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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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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040001577194 发布时间:2024-11-04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CGZX-CG202408038

3.预算金额:726.29万元

4.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合同履约期:本项目合同期限包括项目建设期和项目维护服务期:1.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包括系统建设、内部验收、上线试运行及综合验收。2.项目维护服务期自本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8.除招标文件中有规定,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特别注意事项

1.本文提及的《“★”条款响应表》格式、《“▲”条款响应表》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处下载,其他格式可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中查找。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并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格式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可以查看《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采购需求中标记“★”的条款应优先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并作出响应,作为评审依据。第六章中格式十《承诺函》、格式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格式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仅作参考格式,不强制要求填写,若内容能体现响应“★”条款的同样视为有效响应。

4.采购需求中标记“▲”的条款应优先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并作出响应,作为评审依据。第六章中格式十《承诺函》、格式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及格式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仅作参考格式,不强制要求填写,若内容能体现响应“▲”条款的同样视为有效响应。

5.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及带“▲”的条款中若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附上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不满足。“★”条款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条款不满足要求的将影响投标得分。

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开标评标当天处于有效期内即视为有效。

7.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8.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存在工商变更情况(例如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地址等)的,应在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后面附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佐证材料,否则采购人代表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因为无法判断变更前后两公司关系而不承认变更信息前公司的资料。

9.本采购需求中若有出现“我委”“委机关”“委内”“我单位”“甲方”等称呼的,均指本项目采购人。

(三)违约条款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将作为以后(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包括★条款、▲条款及一般条款的响应情况,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无法满足★条款的相关要求将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扣除较重的违约金甚至解除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无法满足▲条款及一般条款的相关要求将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违约金甚至解除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用于响应评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评分表的方案)将作为以后(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无法满足要求的将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违约金甚至解除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用于响应评分的委派具体人员为中标后委派人员,实际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拟派具体人员不符的,将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扣除较重的违约金甚至解除合同)。

4.在采购人使用本项目的软件成果过程中,因中标人软件缺陷、维护处理不及时或失误原因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含经济损失等),中标人除应赔偿采购人的全部实际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如中标人违反保密协议,中标人除应赔偿采购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如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采购人向其追偿经济损失及违约金等,由此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四)远程开标相关注意事项

1.请注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对相关操作指南进行研读并熟悉系统的操作。咨询电话:020-88696588。

2.关于提前进入开标大厅的提醒: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并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进入后请立即加入右侧“开标消息”聊天群组,关注代理机构发布的消息。无法进入“开标大厅”的应该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解决。供应商不按要求进入“开标大厅”的,将无法收到相关注意事项消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关于开标专用电脑的选取:供应商应尽量使用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成功加密所使用的电脑,避免开标时由于解密失败所带来的影响。

4.关于参与开标资料准备提醒:供应商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投标)时,应提前准备有效的数字证书,以及响应文件加密时生成的备用标书。

(1)有效的数字证书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及签名环节;

(2)备用标书用于开标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可以补充上传。若供应商未及时准备上述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应当场提出,若投标人签名环节签名失败且未在“开标消息”即时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因签名失败造成的其他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投标当天投标人应保持手机畅通及备好数字证书,评标委员会有可能会随时发起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上进行响应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五)关于分公司、总公司投标的相关规定

1.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投标人及其总公司之间存在多级授权的,须提供各级的授权文件)。

2.分公司投标的,可使用总公司业绩、证书、人员进行投标,同样符合得分条件。

3.总公司投标的,可使用其下属各级分公司的业绩、证书、人员进行投标,同样符合得分条件。

二、项目服务详细要求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采购内容简述: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项目投标报价上限金额为726.29万元,包含软件开发费用、短信服务费、国产化实验室验收测试费等。

3.项目概况及项目具体要求

3.1 项目背景

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基层智慧治理能力提升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3年,基层智慧治理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更加完善,数据资源整合取得明显成效,支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基层智慧治理体系基本建成,有力支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基层智慧治理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强化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应用终端、服务资源、数据融合、安全监管等整体规划设计和集成。制定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动信息识别技术、高分卫星遥感影像、三维地图、视频图像以及智能感知等技术在基层治理的应用。

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愿景。

2023年7月12日,中山市召开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会议。突出多元共治,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力推动“1+6+N”工作体系建设落地见效,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枫桥经验”。

3.2 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数字政府、平安建设、“1+6+N”工作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努力方向,以“一个平台管平安”为目标,建设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立体化治安防控、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指挥调度于一体的市、镇街、村居三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智能化一体化平台,实现平安中山建设领域全要素采集、全信息共享、全流程办理、全业务协同、全过程监管、全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建、全安全可控,“全过程、全方位、高水平、高质量”地推进我市平安建设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以“一站式”吸纳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聚焦“镇村(街道、社区)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的目标定位,大力推进“1+6+N”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建设(“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它政法综治和社会力量),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最大限度地把基层社会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3 项目建设需求

