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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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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0240001574714 文档页数:43页 所需下载券:10
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844,991.4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其他房屋施工

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1.00(项)

2,844,991.42

建筑业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1.00(项)

2,844,991.42(元)

2,844,991.42

总价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1

其他房屋施工

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水龙头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1

其他房屋施工

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LED吸顶灯、LED筒灯、LED射灯、标志灯、应急灯等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1

其他房屋施工

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商品混凝土、水泥、油漆、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建筑用塑料管材、内、外墙涂料、瓷质砖、木门、再生塑料制品、原木桌椅、水龙头、室内照明灯具等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稻城县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项目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1.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缺陷责任期

12个月(国家行规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分包

不允许

4

价格调整

见合同条款

5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6

★质保金

最后一笔款拨付前额外缴纳3%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退还。

7

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施工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付款条件说明:工程量完成80%时,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付款条件说明: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付款条件说明: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8

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阿西土陶系列非遗文创产品研发制作主题建筑,总建筑面积545.9平方米,其中:阿西土陶技艺厅272.8平方米:阿西土陶展厅174.58平方米,阿西土陶制作设备房98.52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9

后续资料要求

验收合格后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技术要求

4.1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说明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投标承诺的质量高于国家标准的,执行投标承诺标准。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再增加费用。

(2)主要建筑材料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的合格产品,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实施,并要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4)安全责任:本项目实施中一切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及关联关系形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合理的接受相关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的整改意见。

4.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压证施工,待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回。供应商应委派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应保证履职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 相对稳定。未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这些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替换。

(2)建设单位或委派的监理单位有权清退、替换不具备合格上岗证件的人员和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替换的项目管理人员供应商须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代替,并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供应商须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4.3材料为合格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所有材料进场前经入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4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应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增加内容(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

4.5资料要求:验收合格后提供四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若有图纸资料还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4.6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向采购人支付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4.7其余未明确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

 

 

5.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以下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5.1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时间计划及节点规划,影响工程实施因素及赶工措施。

5.2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质量措施。

5.3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管理经济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5.4资源配置计划:拟投入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拟投入劳动力计划。

5.5环保文明措施:文明施工及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生活卫生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5.6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立,预警制度,应急保障措施。

5.7施工工艺内容:施工工艺技术。

6.质量保障措施: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响应时间在48小时以内。

7.工期:240日历天内完工(注: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8.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

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工程质保期12个月(国家行规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均提供保质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3

报价

1.本次磋商项目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本项目最高限价:2844991.42元(含暂列金:32743.39元),供应商报价应该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货物运输、技术指导、保险、材料损耗和设备折旧成本、安装、调试和维护成本、投入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人工成本,企业税赋和财务成本,供应商须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将被淘汰。

注:若工程量清单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

运输费用、安全责任费用

本项目所有运输、损耗、保险、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除成交价外的任何费用。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施工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

2

施工地点

稻城县(具体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4

付款进度安排

1、签订施工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工程量完成80%时,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5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①验收方式:成交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 ②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违约责任 ①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②供应商(在采购人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损失一次性补偿。 ③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④供应商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⑤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分包、转包约定的政府采购工程事项及随意增加政府采购工程量。 ⑥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2)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当供应商的综合评分相同时(综合得分、报价、承诺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获得优先推荐资格(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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