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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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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9050001561701 发布时间:2024-09-05 文档页数:78页 所需下载券:10
大田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一期)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大田县博物馆除了文物展示之外,还收藏和展示了大量的珍贵出土文物。为提升大田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能力,提高博物馆文物收藏和展示微环境实时监测、质量评估,有效调控和预防管理水平,更好地保护大田县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本项目主要更换展厅内展柜,为文物长久流传提供最佳藏展环境,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对文物保存微环境实施有效的“稳定、洁净”调控,形成馆藏文物预防性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馆藏文物微环境调控设施,提升大田县博物馆馆藏文物的预防性保护的综合能力。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要求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长*宽*高)mm

单位

数量

参数

1

展柜

4000*880*3000

40

1.展柜骨架采用优质碳钢,方钢构架采用气体保护焊焊接,方钢厚度1.0-2.5mm,展柜骨架所有金属材料必须经过防锈处理;具有承载强、抗冲击力、防砸、防撬不易变形的功能;【评审项1】

2.柜体:采用厚1.0-1.5优质碳钢板,经剪切、开槽、冲孔、去角、折弯等专业设备成型后,与龙骨连接采用气体保护焊焊接,具有外形美观、平整、抗冲击性强、不变形、坚固耐用的特点;【评审项2】

3.▲展柜表面处理,采用高温无尘静电喷涂工艺,颜色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电子调色。特点:具有美化展柜,抗腐蚀性、耐摩擦、耐候性、抗冲击、防老化、外观平整光滑的特点。饰面喷涂层光泽度允许偏差不大于±3,所有饰面金属板材色差ΔE≤1.0;喷涂材料符合GB/T 5237.4-2017要求,喷涂附着力要求为0级,喷涂材料挥发性化合物含量≤0.3mg/m3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3

4.▲展柜型材:展柜专用铝型材采用高性能铝锰合金化学材料(6063)生产,时效状态为T6韦氏硬度≥8,壁厚不小于3mm,专用铝型材由专用螺栓与展柜龙骨连接牢固,玻璃与铝型材的安装为玻璃嵌入铝型材的“U”型槽内,槽深≥40mm,玻璃与“U”型槽底的连接处为2 mm厚的“U”型硅橡胶垫层,铝型材与玻璃之间不直接接触,确保玻璃的安全性。根据GB/T 5237.1-2017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判定,化学成份(Si、Fe、Cu、Mn、Mg、Cr、Zn、Ti) 需符合要求(须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4】

5. ▲玻璃:玻璃采用超白夹胶玻璃,厚6mm+0.76mmPVB胶片+6mm,可阻挡99%的紫外光(波长为320~380纳米),所有外形及对角线尺寸精度误差小于±1mm/m,平整度误差小于0.1mm/m,外露角为安全倒角处理;玻璃采用低反射夹层玻璃,确保长期使用不变形,厚6mm+0.76mmPVB胶片+6mm,可阻挡99%的紫外光(波长为320~380纳米),所有外形及对角线尺寸精度误差小于±1mm/m,平整度误差小于0.1mm/m,外露角为安全倒角处理。玻璃安全防爆性能应符合GB 15763. 3-2009的规定,当钢球质量为1040±10g,冲击高度分别在2400mm、3000mm、3800mm时,玻璃受到落球冲击测试后,中间层不能出现断裂,未因碎片剥离而暴露(须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玻璃光学性能根据EN 410:2011《建筑玻璃 玻璃材料可见光和太阳光特性的测定》第5.2、5.3、5.5、5.6条需符合要求(须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5】

6. ▲展柜内部空间环境:展柜中所使用的喷漆、粘接剂、装饰布等为中性环保材料,不会散发有害气体污染展品和展厅空气环境;【评审项6】

7.照明系统:采用双套照明,泛光照明采用LED灯管,重点补光采用LED射灯,光束角度可调,色温3500-4000K,显色指数大于92Ra,投射方向水平0-360°竖直0-90°功率不低于3w,使用寿命长,光色好;【评审项7】

8. ▲展柜内部侧板、背板采用E0级木工板包装饰布,免胶粘环保工艺,展台底部为18mmE1级大芯板包装饰布采用环保型、阻燃性材料; 内部布料/织物应符合GB/T 18401-2010要求,甲醛含量≤300mg/kg,pH值在4.0~9.0之间,无异味(须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8】