3.3.1 建设内容

在省委政法委“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的基本框架下,结合本地化需求,基于“数字政府”“中山市城市智慧大脑”等基础能力,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张网”要求,搭建集矛盾纠纷化解、立体化治安防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调度指挥于一体的市、镇、村三级智能化一体化系统。打造“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库和精神障碍患者、社矫人员等特殊人群主题库、专题库,开发综合网格、巡查任务、矛盾纠纷化解、平安指数等8大核心业务应用,通过全要素信息上图,实现“一图总览”,利用数据挖掘、智能分析和可视化技术,实现“一屏感知”,从而形成全周期闭环治理模式,增强“态势看得清、资源找得到、事件管得住”的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覆盖我委各科室业务需求,如平安考核、司法救助、宣传民情、队伍管理等,推进政法业务流程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委智能化应用水平。

3.3.2 项目需求

3.3.2.1 信息采集缺少统一标准,难以实现共享共治

基础数据采集仍缺少统一的标准,难以实现底层数据的共享共治,亟需完成基础数据的有效规整和覆盖,达到标准统一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共享。

3.3.2.2 基础数据底数不清

目前关于人、地、事、物、组织等底数基础数据仍不清晰,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业务,对事件、事物的巡查发现,往往离不开对基础数据的采集,亟需通过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实现基础数据的底数排清、落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数据底座建设。

3.3.2.3 我委信息化能力仍显不足

当前,我委内部科室信息化应用能力稍微薄弱,从各自业务的角度,信息化的需求也呈多领域、多维度。需要通过平台建设,解决业务信息化、数据共享化的问题。

3.3.2.4 综合网格应用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随着网格业务工作的开展,信息化需求上呈现更多个性化,在网格事件的巡查、上报、采集等工作中亟需实现流程、事项内容的灵活配置,表单的灵活应用,为网格事件上报、核查提供全流程信息化辅助机制。

3.3.2.5 平安要素未能满足落图需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结合本地的平安力量,对平安基础要素、事件态势、特殊人群进行落图,为满足市级用户管理决策的需求,网格业务落图管理需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图总览”,为决策层提供人、地、事等多要素,以及网格、实有房屋、实有人口、特殊人群、网格事件等多图层的查询、统计、展示等功能。

3.3.2.6 社会平安力量仍缺少联动机制

面对不同程度的应急事件,缺少预警机制,在事件的指挥与调度上仍缺少联动的信息化支撑,网格员等平安力量无法及时掌握,亟需建设指挥调度板块,满足平安力量的“现场可视、指令可达”的切实需求。

3.3.2.7 社会深度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在社会精细化治理,如出租屋、特殊人群、事件主体等弱信号预警机制与统筹管理方面仍较为落后,需要通过智能应用等信息化手段,来提供技术应用场景支持。

3.3.2.8 “一站式”矛盾纠纷缺少信息化支撑

在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方面,缺少统一受理、协调、处理能力,亟需建立平台,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必要支持。

3.4 系统功能需求

3.4.1 数据资源建设需求

3.4.1.1 数据标准规范

本项目在设计规划和建设时,必须遵循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于暂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拟在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制定市级数据标准规范。本次项目数据处理需按照省“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并完成历史数据的标准对接。

3.4.1.2 块数据应用本地化需求

通过块数据的国产本地化部署,构建本地化的统一地址库和块数据治理体系,赋能平安建设各业务应用创新。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模块

备注

(一)

统一地址管理服务系统

完全国产化

(二)

块数据管理系统

(三)

块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四)

市级块数据立体图

(五)

库表及系统配置初始化

3.4.1.2.1块数据支撑系统

包括统一地址管理服务、块数据管理、块数据服务等系统的安装和配置,支撑“粤平安”块数据在本地形成常态化的服务能力,实现数据资源下沉,分级、分类、分块使用,对全市各类平安应用建设提供支持。

3.4.1.2.1.1统一地址管理服务

提供地址标准化清洗、地址库管理、地址服务管理、地址核查救济等模块功能。

3.4.1.2.1.2块数据管理系统

提供块数据的元数据、基础数据的管理,以及对应的任务协同、数据审计等功能。

3.4.1.2.1.3块数据智能服务系统

提供块数据服务的新增、编辑、删除、查询、服务数据源配置、服务协议配置、服务接口测试等功能。包括获取镜像、修改配置、获取并解压配置、修改脚本配置、修改服务器配置、启动服务等。

3.4.1.2.2市级块数据立体图

搭建统一的块数据立体图应用系统,提供对块数据的空间数据、基础数据等综合总览,实现基于电子地图对地址、房屋、单位、人口数据按照省-市-镇街-村居-网格进行逐级呈现。

3.4.1.2.3数据库库表及系统配置初始化

根据块数据相关规范设计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模型,根据数据模型建立物理数据库(或云数据库),并建立相关库表。

