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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24-2026年天河区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禁毒专业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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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170001572599 发布时间:2024-10-17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24-2026年天河区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禁毒专业社工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性:服务类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每年2,520,000.00元,合计5,040,000.00元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一)服务范围

 广州市天河区辖区21个街道。

(二)服务对象

  重点服务对象:广州市天河区本地户籍在册吸毒人员、在天河区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口吸毒人员,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一般服务对象:天河区辖区内居住的社区居民。

(三)服务目标

中标人需根据与采购人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以广州市天河区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禁毒社工项目为核心基地,以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街道禁毒办等为服务分点,恰当、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工作、行动研究等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深入挖掘与整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优势资源,为有需要者提供个案辅导、就业技能辅导、潜能开发、家庭治疗、团体咨询、政策宣导、社区融入、互助互惠、志愿者招募培训与组织、社会支持网络织造与构建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以促进服务对象问题的解决、素质的提升、关系的和谐、环境的改善,使戒毒人员有决心、有信心重新回归社会,维护社区安详安稳。同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巩固戒毒成效。

(四)服务工作方法

个案、小组、社区、政策倡导等社会工作方法。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六)服务指标

为保证服务质量,取得最佳效益,2024-2026年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禁毒社工项目中标人需保证完成与采购人商定的服务指标,且合理、恰当地分布于各既定服务群体,满足实际服务需求。

(七)服务内容要求

为更好地促进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禁毒社工项目稳健、快速发展,为辖区内戒毒人员提供人性化、高品质的专业服务结合国家、省、市禁毒部门现时对吸毒人员的管理服务要求,2024-2026年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禁毒社工项目需要中标人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专业服务,具体包括:

项目中标人需在服务期内对本项目覆盖的21个街道的天河区本地户籍在册吸毒人员进行“一人一档”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按要求开展评估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常态化开展平安关爱行动,促进管理服务对象正常回归家庭社会,减少复吸和违法犯罪,严防发生脱管漏管和肇事肇祸等行为,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档案和系统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1.个人层面

项目社工与戒毒康复人员建立专业服务关系,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需求评估、动机强化、心理调适、认知行为治疗、自我管理能力提升、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

(1)需求评估服务。采用多种形式调查了解戒毒康复人员行为状况、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社会需求和戒毒康复状况评估服务,促进管理服务对象正常回归社会。

(2)动机强化服务。帮助戒毒康复人员深入了解毒品危害,掌握抗拒毒品方法和技巧,增强自身抗拒毒品能力。

(3)能力提升服务。帮助有需要的戒毒康复人员调适心理状态,提升自我管理、社会交往、问题解决等能力,增强其自我效能感,使其有信心、有能力面对及处理所遇到问题,最终回归平衡、健康的社会生活。

(4)帮扶救助服务。为有需要的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评判戒毒康复人员所需的其它专业治疗措施,链接资源并实施转介。

2.家庭层面

项目人员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成员提供家庭关系修复、支援能力提升、问题解决等专业服务。

(1)关系修复及支援能力提升服务。协助戒毒康复人员与其家庭成员关系修复工作,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成员能逐渐理解和接受戒毒康复人员,并提升支援能力,强化戒毒康复人员的家庭支持网络。

(2)家属支援服务。协助戒毒康复人员的家庭成员解决因家人吸毒而衍生的问题。

3.社区层面

通过禁毒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认识和理解戒毒康复人员,减少其对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提高接纳度,营造友善社区环境。

(1)志愿者服务。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有需要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生计发展能力,促进融入社会。

(2)禁毒宣传教育服务。参与组织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宣传禁毒工作措施和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针对辖区涉外批发市场、餐饮、旅业、酒店、寄递物流等易涉毒场所,开展从业人员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提升禁毒意识。结合天河区禁毒宣传考核标准开展宣传,做好重要节点禁毒宣传活动,打造禁毒宣传品牌,树立典型案例,组织特色宣传活动等。

