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1302-2024-0458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4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5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五)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审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采取分包方式履约合同。
(七)报价要求
1、价格构成。本项目为评审服务项目,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
(十一)政策扶持功能
中小企业政策扶持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1584万元,服务期限3年,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关于最高限价说明:项目评审服务预算总额设为人民币1584万元。本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子项目1:本项目第二中标人承接子项目1,作为河南岸城中村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地上建(构)筑物、资产(固定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事项进行评审业务的服务机构。包括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合计土地面积约591.99亩,房屋合计约950栋、建筑面积约226940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约125300平方米。
本项内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佰柒拾伍万元(¥5,750,000.00)。
子项目2:本项目第一中标人承接子项目2,作为河南岸城中村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地上建(构)筑物、资产(固定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安置房等事项进行评审业务的服务机构。包括项目地块四,土地面积约470.43亩,房屋合计约1100栋、建筑面积约303000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约62500平方米。
本项内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
子项目3:本项目第三中标人承接子项目3,作为河南岸城中村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地上建(构)筑物、资产(固定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安置房等事项进行评审业务的服务机构。包括地块五、地块六,合计土地面积约632.88亩,房屋合计约611栋、建筑面积约178000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约175600平方米。
本项内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元整(¥3,910,000.00)。
(二)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3、同一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评审服务工作。本项目与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兼投不兼中,已获得“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不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中标人资格的,将不具有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四)报价区间:0% - 100%。
三、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本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主要标的: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3个子项目。
子项目 |
类别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标的 |
1 |
服务 |
包括项目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合计土地面积约591.99亩,房屋合计约950栋、建筑面积约226940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约125300平方米 |
3 |
年 |
是 |
2 |
服务 |
包括项目地块四,土地面积约470.43亩,房屋合计约1100栋、建筑面积约303000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约62500平方米 |
3 |
年 |
是 |
3 |
服务 |
包括地块五、地块六,合计土地面积约632.88亩,房屋合计约611栋、建筑面积约178000平方米,其他建(构)筑物约175600平方米 |
3 |
年 |
是 |
采购人关于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说明:本项目共分3个子项目,采购清单中子项目1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伍佰柒拾伍万元(¥5,750,000.00),子项目2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子项目3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元整(¥3,910,000.00)。评标总得分第一名提供上述子项目2的服务,评标总得分第二名提供上述子项目1的服务,评标总得分第三名提供上述子项目3的服务,服务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及进度要求不少于3年。
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如因违反采购人监管要求被解除合同的,由替补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排名,替补提供相应子项目的服务。服务期限为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剩余的服务期限。
2、采购清单具体要求
2.1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8)《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2)《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
(14)《惠州市惠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2021年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2014年12月1日实施);
(16)《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17)如遇相关政策文件修改调整,按新出台政策标准执行。
2.2服务要求
(1)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章,在评审过程,熟知惠州市、惠城区相关政策性文件,如《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关于加强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20〕1号)等。
(2)严格按照国家土地评估的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职责。
(3)坚持公正、客观、诚实的原则,对所出具的评审报告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对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应当严格保守秘密。
(5)根据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杜绝暗箱操作,中标人实地勘查现场时,须由区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镇(街道)派工作人员带领勘查,中标人不能与权属人私下联系。
(6)提交的评审需符合评估规范等要求,不得使用无法律效力的签字章代替亲笔签名,不得使用无法律效力的电子公章等。
(7)对评审结果及过程给予及时的响应和解释,全程需一名估价师跟踪服务。
(8)对于重大复杂、时间紧迫的评估项目,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派估价师现场办公服务,如需要加班加点完成评估项目,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并按时完成评估项目。
(10)估价机构提交的评审报告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告的内部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①报告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规范和委托要求;
②报告对项目的描述是否准确真实;
③评估结果是否准确合理,是否有对应的证据支持,涉及工程造价或价格评估的结果是否与相关或类似项目的价格明显不相符;
④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遗漏或者重复;
⑤报告的签署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资质证书是否与登记相符;
⑥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2.3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选用正确的评估方法对惠城区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项目涉及的评估项目进行评审,并提供评审报告给采购人作为项目业务的依据,须对评估结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确保惠城区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项目涉及的评估项目价格与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价格无明显不相符,评估项目无明显错漏。并且,须针对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核结果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情况说明,作为部门决策的依据。评估结果只属采购人所用。
中标人提交的具体成果应包括如下:
(1)正式评审报告书(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报告);
(2)成果规格:报告一式三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供,报告需估价师亲笔签名、盖章。
2.4工作时限要求
(1)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1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到采购人办公地点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2)中标人必须在接到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完成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报告,交付采购人。
采购包1(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评审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中标人提供服务成果按程序验收后,申请分期支付。(1)计费标准:本项目的房地产和资产评审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的收费标准的50%为计价标准,并按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计费,不低于1000元/份,封顶20000元/份。土地评审收费参照《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评估评审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惠市自然资〔2020〕244号)规定,按照评估宗地所在地的基准地价单价及征收(盘整)回收土地面积计算评估额,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 号)的区间标准进行测算,并根据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不低于1500元/宗,不高于10000元/宗,并按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计费。具体付费金额以实际委托评审业务量为准。按规定,因报告过期等原因委托原评估公司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再次修正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和评审报告的,服务费按照现行评估(审)费用的30%计费。一份评估多次评审按照一次评审计费。(2)已出具评审报告因征收调整不予以征收补偿的,评审服务费按照评审费用的30%计费。一份评估多次评审按照一次评审计费。(3)项目实际结算金额=计费标准×(1-下浮率)计算,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和采购人核定为准,以招标的预算额为上限。(4)结算方式:1)评审费用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情况结算,中标供应商的评审费明细清单报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按程序审定后支付。2)费用支付以财政支付部门核拨时间为准,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项目成果经采购人签收确认即视为验收合格。(2)中标人需要提供常设的投诉热线服务,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采购人的投诉通知,需要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若突发事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中标人必需要按采购人相关新的管理方案或规定严格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项目实施要求,(1)服务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自己的专业人员承担,不得分包。(2)中标供应商需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3)服务的报价内容为包干价,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人员工资、劳动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其他费用;3)项目服务必需投入的工具、设备、车辆使用费;4)法定税费。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评审咨询服务 |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5,840,000.00 |
