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区人口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上级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地区实有人口的登记率、准确率和房屋的管控率,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社会管理更有针对性。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与管理综合服务项目是按照统一组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综合协管员作用,开展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实现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 100%、准确率 95%的目标,做到查房知人、查人知房;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及时更新人口、房屋动态信息,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辖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全覆盖。
二、服务内容
1、及时对辖区人员的信息采集、登记,变动七天内的人员信息必须入库。
2、实有人口登记率、准确率 90%以上。
3、人口信息采集人均日实有维护量不低于 10 条。
4、数据准确、鲜活、台账清晰,与居民区保持良好的信息互通。
5、实有房屋信息准确、分类明晰,重点房屋、重点人列管率 100%。
6、对来沪人员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来沪人员相关工作。
8、每天实有人口有效信息登记不低于 10 条(包括登记,注销,变更)
9、对市、区人口办下发的各类数据进行核实做好来登去消等工作。
10、完成来沪人员服务中心、派出所专管民警、居民区布置交办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相关的其他工作。
服务时段为:服务时间为上午 7:00-11:00,下午 13:00-17:00 进行普访, 晚间 18:00-21:00 进行寻访。可根据派出所、来沪人员服务中心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模式。
三、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辖区四十个居委会,原则上设置四十个岗位。根据居委会实际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居民户数超过 3500 户的适当增设岗位,户数低于 1000 户的可适当合并岗位。
四、服务要求
1、准确采集信息;区人口办每月检查正确率不得低于 95%。
2、数据及时更新;数据鲜活,每天数据变动量不低于 20 条。
3、重点区域加强管理;市区挂牌治安重点挂牌小区人房登记率 100%
4、重点人群管控;对新疆人、境外人员、网络逃犯等重点管控人员落脚点在辖区的要到及时登记入库不得遗漏。
5、及时有效地完成市区下发的数据和突发任务。
五、技术要求
1、项目范围:张庙街道区域;
2、服务期限:6 个月
3、项目工作内容
3.1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工作:配合辖区内村(居)委,熟悉辖区环境和人口组成及房屋情况调查、整理,及时更新并统计归档。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出租屋、境外人员实有动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分类录入、信息反馈、跟踪管理与服务的运行机制。
3.2上门进行房屋信息和居住人员信息采集及电脑录入: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现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和《单位(法人)信息采集表》逐户上门采集录入,防止漏登缺项、错登不准确,杜绝弄虚作假录入虚假信息。
3.3配合民警对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进行实时信息采集、核查、管控:对于辖区内重点来沪人员集中地区实施准确信息采集、核查。对重点人员的建立检索:包括基本条件查询、身体特征条件查询、地区相关查询、个人情况查询、交往人员查询等等。
3.4做好特殊人群发现、管控:加强日常排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特殊人群,并按照要求开展管控工作。
3.5完成采购人、派出所及村(居)下达的其他任务:根据镇政府、派出所和村(居)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4、人员选聘要求
4.1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人员选聘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选聘本项目的工作人员。
(1)派出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精神疾病,无涉政,涉邪,涉稳,涉毒情况,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于公益事业。
(2)年龄层次男性在30-50周岁,女性35-45周岁,身体健康。
(3)派出人员都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并由采购人审核通过,成交供应商须为项目人员购买保险。
4.3具体在选聘过程中,按就近原则,同时适当放宽至周边区域。
4.4选聘上岗的工作人员须适应灵活工作时间。
5、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开展人员培训工作,落实必要的补充培训(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确保上岗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6、保密及版权要求
6.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要求建立项目保密制度,对项目所有成员进行保密培训,需严格按照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
6.2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数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6.3本项目涉及所有资料及成果为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资料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或公开引用。若没有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成交供应商不能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开本工作的任何资料。成交供应商须与本项目所有上岗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负连带责任。
7、技术力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要专门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根据整个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安排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并根据分工不同细分为不同的小组,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数据采集整理小组、质量和配置管理小组、报告分析与撰写小组、项目协调小组。
8、考核办法
由采购人组织派出所、居(村)对成交供应商派出人员按照本街道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员要求,每季度开展考核,考核结果通报成交供应商。
9、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绩效考核费,由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每季度开展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确定,服务期满后根据最终考核结果,一次付清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交相应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