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采购禁毒专业社工服务,共分为4个采购包。各采购包服务片区、吸毒人员数量、最低配备社工数量要求如下:
采购包1: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一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截至2024年8月,第一片区户籍吸毒人员数为2551人,中标人负责提供45名专业禁毒社工开展服务。
服务片区 |
街道名称 |
预计在册户籍吸毒人员数量 |
要求最低配备社工数量 |
购买标准 |
第一片区 |
荔城街、增江街、中新镇、朱村街、小楼镇 |
2551人 |
45人 |
人民币9万元/人/年 |
采购包2:2024-2025年增城区第二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截至2024年8月,第二片区户籍吸毒人员数为2117人,按照本地户籍吸毒人员20:1,禁毒社工人员数占比不得低于35%的配备标准(标准下同),中标人负责提供38名专职禁毒社工开展服务。
服务片区 |
街道名称 |
预计在册户籍吸毒人员数量 |
要求最低配备社工数量 |
购买标准 |
第二片区 |
新塘镇、派潭镇、永宁街、宁西街 |
2117人 |
38人 |
人民币9万元/人/年 |
采购包3: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三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截至2024年8月,第三片区户籍吸毒人员数为2411人,中标人负责提供41名专业禁毒社工开展服务。
服务片区 |
街道名称 |
预计在册户籍吸毒人员数量 |
要求最低配备社工数量 |
购买标准 |
第三片区 |
石滩镇、仙村镇、荔湖街、正果镇 |
2411人 |
41人 |
人民币9万元/人/年 |
采购包4:2024-2025年增城区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截至2024年8月,外市户籍吸毒人员包组负责增城区全区13个镇街共3223名外市户籍常住吸毒人员工作,按照外市户籍吸毒人员200:1的配备标准,中标人负责提供16名专业禁毒社工。
服务片区 |
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管控数量 |
要求最低配备社工数量 |
购买标准 |
增城区全区 |
3223人 |
16人 |
人民币13万元/人/年 |
(二)相关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合同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以合同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包1(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一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 3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生效9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0%,项目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且年终财务审计结果显示合法合规,根据评估和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和财务审计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若中标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第三方评估为不合格,亦或财务审计结果显示不合规,使用单位(各镇街)可以扣除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经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符合本采购包的采购需求要求;采购人与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约定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标准。 3.按本项目中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付款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当期应付款项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2.中标人须在每个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前提供合格发票给使用单位(各镇街)。 3.本项目的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使用单位(各镇街)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使用单位(各镇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办理支付申请后即视为使用单位(各镇街)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误而导致使用单位(各镇街)逾期付款的,使用单位(各镇街)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不继续服务的理由。 4.本合同包由各镇街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项目经费按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合同总费用中。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戒毒服务 |
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一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
项 |
1.00 |
4,050,000.00 |
4,0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一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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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增城区第一片区5镇街,包括荔城街、增江街、中新镇、朱村街、小楼镇。 (二)服务对象 广州市增城区户籍吸毒人员,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和辖区内的村民居民。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中标人需配置45名专职禁毒社工,另配项目主管1名,专家督导1名(须由区禁毒办审核通过)。 2.社工基本要求:全部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不少于50%。45名禁毒专业社工中,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等专业或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不少于36人,且持有社工证人员不少于70%。 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主管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具有5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其中具有3年或以上禁毒服务经验的。专家督导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从事禁毒社会工作5年或以上服务经验或具备10年或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且为社会工作协会督导班结业者。 4.人员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配置齐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专业社工投入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由采购人予以核对,名单必须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 5.人员专职要求:第一片区中标人每月至少配备45个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全职的专职社工要符合“四有”的要求,即有社保(退休返聘人员除外)、有工资、有合同、有全职到岗。 6.人员管理:中标人派遣的社工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要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需经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调配,社工离职一周前安排好新社工接替工作。中标人需确保2025年8月底(社工考试后)专职人员中持有社工证或通过助理社工师证考试的人数占比在75%或以上。社工要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街道禁毒专职和禁毒专业社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规范用工管理,同时确保工资发放对象是实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每月出勤表及每月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含社保缴纳记录),以月度为单位报采购人备案,以便核查和监督。 (四)服务内容要求 通过个人、家庭、社会层面的帮教服务,协助社康社戒人员及吸毒人员正向发展,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1.通过个人层面的帮教服务,提升其改变动机,降低复吸率: 1.1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协议签订和尿检服务工作,落实吸毒首次被发现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首吸人员”)的谈话帮教工作,提高美沙酮服用率,延长其操守期; 1.2为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率; 1.3协助符合条件吸毒人员申请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1.4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抵御毒品能力,掌握抵御毒品的方法和技巧; 1.5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自我效能感,提升其处理问题能力,恢复自信能力。 2.通过家庭层面的服务,恢复其家庭功能,改善其家庭生活质量。 2.1协助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理解和接受戒毒人员,增强其为戒毒人员提供支援的能力,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吸毒首次被发现人员执行协议; 2.2协助戒毒人员及其家人解决因家人吸毒问题而带来的困扰; 2.3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对戒毒人员的正面支持。 3.通过社区层面服务,构建市民对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确认识,提升市民预防毒品侵害: 3.1减少社区居民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提高市民接纳度,营造一个友善的社区环境; 3.2向居民普及毒品知识,预防青少年吸毒行为,从源头减少吸毒率; 3.3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加强禁毒宣传,参与帮教服务。 (五)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及企业自身经验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地区毒情形势的认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地区概况了解;②吸毒人员分布情况及相关的特征分析);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需求、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吸毒人员服务方面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戒毒方案;②社工服务措施);服务团队督导、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当前禁毒社工队伍的现状了解清晰,分析存在短板及问题,制定提升禁毒社工队伍专业服务水平的督导、培训方案);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特色服务、日常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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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运营期间,不得私自中途退出或转包服务项目。 2.中标人需在签订本项目的服务合同15日内制定出适当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标准,包括有中标人运营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专业服务资料档案管理及执行标准等标准,相关的标准由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执行运作。 3.中标人要配合采购人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标人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可配有指纹考勤机和摄像头进行考勤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4.中标人应了解广州市增城区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广州市增城区的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 5.中标人应具有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团区委、妇联、工会、村居委、公安部门等沟通合作的能力,能积极回应采购人合理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改善服务质量。 6.中标人应具有社区研究、社区培训、社区教育、社区宣传的条件和能力,能为服务项目的开展进行经验总结、理论提炼、模式探索及推广普及等。 7.物资管理:中标人需对本项目配备的原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并注意维护和保管。凡由中标费用购买的资产(含固定资产、及其他所有资产)在完成合约或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中止合约后不可带走。 8.财务管理:中标人的财务按民办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并每月向采购人报送财务报表及每月经费预算等资料进行沟通汇报。 9.中标人除了满足用户需求中的“服务指标量化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由广州市公安局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及随时间发展而产生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相应需求(如协助创建平安广州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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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评估考核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使用单位(各镇街)、中标人(自评)、第三方评估单位等多方跟进并进行日常评估: 1.评估标准:按本项目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评估分中期评估、末期评估。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项目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评估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中标人必须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严格项目经费使用,确保财务健康。每项支出均按项目明细核算,并提供正规的发票。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服务项目的综合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
4.评估结果应用: 4.1中标人服务项目中期、末期评估结果合格或以上,不扣减费用; 4.2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结算相应款项;整改后仍未达到合格等级的,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且中标人要按照社工实际服务时间结清人员薪酬; 4.3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时间结算剩余款项,并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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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项目经费 1.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使用单位(各镇街)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使用单位(各镇街)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1.3项目期间,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形式的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1.4由中标方原因导致机构人员离职或被辞退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不得占用本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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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采购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本合同包采购预算由各镇街根据社工名额的比例分别在镇街经费中划拨组成,禁毒社工购买标准为9万元/人/年,具体名额分配及经费如下表: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第三方评估费用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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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五、采购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本合同包采购预算由各镇街根据社工名额的比例分别在镇街经费中划拨组成,禁毒社工购买标准为9万元/人/年,具体名额分配及经费如下表: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第三方评估费用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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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服务指标量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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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使用单位(各镇街)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使用单位(各镇街)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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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2024-2025年增城区第二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 3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生效9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0%,项目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且年终财务审计结果显示合法合规,根据评估和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和财务审计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若中标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第三方评估为不合格,亦或财务审计结果显示不合规,使用单位(各镇街)可以扣除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经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符合本采购包的采购需求要求;采购人与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约定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标准。 3.按本项目中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付款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当期应付款项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2.中标人须在每个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前提供合格发票给使用单位(各镇街)。 3.本项目的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使用单位(各镇街)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使用单位(各镇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办理支付申请后即视为使用单位(各镇街)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误而导致使用单位(各镇街)逾期付款的,使用单位(各镇街)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不继续服务的理由。 4.本合同包由各镇街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项目经费按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合同总费用中。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戒毒服务 |
