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据下发的2024年自然资源监测、遥感监测成果,通过实地调查、开展地类核查和全面检查,掌握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比对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制作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传图斑并开展调查举证任务;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涉及地类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通过县级自查与市级检查后,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主要成果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
(一)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等。
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2024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即通过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的增量信息与各类统计报表,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等。
2.日常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更新过程层矢量教据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成果
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
(三)成果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形成国土变更调查上报成果,成果需按时保质提交,并通过市级审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