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所确定的是江门市公安局2024-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维修服务范围是指江门市公安局使用的各类公务车辆。
采购人车辆情况:现有汽车362台、摩托车290台。其中燃油汽车353台,新能源汽车9台(纯电动1台,插电混动8台),及2024-2025年可能新购置的车辆。
采购包1(江门市公安局2024至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一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江门市公安局2024-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中标供应商应当设立结算专户与采购人就维修款进行结算,并提供发票和维修明细清单。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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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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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商务要求 |
投标人需有能力提供完善的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维修设备等)。投标人所选用的零备件质量均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
项 |
1.00 |
3,600,000.00 |
3,6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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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提供公务车维修服务。 (2)采购人车辆情况:现有汽车362台、摩托车290台。其中燃油汽车353台,新能源汽车9台(纯电动1台,插电混动8台),及2024-2025年可能新购置的车辆。 (3)中标供应商可维修公务用车(经营范围内)的全部维修项目。 (4)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江门市公安局2024至2025年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 (5)优先对公务用车维修提供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在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内发生故障需要急修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派员抢修;提供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内24小时免费救援拖车服务;提供接送维修服务(不另行收费);提供车辆维护技术指导。 (6)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制作并规范格式填写《公务用车维修单》,详细列明送修车辆的故障情况及各项维修项目,随维修资料一并归档。 (7)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维修工时单价、维修工时定额、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和服务承诺等资料在公务用车维修接待处公布;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记录、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年审)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其它应当建档的内容;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汽车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它应当建档的内容。 (8)投标人需承诺配备持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新能源车辆维修技术人员2名(需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其他服务。 (10)中标供应商应配合江门市公安局对公务用车维修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点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等维修点的证明材料。 注:如果维修点是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不视为投标人自有的维修点。 如果维修点是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租赁合同(使用证明文件)和房产证明文件(能够显示房产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租赁合同(使用证明文件)应以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名义签订和盖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公章;否则,不视为投标人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的维修点。 2.维修费用 (1)公务用车维修费用为工时费和零配件费用。 (2)工时费=工时单价×工时。 “工时费”通过上述公式作简略计算而确定。 “工时单价”应当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档次、技术水平、社会物价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来核定,投标人应当结合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本单位的工时单价。 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投标折扣率。本项目的基准工时单价为人民币60元/工时。 “工时”是指维修项目的工作时间(工作量),主要取决于车型构造、作业项目、工艺设备、工人熟练程度及管理等因素。“工时”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江门市汽车维修工时定额》(江交协[2013]45号)的内容执行。 (3)零配件费用=零配件进货价格+附加管理费。 零配件进货价格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合理、真实。 附加管理费=零配件进货价格×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附加管理费是指投标人在零配件进货价的基础上,向送修单位按一定比例收取的管理费,包括了税费和利润等。 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基准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投标折扣率。本项目的基准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为15%。 (4)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方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投报一个折扣率作为工时单价和附加管理费收费比例的统一计价折扣率,为含税全包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折扣率为1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折扣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中标供应商应当设立结算专户与采购人就维修款进行结算,并提供发票和维修明细清单。 3、维修质量要求 (1)维修竣工后应提供质检确认单、竣工出厂合格证 (2)零配件提供原厂件、品牌件、市场件选择,并告知对维修质量的影响 (3)维修项目保修有效期在竣工合格证注明,零配件6个月,原厂零件12个月。 (4)维修项目返修时,需填写返修技术报告并确认维修内容 4、考核制度: (1)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中标人进行相应的整改。 (2)服务期内,如中标人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中标人应积极改进,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具体考核细则详见下表:(考评的基准分为100分)
5、考核说明: 1)考核表采用累积扣分制。中标人由市公安局负责考核。考核时限: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为季度考。 2)考核表总得分90-100分为合格;考核表总得分低于90分得为不合格,中标人提交整改方案,中标人每低1分须向采购人支付1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在考核当月支付给中标人的维修费用中抵扣,如有不足,另行支付。 3)对于考核结果的认定,以采购人意见为准,若出现争议,相关佐证由中标人负责出具,否则应当认可采购人的考核意见。 4)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中标人协商后,对考核表内容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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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