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70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教育服务 |
TSP项目式学习资源建设与应用服务采购 |
1.00(项) |
1,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TSP项目式学习资源建设与应用服务采购 |
1.00(项) |
1,700,000(元) |
1,700,000.00 |
总价 |
无 |
★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TSP项目式学习资源建设与应用服务采购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
注:①以上带“▲”的参数为重要参数,需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响应,不满足或有负偏离的做扣分处理。 ②以上带“★”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
2 |
|
|
1.服务方案: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项目人员配置及组织管理方案、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③项目实施步骤方案、④项目质量保证方案、⑤项目进度管理; 2.人员配备: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备; 3.项目服务保障;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至少包含:①培训方案、②突发事件应对措施、③应急团队人员安排、④后续服务范围、⑤后续服务保障; 4.履约能力: (1)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针对本项目提供类似业绩案例,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增值评价报告交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尾款在项目结项报告交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成果移作他用,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成果,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当支付项目总预算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4)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提交全部符合项目合同要求的项目成果或未按照进度要求提交各项阶段性成果,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预算总金额1‰的违约金,连续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20】日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乙方应全额退还),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若因甲方或者客观因素造成无法在规定工期内完成任务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5)甲乙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行为的,涉嫌违法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每出现一次/一项视为一次违约,应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1%】的违约金。合同期限内,乙方发生三次以上违约或违约后拒绝按照甲方要求整改或同一事项整改3次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的乙方应全额退还)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金额【1%】的违约金。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