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对全市7个化工园区安全防控能力提升进行指导服务,提出整治提升建议,指导化工园区制定有针对性“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
2、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对全市9个旗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帮扶指导,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鄂尔多斯市2024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鄂尔多斯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支付30% 2期:支付比例70%,服务结束、专家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70%。 |
验收要求 |
1期:供应商经过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及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后,分别出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意见报告、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意见书。并经采购方组织专家验收通过。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鼓励有类似项目经验供应商积极参与;鼓励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备类似项目经验;鼓励供应商配备参加过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专家指导服务工作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专家库专家资格。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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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
鄂尔多斯市2024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项目 |
项 |
1.0000 |
950,000.00 |
95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鄂尔多斯市2024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及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项目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结束 (一)鄂尔多斯市2024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指导服务: (1) )动员部署阶段(9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对2024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指导服务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2) )组织指导服务阶段(9月-11月)。全面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指导服务,形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意见报告,指导各化工园区制定“一园一策”整改措施。 (二)鄂尔多斯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 (1) )动员部署阶段(9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对鄂尔多斯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2) )组织指导服务阶段(9月-10月)。全面开展鄂尔多斯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指导服务,形成首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意见书。并将问题反馈至各旗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3) )提升总结阶段(10月-11月)。对首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服务提出的问题情况进行复查,总结指导服务情况,形成202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意见书。 |
★ |
2 |
工作要求: 1. 中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服务人员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服务期内所有专家人员交通、食宿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 中标单位需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2) 工作期间,深入化工园区现场,主动了解并掌握与工作有关的情况,查阅与工作有关的文件及技术资料,及时负责地向甲方提交有结论性意见的书面指导服务报告; (3)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发布工作的相关信息,保守工作所涉及化工园区及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4) 工作中,要听从招标单位的指挥,服从组织。 3.中标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 不准收受服务对象或者向服务对象索取专家费等礼品、礼金; (2) 不准在指导服务过程中与企业开展项目洽谈、产品推销、争取赞助等活动; (3) 不准在指导服务期间违规接受被服务对象超标准食宿接待,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 (4) 不准在指导服务过程中接受被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观光活动; (5) 不准擅自降低指导服务标准; (6) 不准泄露被服务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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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一)指导服务依据 1.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 2、国务院、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
★ |
3 |
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0〕6号); 4.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24〕27号) (二)指导服务重点内容 1、鄂尔多斯市2024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指导服务 (1)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如期间遇上述《导则》修订,按修订后附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园区设立、选址及规划、园区内布局、准入和退出、配套功能设施、一体化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指导服务,提出提升建议,并向指导服务化工园区进行反馈。对已经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化工园区问题进行指导,持续保持较低安全风险水平;对于一般安全风险等级(C级)进行指导帮扶,提升建议,确保2025年达到较低安全风险水平(D级)。同时,对上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中整改意见进行提升指导,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化工园区制定“一园一策”提升整治方案。。 (2)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指导服务结束后,中标单位根据化工园区实际,为每个化工园区编制《XXXX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指导意见报告》,报告内容应全面真实反映园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提升措施建议。同时,出具《鄂尔多斯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意见总体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全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总体状况,找准个性和共性突出问题、安全风险、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针对性强的、切实有效可行的提升对策措施建议。指导服务完成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2套《XXXX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指导意见报告》和1套《鄂尔多斯市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意见总体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提供全部资料电子版。 (3)7个化工园区 1、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 2、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3、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 4、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 5、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6、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7、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二)鄂尔多斯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 (1)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对全市9个旗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帮扶指导,提出指导意见,并对首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服务提出的问题情况进行复查,一并向各旗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反馈。 (2)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服务结束后,中标单位根据各旗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推进情况实际,出具《首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意见书》和《202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意见书》,客观真实反映全市各旗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推进总体状况,找准个性和共性突出问题、安全风险、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针对性强的、切实有效可行的提升对策措施建议。指导服务完成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2套《首次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意见书》和《202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指导意见书》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提供全部资料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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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个旗区 1、康巴什应急管理局 2、东胜区应急管理局 3、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4、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 5、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6、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7、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 8、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9、杭锦旗应急管理局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