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99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同时,需要为尤溪县自然资源局提供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备案及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技术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范围【评标项1】
项目范围为尤溪县全域园地、林地、草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数据),以及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范围、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图斑等。
(二)工作目标【评标项2】
根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尤溪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通过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综合评价全县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状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三)工作内容【评标项3】
以尤溪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以《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园地估价规程》(征求意见稿)、《林地分等定级规程》(征求意见稿)、《林地估价规程》(征求意见稿)、《草地分等定级规程》(征求意见稿)、《草地估价规程》(征求意见稿)等技术规程和标准为依据,利用大数据、地理信息和野外实测等技术手段,根据园地林地草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对园地林地草地的质量优劣进行综合、定量评定,并划分级别。在园地林地草地定级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政府管理需要,针对园地林地草地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不同园地地类,分别评估确定某一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估价成果要求在县域范围内有可比性。
根据尤溪县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范围,提供数据收集整理、举证照片审核、对接并指导乡镇整改、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备案等技术服务。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福建省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图斑开展内业技术服务。
(四)工作依据【评标项4】
1.《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3.《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4.《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
5.《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7.《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8.《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
9.《园地估价规程》(征求意见稿);
10.《林地分等定级规程》(征求意见稿);
11.《林地估价规程》(征求意见稿);
12.《草地分等定级规程》(征求意见稿);
13.《草地估价规程》(征求意见稿);
14.《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技术规程》;
15.《全国园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 (指引)》;
1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18.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工作流程与要求
1、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
(1)建立定级指标体系【评标项5】
根据《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 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草地分等定级规程》(送审稿)、《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问答(第六期)》等文件要求,结合尤溪县地方实际情况建立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指标体系。其中,园地定级指标体系包括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区位因素;林地(含公益林、商品林)均采用因素法定级,定级指标体系包括自然因素、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草地定级指标体系包括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
(2)确定评价标准及权重【评标项6】
在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分别采用特尔斐法确定园地、林地、草地指标权重值。
(3)基础数据收集【评标项7】
根据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相关规程要求,收集已完成的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2022年度林草湿监测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农产品产品认证材料、园地林地草地交易资料、估价报告、主要作物品种及相关价格、人均收入等。
(4)内业数据处理【评标项8】
a.以尤溪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的现状园地、林地、草地图斑作为定级单元,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定级工作底图,主要要素包括定级单元、定级单元编号、地类、面积等。
b.根据相关规程文件,结合县域范围内定级指标的实际情况确定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指标等级划分标准及其分值。
c.确定各定级单元指标分值后,采用多因素加权求和方法计算园地、林地、草地各定级单元分值,并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级别初步划分。
d.对初步确定的定级单元分值和级别,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校验。在所有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单元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进行内业检验。
e.依据定级测算结果完成估价样点布设,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5)外业核查与估价样点外业调查【评标项9】
对内业抽检单元抽取一定比例的定级单元进行外业核查。开展估价样点外业调查,调查结果返回后进行样点初步核验、定级二次验算及估价测算工作,形成初步定级、估价成果。
(6)初步成果校验【评标项10】
按照相关规程要求,对尤溪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估价成果质量进行全面自检,以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7)工作成果编制【评标项11】
按省级成果要求编制相关工作成果。成果应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数据库成果等。
a.文字成果: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报告、定级技术报告、基准地价工作报告、基准地价技术报告。
b.图件成果: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成果图件、基准地价成果图件。
c.表格成果:指标权重表、指标等级划分标准及其分值表、定级结果面积汇总表、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表等。
d.数据成果: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数据库。
e.成果报送:审查阶段需提供电子光盘1套;成果阶段电子光盘3套。
2、补充耕地项目备案
(1)数据准备【评标项12】
对接自然资源局各部门,收集三区三线、三调坡度图、河湖岸线、历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历年土地整治项目、各类保护区等基础数据,并进行加工处理,形成基础数据集合。
(2)数据审核及上传【评标项13】
对接设计单位,向其收集设计规模范围线、无人机正射影像、现场照片等信息,在内、外网系统立项模块进行信息填报和坐标上传,并在国土调查云上对实地照片进行审核。
(3)等别核定【评标项14】
由耕地等别评定单位提供项目等别数据等相关成果,包括等别评定报告、新增耕地认定表等信息,并在内、外网进行填报。
(4)竣工信息填报【评标项15】
对接竣工测量单位,向其收集竣工图件、无人机航拍影像、现场照片等,并在内、外网系统验收模块进行填报。
(5)衔接年度变更【评标项16】
衔接年度变更单位,由变更单位提供通过审查的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对矢量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报备坐标数据,并在系统中进行查验和上报。
(6)审核举证照片并上传备案系统【评标项17】
将变更单位提供的国土调查云举证照片同步到外网备案系统中并进行审核,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反馈乡镇重新举证。
3、占补平衡专项整治【评标项18】
收集并整理“福建省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图斑,跟踪并指导乡镇开展整改工作,对整改成果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部门。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项目具体完成时间要求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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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尤溪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提交的成果满足自然资源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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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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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国家现行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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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公布使用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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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