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罗定市财政局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公开采购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不足6家需继续招标直至入围供应商数量满足6家),参与罗定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涉及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结算、工程进度、竣工财务决算等的初审或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质量优先”评审标准。在封闭式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除经框架协议约定的补充征集程序外,不随意增加协议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允许退出。
(三)履约管理
1、履约标准
入围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工作要求,按照采购人制订的各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文件和评审计划开展服务工作,全程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及管理。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完成的服务成果进行复核并按相关规章制度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复核、评价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复核结果追究的责任。
2、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①恶意串通谋取合同成交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合同成交的;
②存在回避事项,仍接受委托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④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通知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⑤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⑦违反有关廉政、保密规定的;
⑧严重违反采购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文件的规定或服务质量考核规则,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⑨冒用他人名义签署服务结果,或服务结果明显有失公允,造成不良影响的;
⑩年度考核被采购人鉴定为不合格的。
(2)被清退的入围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报名加入同一项目框架协议。
(3)补充征集要求
如本轮入围供应商在履行服务期间,有违约情形或不能胜任相关评审工作的,罗定市财政局可以终止其委托,并视当期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原则上参考本轮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顺序,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递补供应商。
采购包1(罗定市财政局2023-2026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银行转账,每季度结算一次造价咨询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合同及按照《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工作的通知》(云财采购〔2023〕4号)执行。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范及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为验收标准,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需执行新的规章制度且入围供应商认为无法执行时,入围供应商可主动申请解除服务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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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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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要求 |
(一)本次招标内容为罗定市财政局2023-2026年度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业绩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以及履约能力。 (五)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采购人交给的评审工作的任务。 (六)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项目服务期总预算金额约3500万元,具体服务费用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计费方式按实际发生的咨询服务费用结算。在服务期内,如实际发生的造价咨询服务总费用超过本次采购预算金额3500万元后,采购人将根据各入围供应商服务质量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委托或另行决定本项目的下一步实施细则。 (七)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八)采购合同由各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分别签订,各项工程由罗定市基建投资审核中心向任一入围供应商发出项目评审委托书。 (九)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供应商所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为含税全包价。 初审工作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单项委托造价咨询服务费=评审项目基准计费×中标折扣率。 1、审核预、结算项目基准计费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80%执行。 2、审核公路交通工程项目服务基准计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40%执行。 3、审核疏浚、土石方、设备占建安费80%以上的单一工程项目服务基准计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60%执行。 4、如单项工程初审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复核工作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复核造价咨询服务费=初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费×30%×复核单位的中标折扣率。如单项工程复核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 (十)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范及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为验收标准,入围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需执行新的规章制度且入围供应商认为无法执行时,入围供应商可主动申请解除服务合同。 (十一)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结算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按季度支付。 (十二)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并就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 注:“商务要求”中的内容有与“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要求”中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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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要求: |
1.在下一轮服务资格招标前,若因工作需要,罗定市财政局保留延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的权利。 2.如本轮中标人在履行服务期间,有违约情形或不能胜任相关评审工作的,罗定市财政局可以终止其委托,并视当期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原则上参考本轮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顺序,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递补供应商。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罗定市财政局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公开采购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与罗定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涉及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等的编制、初审或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
项 |
1.00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罗定市财政局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公开采购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与罗定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涉及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等的编制、初审或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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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服务内容: 罗定市财政局采用框架协议方式公开采购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采购人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涉及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等的编制、初审或复核并出具评审报告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评审任务分配原则:采用直接选定方式。在日常工作中,采购人将根据工程项目评审的内容、完成时间要求、技术难度等情况进行任务分配。根据工程评审的要求,各供应商的综合能力、专业侧重、工作表现和考核评分情况等进行择优选择。采购人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在服务期间所能获取的工作量、评审项目的工程规模和造价咨询服务费支付时间等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并尽可能提供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2、服务要求: 2.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财建[2005]1065号)、《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财建[2003]38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评审“十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粤财投审函【2022】4号)等有关规定,按要求选派具备工程造价评审相关专业知识与资格的人员开展评审业务,保证资料、工作稿件的正确完整和规范,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2.2投标人需将选派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的专业人员姓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中标后,投标文件中选派的专业人员不得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作个别调整的,中标人应提前10天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调整,且保证调整后的评审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来的人员,并且专业相同。调整人员数量不能超过投标承诺的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一。 2.3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技术实力应比较突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专业齐全,业务能力合格,服务过程响应高速,并具有相关的保密措施。 3、其他相关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遵守并自觉配合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等相关措施。 3.2投标人成为入围供应商后需无条件遵守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罗定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它已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日常业务规程,如后期相关文件进行修订或增减,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视为主动放弃服务资格。 3.3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完成的初审结论进行复核,并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评审成果进行考核,入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复核和考核工作。 3.4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规定》(财建[2004]369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罗定市实际情况,初审评审时限一般参照下表执行:
注: 1)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评审时间。以上时限为完成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全部时间,包括现场勘察及复核、复审后修改等时间。中标人接到委托通知领取资料、对数等要求后,应在半天内作出反应,约定时间、地点办理有关事务,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办理有关事务的,迟到24小时以上累计超过3次(含3次)又未能提供合理解释的,每超过3次由采购人暂停分配任务半年。评审时限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领取资料开始计算,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快工作进度的,中标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满足要求。 2)表内评审时限为一般情况,具体项目情况以单项委托书为准,如未注明的默认为按上表执行。 3.5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具体承担的项目评审数量和报酬金额。 3.6中标人提供上门服务。如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 3.7中标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8中标人须配备足够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有关评审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在接受某项目投资评审任务前,应收到罗定市基建投资审核中心发出的评审服务委托书,并确定参与该项目评审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约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其他参与人员。中标人如要更换评审任务的评审人员,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才可更换评审人员,更换后的评审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来的人员,并且专业相同。中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如需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或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对数的,必须由采购人进行组织并派员参与全过程,中标人必须派该评审任务的评审负责人参加。 3.9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服务资格,采购人原则上参考本轮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顺序,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递补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背回避原则的; 2)中标供应商及评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给评审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中标供应商及评审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4)中标供应商将评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 5)《罗定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3.10中标人应接受、配合采购人对工程评审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3.11中标人必须保证评审资料的保密及完整,不得丢失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按采购人要求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3.12本项目执行统一基准费率,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13初审工作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单项委托造价咨询服务费=评审项目基准计费×中标折扣率。如单项工程初审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复核工作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复核造价咨询服务费=初审单位造价咨询服务费×30%×复核单位的中标折扣率。如单项工程复核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 3.14各项委托内容具体基准费率见合同范本,服务期内采购人如有修改或增加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中标人不予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服务资格且自愿终止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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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