3.4.1.2.4部署实施保障服务

结合现场调研情况和实施经验积累,详细描述实施流程及计划、实施步骤、各项开工准备、资源准备,以及检查、信息收集、备份与恢复策略、风险分析和规避措施等内容。同时,依照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提供政务云基础运行环境的适配、安全测评、等保测评和系统测评整改、项目进度工作要求、项目管理、培训、运维更新等服务。

▲3.4.1.3 统一地址块数据治理需求:在现有地名地址数据基础上,结合粤平安、粤居码等相关数据标准开展数据汇聚、探查、分节、编码、质检、服务构建等数据治理工作,形成统一地址库,为后续房屋、人口、单位、事件等数据关联融合提供桥梁。对分散在各部门的房屋、人口、单位、事件等数据,经过与统一地址匹配、清洗转换等流程,赋予统一地址编码,匹配关联到“市-镇街-村居-网格-楼栋-房屋”,并构建人房法关联等块数据服务,支撑更多的精细化应用场景。数据处理量约600万条,具体根据实际变动为准。【响应方式:承诺响应。投标人需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3.4.1.3.1统一地址数据治理

本项目需提供包括门牌地址、详细地址、标准地址的汇聚、探查、分节、编码、质检、服务构建等数据治理工作,以及多样化的地址查询服务。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地址数据汇聚

建立地址前置库,根据数据源表的模型设定数据采集规则,建立前置库和源数据库表的映射关系,汇聚本地存量地址数据。

2

地址数据探查

建立地址探查规则,对前置库中汇聚的地址数据根据规则进行自动批量化检查,输出数据质量探查报告。

3

地址分节与修正服务

利用地址分节工具,建立地址分节规则(例如省-市-镇街-村居-行政组-自然村-专业区-街路巷-门牌-小区-建筑物-楼牌-单元-楼层-户室)、创建地址分节方案、建立地址清洗任务,针对工具分节结果提供人工检查和数据修正服务。

4

地址编码服务

按照统一地址编码规范创建地址编码方案、对存量数据进行批量编码。

5

地址数据质检及修正服务

利用地址质检工具,建立质检规则,包括如下:
1.地址门牌号缺失检查
2.地址房间号缺失检查
3.地址完整描述与分节一致性检查
4.管理库和检索库数据一致性检查
5.地址节健康度分析检查
6.无效字符检查
7.重复字段检查
8.地址单元、地址节一致性检查
9.字典项合规检查
10.地址编码合规性检查
11.经纬度信息合规性检查
12.字段为空检查
13.字段正则检查。
针对质检结果按比例进行人工抽查,并对质检出的存疑地址数据进行核查和基于汇聚、融合的数据资源情况进行手动修正,输出统一地址质检报告。

6

统一地址服务构建

构建统一地址库服务接口,例如根据地址描述/坐标位置/经纬度点和半径/地址编码获取统一地址信息、地址匹配接口。

7

目录服务挂载

构建统一地址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并将目录服务挂载注册到 “一网共享”平台。

3.4.1.3.2统一地址更新服务

建立与地址数源单位的数据同步机制,及时更新到统一地址库。

3.4.1.3.3块数据治理服务

本项目需要将房屋栋,流动人口,企事业单位,网格和管理人员,全市网格采集事件等数据约600万条,经过与统一地址匹配、清洗转换等流程,赋予统一地址编码,匹配关联到“市-镇街-村居-网格-楼栋-房屋”,并构建人房法关联等块数据服务,支撑更多的精细化应用场景。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空间块数据汇聚

汇聚行政区划、基础网格等空间块所需的空间图层数据。

2

空间实体关系构建

建立行政区划边界、基础网格之间的空间拓扑关系。

3

入块数据汇聚

建立块数据前置库,根据数据源表的模型设定数据采集规则,建立前置库和源数据库表的映射关系,
(1)房屋栋、套数据汇聚
(2)人口数据汇聚
(3)企事业单位数据汇聚
(4)网格和管理人员数据汇聚
(5)全市网格采集事件数据汇聚。

4

数据探查

建立数据探查规则,对前置库中汇聚的数据根据规则进行自动批量化检查,输出数据质量探查报告。

5

人口数据入格服务

利用基于统一地址的自动匹配落块服务工具,对汇聚的人口数据进行匹配运算,赋予统一地址编码,自动匹配关联到“市-镇街-村居-网格-楼栋-房屋”的相应层级,保底关联到网格实现“数据入格”,对不能关联到统一地址的数据推送给网格员核查。

6

房屋数据入格服务

利用基于统一地址的自动匹配落块服务工具,对汇聚的房屋数据进行匹配运算,赋予统一地址编码,自动匹配关联到“市-镇街-村居-网格-楼栋-房屋”的相应层级,保底关联到网格实现“数据入格”,对不能关联到统一地址的数据推送给网格员核查。

