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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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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9300001569019 发布时间:2024-09-30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广东省“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响应河源市高质量大会推动“三大样板”建设的新要求,特开展《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赋能江东新区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项目名称: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招标内容:实施方案编制。

业主单位: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址: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及古竹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作内容: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要求,以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及古竹镇为工作范围,全面调查评估土地利用现状,识别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划定整治区域,明确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采购包1(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后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发生变动,中标人与采购方协商明确服务期限。

标的提供的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在合同签订之后,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40%作为首期款

2期:支付比例40%,项目提交初步成果后,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40%。

3期:支付比例20%,项目提交最终成果后,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20%。 注:中标人请款时必须提供①合同、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③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提交了全部请款必需资料且由采购人完成付款程序后付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报批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验收。

2期:验收小组由招标人组织,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承诺,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验收。成果文件规范完整,通过专家组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响应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专家评审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交通费、报告材料工本费、办公费、通讯费、住宿费、伙食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调研费、方案成果编制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装订及寄送费用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等。响应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00000.00元,计算响应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85%的,须做出成本说明及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包括合同以及用户履约评价书,用户履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其提交的资料判定是否低于成本价,未能提供成本说明或未提供该投标报价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材料(包括合同以及用户评价书,用户评价书评价为差的不予认可)视为低于成本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2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后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发生变动,中标人与采购方协商明确服务期限。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

验收标准及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报批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验收。 2.验收小组由招标人组织,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承诺,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验收。成果文件规范完整,通过专家组验收。

 

6

成果要求

(1)成果文件:提供成果文本文件(包括所附图纸)六套、电子文件光盘二份。 (2)成果所有权:本项目活动形成的知识产权全归业主单位所有。

 

7

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之后,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40%作为首期款; (2)项目提交初步成果后,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40%。 (3)项目提交最终成果后,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并开具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业主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20%。 (4)中标人请款时必须提供①合同、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③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提交了全部请款必需资料且由采购人完成付款程序后付款。

 

8

付款要求及说明

1.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 2.费用以转账方式转入成交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供应商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此费用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专家评审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交通费、报告材料工本费、办公费、通讯费、住宿费、伙食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调研费、方案成果编制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装订及寄送费用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等。响应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9

技术资料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所有资料

 

10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编制方案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认为需要业主单位提供配合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进行说明,说明内容包括配合的具体内容或工作内容。 2.中标人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3.保密: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13

违约责任

1.中标人逾期交付规划成果的违约金: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发包人将按合同价的2%计扣中标人违约金,延期超过60天时,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中标人逾期交付规划成果的违约金的上限:规划合同价的8%; 2.中标人规划成果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合同价的10%; 3.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规划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规划合同价的10%; 4.业主单位、中标人双方任何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1.00

3,200,000.00

3,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根据政府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完成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工作。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均为日历日)内按要求交付成果文件。

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政府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完成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按要求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成果。

(一)工作目标及达到效果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质是处理好国土空间各类型土地利用问题,优化用地布局,提高用地效率。以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及古竹镇为工作范围,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为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及古竹镇全域,总面积407平方公里。

 工作范围示意图

(三)工作原则

1.规划引领,综合治理。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实行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引导空间腾挪、布局优化、集约高效。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做好实施方案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或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的有效衔接,明确整治的目标、项目和区域,以及整治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并作为实施整治项目的规划依据。

2.严守底线,绿色发展。坚决防止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变相占用调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文脉,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突破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群众利益底线。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护耕地,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3.分类施策,循序渐进。统筹考虑各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历史文化底蕴,对项目科学分类施策,分批上报,合理安排整治项目和建设时序。尊重规律、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共建共赢。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合村并居、大拆大建等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到整治工作,让群众充分享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工作内容

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要求,以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及古竹镇为工作范围,全面调查评估土地利用现状,识别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划定整治区域,明确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1、综合整治潜力分析与目标提出

(1)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内业预判提取理论潜力图斑,外业实地查看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条件,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风貌提升等自然资源禀赋进行测算。

研究分析水田垦造、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建设用地效率,甄别农村废弃宅基地、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村搬迁、空闲地等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以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河湖蓝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梳理生态修复潜力。结合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识别乡村历史文化保护重点,并形成潜力数据库。

(2)提出整治目标与策略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提出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与策略,包括耕地质量提升、建设用地盘活规模、生态修复面积等目标。

2.空间格局优化

结合发展目标、功能分区及产业规划,对涉及的拆旧建新、整理复垦、零星开发、修复治理等整治区域进行布局优化,引导建设用地等国土空间适度调整。通过空间布局的调整腾挪,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人口相对集中居住、产业集中聚集发展。

(1)农用地优化调整

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加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推动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2)建设用地优化调整

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并与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保障乡村宜居用地及产业用地需求为前提,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建新与拆旧复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空间格局及城镇开发边界。

(3)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风貌提升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绿美乡村建设。调整优化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完善生态安全网络,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3.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库

依据划定的土地整治分区,选取相对成熟的地区,统筹安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项目,形成整治重点项目库,明确各项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验收标准,指定考核机制和实施保障措施。

4.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方案及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用地布局优化需求,编制1次《江东新区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方案》及1次《江东新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

(五)工作成果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实施方案编制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表格、照片视频、整治数据库、相关附件等内容。

1.方案文本

参照《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编写。

2.方案图件

参照《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纸:

(1)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现状图;

(2)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图

(3)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分布图;

(4)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功能分区图;

(5)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分布图;

(6)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布局调整优化图;

(7)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图;

(8)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空间布局调整优化图;

(9)河源市江东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图;

(10)其他图件。

3.整治数据库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按照统一的图层和数据标准,形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数据库。按照《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附录数据库说明编制。

4.其他附件

根据《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提供相关附件。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用地布局优化需求,提供《江东新区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方案》、《江东新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成果。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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