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二)居住权登记模块、(三)土地经营权登记模块、(四)林权相关登记模块、(五)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升级改造”、(六)一件事一次办_对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一件事一次办_对接水电煤气、(八)一件事一次办_对接住建房屋交易系统、(九)一件事一次办_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十)一件事一次办_涉企不动产登记、(十一)不动产服务高频事项对接、(十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7)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附件:
一、建设背景
2021年12月31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辽宁省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122号),通知中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加快推进《关于修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相关内容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1]41号)内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和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2022年4月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0号)。2022年4月12日,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的解读和相关培训。对规范录入登记信息、实时上传增量数据、定期比对登记数据、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几个方面提出工作任务。
落实《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52号、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深人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53号等文件的要求,完善不动产登记簿,将林权类、农房类、居住权类登记事项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同步管理,并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或改造对应的业务流程,优化办件环节,提高办件效率。
因此,开展建昌县2024年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及“一件事一次办”项目。
二、技术要求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
(5)《不动产登记数据协同共享规范》(讨论稿);
(6)《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服务规范》;
(7)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辽宁省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122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0号)
(11)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52号
(12)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13)关于印发《深人推进“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53号
三、工作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销账、全库对比)(季度)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0号文件要求,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和查询服务能力,规范录入登记信息、实时上传增量数据以及完成增存量数据一致性比对等工作。
1、不动产信息录入规范性提升
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填写要求及数据库标准,借助自动导入、系统校验、自动提醒等功能,对权籍配号、受理、审核、缮证等节点进行数据规范性校验,对登记簿关键字段值为空或不规范等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整改。
2、定期比对登记数据
(1)增量数据比对
按照增量数据比对要求,开发自动获取自然资源部比对后的失败报文清单功能、开发失败报文详单列表展示、开发失败报文重新销账补报功能、开发未上报报文详单自动获取功能、开发未上报报文详单列表展示和未上报报文补报销账功能。
(2)全库数据比对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一致性比对技术指南》,根据自然资源部制作的全库比对MDB模板,研发全库比对数据库导出汇交系统,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通过数据抽取、映射等技术手段,定期将本地数据库中的数据项全部导出,包括不动产单元信息和不动产权利信息。
(二)居住权登记模块
依新增居住权登记、针对该业务定制开发相关表单程序及查询功能,根据业务扩展需要适当增加改造业务流程及相关功能开发:
(1)居住权登记类型对居住权登记业务类型进行梳理,形成标准化、制度化的文件,同时梳理各登记业务类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身份验证、关键性材料等信息,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2)登记类型增加居住权首次、注销、变更登记。
(3)新建居住权业务流程基于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业务流程梳理,并根据梳理的成果,构建新的业务流程再造。
(4)新建居住权业务表单按照表单接入标准,完成表单的绘制和发布工作,智能表单管理为具有搭建系统权限的用户提供数据源管理、表单的绘制等功能。
(5)新建居住权业务数据表按照《不动产数据库标准(实行)》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新建居住权业数据表。
(三)土地经营权登记模块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号的要求,增加不动产登记类型-土地经营权登记模块,满足申请人的登记请求,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登记类型。
(四)林权相关登记模块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号的要求,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登记模块。
(五)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升级改造”
1、依据《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要求,要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2、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将新增和修改的栏目纳入登记系统和数据库,并实时完整上传汇交登记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要在抵押权首次、抵押权变更、转移抵押合办、预告抵押等业务流程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信息页及登记簿中增加“担保范围”、“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原“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修改为“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并新增“最高债权额”;
(2)增加项目验证,在转移登记业务中,验证设立的抵押权“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若“是”则限制转移,若“否”则仅提示;
(3)数据上报,针对抵押权、预抵押权利,增加“担保范围”、“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内容,具体根据省厅及自然资源部上报要求及评分规则进行修改。
(六)一件事一次办_对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依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发不动产登记和公积金审批等数据共享交换接口,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和办理抵押登记。为结清贷款客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七)一件事一次办_对接水电煤气
依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3】52号的要求,办事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如有办理水、电、气、暖过户需求,可在受理窗口同步申请水电气暖联办。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后,向水电气暖等部门推送相关资料,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过户手续联动办理。
