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对榄核镇绿村人绿路、雁沙村双亦北路、上坭村希望路公路、万安村万安工业园路段、新一二路、榄核村民沙路、榄核村七号公路及延长段、沙角村上坭路、医院到磨碟头水闸、东堤水闸旁农村景观道路、墩塘村九比村大堤、星海文化公园等道路的照明灯及景观灯和城区道路中国结灯饰共计4670套路灯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养(路灯清单详见《项目清单》),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路灯维护管养服务。
2.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元) |
榄核镇路灯维护管养服务项目 |
1项 |
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1890000.00 |
3.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6.未经采购人批准,本项目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榄核村窖桶涌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6 |
|
2 |
八沙村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36 |
|
3 |
甘岗村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47 |
|
4 |
九比至沙角酬劳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127 |
|
5 |
坳尾村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102 |
|
6 |
子沙村1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61 |
|
1、5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20 |
|
||
7 |
子沙村2 |
1、7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23 |
|
8 |
榄核二中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24 |
|
9 |
榄核公交站 |
1、8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80W)维护 |
套 |
8 |
|
10 |
下坭村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72 |
|
11 |
平稳村1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42 |
|
12 |
平稳村2 |
1、7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68 |
|
13 |
平稳村工业路 |
1、7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25 |
|
14 |
新地路(政务中心对外) |
1、3米庭院灯路灯(1*30W) 维护 |
套 |
20 |
|
1、挂墙壁灯(1*30W) 维护 |
套 |
25 |
|
||
15 |
上坭村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67 |
|
16 |
新涌镇泰路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27 |
|
1、无灯杆 |
套 |
29 |
|
||
17 |
雁沙村河堤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123 |
|
18 |
雁沙村1 |
1、5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31 |
|
19 |
雁沙村2 |
1、5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24 |
|
20 |
榄核至新涌至张松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214 |
|
21 |
民生横街 |
1、7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18 |
|
22 |
大生路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136 |
|
23 |
湴湄村中心村路 |
1、8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21 |
|
24 |
绿村人绿路 |
1、8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1 |
|
1、10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31 |
|
||
25 |
|
1、10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42 |
|
26 |
上坭村希望路公路 |
1、10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14 |
|
27 |
|
1、10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31 |
|
1、12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8 |
|
||
28 |
新一二路 |
1、12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42 |
|
29 |
榄核村民沙路 |
1、10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20 |
|
30 |
榄核村七号公路及延长段 |
1、5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2 |
|
1、10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74 |
|
||
31 |
沙角村上坭路 |
1、10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45 |
|
1、12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140W)维护 |
套 |
10 |
|
||
32 |
医院到磨碟头水闸 |
1、5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70W)维护 |
套 |
188 |
|
33 |
东堤水闸旁约农村景观道路 |
1、5米景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37 |
|
34 |
墩塘村九比村大堤 |
1、7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70W)维护 |
套 |
128 |
|
35 |
人民村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102 |
|
36 |
子沙河堤景观灯 |
1、5米景观灯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100 |
|
37 |
绿村村 |
1、6米太阳能灯(1*60W)维护 |
套 |
144 |
绿村东堤 |
38 |
大坳村 |
1、6米太阳能灯(1*60W)维护 |
套 |
100 |
大坳村5队河堤 |
39 |
顺河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55 |
顺河街开心果园路段 |
40 |
新涌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125 |
|
41 |
榄核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131 |
榄核村牛精宫美食城、民德街支路50盏 |
42 |
沙角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30 |
沙角村沙兴路支路(联发云石往东) |
43 |
墩塘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24 |
墩塘村九墩路宏杰达纸业路段 |
44 |
内环路 |
1、6米太阳能灯(1*60W)维护 |
套 |
8 |
|
45 |
绿村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30 |
|
46 |