7

单位数据入格服务

利用基于统一地址的自动匹配落块服务工具,对汇聚的企事业单位数据进行匹配运算,赋予统一地址编码,自动匹配关联到“市-镇街-村居-网格-楼栋-房屋”的相应层级,保底关联到网格实现“数据入格”,对不能关联到统一地址的数据推送给网格员核查。

8

管理人员数据入格服务

利用基于统一地址的自动匹配落块服务工具,对汇聚的网格和管理人员数据进行匹配运算,赋予统一地址编码,自动匹配关联到“市-镇街-村居-网格”。

9

事件数据入格服务

利用基于统一地址的自动匹配落块服务工具,对汇聚的全市网格采集事件数据进行匹配运算,赋予统一地址编码,自动匹配关联到“市-镇街-村居-网格-楼栋-房屋”的相应层级,保底关联到网格实现“数据入格”,对不能关联到统一地址的数据推送给网格员核查。

10

数据清洗转换

基于已落块的人口、房屋、企事业单位、网格和管理人员、网格采集事件数据利用块数据协同工具进行数据清洗转换,即建立块数据前置库与块数据应用成果库之间的清洗规则、映射关系,并创建数据同步任务。

11

块数据服务构建

构建块数据服务接口,例如根据区划编码查询人口信息、基于房屋ID查询人口信息、基于地图自定义范围查询房屋信息、根据区划编码获取法人列表、基于房屋ID查询法人列表等。

12

目录服务挂载

构建块数据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并将目录服务挂载注册到“一网共享”。

3.4.1.3.4块数据更新管理

当空间块(区划、网格)、统一地址、块数据(人口、房屋、企事业单位、网格和管理人员、网格采集事件)融合的源头数据发生变化时,保障数据及服务的及时同步更新,确保数据及服务的准确性及可用性。

3.4.1.4 数据库规划要求

通过数据的预处理过程,包括数据清洗、去重和数据规范建设等,对数据进行统一代码转换和字段规范处理,针对汇聚进入的数据进行统一的标准化处理,进入数据资源平台的明细层,为上层业务提供基础的数据支撑。

3.4.1.5 数据库设计与建设

围绕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接入并整合中山市人、地、事、物、组织、地图、视频数据,采用数据治理、数据质量管理等技术手段,形成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数据资源库。具体包括人房信息库、事件信息库、事项目录库、部门库、块数据库等。

本项目各个业务应用系统对应的业务数据库,与业务系统部署在同一个政务云平台,主要参考业务数据库设计内容,在项目实施阶段进一步细化,梳理各个业务数据库的库表结构、逻辑关联关系、数据项信息等,设计数据模型,并根据模型建立业务数据库。

3.4.2 应用支撑需求

3.4.2.1 事项管理

系统支持对事项目录以及事项目录下的事项清单进行维护管理,对入格事项申报信息、申报流程及审批进行管理。

3.4.2.2 任务管理

主要用于生成网格员巡查任务,管理维护日常任务执行需要的内容、要素和清单。包括清单管理,巡查项管理,任务的派发、分类、配置、排优等功能。

3.4.2.3 流程管理

流程引擎通过接口为上层应用提供上报、受理、分拨/派单、处置、延迟、回退、办结等事件流程服务,调整职能部门权责,使职能部门更高效、更灵活地完成各类事项的处置办理。

3.4.2.3.1流程设计

3.4.2.3.1.1流程阶段配置

流程阶段配置支持将流程定义划分成多个阶段,支持配置各阶段是否启用以及责任部门岗位等,为事项分类及事项的流程阶段管理提供能力支撑。

各流程节点可根据对接的场景需求,自定义外挂节点表单,对中台前后端解耦。节点表单提供多种组件,支持文本输入、选项选择、图片选择、视频/语音、图片文字自动识别、自动定位、多表联动关联、个人信息校验等功能,可灵活自定义表单外观等复杂功能满足多样化场景需求。

3.4.2.3.1.2协同流程管理

协同流程管理提供协同处置流程在线配置的能力,可以为每个流程节点绑定相应的处置部门,以支持自定义处置方式及个性化处置流程的配置。

流程管理模块为管理人员提供流程的新增、修改、删除、导入/导出、流程复制及版本管理功能。流程新增完成后,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流程设计器设计业务流程的特定版本。设计完成后,支持对流程启用版本的设计内容进行效果预览,同时支持流程的版本管理,可随时对流程进行维护且不影响历史数据。

3.4.2.3.1.3流程实例库

流程实例库提供对流程中心执行过的所有流程实例进行查看、搜索的能力。

流程实例管理。可以对实例进行强制作废、数据归档等操作。

3.4.2.3.2节点时限配置

支持事件环节时限的配置管理,含不同紧急程度、不同计时类型的配置。

3.4.2.3.2.1时限设置规则

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业务节点设置时限。

3.4.2.3.2.2预警设置规则

根据业务节点的运行时长设置预警和提醒频率。

3.4.2.3.2.3预警方式

预警方式有PC端或移动端的消息提醒、短信提醒。

3.4.2.4 表单中心

支持表单能力,实现数据持久化保存,一般保存到数据库中,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来源,同时也作为流程的数据部分,表单之间的数据能够进行引用与交互处理,以实现数据的多种管理使用。