(八)一件事一次办_对接住建房屋交易系统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单位与住建房屋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对接研发接口,推进实现房产交易系统与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实现房屋交易过户业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九)一件事一次办_不动产登记与税务联办
根据纳税人申请或税务部门需要,提供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并实时共享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应利用共享信息核实纳税人申报的契税等税种的纳税信息和优惠事项;要将契税完税免税等信息实时共享给不动产登记部门,方便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查验。
(十)一件事一次办_涉企不动产登记
把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情景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优化建昌县不动产登记平台和葫芦岛一体化平台对接模式,实现全程网办和数据流转,为建昌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将转移登记信息推送至市数据共享平台,由相关事项管理单位完成“水、电、气、暖”过户,提供购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十一)不动产服务高频事项对接
按照葫芦岛市营商局最新要求,升级在运行的辽事通接口,不动产服务高频事项目标清单增加27个查询接口(不动产信息查询、不动产验真、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不动产公告查询、不动产证书查询、查封信息查询、不动产网点查询、不动产产权详细信息证明、不动产个人档案查询、不动产详细信息证明、不动产预告证明查询、个人房屋信息及房屋预告查询、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电子证照、不动产电子证照核验、产权证信息查询、不动产房屋信息查询、不动产其他权利查询、不动产情况证明、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书补发、不动产网上预约办理、不动产宗地图查询、房产验真、登记簿证明、可办产权项目查询)。
(十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
建立建昌县农村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数据库及成果汇交、入库及软件改造。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将房屋等建(构)筑物权属调查信息和房屋测量结果整合到不动产基础数据库中,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入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建立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升级改造不动产现行数据库及业务系统且能满足房地一体数据发证。
(1)数据库结构及业务系统改造升级
对现运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进行改造,满足农房一体化要求;对现有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升级后的系统满足农村房地一体化登记发证的要求。
(2)数据整理
汇集整理各调查单位调查成果,包括矢量空间数据、属性表格数据、扫描附件等等,整理后的数据符合数据库标准格式要求,满足入库条件。
(3)合库
将各调查单位调查数据成果整合为一套完整的数据库。整合后的数据库与不动产业务系统进行融合。包括坐标系的整合、地籍区、地籍子区的整合、房屋、宗地数据整合、表格属性数据整合。
(4)质检
将各调查单位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数据的完整性检查、不动产单元数据属性检查、编码规则检查、空间信息的拓补问题、落宗落幢情况、以及坐标系检查、表格数据的结构一致性、数值范围符合性检查以及数据规范性、数据逻辑性、数据关联关系检查等等,并对检查问题进行修改形成统一的数据库标准。
(5)汇交
按照农村房地一体化数据库标准、目录格式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形成农村房地一体化数据成果,满足市、省、部三级数据汇交的要求。
(6)入库
将整理质检后的成果数据导入现不动产登记平台,保证导入数据与汇交数据一致。
四、技术要求
1.1技术路线要求
1)整个接口设计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信息化建设标准,遵循不动产登记建设相关技术标准,遵循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有关标准、要求。
2)基于SOA理念,采用面向服务和基于总线的架构进行系统建设。
3)采用面向对象的开发技术。通过将“接口与实现分离”提高系统的可维护能力和扩展能力,技术上采用前后端分离的技术架构,前端采用Vue.js框架技术,后端采用WebAPI框架技术。
4)采用组件化的UI设计技术,封装各种通用的UI插件,形成组件化,为平台内各个功能及工具所调用,提高功能的重用率以及平台总体UI风格的一致性。
1.2接口设计技术要求
1)建昌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及“一件事一次办”软件开发需要实现与建昌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与建昌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衔接,即解决数据共享、应用集成等问题。
一、项目实施要求
1.进度要求
建昌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及“一件事一次办”项目进度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需求分析,形成系统需求分析报告;
(2)合同签订后15天内,根据建设指南要求和管理需求完成接口开发、接口部署,满足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及“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的要求,进入试运行阶段。
(3)试运行1个月后,完成接口开发验收。
(4)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2.项目验收
接口试运行并具备验收条件后,须向用户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
根据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项目验收时至少提供如下项目成果内容:
1.项目技术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工作总结;
4.其他相关文档。
3.知识产权
3.1版权、使用权和转让权
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归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所有,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进行技术秘密的转让。
3.2专利权
在履行本项目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由另一方单独享有;专利授予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一方转让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3.3其他权利由招标人享有。
4.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1年的质保期(自项目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内,提供免费的接口维护、版本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且易于执行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4.1售后服务响应
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在4小时内必须现场响应,一般故障要在8小时内解决,系统宕机或硬件故障48小时内解决。必要时中标人应提供备件使系统能正常工作,硬件故障维修时应当详细记录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维修完毕将其移交最终用户。
4.2热线服务
应提供热线电话或E-mail、传真、微信等途径随时回答与工程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4.3定期跟踪
系统验收完毕后,应定期跟踪和回访使用情况(每季度至少一次)。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
5.项目培训
面向系统管理人员提供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相关专业知识;面向系统使用人员提供系统操作使用培训,以确保其对业务系统能够正常、有效地使用。
6.项目管理
整个项目组织与实施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
l系统开发符合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规范;
l详细描述整个实施过程及系统开发各阶段任务说明;
l描述项目进度管理措施、进度计划、开发队伍的人数及进度计划;
l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应提交相关的详细说明文档。
(2)项目经理
为保障项目的高质量实施,投标人须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质量把控和资源协调。
(3)项目组
项目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其他服务要求与招标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