2024-2025年增城区第二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
项 |
1.00 |
3,420,000.00 |
3,4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5年增城区第二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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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增城区第二片区4镇街,包括新塘镇、派潭镇、永宁街、宁西街。 (二)服务对象 广州市增城区户籍吸毒人员,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和辖区内的村民居民。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中标人需配置38名专职禁毒社工,另配项目主管1名,专家督导1名(须由区禁毒办审核通过)。 2.社工基本要求:全部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不少于50%。38名禁毒专业社工中,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等专业或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不少于30人,且持有社工证人员不少于70%。 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主管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具有5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其中具有3年或以上禁毒服经验。专家督导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从事禁毒社会工作5年或以上服务经验或具备10年或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且为社会工作协会督导班结业者。 4.人员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配置齐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专业社工投入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由采购人予以核对,名单必须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 5.人员专职要求:第二片区中标人每月至少配备38个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要符合“四有”的要求,即有社保(退休返聘人员除外)、有工资、有合同、有全职到岗。 6.人员管理:中标人派遣的社工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要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需经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调配,社工离职一周前安排好新社工接替工作。中标人需确保2025年8月底(社工考试后)专职人员中持有社工证或通过助理社工师证考试的人数占比在75%或以上。社工要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街道禁毒专职和禁毒专业社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规范用工管理,同时确保工资发放对象是实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每月出勤表及每月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含社保缴纳记录),以月度为单位报采购人备案,以便核查和监督。 (四)服务内容要求 通过个人、家庭、社会层面的帮教服务,协助社康社戒人员及吸毒人员正向发展,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1.通过个人层面的帮教服务,提升其改变动机,降低复吸率: 1.1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协议签订和尿检服务工作,落实吸毒首次被发现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首吸人员”)的谈话帮教工作,提高美沙酮服用率,延长其操守期; 1.2为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率; 1.3协助符合条件吸毒人员申请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1.4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抵御毒品能力,掌握抵御毒品的方法和技巧; 1.5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自我效能感,提升其处理问题能力,恢复自信能力。 2.通过家庭层面的服务,恢复其家庭功能,改善其家庭生活质量。 2.1协助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理解和接受戒毒人员,增强其为戒毒人员提供支援的能力,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吸毒首次被发现人员执行协议; 2.2协助戒毒人员及其家人解决因家人吸毒问题而带来的困扰; 2.3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对戒毒人员的正面支持。 3.通过社区层面服务,构建市民对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确认识,提升市民预防毒品侵害: 3.1减少社区居民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提高市民接纳度,营造一个友善的社区环境; 3.2向居民普及毒品知识,预防青少年吸毒行为,从源头减少吸毒率; 3.3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加强禁毒宣传,参与帮教服务。 (五)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及企业自身经验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地区毒情形势的认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地区概况了解;②吸毒人员分布情况及相关的特征分析);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需求、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吸毒人员服务方面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戒毒方案;②社工服务措施);服务团队督导、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当前禁毒社工队伍的现状了解清晰,分析存在短板及问题,制定提升禁毒社工队伍专业服务水平的督导、培训方案);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特色服务、日常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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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增城区第二片区4镇街,包括新塘镇、派潭镇、永宁街、宁西街。 (二)服务对象 广州市增城区户籍吸毒人员,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和辖区内的村民居民。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中标人需配置38名专职禁毒社工,另配项目主管1名,专家督导1名(须由区禁毒办审核通过)。 2.社工基本要求:全部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不少于50%。38名禁毒专业社工中,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等专业或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不少于30人,且持有社工证人员不少于70%。 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主管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具有5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其中具有3年或以上禁毒服经验。专家督导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从事禁毒社会工作5年或以上服务经验或具备10年或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且为社会工作协会督导班结业者。 4.人员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配置齐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专业社工投入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由采购人予以核对,名单必须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 5.人员专职要求:第二片区中标人每月至少配备38个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要符合“四有”的要求,即有社保(退休返聘人员除外)、有工资、有合同、有全职到岗。 6.人员管理:中标人派遣的社工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要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需经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调配,社工离职一周前安排好新社工接替工作。中标人需确保2025年8月底(社工考试后)专职人员中持有社工证或通过助理社工师证考试的人数占比在75%或以上。社工要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街道禁毒专职和禁毒专业社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规范用工管理,同时确保工资发放对象是实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每月出勤表及每月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含社保缴纳记录),以月度为单位报采购人备案,以便核查和监督。 (四)服务内容要求 通过个人、家庭、社会层面的帮教服务,协助社康社戒人员及吸毒人员正向发展,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1.通过个人层面的帮教服务,提升其改变动机,降低复吸率: 1.1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协议签订和尿检服务工作,落实吸毒首次被发现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首吸人员”)的谈话帮教工作,提高美沙酮服用率,延长其操守期; 1.2为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率; 1.3协助符合条件吸毒人员申请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1.4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抵御毒品能力,掌握抵御毒品的方法和技巧; 1.5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自我效能感,提升其处理问题能力,恢复自信能力。 2.通过家庭层面的服务,恢复其家庭功能,改善其家庭生活质量。 