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宜昌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宜府办函〔2023〕12号)“在化工(石化)、医药、农药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企业中,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任务要求,了解试点区域特定污染源周边环境中新污染物的浓度水平等情况,推动宜昌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设,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提供数据支撑,为未来开展新污染物例行监测提供经验,计划招标1家技术服务单位,为2024年宜昌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选取宜昌市内1-2个重点化工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监测指标涉及高关注、高产(用)量化学物质,特别是列入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
(二)服务内容:
1.编制宜昌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方案。以资料收集、部门调研、现场踏勘等方式,在现有宜昌市涉新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典型工业园区初步排查信息的基础上,聚焦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生态环境部公告2017年第83号)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7号)中筛选出的监测项目,并参考《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环办固体函〔2023〕202号)基本环境信息调查重点关注的化学物质,分析试点园区相关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及排放情况,确定开展监测的项目、介质、频次及点位,结合环境管理需求,制定《宜昌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方案》。
2.开展新污染物区域性调查监测。根据《宜昌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方案》,对选取的工业园区进行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对园区内的水体、土壤、大气等多个环境介质进行区域性、系统性的调查监测。通过布设科学合理的监测点位,精准掌握园区新污染物赋存水平或总体排放情况,逐步锁定重点排放源范围,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行政区域内相关化学物质的环境赋存状况,时间、空间变化分布规律,结合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及排放活动的分布,阐明各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暴露特点,编写《宜昌园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3.进行新污染物排放溯源调查
根据园区调查监测结果,对存在明显新污染物排放的区域进行溯源调查,对疑似排放企业进行靶向性加密监测,掌握重点源头准确排放情况,包括新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时间以及排放规律等关键信息。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和溯源调查情况,形成《宜昌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工作建议书》,为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政策和环境修复方案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从而推动宜昌市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三、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宜昌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项目
2.采购预算:62万元。
3.最高限价:62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先预付合同金额的40%,提交项目成果,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