9.展柜开启方式为无线遥控控制,遥控电动推出,手动左右平移,同时结合应急手动开启,以确保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停电断电或电路故障展柜能正常开启柜门,玻璃门进出安装限位装置,防止玻璃错位;【评审项9】

10.展柜底部配置支撑地脚和万向滚轮,单个地脚可承载不小于150KG,单个万向滚轮可承载不小于150KG,可方便移动,可固定。【评审项10】

11.密封胶(粘接剂)须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评审项11】

12.密闭性:采用优质有机硅,表面光滑,不得含有任何的酸性物质,无明显机械杂质,经专用设备挤压成型,密封接口缝隙填塞≤2mm,拉伸强度不小于8.0Mpa,断裂伸长率不小于300%,撕裂强度不小于15KN/M,永久变形率不大于8%,硬度HA为60±5;密封胶采用中性双组分密封胶,安全环保、性能稳定、无溶剂、环保无味、不含一氰酸盐。【评审项12】

13.▲抗震隔振性能:展柜平台具备一定的抗震隔振性能,以防止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展柜震动或晃动时部件脱离脱落后损伤文物,以确保文物安全。根据WW/T 0069-2015《馆藏文物防震规范》(多遇地震,设防地震,罕见地震)设防烈度≥6度时满足或符合或合格。(须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13】

2

14000*880*3000

14

3

15000*900*3000

15

4

8000*900*3000

8

5

21000*900*3000

21

6

15000*900*3000

15

7

恒湿机

宽*深*高≤480*350*200

3

1.产品尺寸:≤480*350*200mm (宽*深*高),以便于放置在绝大多数文物展柜内;【评审项14】

2.供电电源:直流:24V或12V,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交流:220V/50Hz单相交流供电,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评审项15】

3.最大功率:≤100W;【评审项16】

4.湿度调控范围:30%—70% RH(微环境密封性能会影响控制能力);【评审项17】

5.正常工作条件:环境温度:0℃-40℃;【评审项18】

6.环境湿度:10%RH—90%RH;【评审项19】

7.调湿最大允许误差:≤±1% RH;【评审项20】

8.湿度调控波动度:≤3% RH;【评审项21】

9.通信功能:装置应具有无线通信功能, 可兼容接入环境监测系统平台,可远程查看工作状态;【评审项22】

10.净化功能:对馆藏文物保存微环境中的甲醛、甲酸、乙酸、臭氧等污染物具有一定去除能力;【评审项23】

11.调控空间换气率要求:≤1次/天;【评审项24】

12.蓄水箱容积≥1.8L或可外接水箱;【评审项25】

13.操作界面:液晶显示面板,中文触控操作界面;【评审项26】

14.排水:具有无排水功能,抽湿后自动挥发水份,以防止污染文物展柜。【评审项27】

1、本表中所列参数为固定值的,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允许±2%的偏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应在技术响应文件中对本表的所有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不管是否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样品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和技术要求

样品1

展柜

规格:长1000mm*宽500mm*高700mm(±5mm)。

样品2

恒湿机

规格≤长480mmx 宽350mmx 高180mm。

(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符合文件要求的制作标准。若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所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技术对应评审部分不得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认为需要,样品可能进行现场破坏性实验。(2)样品递交地点: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室(地址:三明市大田县赤岩路2号7楼)。(3)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受理。所有样品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称及对应品目号、货物名称,但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信息,标签应粘贴牢固,由代理机构现场编号供评标委员会评标。(4)样品退还安排: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人的所有样品须交由按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其余未中标人的样品必须于结果公告发布当天自行办理退还手续,逾期视为允许本代理机构自行处置。 (5)其他: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其提供的实物与样品不符,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

2

交货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博物馆,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3

交货条件

完成合同包所有内容,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规范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合同约定等; 1、货物全部到达指定现场并安装完成,经试运行合格后,由大田县博物馆会同中标人进行初步的验收(产品的外观、规格及数量)

2、期次2,说明:最终验收:中标人完成合同包内所有货物的安装,试运行合格,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负责联系相关管理部门与中标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联合验收。中标人届时不派人参加的,验收结果应以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达到验收要求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意见。

6

合同支付方式

1、货物到现场,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货物全部到达指定现场并安装完成,经试运行合格后,由大田县博物馆进行初步的验收,初验合格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项目由福建省文物局组织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终验合格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4、质保期(5年)满,无质量问题或未处理的售后服务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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