2.1协助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理解和接受戒毒人员,增强其为戒毒人员提供支援的能力,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吸毒首次被发现人员执行协议; 2.2协助戒毒人员及其家人解决因家人吸毒问题而带来的困扰; 2.3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对戒毒人员的正面支持。 3.通过社区层面服务,构建市民对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确认识,提升市民预防毒品侵害: 3.1减少社区居民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提高市民接纳度,营造一个友善的社区环境; 3.2向居民普及毒品知识,预防青少年吸毒行为,从源头减少吸毒率; 3.3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加强禁毒宣传,参与帮教服务。 (五)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及企业自身经验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地区毒情形势的认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地区概况了解;②吸毒人员分布情况及相关的特征分析);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需求、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吸毒人员服务方面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戒毒方案;②社工服务措施);服务团队督导、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当前禁毒社工队伍的现状了解清晰,分析存在短板及问题,制定提升禁毒社工队伍专业服务水平的督导、培训方案);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特色服务、日常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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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评估考核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使用单位(各镇街)、中标人(自评)、第三方评估单位等多方跟进并进行日常评估: 1.评估标准:按本项目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评估分中期评估、末期评估。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项目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评估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中标人必须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严格项目经费使用,确保财务健康。每项支出均按项目明细核算,并提供正规的发票。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服务项目的综合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
4.评估结果应用: 4.1中标人服务项目中期、末期评估结果合格或以上,不扣减费用; 4.2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结算相应款项;整改后仍未达到合格等级的,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且中标人要按照社工实际服务时间结清人员薪酬; 4.3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时间结算剩余款项,并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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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项目经费 1.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使用单位(各镇街)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使用单位(各镇街)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1.3项目期间,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形式的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1.4由中标方原因导致机构人员离职或被辞退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不得占用本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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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采购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本合同包采购预算由各镇街根据社工名额的比例分别在镇街经费中划拨组成,禁毒社工购买标准为9万元/人/年,具体名额分配及经费如下表: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第三方评估费用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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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其他重要事项 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友好协商,可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指标作适量增减。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3.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应标并提供对应服务片区的详细实施方案。其中人员配置、报价明细也要对对应的服务片区进行详细响应。 4.投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项目人员仍没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开展招标工作。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6.违约情况 (1)中标方出现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并且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中标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中标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当期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标方在扣除必要相应的支出成本后,应当向采购人返还其余己收费用,并酌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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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服务指标量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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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使用单位(各镇街)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使用单位(各镇街)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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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三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 3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生效9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0%,项目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且年终财务审计结果显示合法合规,根据评估和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和财务审计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若中标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第三方评估为不合格,亦或财务审计结果显示不合规,使用单位(各镇街)可以扣除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经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符合本采购包的采购需求要求;采购人与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约定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标准。 3.按本项目中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付款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当期应付款项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2.中标人须在每个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前提供合格发票给使用单位(各镇街)。 3.本项目的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使用单位(各镇街)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使用单位(各镇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办理支付申请后即视为使用单位(各镇街)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误而导致使用单位(各镇街)逾期付款的,使用单位(各镇街)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不继续服务的理由。 4.本合同包由各镇街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项目经费按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合同总费用中。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戒毒服务 |
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三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
项 |
1.00 |
3,690,000.00 |