镇街一级有权限的工作人员可以基于表单中心的能力对市里提供的标准表单进行编辑扩充。在线表单引擎支持使用拖、拉、拽操作方式在可视化界面中进行表单页面的设计。在线表单引擎支持二次开发、在线编码、自定义控件的引入,以及移动端页面的设计。

在线表单引擎提供表单设计器和列表设计器两个主要组件:通过表单设计器,能快速设计出可运行的表单页面。通过列表设计器,能快速设计出可运行的列表页面。辅以工作流引擎,能够快速搭建简易审批流程。

3.4.2.5 资源中心

3.4.2.5.1网格管理

依托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综合网格,通过加强对综合网格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网格管理主要功能包括网格信息、网格队伍、网格关联、网格配置。

3.4.2.5.2二维码管理

对二维码等进行在线管理,主要功能包括分类管理、主码管理、版本管理、启停管理、亮码功能、空码管理和信息管理,便于基层网格员在执行采巡工作时,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快速查看采巡对象的相关信息。

3.4.2.5.3属性管理

主要为资源对象(人、房、企等)的属性字段定义取值范围,同一治理对象只能取该字段的某唯一值。

3.4.2.5.4字典维护

对系统中使用的数据字典进行管理,包括字典名称、字典值、字典说明等。实现字典的新增、修改、删除和查询。

3.4.2.5.5职务管理

基层治理中,除网格长、网格员等网格职务以外,还存在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不同类型的职务,职务管理主要用于管理非网格类相关职务信息。

3.4.2.5.6回收站

系统支持查看所有被删除的资源对象信息,支持数据信息恢复操作。

3.4.2.5.7关注点管理

根据镇街各自需求标记指定坐标,通过标签区分后进行统一管理,可用作水浸点、山体滑坡风险、校园安保、危化品等位置的标记。

3.4.2.5.8标签管理

提供标签分类、创建、授权、导入、分析管理能力,镇街网数中心工作人员可在该模块动态管理维护标签,同时可在事件分拨模块中的标签标记功能对分拨的事件选择系统已创建或系统推荐的标签进行手动标签标记。

3.4.2.6 数据脱敏需求

3.4.2.6.1权限控制管理

对系统用户的数据权限进行配置,设置不同业务和职务的人员对哪些数据具有查看的权限。

3.4.2.6.2数据加密设置

对数据库表、字段等元素进行设置,确定数据脱敏的内容,设置该内容的权限。

3.4.2.6.3数据脱敏服务

在查询或处理时提供数据脱敏服务,对没有数据查看权限的用户进行数据脱敏处理。

3.4.2.6.4数据权限申请和审核

提供数据权限的申请、审核功能,没有权限的用户通过审批后,可以查看相关的数据,可以设定查看数据的时间段。

3.4.2.6.5原数据服务

提供没有权限的用户在经过申请并审批同意后,可以查看相关的数据内容。

3.4.2.7 数据修改(删除)申请

为镇街提供一标三实基础数据和工单数据的修改功能。镇街发现提交的数据存在问题需要更新时,可通过数据修改服务在线发起数据修改申请,系统根据工作流自动将申请工单流转至市综治网格中心进行审核。

3.4.3 业务应用需求

3.4.3.1 一标三实管理

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人口)管理基于粤平安、粤居码的相关标准对前期采集信息进行规范,以此为基础为出租屋管理、三小场所管理等业务场景提供基础支持。

采集信息将由市级定标准+镇街可增补。支持镇街管理员对表单进行字段增补。

3.4.3.1.1标准地址管理

标准地址管理功能模块通过增、删、改、查等方式对标准地址进行全流程运营,其中也包含用户缺失数据的采集、接入数据的增量更新等。基于地址运营,实现对标准地址库不断更新与维护,提升地址数据、地址服务质量。

3.4.3.1.1.1标准地址采集

标准地址采集功能支持工作人员通过PC端及移动端手动录入标准地址相关数据,采集字段不限如下:

标准地址采集字段

字段名称

是否必填

业务要求

更新周期

所属省份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按需获取

所属地市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按需获取

所属镇(街道)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按需获取

所属村居(社区)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按需获取

所属网格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

3.4.3.1.1.2标准地址维护

对地址信息进行维护管理,支持问题地址的反馈、审核、编辑、变更及查询。

3.4.3.1.1.3地址智能查询

支持地理编码查询、通过文本地址搜索等。

支持逆地理编码查询,通过提供的坐标位置,返回与该坐标位置相匹配的地址名称。

支持输入提示,通过用户与系统进行文字输入的交互。

▲3.4.3.1.1.4地址转换工具:支持将职能部门提供的非标数据转换成标准数据,数据质量需达到上图要求。支持对镇街已采集基础数据转换成标准地址。支撑百度、高德、SOSO、腾讯等互联网坐标系之间的坐标互转。【响应方式:承诺响应。投标人需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3.4.3.1.2实有房屋管理

3.4.3.1.2.1实有房屋采集

实有房屋采集功能支持工作人员通过PC端及移动端手动录入实有房屋相关数据,采集字段不限于如下表格:

实有房屋采集字段

字段名称

是否必填

业务要求

更新周期

建筑物地址元素类型(GA)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住宅区、单位院、生活区、其他建筑物、街路巷、自然村、工业区、商业区等

所属社区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按需获取

所属警务区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按需获取

建筑物地址(GA)

必填,通过手动下拉选择

建立与标准地址的关联关系

...

