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包1 |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
否 |
否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
1.1服务内容及标准
1.1.1现场排查、系统录入:(1)对各区县人工调查形成的排查清单和遥感识别形成的遥感清单中所列黑臭水体(疑似黑臭水体数量为394个)逐一进行现场复核。
(2)对于通过初步感官识别和区县评议仍然无法判定的水体,需进一步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属于黑臭水体。
(3)针对各区县黑臭水体排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的解决路线及应对措施。
(4)提交复核成果,包括: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清单1份及矢量位置文件、现场照片、测量数据、水域面积、经纬度等。协同生态环境局完成省级及国家级清单入库工作。
1.1.2现场取样、检测:(1)水样:排查取样娄底市疑似农村黑臭水体水样样本243个,水样必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氨氮;选测指标总磷,用于判断水体富营养化程度;(2)底泥:必检项目:通常包括pH值、有机质、总氮、总磷以及重金属元素。这些项目能够反映底泥的基本性质和污染状况。为满足清淤底泥安全处置要求,防止二次污染。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要求,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基本项目为必测项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排查取样娄底市疑似农村黑臭水体底泥样本243个,检测项目为pH值、有机质、总氮、总磷镉、汞、砷、铅、铬、铜、镍、锌12项,共计2916个。
1.1.3实施方案(分县区):在全面汇总区域内社会概况、水系水质状况及既往工作成效等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娄底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内容,针对娄底市下辖的新化县、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娄星区五个县市区,深入剖析农村黑臭水体的水质现状与污染源分布,进一步完善各区域的黑臭水体治理策略,提出切合当地的“一水一策”工程措施,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实现精准治理。
1.1.4分区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编制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各市县发改部门评审,获得可研批复。
1.1.5具体详见预算清单。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级、娄底市相关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并获得相关批复。
3、安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环保安全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
第三节 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分县区实施方案在合同签订的3个月内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娄底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分区县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合同签订的1个月内完成并获得批复。
2.交付(实施)的地点:娄底市各区县。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分县区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后支付该部分服务款项,分区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支付该部分服务款项。具体见“分项报价明细表”。涉及财政资金的款项,具体以财政审批时间为准。
4.包装和运输:包装和运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验收标准:按国家、省级、娄底市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且所有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相关批复。
6.服务要求:按服务内容编制相关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获得相关批复,出具最终的审核的成果文件各10份(含电子版)。
7.技术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咨询服务及技术辅助。
8.保险:供应商须为本项目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发生工伤等事故时,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9.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
注明: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细承诺或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