3,69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5年增城区第三片区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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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增城区第三片区4镇街,包括石滩镇、仙村镇、荔湖街、正果镇。 (二)服务对象 广州市增城区户籍吸毒人员,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和辖区内的村民居民。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中标人需配置41名专职禁毒社工,另配项目主管1名,专家督导1名(须由区禁毒办审核通过)。 2.社工基本要求:全部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不少于50%。41名禁毒专业社工中,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等专业或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不少于33人,且持有社工证人员不少于70%。 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主管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具有5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其中具有3年或以上禁毒服务经验。专家督导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从事禁毒社会工作5年或以上服务经验或具备10年或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且为社会工作协会督导班结业者。 4.人员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配置齐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专业社工投入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由采购人予以核对,名单必须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 5.人员专职要求:第三片区中标人每月至少配备41个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要符合“四有”的要求,即有社保(退休返聘人员除外)、有工资、有合同、有全职到岗。 6.人员管理:中标人派遣的社工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要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需经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调配,社工离职一周前安排好新社工接替工作。中标人需确保2025年8月底(社工考试后)专职人员中持有社工证或通过助理社工师证考试的人数占比在75%或以上。社工要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街道禁毒专职和禁毒专业社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规范用工管理,同时确保工资发放对象是实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每月出勤表及每月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含社保缴纳记录),以月度为单位报采购人备案,以便核查和监督。 (四)服务内容要求 通过个人、家庭、社会层面的帮教服务,协助社康社戒人员及吸毒人员正向发展,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1.通过个人层面的帮教服务,提升其改变动机,降低复吸率: 1.1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协议签订和尿检服务工作,落实吸毒首次被发现户籍人员(以下简称“首吸人员”)的谈话帮教工作,提高美沙酮服用率,延长其操守期; 1.2为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率; 1.3协助符合条件吸毒人员申请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1.4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抵御毒品能力,掌握抵御毒品的方法和技巧; 1.5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自我效能感,提升其处理问题能力,恢复自信能力。 2.通过家庭层面的服务,恢复其家庭功能,改善其家庭生活质量。 2.1协助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理解和接受戒毒人员,增强其为戒毒人员提供支援的能力,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吸毒首次被发现人员执行协议; 2.2协助戒毒人员及其家人解决因家人吸毒问题而带来的困扰; 2.3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对戒毒人员的正面支持。 3.通过社区层面服务,构建市民对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确认识,提升市民预防毒品侵害: 3.1减少社区居民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提高市民接纳度,营造一个友善的社区环境; 3.2向居民普及毒品知识,预防青少年吸毒行为,从源头减少吸毒率; 3.3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加强禁毒宣传,参与帮教服务。 (五)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及企业自身经验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地区毒情形势的认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地区概况了解;②吸毒人员分布情况及相关的特征分析);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需求、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吸毒人员服务方面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戒毒方案;②社工服务措施);服务团队督导、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当前禁毒社工队伍的现状了解清晰,分析存在短板及问题,制定提升禁毒社工队伍专业服务水平的督导、培训方案);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特色服务、日常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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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运营期间,不得私自中途退出或转包服务项目。 2.中标人需在签订本项目的服务合同15日内制定出适当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标准,包括有中标人运营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专业服务资料档案管理及执行标准等标准,相关的标准由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执行运作。 3.中标人要配合采购人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标人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可配有指纹考勤机和摄像头进行考勤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4.中标人应了解广州市增城区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广州市增城区的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 5.中标人应具有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团区委、妇联、工会、村居委、公安部门等沟通合作的能力,能积极回应采购人合理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改善服务质量。 6.中标人应具有社区研究、社区培训、社区教育、社区宣传的条件和能力,能为服务项目的开展进行经验总结、理论提炼、模式探索及推广普及等。 7.物资管理:中标人需对本项目配备的原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并注意维护和保管。凡由中标费用购买的资产(含固定资产、及其他所有资产)在完成合约或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中止合约后不可带走。 8.财务管理:中标人的财务按民办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并每月向采购人报送财务报表及每月经费预算等资料进行沟通汇报。 9.中标人除了满足用户需求中的“服务指标量化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由广州市公安局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及随时间发展而产生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相应需求(如协助创建平安广州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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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评估考核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使用单位(各镇街)、中标人(自评)、第三方评估单位等多方跟进并进行日常评估: 1.评估标准:按本项目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评估分中期评估、末期评估。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项目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评估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中标人必须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严格项目经费使用,确保财务健康。每项支出均按项目明细核算,并提供正规的发票。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服务项目的综合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