3.4.3.1.2.2楼栋管理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小区/园区、楼栋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管理,实现对管辖范围内区域、楼栋的信息化管理;针对楼栋的数据分析和信息关联,历史数据结合现状分析,实现从管理到预防的转变。

3.4.3.1.2.3房屋管理

主要对城市治理中涉及的关键要素房屋商品房住宅小区、商业园区、单体写字楼及自建民房的房屋信息及关联事件信息的管理。同时,提供对房屋所关联上报事件及历史巡查任务的联动查询,支持房屋与人口/个人户/企业关联信息同步功能。

3.4.3.1.3实有单位管理

3.4.3.1.3.1实有单位采集

实有单位采集功能支持工作人员通过PC端及移动端手动录入实有单位相关数据,采集字段不限于如下表格:

数据项名称

主要来源

是否必填

数据说明

基础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安

 

企业名称

公安

 

标准地址

中山

与实际标准地址关联

经营地址

中山

与实有房屋数据关联

...

3.4.3.1.3.2单位信息管理

对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等基本信息、巡查走访信息进行管理。

3.4.3.1.4实有人口管理

3.4.3.1.4.1实有人口采集

实有人口采集功能支持工作人员通过PC端及移动端手动录入实有人口相关数据,采集字段不限于如下表格:

实有人口采集字段

实有人口-户籍人口基础信息

基本信息

 

人口类别

公安

户籍人口

 

姓名

公安

 

 

证件类型

公安

 

 

证件号码

公安

 

 

曾用名

公安

 

 

 

联系电话

公安

 

 

...

系统提供对实有人口的管理维护,包括姓名、人口类别、国籍、身份证号、性别;可以管理除身份证外不同类型的多个证件,支持户籍信息、暂住信息、住房信息等;

3.4.3.1.4.2人员信息管理

对录入的人员,如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港澳台人员、境外人员等进行信息管理。

3.4.3.1.5信息导入管理

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涉及数据基数大、数据类型繁杂,数据亟需治理进行规范化管理,统一源数据标准和出入口,源头数据的导入和数据质量尤其重要,直接影响平台的运行。本平台要提供标准化的导入校验流程及数据导入模板,从根本上保证源头数据的质量。主要内容包括模板下载、数据导入、数据校验、权限验证和操作日志等。

3.4.3.1.6统计分析

根据权限的配置,对用户开放统计查询模块。包括实有人口、房屋、单位的信息分析。

3.4.3.2 综合网格

建设网格综合应用。从不同维度,如网格员主动采集、众多已有的事件系统、社会力量等进行事件收集,并按照网格员、村(社区)、镇街、市级四个层级推动日常网格事件的分流处置,是全部门社会精细化协调共治的全流程网格应用。

网格应用模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事件上报、事件受理、事件分拨、事件处置、事件办结、事件预警、事件督办、事件回访、统计分析。

3.4.3.2.1网格任务看板

支持面向市、镇街、社居等网格个人用户角色权限,支持分类展示上报事件和待处理事件,按上报事件类型、数量等维度对当日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展示。

3.4.3.2.2时间轴

支持以时间轴形式展示事件的处置流程,包括处置步骤、处理部门、处置人员、操作、收到时间、处理时间、附件详情、处理节点等信息。

3.4.3.2.3事件上报

系统提供事件上报的入口,支持网格员和公众进行事件上报。网格员外勤巡查,发现问题,进行事件上报;社会公众发现问题,通过移动端进行扫码上报。

3.4.3.2.4事件受理

支持事件受理,包含事件受理查询、事件退回、事件核实、社区预处理、事件废单、批量受理、事件移交等功能。

3.4.3.2.5事件分拨

当受理员选择将工单上报后,工单流转到派遣员手中,由派遣员评判工单内容转发给相应的处置部门,或通过自动分拨功能,由系统按照对应的事项分类转发给职能部门处理。具体包括:分拨事件查询、退回、撤回、状态、自动分拨、人工分拨、加派等。

