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天津南港工业区2024年市政养管质量监督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南港工业区市政类设施养管工作进行监督巡查管理,包括对2024年南港工业区及中区的市政道桥、排水、绿化、环卫、路灯、两类设施、海堤等专业的养管工作进行质量把控、维护方案把控,并负责管理材料的编制、投资控制、安全监督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四、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2024年市政养管质量监督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80万元;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2天;
★4.服务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磋商文件的规定;
★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每满三个月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阶段验收书及验收书附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20%款项。服务期结束且结算完成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额的100%。
注:上述付款方式均由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后,采购人予以支付。
五、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对2024年至2025年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市政养管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以保证南港市政设施养护效果和安全性,持续改善园区营商环境。根据《天津南港工业区2024年市政设施养管服务项目管理协议》,履行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监理职责。
2.服务要求:
(1)按“五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控制、环保控制)、两管(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2024年至2025年南港工业区(含北部组团)市政养管工作(包括设施的巡视巡查;设施的维护维修;组织防汛、清雪工作,及道桥、排水系统、路灯、交通设施、海堤、绿化、环卫、“智慧市政”平台等设施的日常运维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2)设施要求:至少配备办公及巡查监督车辆4辆,与上述工作相匹配的办公桌椅、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自备,办公场所自行配备;
(3)人员要求:南港及北部组团至少设置正项目经理1人、副项目经理1人,安全管理工程师2人、智慧信息工程师2人、市政道桥专业监督管理工程师2人、排水专业监督管理工程师2人、绿化景观专业监督管理工程师1人、内业人员2人、合同及信息管理人员1人、造价及投资控制员1人。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要求 |
1 |
正项目经理 |
1 人 |
(1)负责市政养管质量监督的全面工作。须常驻 南港工业区,电话 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2)对养管工作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要认 真核实、区分责任,提出处理方案。 (3)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 复印件。 |
2 |
副项目经理 |
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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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管理工程师 |
2 人 |
(1)参与南港与北部组团两区域监督检查,须常 驻南港工业区。 (2)负责对各专业养管工作进行监督把关,并对养管工作的安全负责。 (3)负责提出各专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隐患 的完成情况。 (4)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 复印件。 |
4 |
智慧信息工程师 |
2 人 |
(1) 负责“智慧市政”平台技术管理工作,优化平台功能,解决运维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方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类似的工作经验。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 件或工作履历。 |
5 |
市政道桥专业 监督管理工程师 |
2 人 |
(1) 负责上报发包方养管单位在养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跟踪问题处理进度及问题解决的完成情况。 (2) 负责市政类现场机动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环保控制工作。 (3) 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
6 |
排水专业监督 管理工程师 |
2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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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绿化景观专业 监督管理工程师 |
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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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内业人员 |
2 人 |
(1) 负责两区域监理日报、周报的记录等工作。 (2) 负责市政领域安全监督材料的编纂。 (3) 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
9 |
合同及信息管理人员 |
1 人 |
(1) 负责养管合同、投资控制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 负责对养管单位报送的工程量及造价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3) 负责各养管工程的账目记录整理工作。 (4) 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 office 等办公软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
10 |
造价及投资控制员 |
1 人 |
★注:以上团队人员均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否则为响应无效。
六、履约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
2.验收时间: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
3.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4.验收程序: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阶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技术和商务要求;
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验收,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视为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