(3)倡导服务。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和理解戒毒康复人员,努力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

4.有关禁毒管理事务

(1)协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人员开展吸毒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康复人员出所衔接,督促、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履行协议,努力减少现实危害。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及时向所在街道禁毒办、天河区禁毒办等禁毒工作部门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

(3)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做好工作台账,协助做好尿检、毛发检测等有关工作,并做好建档、面谈、归档等工作。

(八)人员配置要求

1.社工数量:依照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及其他政府文件之规定,中标人需配置至少21名本地户籍禁毒专职社工,其中包括项目主任1名驻点天河区禁毒办协助日常统筹;额外配备专家督导3名提供专业督导。

2.社工基本要求:全体社工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中标人的项目主任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背景,持有中级(或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禁毒社会工作5年或以上,且具有8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或具有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经验;21名禁毒专业社工中,社工专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低于13人,具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不低于4人。

3.中标人所派驻的社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工作态度端正;

(2)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

(3)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采购人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为采购人相关工作出谋策划;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和采购人的管理制度。

4.中标人应有丰富的戒毒人员帮扶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实力,其组织或者个人赢得市级以上禁毒工作先进组织或者先进个人的称号、获得市级以上项目奖项等优先。

5.专家督导要求:中标人需配备3名或以上的专业督导,开展该项目的支持性和技术性的督导工作。督导具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或心理学类专业学历,从事禁毒社会工作5年或以上服务经验;或具备8年或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

6.人员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配齐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专业社工可以马上投入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社工人员名单(匹配率不能低于80%)安排社工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7.人员专职要求:每月至少配备21个全职的专职社工,全职的专职社工要符合“四有”的要求,即有社保、有工资、有合同、有全职到岗,退休返聘人员除外。若每月少配1人则机构在所中标的总服务经费的基础上自费延长服务时间1.5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全职的专职社工要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理专业禁毒社工的规章制度。

8.人员变动要求:中标人派遣天河区的社工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要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需经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调配。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项目工作人员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中标人需在该月内补充相应人员,确保人员在岗开展服务。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在签订双方协议15日内制定出适当的广州市天河区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禁毒社工项目相关运营管理标准,包括有项目运营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执行标准、项目专业服务资料档案管理及执行标准等标准,相关的标准由广州市天河区禁毒办审核同意后执行运作。

2.中标人要配合广州市天河区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禁毒社工项目的运作情况、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开展的进行不定期抽查。中标人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3.中标人应具有与省市禁毒办沟通合作的资源和能力,能积极回应采购人合理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改善服务质量。

4.中标人应了解广州市天河区禁毒的基本情况,根据广州市天河区的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

5.中标人应具有研究、培训、教育、宣传的条件和能力,能为服务项目的开展进行经验总结、理论提炼、模式探索及推广普及等。

6.物资管理:中标人需对广州市天河区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禁毒社工项目配备项目原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并注意维护和保管。凡由项目经费购买的资产(含固定资产、及其他所有资产)在完成合约或双方终止合约后不可带走。

7.财务管理:中标人严格执行民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合同制定的预算方案使用项目资金,定期报送财务报表等资料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备案。

二、中标金额组成

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项目预算已含包括人员薪酬经费、督导培训经费、服务活动经费、办公经费、行政管理经费、交通补贴经费、税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具体参考为:

1.人员薪酬经费:包括员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投标人须出具详细的项目团队人员构成方案,含项目人员资质、薪酬标准、预算等。

2.督导和专业培训费用:包括督导劳务费、专业培训讲师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督导\培训讲师的交通费、误餐费、住宿费等。

3.服务活动经费:包括个案服务、工作坊服务、小组服务、活动服务的开展费用、宣传费用、义工交通补贴等,以及完成项目任务中产生的短途交通费、误餐费等。

4.办公经费:包括办公场地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备及使用维护费、场地维护费等,以及业务范围内的对外接待费、交流差旅费、交流分享会、禁毒服务项目研发等。

