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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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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9060001562324 发布时间:2024-09-06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工程地点: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罗城街道、素龙街道、双东街道、附城街道。

3.工程规模:水利部分:建设罗定江左岸塔脚水闸-碧桂园下游段堤防、泷江大桥下游右岸堤防、罗定江右岸罗定一桥-罗定二桥碧道、右岸罗定二桥-罗定三桥堤防、左岸罗定三桥下游堤防、七和电站上游河岸、右岸罗定三桥下游堤防约 7.49公里;新建塔脚及五里桥河涵闸;对城区现状雨水(或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排查及清淤。

市政部分:新建雨水管网约4.3公里,清疏扩宽围底河支渠;新建雨水泵站3座,分别是林化雨水泵站、胡屋雨水泵站和区屋雨水泵站。

4.投资金额:29422.51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市财政统筹解决

6.建设工期或周期:施工工期540个日历天

采购包1(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罗城街道、素龙街道、双东街道、附城街道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生效且咨询人提出支付申请后 15日内,支付30%;施工阶段及其他工作:咨询人完成预算评审并经委托人确认后,咨询人提出支付申请后 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结算阶段: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送给有关政府部门至结算终审,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提出支付申请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造价咨询)费的10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咨询服务

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00

1,531,840.00

1,531,84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决策阶段(按需)、□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
□复核工程估算(按需)。
□复核工程概算(按需)。
☑审核施工图预算。
□出具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施工过程造价咨询。
☑工程结算初步审核。
☑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结算评审范围外的合同结算评审。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对数等工作;配合施工招标过程的造价备案、答疑和清标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三、服务工作内容:
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预算审核;(2)施工阶段计量支付审核;(3)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4)设计费、监理费和检测监测费等费用审核;(5)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6)委托合同价格审核;(7)工程结算审核;(8)项目业主单独发包(如有)的专业工程施工或设备材料采购的合同结算审核等。详细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见下表。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一览表

序号

阶段

服务内容

1

施工图预算阶段

(1)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 (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 ,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审核报告;

(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

2

施工阶段

(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必要时按采购人要求集中会审;

(2)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即计量支付,下同);

(3)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

(4)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

(5)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

结算阶段

(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

(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

(3)负责竣工结算审核、要求收到承建(服务)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后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4)配合结算定审工作。

4

其他

(1)负责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2)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

(3)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

(4)配合采购人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5)按要求配合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需资料,回复审计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委托的复审单位核对预、结算等。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1.《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
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1修订)》第二十八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成交供应商的义务
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1)项目咨询团队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履行本合同内成交供应商的义务,统筹、协调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协调解决造价技术相关问题。
(3)项目负责人职责:组织项目咨询团队按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参加项目会议,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复核并签名。
(4)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项目例会,各专业有专人跟进工程进度,及时处理签证、变更及工程量核实等事项,根据采购人要求有必要时进行驻场办公。
(5)采购人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员的情形还包括: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廉洁义务的。
☑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采购人认为咨询团队安排的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保质量提交成果的。
六、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括:
(1)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
(2)咨询工作大纲。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
(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及组成:
□《工程估算复核报告》(按需);
□《工程概算复核报告》(按需);
☑《工程预算审核报告》;
□《工程量清单》;
□《工程招标控制价》;
□《清标报告》;
☑《工程进度款复核报告》;
☑《设计变更、签证审核或编制报告》;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节约造价合理化建议报告》;
(2)各阶段服务内容工作时限:
1)复核工程进度款。
自接收完整资料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2个日历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2)变更、签证审核。
自接收完整资料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金额10万元以内的2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10万元-100万元的3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100万元以上的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争议问题由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或总负责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
3)工程结算的初步审核和结算评审。
自收到结算文件的次个日历天开始起算:
①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施工类结算,2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7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数。
②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结算,35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15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数。
争议问题由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或总负责人主持专题会议解决。
(3)以上各阶段服务内容工作时限为正常工作时限,特急项目的工作期限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短不少于1天;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后可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
采购人正式受理时间为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给成交供应商工程资料的时间
(4)提供份数:纸质版一式四份或按采购人需求,附电子文档一份(刻盘形式)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4、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5、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其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并具有合法资格为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拥有完全的权利或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交的与咨询业务有关资料后,如认为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明确的,应自收到资料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通过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补充或作出说明。若成交供应商逾期向采购人提出补充、说明要求的,视为采购人提交的资料完整、明确。如成交供应商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且有可能影响审核结果时,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通报。
7、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采购人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存在疑问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释疑。
8、成交供应商应在造价咨询工作中,结合本项目使用功能特点对设计图纸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程项目经济更合理,节约工程造价,出具相应建议报告。
9、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数等工作;配合工程施工招标过程的造价备案和答疑等工作,同时出具相应的书面报告。
10、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项目咨询团队拟投入人员的稳定性。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确须变更成交供应商项目咨询团队拟投入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成交供应商可变更服务人员,且变更人员的业务能力、资质水平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
1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分包、转包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给第三人。
七、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依据
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
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9、《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1修订)》;
10、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
11、国家及省、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12、其他:成交供应商完成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应遵守的工作依据,应为本合同生效时现行有效的版本。合同生效后,若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成交供应商应就推荐性的规定或标准向采购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

八、人员要求
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基本配备要求表

序号

本项目担任职务

数量

基本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人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且注册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

技术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

3

水利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

4

市政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

5

水利安装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安装工程。

6

市政安装专业负责人

1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安装工程。

7

水利工程师

3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至少1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驻场。

8

市政工程师

3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至少1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驻场。

9

水利安装工程师

2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安装工程。至少1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驻场。

10

市政安装工程师

2人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专业为安装工程。至少1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驻场。

11

资料员、信息联络员

1人

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应用各类日常办公软件。

 

合计

17人

 

备注: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外,各专业负责人之间和各专业工程师之间只要满足基本要求可以兼任。

2、驻场人员驻场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天开始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驻场人员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驻场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至完成竣工验收。
3、驻场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安排。
4、因特殊情况需要人员更换时,应提前书面提出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成交供应商有合法理由(如服务人员因死亡、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5、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造价咨询专业服务人员需按采购人要求驻场办公。当成交供应商工作进度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各标段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必要时,需按采购人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整改完毕。
6、项目负责人应全面熟悉项目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安排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至少1位带队参加会议、完成对数工作。
7、成交供应商所派出的服务本项目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必须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本着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如出现服务人员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满足工作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态度恶劣,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予以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且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针对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重点、难点及案例分析(供应商根结合自身经历和条件等情况进行分析阐述)。

2、供应商应根据合同“保密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3、供应商应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控制、人员及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编写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用户要求(基本服务、服务内容)的理解及分析;对财政投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和现行做法熟悉程度;对用户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等。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市政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

6、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投资控制全过程数字化解决方案(含配套的软、硬件),并承诺提供给采购人使用,使用期限至项目合同造价咨询全部工作执行完成为止。软件需包含审核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等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的全部辅助管理功能。

 

2

十、知识产权

1.采购人在项目服务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应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

2.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完全独立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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