3.4.3.2.6事件处置

系统支持对处置的事件进行办理,包括处置信息查询、延期、转派、退回等。

3.4.3.2.7事件办结

支持对办结的事件进行处理,包括办结查询、办结申请、事件核查、事件标记等。

3.4.3.2.8事件预警

制定事件预警规则,生成事件处置预警提醒,督促各处置节点关系人或关系部门提高处置效率。对事件处置进行全流程监管,实时了解事件处置各个节点的办理情况。

3.4.3.2.9事件督办

支持值班长、派遣员和受理员对下级节点进行督办处理,督促下级节点尽快完成该工单的处理。

3.4.3.2.10事件回访

办结后定期回访跟踪,如回访出现问题后新增一个工单,转入关联事件。

3.4.3.2.11统计分析

支持对不同事件不同维度的统计分析,包括清单总览、人员处置总览、部门运转总量、事件态势等统计分析。

3.4.3.3 巡查任务

通过标准化的治理、管控手段,整合入格单位日常治理的检查要素形成一套检查清单,以一标三实采集到的数据(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人口、关注点等)为对象,通过自动规划合理的巡查路径,使网格员一次巡查即可完成多部门任务,从而达到提升巡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成效。

3.4.3.3.1任务工作台

任务工作台是用户使用最频繁的工作区,将所有“要我办”的工作进行统一汇聚,实现由传统的“人找事”向“事找人”的办事方式转变。工作台包括不同业务角色的各项待处理事项、工作通知等,可根据时间、距离等条件自动筛选,帮助管理员、网格员、部门工作人员高效辨识、办理各项巡查任务工作。

3.4.3.3.2任务配置

支持新增任务或修改已有的任务配置,可以对任务对象、任务执行人员、任务选项内容等属性进行配置编辑,支撑对任务进行查询。

3.4.3.3.3巡查走访

巡查走访功能包含: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巡查任务拆单、统计分析功能。巡查任务支持多个空字段预留,便于进行灵活管理,空字段可隐藏。

3.4.3.4 矛盾纠纷化解

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业务机制,通过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实现全量、快捷收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诉求,并整合多元调解力量,运用多途径调解手段,为纠纷化解、诉前调解提供解决方案。

矛盾纠纷应用,支持调解事件的快速审核、查重、受理,根据职能进行分发,随着调解力量的介入,支持线上线下等不同途径进行纠纷介入,完成调解事件的有效调查与调解,支持形成调解书、协议等认定文件,并对调解结果进行平台归档。

3.4.3.4.1互联网PC端

支持为申请调解人员提供网页登入应用,包括登录、个人中心、消息、事项管理、满意度评价、文书签收管理、视频调解等。

3.4.3.4.2现场登记

各中心窗口人员,根据现场当事人提出的事项进行登记。登记事项信息包括:申请人、申请事由等信息。

3.4.3.4.3网上事项审核

针对网上来源事项信息进行筛选导入。(网上来源事项主要包括:中易办、粤平安、市12345平台、网格员、平安员登记等)。

审核结果包括:同意/不同意、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原因说明等。

3.4.3.4.4事项重复检查

支持对不同来源(线上、线下)事项信息,可通过申请人信息自动匹配查询,检查重复申请,给出相关提示。

3.4.3.4.5事项受理

系统支持审查不同来源的事项信息,审查通过后,需受理的,生成受理编号,并根据情况生成相关受理凭证或文书。

凭证或文书可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

3.4.3.4.6事项分配

事项分配,通过综治中心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流及分配。有以下几种分配方式:

(1)直接分配机构和调解员

(2)分一、二级分配,只分配到机构相关管理人,机构管理人再做二次分配。

(3)自动分配,通过设置相关规则,系统自动分配机构和调解员。

(4)当事人自选,可由当事人在调解人员库中自行选择机构和调解员。

3.4.3.4.7事项上报

各镇街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判断需上报市综治网格中心的,可提交事项上报申请,经过审批后转市综治网格中心审核办理。

3.4.3.4.8事项办理

支持调解员对事项进行事项办理。包括事项的签收、退回、事项查看、调解情况、文书制作、文书审批、调解排期、线上调解、办结等操作。

3.4.3.4.9调后管理

调后管理,主要提供给调解员使用,方便对调解后情况进行跟踪。具体包括司法确认、申请书确认、申请书生产、视频司法、回访登记、归档管理等。

3.4.3.4.10事项管理

根据用户权限,可查询个人、部门、全部事项列表,事项详细信息。包括事项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事项材料信息等。

3.4.3.4.11统计分析

围绕业务总体情况、区域事项整体趋势情况、事项来源整体情况、事项涉及人员情况、服务资源业务情况等多维度对矛调事项进行统计分析。

3.4.3.4.12审批管理

对案件、事项、文书等进行审批管理,并支持查看审批的状态信息。

3.4.3.4.13调解机构管理

针对调解机构、调解组织、调解人员,提供管理功能,方便分配、查询、跟踪监督事项及案件。

3.4.3.4.14办理工作台

针对各角色展示办理工作台,工作台基本信息包括:统计期内新收、待办、办结情况,调解排期提醒、期限预警提醒、待审批事项等信息。

系统支持根据角色信息展示不同工作台内容,满足不同的用户角色使用。

3.4.3.4.15后台管理

对调解机构、当事人、文书标签、模版、分配规则等进行管理。

3.4.3.5 特殊人群管理

主要针对特殊人群进行管理。支持多个空字段预留,便于进行灵活管理,空字段可隐藏。支持通过大数据中心的特殊人群数据进行采集管理,并支持对数据进行更新监测,关联入格。提供特殊人群查询功能,支持对特殊人群列表进行精准查询、模糊查询、多条件查询。同时,支持批量导出功能。