九比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226 |
九比村7队 |
47 |
牛角村 |
1、6米太阳能灯(1*60W)维护 |
套 |
70 |
|
48 |
雁沙村 |
1、6米太阳能灯(1*60W)维护 |
套 |
33 |
雁沙村安置区 |
49 |
甘岗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228 |
|
50 |
八沙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15 |
|
51 |
新涌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35 |
|
52 |
合沙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76 |
|
53 |
榄核居委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23 |
|
54 |
万安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74 |
|
55 |
沙角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39 |
|
56 |
七三农场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20 |
|
57 |
湴湄村 |
1、6米太阳能灯(1*30W)维护 |
套 |
31 |
|
58 |
凯德新玥 |
1、8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60W)维护 |
套 |
42 |
|
1、15米LED灯路灯(3*40W)维护 |
套 |
4 |
|
||
59 |
新涌 |
1、7米单杆单臂钠灯路灯(1*150W)维护 |
套 |
14 |
|
60 |
恩平街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18 |
|
61 |
石前街 |
1、6米单杆单臂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18 |
|
62 |
星海公园 |
1、3米LED灯路灯(1*50W)维护 |
套 |
2 |
|
1、3米庭院灯灯泡路灯(1*36W)维护 |
套 |
50 |
|
||
1、7米LED灯路灯(4*50W)维护 |
套 |
1 |
|
||
1、7米LED灯路灯(2*50W)维护 |
套 |
2 |
|
||
63 |
民生街河涌 |
1、3米庭院节能灯路灯(2*36W)维护 |
套 |
75 |
|
64 |
大生村公园 |
1、3米景观节能灯路灯(1*36W)维护 |
套 |
37 |
|
64 |
新地涌 |
1、3米景观节能灯路灯(1*36W)维护 |
套 |
77 |
|
65 |
湴湄村桥底路 |
1、4米景观节能灯路灯(1*36W)维护 |
套 |
106 |
|
66 |
控制箱 |
1、控制箱维护 |
个 |
57 |
|
67 |
中国结装饰灯 |
镇南路234套 |
套 |
334 |
|
68 |
甘岗村、湴湄村 |
1、6米太阳能灯(1*60W)维护 |
套 |
45 |
|
日常养护合计 |
|
4760 |
|
三、服务内容
1.维修养护照明设施及相关低压电线电缆、变压器等设施,日常养护工作时间:早上8:00-晚上18:00;晚上18:00-次日8:00安排人员值班,若有应急情况,随时响应;
2.更换损坏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瓷灯头、绝缘子、引下线,灯具、金具、杆座等元器件;
3.检查和维护路灯的线路、表箱工作井、控制箱及配电设备等;
4.检查灯杆及基座连接牢固程度,保持无倾斜、弯曲、安装稳固、连接可靠、部件齐全、外观整洁、接地可靠有效,做好防雨、防潮、防台风等安全措施;
5.检查灯杆是否张贴牛皮癣等小广告;
6.及时对锈蚀路灯设施进行维修并刷漆防锈,定期对路灯设施进行清洁;
7.路灯及相应设施数量的勘察统计并及时跟踪更正;
8.灯柱、灯架刷漆改色和检修;
9.灯具清洁(每月一次)及其它日常维修,确保路灯设施外观整洁干净;
10.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路灯材料更换、路灯及配套设施被盗、路灯计划外损坏、路灯及相应设施变压器线路人员等的保险等所有费用。需更换的路灯设施,所更换零件设备的品牌、规格及型号等必须与原件一致。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选择与原件通用近似且不低于原标准的零件设备,照明的亮度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光照值。因此产生的零件费用和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1.如涉及高压部分,成交供应商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须委托供电部门或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并承担费用,同时向采购人备案;
12.如因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某路段路灯需转交给其他单位进行管护,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路灯管护权移交工作,并在移交前保证路灯正常运作;
13.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重大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或突击性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调度安排,无条件及时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不得增加采购人费用;
14.在同一路段采购人迁移三支路灯以下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其他部门或个人需要迁移路灯的费用由申请方负责;
15.若采购人有新建设路灯需移交管养,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接管且不收取额外费用。
四、项目总体要求
1.设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业高度不低于12米的高空作业车1辆;
(2)巡查、抢修车辆1辆;
(3)电力作业配套工具(项目实施所需的工具)。
2.人员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配备有相关岗位经验和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专业维修人员和日常巡查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日常维修检修、抢修、检测和巡查工作;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特种行业作业证(电工作业);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维护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3)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应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聘用的维护人员所发生的社保、医保及工伤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相关标准为员工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和意外人身保险等险种;
(5)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劳动合同法》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确需延长劳动时间的,应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按规定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
3.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相应的日常运行台账,具体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台账和日常维护台账记录,并随时接受采购人对日常工作记录的检查;
(2)路灯设施应当根据季节变化、天气状况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是采购人的要求,分时、分段控制启闭,坚决杜绝白天无序亮灯(线路检修维护或维修除外);