15,84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金山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盘整、清场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一)服务团队的需求 政府采购活动面向中国境内,考虑到当前国内有些直辖市按照半年打印一次社保记录的现状,因此,服务团队的社保记录时间设置为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六个月以上。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不少于16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服务团队,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及15名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不低于以下标准: (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并且项目验收前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土地估价师证书、资产评估师证书。 社保缴纳证明是指: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记录。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证明文件是指:1)、“旧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土资源部”或“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2)、“新版”提供加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印章的新版证书以及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估价机构公示”下的注册查询截图。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证明文件是指:具有省级以上(包含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证明文件是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该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属于的行业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本地的征地拆迁业务。 (2)拟派出人员 投标人需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1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不少于5人。 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不少于5人。 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不少于5人。 以上拟派出人员不得重复。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出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 社保缴纳证明是指: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记录。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证明文件是指:1)、“旧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土资源部”或“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2)、“新版”提供加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印章的新版证书以及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估价机构公示”下的注册查询截图。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证明文件是指:具有省级以上(包含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证明文件是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3)服务团队要求 A、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应立即组织安排相应服务辅助工作。中标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团队。 B、对不符合清单要求的服务团队实施人员,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根据服务要求,采购单位可推荐适合现场服务辅助人选给中标单位。 C、中标单位提供的现场服务辅助人员需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服务辅助人员。中标单位调换服务辅助人员需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 D、工作时间 全体现场服务辅助人员工作时间由采购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其他团队实施人员由中标单位具体安排。 (4)服务责任 A、因服务辅助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须协助采购单位对服务辅助人员进行处理,如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 B、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的现场服务辅助人员,服务辅助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C、中标单位负责服务团队所有实施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团队实施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缴存公积金、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D、服务团队实施人员与中标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中标单位为用工单位,服务辅助人员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E、服务团队实施人员入职后,如采购单位需要,中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团队实施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体检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F、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与采购单位就服务团队实施人员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服务团队实施人员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服务辅助人员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服务团队实施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 G、中标单位应经常性对服务团队实施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服务团队实施人员执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协助采购单位处理违规违法人员。 (5)现场服务辅助人员管理及要求 A、服务辅助人员按照采购清单具体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B、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仪表严谨,举止端庄,谈吐文明。无刑事犯罪及其它黄、赌、毒等不良记录。 C、中标单位提供现场服务辅助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D、服务辅助人员必需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中标单位应要求服务岗位外包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单位的涉密信息。 E、服务辅助人员不服从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采购单位的劳动纪律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F、服务辅助人员从采购单位领取的工作设备、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采购单位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采购单位。 G、合同期内服务辅助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可随时退回或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但需提供有效的下列事实的证据材料: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采购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服务辅助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本项目信誉要求 认证体系证书:投标人需具备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本项目业绩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从2021年至今承接的同类业绩证明,业务范围包括征地拆迁或土地收储或土地出让涉及的评估或评审业务。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 四、服务响应 投标人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承诺中标后按要求在当天能予以快速到现场提供相关服务。 五、项目其他技术和服务因素的需求 ①项目熟悉程度。投标人所提供的对项目所在地征地拆迁或土地收储或土地出让等涉及的评估或评审业务市场状况的熟悉程度的相关资料。 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提出安全性保障、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评估组织、进度计划、人力资源安排等,评标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议(投标文件无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③技术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目的、内容与实践要求的理解、熟悉程度和整体把握的优劣情况,对投标人工作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技术方案评判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是否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评议。 ④应急处置预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比较和评价,主要针对突然增加的任务数量或突发事件而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议。 ⑤后续服务工作方案。评委会根据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后续服务工作方案进行评议。 ⑥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评标委员会对比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档案管理、内部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情况进行评议。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