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等农民群众提供接收直播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维护保障服务。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广电法〔2024〕10)要求,推进2024年度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1.本项目类型:服务类。
2.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中标后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向采购人收取中标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1(2024年度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梅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首款:合同签署生效后,向采购人提交运维工作方案,所有服务网点的详细资料(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门店照片等),并经采购人抽查核实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等额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中标供应商作为合同首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进度款:完成免费更换四代高清户户通机顶盒用户4000户,中标供应商将完成免费更换进度表交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等额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50%给中标供应商作为合同预进度款;如中标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要求的进度完成工作,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尾款。 3期:支付比例20%,尾款:完成本合同全部实施工作内容后,由第三方绩效评估机构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等额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20%给中标供应商作为合同结算款。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标准: (1)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履约相关佐证材料。 (2)采购人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估机构出具考核结果,考核要求合格或以上。 (3)经验收后未通过或存在较大质量问题,采购单位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4)聘请招标代理机构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要求 |
应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货物成本、资料费、服务费、验收费、人工费、管理费、运行维护服务、设备更换服务、人员培训、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费用、税费、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
|
2 |
采购人配合条件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卫星传输服务 |
2024年度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
项 |
1.00 |
2,156,000.00 |
2,15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年度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等农民群众提供接收直播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维护保障服务。根据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广电法〔2024〕10)要求,推进2024年度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二、目标与工作内容 2.1.目标 为2012—2013年省广播电视局统一招标采购并下发我市总数为101357套户户通设备提供2024年度运行维护服务,将经核查统计现存33733套设备作为重点维护对象。 在全市建立以市为中心、县为枢纽、乡镇网点为基础、面向农村的2024年度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为所有在册户户通设备提供为期一年的运行维护服务,确保户户通设备运行维护达到“两满两低”(满修复、满时间、低返修、低投诉)服务要求,保证户户通设备正常使用,使边远山区群众可以享受通过直播卫星方式接收到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25套电视节目。 2.2工作内容 1.制定年度运维工作方案。中标供应商应制订梅州市2024年度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运行维护操作流程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分配运维成本,于签订合同后至合同生效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并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开展在册用户及设备核查摸底。中标供应商应对所有在册用户及设备使用情况开展核查摸底,盘点用户及设备存量情况。通过电话排查用户不少于101357户,通过实地走访排查用户不少于33733户。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核查摸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核查摸底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供核查摸底数据包括已转用其它合法合规的方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用户数,未通达有线电视或IPTV信号户户通用户数,已通达有线电视或IPTV信号户户通、但地面数字电视信号未覆盖、且户户通是家庭唯一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用户数,联系不上用户数,用户签名表示不需要使用户数),建立年度全市户户通用户名册。 3.免费升级更换4000套设备。中标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底前完成在重点维护对象中免费升级更换4000套第四代高清设备,并提供合同期内质保服务。在设备采购前要将设备品牌和型号报送采购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后及时将合同、清单及发票等有关佐证资料报送采购人备案。升级更换设备时,应提供现场服务照片,详细填写《梅州市“户户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服务工单》(附件1),交由农户签名确认,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 4.建设运维服务网点。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户户通用户分布情况合理设置不少于42个服务网点。在服务区域内公布服务网点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服务网点挂牌,张贴服务承诺、服务指南、收费标准等告示,于合同生效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 5.开展年度运行维护服务。中标供应商为所有在册户户通用户提供为期一年的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于合同生效后每周第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报送前一周核查、统计和维护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填报《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工作进度表》(附件2)。 6.设置服务热线电话。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后设置24小时服务户户通热线电话,于合同生效前将热线电话号码报送采购人,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将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及处理情况的佐证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 7.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中标供应商应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严禁运维人员乱收费及其他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培训不少于10场次,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将培训相关佐证材料(培训现场照片等)报送采购人审核。 8.建立联系沟通机制。中标供应商应建立与各县(市、区)广电主管部门、各有关乡镇和行政村的工作联系沟通制度,密切配合,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 9.开展惠民政策宣传。中标供应商应通过电话、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告知户户通用户运维服务政策,提高惠民政策知晓率,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 10.开展满意度测评。中标供应商应开展户户通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不少于500份,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应落实年度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质量电话回访不少于500个,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将相关佐证资料报送采购人审核。 11.配合开展绩效评价。中标供应商应配合第三方开展对2024年度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网点服务和设备运行维护保障服务的绩效评价。 12.建立年度服务档案资料。中标供应商对年度运维工作建立完整的佐证材料,编印资料册,于合同尾款申请拨付前打印10份报送采购人审核。 2.3服务质量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向设备运维服务网点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保证运维更换需要。各运维服务网点均在服务的片区范围内完成户户通工程接收设备的运维服务,在承诺的运维服务时限内,已修复的送修的户户通设备数量与送修的户户通设备总数之(户户通设备修复率)达到90%以上,达到“满修复”的要求。 2.中标供应商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法;在规定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设备。各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服务网点为片区所有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接收设备的维护服务每天不少于10小时,达到“满时间”的要求。 3.对已修复的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再次返回送修的设备的比例小于千分之一,达到“低返修”的要求。 4.户户通用户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投诉率小于等于10次/万户,达到“低投诉”的要求。 5.户户通用户对维护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 附件1 梅州市“户户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服务工单
附件2 梅州市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工作进度表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填表人:联系电话:
说明:免费重点保障用户是指未通达有线电视或IPTV且地面数字电视信号未覆盖的原2012年—2013年我省户户通工程的用户;已通达有线电视或IPTV,但地面数字电视信号未覆盖的原2012年—2013年我省户户通工程的用户,且使用户户通卫星接收备,做为家庭唯一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用户。 注:请于每周第1个工作日内将此表填报我局广播电视科(联系电话:2261415,电子邮箱:mzgbdsk@163.com)。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