(3)及时排除及报告危害路灯正常使用的现象,确保辖区内的路灯完好率达97%以上,亮灯率达到97%以上,灯杆垂直率达到98%。如一年内,出现连续三次抽查不达到以上标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设专人巡检制度,合理安排专人专责对路灯设施巡检,确保路灯设施的故障情况能于24小时内被发现及维修,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人员名单及负责路段的情况;
(5)设置24小时报障电话值班制度,注意电话服务的态度文明礼貌,保证服务质量,并于接报障后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跟进处理;
(6)维修人员接到报障后须于3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跟进处理。路灯灯具、灯泡故障或被盗的,必须于30分钟内修复完成;线路故障或被盗的,必须于2天内修复完成;路灯杆损坏、倾斜或被盗的,必须于5天内修复完成;其他故障的,必须于1小时内修复完成。上述维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的,可由双方协商维修期限,维修期间做好维修期告示;
(7)若路灯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刻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凡遇重大故障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按规定的期限修复完毕。
(8)道路作业必须做好计划,作业前要办理相关部门的报批、协调工作,如需对道路进行开挖的,待完工后须按原状修复。作业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交通安全标志牌、交通安全标志桶、警示灯、安全护栏、反光衣等),确保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任何由成交供应商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及承担一切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分工,并为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作业工具及车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反光衣及工作服并持工作证及电工证上岗,无证操作被查到,责令其停止作业。工作车辆必须有统一的颜色喷图及标识,并贴有反光贴纸;
(10)成交供应商的办公地点、车辆停车场、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及膳食等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11)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采购人等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等工作守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换不合格的人员;
(12)自成交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日起所有车辆及人员如发生任何事故(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等)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3)接受和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配合采购人检查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14)重大节日、活动、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维护、保障、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及安排人员不间断值守,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1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成交供应商所维护的路灯设施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积极抢险救灾,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6)因交通肇事、盗窃、人为损坏及野蛮施工等第三方原因造成成交供应商所维护的路灯设施遭到破坏时,若成交供应商及时发现,应阻止破坏行为继续发生,并对破坏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消除漏电倒塌等安全隐患,同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查处,损坏的路灯设施由责任方负责更换维修,成交供应商配合提供维修报价方案;若成交供应商没有及时发现,无法明确责任方或追讨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17)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及其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维护范围内的路灯设施,不得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等其他有碍景观或不利路灯设施养护的其他设施;其他单位或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其他设施,成交供应商应予阻止或无条件拆除。
五、维护质量的检查及考评
为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核检查评分处罚细则如下:
1.考评主体
由采购人指派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项目度路灯维护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考评。
2.考评方式
(1)日常巡查
①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专用巡查人员,自行安排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②由采购人指派相关部门安排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并建立记录档案,发现问题通知成交供应商限期解决。
(2)考评与奖惩
①由采购人指派相关部门每月度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每次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项目内容及扣分标准详见附件1);
a. 90分以上(含90分)视为合格;采购人按要求支付全额服务费;
b.低于90分的视为不合格,低于90分的部分每1分则扣减成交供应商月度服务费的1%,如当月得分为85分,则扣除成交供应商月度服务费的5%,扣分超过20分的扣减成交供应商月度全额服务费;
c.一年内月度考核不合格次数累计达到2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解除合同另选其他单位承接维护任务。
3.采购人有权结合实际需求及相关法规规范的变更,更新、调整考核项目内容及扣分标准。
六、付款方式
1.服务费分12期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费用=合同金额÷12-月度考核扣减金额,若发生扣除违约金的情况,采购人可在任何一期服务费中扣除。
2.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应收款项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期的服务费用;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及任何违约责任。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的项目考核表;
(5)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9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88243.54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未经双方书面确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