5.考核奖励经费:以中标人名义,建立考核奖励专项经费,制定考核奖励机制,报采购人审查,会同采购人对社工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等级,分级进行奖励。

6.项目期间,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形式的出国、出境交流学习等。

三、项目评估验收考核方案

1.在项目中期及项目期满后,每半年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评估。中标人须在完成中期和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和终期报告(包括自我评估)。

2.评估标准:由采购人、社工机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联合对项目服务过程、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服务项目的综合评估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估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级;80分(含)-90分(不含)为良好等级;70分(含)-80分(不含)为合格等级;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等级。

3.评估方法

评估包括审阅文件、面谈、观察、抽查等方法。审阅文件至少包括检查机构有关书面政策、程序、各项服务质量标准等文件;面谈至少应包括与社工及机构负责人的单独面谈或小组座谈;观察至少应包含对机构、服务站点工作的实际探访;抽查至少应包含对机构计划、工作记录的随机调阅。

4.评估结果应用

按服务项目评估结果,得分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不扣减费用;合格等级的,扣减合同半年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5%;不合格等级的,扣减合同半年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10%。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服务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服务提供者,签订下一周期的服务合同。

5.具体考核方案及考核标准采购人可按实际工作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四、付款方式

 1.年度服务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第二期为六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期支付根据上半年的服务评估结果进行支付;评估结果为良好等级及以上的,不扣减费用;合格等级的,扣减合同半年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5%;不合格等级的,扣减合同半年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10%。第三期为项目结束后按评估结果支付年度合同总额的30%,第三期支付根据上下年的服务评估结果进行支付;评估结果为良好等级及以上的,不扣减费用;合格等级的,扣减合同半年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5%;差等级的,扣减合同半年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10%。(详见“项目评估考核方案”的“评估结果应用”)。若中标人严重违反合同法或经评估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扣除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经费。

2.中标人须在每个付款日的5个工作日前提供合格发票给采购人。

3.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

4.本项目的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办理支付申请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误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不继续服务的理由。

5.中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支付手续: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评估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第一期经费申请时无需提供评估报告);

(4)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重要事项

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友好协商,可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指标作适量增减。

2.采购人提供项目独立办公场地(社工办公室、个案会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等)和办公设施(基本办公桌、文件柜、电脑、电话、网络通信等等)。如投标人有其他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的配合条件,如果采购人认为不合理或没必要提供,可不提供。

 3.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4.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应标并提供对应服务片区的详细实施方案。其中人员配置、报价明细也要对对应的服务片区进行详细响应。

5.投标人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项目人员仍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重新开展招标工作。采购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6.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名单安排社工前往中标片区实地区域开展工作,服从区禁毒办安排,实行专人专职专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岗位,否则以违约论处,采购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投标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7.中标人在承包期内社工发生各种事故,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8.投标人需提供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预案。处置预案应有急服务原则、应急服务流程、应急服务方式和响应时间等,能具体指导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工作流程及内容。

六、服务主要指标要求及目标成效

若上级部门或采购人对指标有所变动,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上级对服务指标和量化目标成效的调整。

序号

项目分类

量度数据

备注

(一)

接触服务对象

本地户籍在册人员

核查率

100%/年

根据《广州市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系统》统计的户籍吸毒人员,做好日常动态核查和数据维护工作;结合吸毒人员情况,针对性开展帮扶工作。

建档率

100%/年

根据户籍吸毒人员的动态情况,按照分级分类管控,综合评定出极端、高、中和低4个风险级别,对吸毒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做到档案规范完整。

档案跟进

100%/年

对已建档的吸毒人员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制定相对应的服务计划,了解其情况,按照管控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评估,服务跟踪、协助吸毒检测、开展联系见面谈话家访等工作,落实三个关系修复以及其他帮扶救助措施,形成服务报告。