4.评估结果应用: 4.1中标人服务项目中期、末期评估结果合格或以上,不扣减费用; 4.2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结算相应款项;整改后仍未达到合格等级的,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且中标人要按照社工实际服务时间结清人员薪酬; 4.3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时间结算剩余款项,并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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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项目经费 1.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使用单位(各镇街)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使用单位(各镇街)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1.3项目期间,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形式的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1.4由中标方原因导致机构人员离职或被辞退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不得占用本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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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本合同包采购预算由各镇街根据社工名额的比例分别在镇街经费中划拨组成,禁毒社工购买标准为9万元/人/年,具体名额分配及经费如下表: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第三方评估费用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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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 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友好协商,可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指标作适量增减。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3.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应标并提供对应服务片区的详细实施方案。其中人员配置、报价明细也要对对应的服务片区进行详细响应。 4.投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项目人员仍没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开展招标工作。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6.违约情况 (1)中标方出现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并且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中标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中标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当期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标方在扣除必要相应的支出成本后,应当向采购人返还其余己收费用,并酌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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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服务指标量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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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使用单位(各镇街)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使用单位(各镇街)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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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4(2024-2025年增城区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 3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生效9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0%,项目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且年终财务审计结果显示合法合规,根据评估和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第三方评估费和财务审计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当期应付款项中。若中标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第三方评估为不合格,亦或财务审计结果显示不合规,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可以扣除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经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符合本采购包的采购需求要求;采购人与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约定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标准。 3.按本项目中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付款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当期应付款项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2.中标人须在每个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前提供合格发票给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3.本项目的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办理支付申请后即视为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误而导致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逾期付款的,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不继续服务的理由。 4.本合同包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项目经费按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执行。第三方评估费用包含在采购人支付给中标方的合同总费用中。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戒毒服务 |
2024-2025年增城区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
项 |
1.00 |
2,080,000.00 |
2,0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5年增城区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社工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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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增城区全区13个镇街 (二)服务对象 广州市增城区已办理居住证或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和辖区内的村民居民。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中标人需配置16名专职禁毒社工,另配项目主管1名,专家督导1名(须由区禁毒办审核通过)。 2.社工基本要求:全部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不少于50%。16名禁毒专业社工中,社会工作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以及相关专业或持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以及相关证书的不少于15人,且持有社工证人员不少于85%。 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主管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年或以上,具有5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其中具有3年或以上禁毒服务经验的。专家督导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禁毒社会工作5年或以上服务经验;或具备10年或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社会工作协会督导班结业者。 4.人员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配置齐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专业社工投入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由采购人予以核对,名单必须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 5.人员专职要求:中标人分别每月至少配备16个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全职的专职禁毒社工要符合“四有”的要求,即有社保(退休返聘人员除外)、有工资、有合同、有全职到岗。 6.人员管理:中标人派遣的社工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要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需经报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调配,社工离职一周前安排好新社工接替工作。中标人需确保2025年8月底(社工考试后)专职人员中持有社工证或通过助理社工师证考试的人数占比在90%或以上。社工要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街道禁毒专职和禁毒专业社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规范用工管理,同时确保工资发放对象是实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每月出勤表及每月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含社保缴纳记录),以月度为单位报采购人备案,以便核查和监督。 (四)服务内容要求 通过个人、家庭、社会层面的帮教服务,协助社康社戒人员及吸毒人员正向发展,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1.通过个人层面的帮教服务,提升其改变动机,降低复吸率: 1.1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协议签订和尿检服务工作,提高美沙酮服用率,延长其操守期; 1.2为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率; 1.3协助符合条件吸毒人员申请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保救助等社会救助服务,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1.4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抗拒毒品能力,掌握抗拒毒品的方法和技巧; 1.5增强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自我效能感,提升其处理问题能力,恢复自信能力。 2.通过家庭层面的服务,恢复其家庭功能,改善其家庭生活质量。 