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与现状: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及市水务局关于新一轮陆家嘴街道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普查阶段项目的具体要求,着力化解防汛泵站排水污染等突出问题,稳定河道水质,持续改善城区人居环境,陆家嘴街道积极推进新一轮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各项工作。
聚焦陆家嘴街道雨污混接、外水入侵现状普查,全面掌握该排水区域内排水管网的雨污混接现状,找出雨天污水泵站排水量增量较大,部分管网污水排水不畅、部分时段进入管网的污水BOD浓度偏低等原因,为陆家嘴街道的雨污混接、外水入侵整治打下坚实基础,满足《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化解河道污染等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持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根据《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以下简称《技术导引》)要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取一家合格供应商开展整体方案制定、排查过程监督、结果诊断评估、排查成果整理等工作。
二、项目地点:
本次普查范围是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所涉及的排水分区范围内的重点问题区域、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公共排水管道。
三、项目目标:
按照工作要求,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陆家嘴街道普查为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涉及PDljz0001S、PDljz0002S、PDljz0003S共3个排水分区)雨污混接、外水入侵现状的雨污混接普查。服务片区雨污混接普查内容包括混接位置、排放口和污染源,并对普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得出雨污混接程度的评估结论;包括前期工作、重点问题区域梳理、雨污混接分级分类排查、验收等阶段等任务。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陆家嘴街道内排水分区的确定;
2)陆家嘴街道内排水用户清单建立;
3)建立排水用户与排水分区、一级排水户与二级排水户拓扑关系;
4)陆家嘴街道内排水用户的雨污混接普查;
5)陆家嘴街道内城镇公共排水管道的雨污混接普查;
6)排水分区、排水用户和城镇公共排水管道普查成果核验。
五、项目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进行的岗位设置应足够满足完成本项目收集资料、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统计分析以及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等所有工作的需要;且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类似工
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岗位设置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其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有承担过类似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实践经历。
(3)成交供应商一旦岗位设置完成,应保持项目组人员的相对稳定,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的,应提前30天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4)采购人有权通知成交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组人员,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普查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开展雨污混接普查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普查人员进行必要的补充培训,确保普查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工作能力。
(三)保密及版权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要求建立项目保密制度,对项目组所有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需严格按照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
(2)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数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3)本次统计普查工作涉及所有资料及成果为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资料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或公开引用。若没有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成交供应商不能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开本工作的任何资料。
(四)技术力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具备基本的统计普查信息化能力,更好的支撑统计普查工作的开展。
(2)成交供应商须成立专门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并根据整个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
六、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七、结算原则和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按实际成交价结算。
(二)付款方式:
资金拨付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442”的比例分年度拨付,即2024年安排40%、2025年安排40%、2026年安排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