见面、联系

100%/年

依据广州市、天河区管控工作相关要求,按要求的工作频率对户籍在册吸毒人员开展定期见面、联系工作。

户籍在册吸毒人员定期评估

100%/年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禁毒工作要求,对天河区所有户籍在册吸毒人员开展定期评估。

现有吸毒人员法制教育

100%/年

根据广州市禁毒工作要求,对所有户籍现有吸毒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并做好系统信息登记;对于排查出有毒驾、失驾等风险的要进一步落实好“预防毒驾、预防违法犯罪、预防肇事肇祸”等工作。

关注人员管理

100%/年

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禁毒工作部署,在重要节点时期,对关注人员开展见面联系和跟踪回访工作、风险评估、更新及落实一人一策等措施,并做好相关工作材料归档及信息录入工作。

服用美沙酮人员

接触率

100%/年

通过美沙酮门诊等方式接触联系正在服食美沙酮进行药物维持治疗的户籍吸毒人员名单,了解其动向。

建档率

100%/年

通过社区民警、居委、家访、美沙酮医生等方式,了解其现时情况,逐一造册登记,服食美沙酮的情况以及帮扶需求等。

(二)

强戒所对接

入所接触

至少6次

100%/年

对市内的戒毒所天河户籍吸毒人员出所前3个月提前入所接触,通过个案、小组、工作坊、活动等形式进行出所前接触、教育等,协助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做好出所前的心理准备,初步建立信任关系。

出所人员衔接

衔接率

100%/年

在戒毒人员出所当天,社工会同街道、派出所、家属等与市禁毒办出所衔接队伍做好出所人员衔接工作,并将其带至街道服务站点,完成报到手续,实现戒毒人员出所无缝对接。

(三)

档案质量管理

档案质量评估

每月更新

审阅文件

根据吸毒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逐人建档,并按照广州吸毒人员质量评估标准、市禁毒办的要求及规范,对所有本地户籍现有吸毒人员进行归档整理,并定期更新,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天河区禁毒办的要求,每月组织项目骨干对全区的吸毒人员档案质量进行评估,提出问题并协调和配合镇街进行整改。

(四)

调研

1份/年

调研内容:了解服务对象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家庭关系、社会功能、资源情况、禁毒能力等信息;

调研报告:分析掌握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针对当前工作,深入分析工作亮点和短板,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形成调研报告文章提交采购人。

(五)

 

个案

服务

咨询服务

至少360人次/年

“3+N”工作小组(禁毒专业社工、禁毒专职、社区民警、吸毒人员家属)通过提供1-3次咨询服务,协助服务对象处理问题,不需要长期跟进。

重点个案服务

开案率100%/年

1.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开展个案服务工作,并建立完整清晰的个案档案。

2.个案开案率:按照广州市禁毒办的工作要求,对现有吸毒人员、高风险等级以上的吸毒人员进行全覆盖开案,并及时开展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开案及结案的规范具体以广东省地方标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及市禁毒办的要求为准。

3.其他个案:指社工在评估吸毒人员需求/风险后,发现吸毒人员可能存在脱失、复吸、违法犯罪、肇事肇祸、毒驾等风险,或者其问题需要长期/重点跟进才能处理的,要及时开设个案跟进。

4.已开案人员至少每2个月跟进1次。

跟踪回访服务

100%/年

对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解除后2年内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其中社区戒毒人员第一年每季度至少一次,第二年每半年至少一次,社区康复人员每半年至少一次;解除2年以上的进行不定期回访和跟踪服务。

个案会议

每个个案不少于1次/2月/年

须透过联席会议等形式与社区及帮扶小组成员沟通每个个案服务的开展情况和进度,以及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六)

帮扶救助服务

精准帮扶

100%/年

发动有意愿的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对吸毒人员实施精准帮扶,重点做好因毒致孤致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病残人员等家庭帮扶,关爱未成年人子女,为困难吸毒人员家庭链接爱心资金和物资。

困难救助

100%/年

协助有需要的吸戒毒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帮扶救助。

(七)

