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2个包,主要包含阎良区土地评估、阎良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编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5,2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5,2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阎良区土地储备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编制 |
1.00 |
355,2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27,13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27,133.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阎良区土地评估 |
1.00 |
527,133.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阎良区土地储备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编制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项目概况 (一)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编制: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西安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资源管办发[2023]2号)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启动全市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编制工作。阎良区(不含航空基地)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的编制有利于推动土地征收储备供应一体化统筹实施,形成征储供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全市统一完备的土地储备格局。 (二)2024年度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更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3号)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资产管理,自然资源部对监测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于2023年7月1日起,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供地方案和出让公告、划拨公示必须关联预出库单号。阎良区作为机构名录内储备机构,需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系统填报。 二、服务内容(包括工作区域、工作内容等) (一)工作范围 1、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阎良区计划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征收、储备、供应的所有土地,均应纳入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 2、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阎良区区计划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征收、储备、供应的所有土地,均应纳入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 3、2024年度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二)工作内容 1、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年度土地征收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年度资金计划。 2、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规模统计表、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项目统计表。 3、2024年度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按照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要求,对2024年度储备计划中的项目进行逐项填报,主要包括前期资料整理分析、空间数据处理、成本与收益估算、系统填报(土地资产项目填报、年度计划及资产分配、拟收储、入库项目填报、界址点坐标上传、预出库填报)。 (三)工作成果 文本、附表及图件、预出库单号 三、技术要求(如有,一般适合于技术服务项目)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资源管办发[2023]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交阎良区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服务项目相关成果内容。 四、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 项目人员数量合理,结构恰当,职责分工明确,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3年(合同1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满足考核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可与其续签合同)。本次采购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 (二)款项结算 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且合同1年期满,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年度服务费用的100%。 六、其他(如有要求,请写明) (一)进度要求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完成阎良区(不含航空基地)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编制工作。 (二)成果交付要求 1、阎良区(不含航空基地)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表和数据库等内容。 ①文本(应提供纸质件2份,电子件1份) 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文本。 ②附表(应提供纸质件2份,电子件1份)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附表: 2023年末储备土地库项目清单;2024年度土地征收计划表;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表;保回迁、保安置项目计划表;2024年度资金计划表。 ③图件(应提供纸质件2份,电子件1份) 2023年末储备土地库项目分布图;2023年末储备土地库项目详图;2024年度土地征收项目分布图;2024年度土地征收项目详图;2024年度土地储备项目分布图;2024年度土地储备项目详图;2024年度土地供应项目分布图,2024年度土地供应项目详图。 ④数据库(应提供电子件1份) 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数据库,按“.mdb”格式提供。 2、阎良区(不含航空基地)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表和数据库等内容。 ①文本(应提供纸质件2份,电子件1份) 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文本。 ②附表(应提供纸质件2份,电子件1份) 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规模统计表;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项目统计表。 ③图件(应提供纸质件2份,电子件1份) 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项目分布图。 ④数据库(应提供电子件1份) 土地储备三年(2024-2026)滚动计划数据库,按“.mdb”格式提供。 3、2024年度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成果 预出库单号。 (三)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1、《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2、《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 3、《西安市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2024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资源管办发[2023]2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更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3号)。 (四)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应退还甲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甲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本项目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 2、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合同,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3、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时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期交出项目成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未交出项目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项目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如有),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由于未正确履行本合同义务或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非抗力原因而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除外。 |
采购包2: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阎良区土地评估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西安市阎良区土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次采购西安市阎良区土地评估项目,对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出让、划拨及收储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确认。 二、服务内容(包括工作区域、工作内容等) (一)工作区域 西安市阎良区(不含航空基地) (二)工作内容 对西安市阎良区土地出让、划拨及收储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确认。 三、技术要求(如有,一般适合于技术服务项目) 需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估价作业。 四、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 项目人员数量合理,结构恰当,职责分工明确,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款项结算 取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标准按照约定折扣比例收费。 付款方式:每次单项目完成后30天内支付单项金额的100%。甲方付款前需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含税)。 六、其他(如有要求,请写明) (一)进度要求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交付评估报告。 (二)成果交付要求 评估单位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现场调查分析,秉承公平公正评估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 (三)质量验收标准或规范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 (四)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成果延误,则乙方提交约定的提交成果的期限相应顺延,且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不能依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提交正式成果的(包括成果不合格,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重新制作并提交正式成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款项; 3、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由甲方在未付款中直接扣除,未付款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另行支付给甲方。 |
★ |
2 |
最高限价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乘以费率50%。供应商报价范围为:费率(1-50)%(含50%)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2:
详见采购需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2:
详见采购需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2:
详见采购需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服务期3年(合同1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满足考核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可与其续签合同)。
采购包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2: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详见采购合同
采购包2:
详见采购合同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一次付清
采购包2:
一次付清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 付款条件说明: 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且合同1年期满,经验收合格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采购包2: 付款条件说明: 按实际完成量,每次单项目完成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详见采购合同
采购包2:
详见采购合同
3.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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