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宁德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2024、2025年度(两年)国土变更调查以及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市级核查工作,2025、2026年(两年)日常变更调查市级监理与技术服务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市级核查工作,全面掌握宁德市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保持“三调”成果及国土变更调查的现势性,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评标项1)
(二)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评标项2)
2、《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评标项3)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3]358号)(评标项4)
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9号)(评标项5)
5、《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3号)(评标项6)
6、部、省厅发布的最新技术文件(评标项7)
(三)工作内容
★1、2024、2025年度(两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1.1过程质量控制
对县级国土变更调查各阶段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过程质量检查;
1.2成果预检
a.结合相关材料,对县级对县级上报的地类认定成果及时组织逐图斑核查,重点核查地类认定、耕地种植属性和恢复属性的准确性,以及举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需外业确认的图斑开展外业核查;
b.按照国家、省要求,对各县报送的变更成果重点核查图斑边界、单独图层、地类核查结果一致性以及更新数据库质量的准确性,以及检查成果是否的规范性、完整性;
c.对省级检查及国家级检查反馈结果和疑问图斑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d.详细记录各类检查结果,并将检查意见及时反馈县级并指导其修改,直到成果通过省、国家级检(核)查;
1.3数据统计分析
开展过程流量分析,及时跟踪反馈耕地等地类异常流量情况、统计日常工作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数据统计表。根据日常业务需求,开展数据统计分析。
1.4完成国家、省、市对2024、2025年度(两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其他要求。
★2、2025、2026年(两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2.1成果预检
a.根据国家、福建省相关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工作要求,对县级调查成果进行逐图斑核查和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变化图斑地类与举证照片、影像特征的一致性及属性的准确性等。并结合内业检查情况开展实地抽查。
b.按照国家、省要求,对各县报送的线下数据成果的地类核查结果一致性以及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2相关工作
做好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
2.3完成国家、省、市对2025、2026年(两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的其他要求。
★3、2024、2025年度(两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
3.1对县级上报监测和更新成果开展质量检查、汇总县级成果并编制市级成果提交上级。
3.2完成国家、省、市对2024、2025年度(两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的其他要求。
★4、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工作
4.1对县级上报的核实举证结果开展逐图斑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地类核实认定及举证照片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在线检查通过的及时推送省级复核,不通过的及时反馈县级补充举证和核实整改。同时结合内业检查情况开展实地抽查。
4.2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与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
4.3完成国家、省、市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工作的其他要求。
(四)其他技术服务
1、2024、2025年度(两年)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评标项8)
1.1对县级年度变更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1.2协助对接省级技术部门,及时传达上级技术文件;
1.3做好县级成果报送市级预检交接记录;
2、2025、2026年(两年)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工作(评标项9)
2.1对县级日常变更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2.2协助对接省级技术部门,及时传达上级技术文件。
3、2024、2025年度(两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评标项10)
3.1对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3.2协助对接省级技术部门,及时传达上级技术文件。
4、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工作(评标项11)
4.1对县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4.2协助对接省级技术部门,及时传达上级技术文件。
★5、每年的日常变更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开展期间需至少派驻1-2名技术人员到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为调查工作提供日常技术服务。
★6、完成在服务期间国家、省、市新增的涉及调查监测相关工作内容。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宁德市所辖县(市)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年度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等具体生产。
★2、义务为采购方人员提供相关培训,按期完成市级各项工作,汇总提交的成果质量符合部、省相关调查监测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文件规范和规程要求。
★(六)提交成果内容
1、2024、2025年度(两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1)宁德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检查工作报告、国土利用变化分析报告、市级检查过程性信息资料;国家、省、市对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提交的其他成果。
(2)宁德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检查工作报告、国土利用变化分析报告、市级检查过程性信息资料;国家、省、市对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提交的其他成果。
2、2025、2026年(两年)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市级核查
(1)宁德市2025年日常变更市级检查工作报告。
(2)宁德市2026年日常变更市级检查工作报告。
3、2024、2025年度(两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
(1)宁德市2024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耕地资源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库;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结果汇总表;宁德市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
(2)宁德市2025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耕地资源分类年度监测数据库;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结果汇总表;宁德市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
4、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工作
(1)宁德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市级检查工作报告。
(2)国家、省、市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市级检查工作要求提交的其他成果。
5、服务期间国家、省、市新增的涉及调查监测相关工作需要提交的成果。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 |
2 |
★ |
交货地点 |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服务期满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市级预检上报省厅且经过国家审核下发最终成果后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市级预检上报省厅且经过国家审核下发最终成果,且完成2026年度日常变更并提交全部成果内容后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