工作坊服务

工作坊

至少21/年

工作坊:指社工对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开展身心康复、就业帮扶、家庭辅导、康乐发展和禁毒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坊,以增强其戒毒动机、拒毒能力,改善人际关系,增强自我效能感。

(八)

 

 

禁毒宣传教育

禁毒宣传教育服务

场数

全年不少于30/年

1.社区禁毒宣传:会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以预防毒品为主题的“六进”、“新六进”禁毒宣传活动。结合重要节点、节日对辖内的家庭、单位、易涉毒场所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等特定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提高此类易感人群对毒品的警惕性。

2.专题活动:全年协助区禁毒办主办大型禁毒宣传活动不少于3场次,每场次参加人员不少于300人。

3.每一个活动工作人员需要制定完备的个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反馈、新闻稿等内容。

人次

8000人次或以上/年

宣传品制作

种类

不少于3种/年

根据辖内的毒情形势和特点,结合服务的内容、方式,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单张、海报、小册子、杂志刊物等。

派发量

20000份/年

媒体宣传

邀请新闻媒体宣传

至少刊登12次/年

指市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或自有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宣传报道天河区禁毒有关工作成效。

自媒体宣传

每2周至少报道1次

利用网络媒体,推送辖区禁毒宣传、帮扶和禁毒知识科普等动态信息,并广泛发动群众进行阅读,平均阅读量不少于150人次。

(十)

 

 

 

建立社区合作伙伴

服务简介会

 

不少于25次/年

指社工面对街道禁毒专干开展服务介绍,包括个案跟进进展、活动策划、月度服务总结等;或与服务合作方沟通服务具体事宜。

帮教资源链接平台

不少于150次/年

建立禁毒帮扶资源链接平台,吸纳辖区社会组织、企业、机团单位等参与禁毒社会化帮教。

(十一)

 

志愿者培育

志愿者培训

12场/年

发动辖区居民参与义工、志愿者服务,培育一支不少于500人的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禁毒宣传服务和帮教服务。

同伴人员培育

不少于5/年

吸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断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培育人数不少于5人;对所有同伴教育员、“过来人”志愿者做好教育和后续跟踪管理工作。

(十二)

社工专业能力提升

专业培训

48小时/人/年

所有项目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专业督导/培训

(1)实务经验2年以下的社工不少于48小时/年;

(2)实务经验2年或以上的社工不少于36小时/年;

执行机构需聘请符合资格的督导向项目工作人员提供禁毒服务专业督导服务或业务培训,提升项目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协助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

(十三)

服务目标成效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率

高于上年度执行巩固率

以管控系统统计为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非脱管人数/在册吸毒管控人数

社工通过帮教服务,不断提升报到率、尿检率、执行率。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巩固执行率

高于上年度执行巩固率

以管控系统统计为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巩固执行率=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数/近三年应报到人数

吸毒人员分类定级率

100%/年

吸毒人员分类定级率=需分类定级吸毒人员/在册吸毒管控人数

吸毒人员入网格率

100%/年

吸毒人员入网格率=入网格人数/在册吸毒管控人数

户籍吸毒人员复吸率

3%以下(含本数)/年

户籍吸毒人员复吸率=年度查获有吸毒史人数/在册吸毒人员数(剔除死亡、出国境人员)

个案半年操守率

85%或以上/年

个案半年操守率=成功操守人数/个案人数,成功操守指通过验尿证明并无复吸。

个案成功率

40%或以上/年

服务半年以上成功个案/开案个案数量,服务目标得到解决。例如:复吸者或吸毒人员开始治疗个案服务,连续六个月验尿证明并无复吸、就业或就学(不包括失去就业或就学能力的个案)、家庭关系得到改善等问题得到解决的个案。

合作伙伴满意度

90%/年

合作伙伴满意度指区禁毒办、各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执行方的综合评价。

注:考核标准、分数、所占比例采购人可按实际工作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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