2.1协助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理解和接受戒毒人员,增强其为戒毒人员提供支援的能力,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吸毒首次被发现人员执行协议; 2.2协助戒毒人员及其家人解决因家人吸毒问题而带来的困扰; 2.3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对戒毒人员的正面支持。 3.通过社区层面服务,构建市民对吸毒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确认识,提升市民预防毒品侵害: 3.1减少社区居民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提高市民接纳度,营造一个友善的社区环境; 3.2向居民普及毒品知识,预防青少年吸毒行为,从源头减少吸毒率; 3.3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加强禁毒宣传,参与帮教服务。 (五)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及企业自身经验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地区毒情形势的认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地区概况了解;②吸毒人员分布情况及相关的特征分析);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需求、服务目标、服务策略等);吸毒人员服务方面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①专业戒毒方案;②社工服务措施);服务团队督导、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当前禁毒社工队伍的现状了解清晰,分析存在短板及问题,制定提升禁毒社工队伍专业服务水平的督导、培训方案);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特色服务、日常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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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运营期间,不得私自中途退出或转包服务项目。 2.中标人需在签订本项目的服务合同15日内制定出适当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营管理标准,包括有中标人运营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中标人专业服务资料档案管理及执行标准等标准,相关的标准由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执行运作。 3.中标人要配合采购人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标人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可配有指纹考勤机和摄像头进行考勤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4.中标人应了解广州市增城区禁毒工作的基本情况,能根据广州市增城区的实际需要,设计针对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的特色项目,有外来工服务项目经验。 5.中标人应具有与团区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村居委、公安部门等沟通合作的能力,能积极回应采购人合理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改善服务质量。 6.中标人应具有社区研究、社区培训、社区教育、社区宣传的条件和能力,能为服务项目的开展进行经验总结、理论提炼、模式探索及推广普及等。 7.物资管理:中标人需对本项目配备的原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并注意维护和保管。凡由中标费用购买的资产(含固定资产、及其他所有资产)在完成合约或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中止合约后不可带走。 8.财务管理:中标人的财务按民办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并每月向采购人报送财务报表及每月经费预算等资料进行沟通汇报。 9.中标人除了满足用户需求中的“服务指标量化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由广州市公安局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及随时间发展而产生的,未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相应需求(如协助创建平安广州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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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评估考核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中标人(自评)、第三方评估单位等多方跟进并进行日常评估: 1.评估标准:按本项目服务标准及相应的量化指标,具体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专业服务标准、服务项目管理标准等四个方面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评估分中期评估、末期评估。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项目评估,并按采购人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评估所需要的文件资料。中标人必须建立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严格项目经费使用,确保财务健康。每项支出均按项目明细核算,并提供正规的发票。 3.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服务项目的综合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
4.评估结果应用: 4.1中标人服务项目中期、末期评估结果合格或以上,不扣减费用; 4.2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结算相应款项;整改后仍未达到合格等级的,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且中标人要按照社工实际服务时间结清人员薪酬; 4.3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时间结算剩余款项,并扣减年度合同总额5%费用,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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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项目经费 1.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1.3项目期间,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形式的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1.4由中标方原因导致机构人员离职或被辞退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不得占用本项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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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采购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合同包采购预算经费由广州市增城区公安分局承担,共计208万元。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活动、培训、办公及设备购置费用、设备维修、通信费、第三方评估费用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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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其他重要事项 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友好协商,可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指标作适量增减。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3.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应标并提供对应服务片区的详细实施方案。其中人员配置、报价明细也要对对应的服务片区进行详细响应。 4.投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项目人员仍没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开展投标工作。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6.违约情况 (1)中标方出现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并且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中标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中标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中标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当期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标方在扣除必要相应的支出成本后,应当向采购人返还其余己收费用,并酌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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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服务指标量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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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其中,专业社工人员薪酬经费需占总项目费用80%,包括员工薪酬、考核奖励、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其中考核奖励不低于5%; 1.2★第三方评估费用和财务审计费用在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应支付给中标人总费用中扣除,由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和中标单位与评估方、审计方共同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1.2%的评估费用(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向第三方审计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0.2%的审计费用(以实际审计费用为准)。 2.★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5.★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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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