3个时段播出,时长为不少于3分钟,连线全省至少6名优秀竞彩分析师,分享竞彩足球和竞彩篮球赛事推介。结合采购人业务需求,在本宣传年度内配合采购人双方共同组织开展一场全省竞彩交流活动,交流活动方案应当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交流活动中的互动宣传品、宣传物料、人员激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指标项3)
2.1.4.配合福建省体彩中心全媒体宣传需求,通过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视频号、抖音号等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彩责任、公益公信、中奖故事等。(指标项4)
2.1.5.中标人如在广告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广告临时调整,需至少提前一天书面告知调整详情,并在两周内尽快安排在同等位置补播。(指标项5)
2.1.6.春节、国庆彩票休市期间节目暂停。(指标项6)
2.2、广告服务及售后要求
2.2.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定后15日内提供节目策划执行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方能执行。(指标项7)
2.2.2.中标人负责对所有广告编排、审核、播放、调控。中标人须对节目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体育彩票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采购人有权对广告内容在体育彩票政策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进行调整或更换。(指标项8)
2.2.3.中标人须具有应对突发情况的具体预案和应变处理能力。广告播出出现故障后,须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并排除故障。中标人应以采购人预定的游戏规则、工作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为依据,制定本项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严格遵照执行,并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标准。(指标项9)
2.2.4.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迅速快捷地提供广告文件,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接收到广告投放信息。(指标项10)
2.2.5.中标人对提供的广告平台进行监控。广告投放期内,除不可抗因素所导致的情况之外,应当全部进行监控,并提供相应时段的刊播证明;服务执行完成后,中标人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送达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清点无误后在接收单上签字,完成最终验收。(指标项11)
2.2.6.中标人提供服务内容的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指标项12)
2.2.7.中标人须对接触到或因此获悉的体育彩票机构资料保密;严禁利用掌握的敏感信息从事任何与本项目无关、可能危害体育彩票机构信息安全的活动。项目终止后,中标方仍负有保密义务,但经采购人书面授权同意披露的信息和已经他人公开的信息除外。(指标项13)
2.3、服务团队要求
2.3.1.中标人须安排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负责整个项目的策划、执行工作,并做好岗前培训,确保团队成员能熟悉体育彩票相关政策及游戏规则。播音主持人要求持证上岗,播音主持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指标项14)
2.3.2.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服务团队人员在合同签署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采购人有权根据简历审核结果、实际工作情况评价更换中标人项目团队人员,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更换需求后3日内满足。(指标项15)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指定日期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为壹年。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
3 |
★ |
交货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交付使用的标准并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以季度播出单、刊发单为验收依据,同时中标方以不可改写的光盘形式提供某一阶段投放内容,作为随机抽查使用。 2、期次2,说明:以季度播出单、刊发单为验收依据,同时中标方以不可改写的光盘形式提供某一阶段投放内容,作为随机抽查使用。 3、期次3,说明:以季度播出单、刊发单为验收依据,同时中标方以不可改写的光盘形式提供某一阶段投放内容,作为随机抽查使用。 4、期次4,说明:以季度播出单、刊发单为验收依据,同时中标方以不可改写的光盘形式提供某一阶段投放内容,作为随机抽查使用。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此为系统固定模版,具体以序号7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其他 |
合同支付方式(以此为准):(1)服务期满三个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5%的款项。(2)服务期满半年,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5%的款项。(3)服务期满九个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5%的款项。(4)服务期满壹年,各项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5%的款项。 |
8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