3.4.3.6 出租屋管理

3.4.3.6.1出租屋网格管理

支持网格员对出租屋进行采集管理功能,包括出租屋信息采集、出租屋列表及详情查看、出租屋检索、出租屋巡查、出租屋隐患管理、出租屋分类分级管理。

3.4.3.6.2智慧扫码

使用小程序的用户,通过智慧扫码模块,扫描房屋二维码的方式进行个人的居住登记或出租屋登记。

3.4.3.6.3出租屋住户管理后台

支持对房东、租客信息进行审核管理,并支持解除关联,对信息进行维度统计分析。

3.4.3.6.4出租屋巡查采集后台

支持租客、房东等出租屋申报信息的审核、详情及查询。

3.4.3.7 三小场所管理

3.4.3.7.1三小场所信息管理

支持三小场所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场所简介、图片信息及消防安全信息等内容的查询、新增、修改、删除。

3.4.3.7.2三小场所日常巡查

支持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的过程中,核查系统中原有登记的三小场所信息是否准确。

3.4.3.7.3三小场所隐患上报

对于三小场所可能会存在安全事故风险的隐患源进行巡查,提供隐患上报处理渠道,规范隐患的处置流程。

3.4.3.7.4三小场所日常督察

上级领导可对列表中的所有三小场所进行抽查,判定网格员履职情况。

3.4.3.7.5三小场所整改复查

对于复查已排除的隐患源,巡查人员可录入整改完成描述,支持拍照上传整改后的照片。

3.4.3.8 绩效考核

考核对象主要为各类型网格员和各职能部门。网格员的考核指标主要涉及上报事件数量及质量等,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主要涉及事件的办理办结情况,事件的处置时效等。

3.4.3.9 专项应用需求

3.4.3.9.1宣传和民情管理

3.4.3.9.1.1 政法民情应对处置

政法民情应对处置模块包含民情事件录入、事件分拨、事件反馈、事件统计等功能。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事件信息后,将事件录入到处置模块,结合综合网格应用进行处置,并反馈处置结果。

3.4.3.9.1.2宣传稿件及专项工作模块

3.4.3.9.1.2.1宣传稿件报送

宣传稿件报送模块主要包含稿件上传、稿件采纳、稿件查询、稿件统计等功能,该模块主要实现收集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报送的宣传稿件,经由市有关工作人员查阅后反馈稿件采纳情况,并支持对所有上传稿件的信息进行查询与统计。

3.4.3.9.1.2.2政法网宣

政法网宣模块建设主要包括网宣队伍管理、网宣任务下发、工作统计等功能,该模块主要实现对全市各级政法队伍中专项工作人员数据的统计及按照工作需要编辑任务要求下发至各级专项工作人员去完成,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3.4.3.9.2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摸排

结合城市大脑数据填报系统,建设面向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数据填报入口,供各级政法单位填报内部队伍数据。支持按批次下发统计任务,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数据。支持相关单位填报其下属单位信息。

3.4.3.9.3司法救助模块

支持司法救助管理,统筹司法救助审批信息及历史救助数据规整,实现事项审批的查重、统计功能等。

3.4.3.9.4综治督导管理

对各镇街平安中山建设考评、重点地区整治、挂牌整治、其他整治业务进行管理。

3.4.3.9.4.1平安建设考评

支持对各镇街平安中山建设工作进行考评打分,围绕平安建设相关指标进行具体打分,支持对评分指标的维护、工作需求的任务下发等。

3.4.3.9.4.2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管理

支持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主要针对重点治理、挂牌整治、其他整治挂摘牌情况进行管理,并根据相关数据(如平安指数、热点词语等)自动预警,快速筛选出重点挂牌整治地区,形成初步方案。

3.4.3.10 智能应用需求

基于算法挖掘海量数据,通过对大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快速识别当前工作中最热门的话题,并提供趋势预测、民情监测、事件预警等功能,围绕热点词云、人事关联分析等角度构建分析体系,分析结果可以关联源业务数据。

3.4.3.10.1热点词云

支持通过热点词云快速准确抓取关键词,根据时间段呈现话题或事件的关注点和热度分布,及时把握社会热点、民情动向。

3.4.3.10.2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

结合形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海量数据信息,通过知识图谱的可视化手段,为决策分析提供人、事、物关系关联分析,聚焦社会危险弱信号,实现辅助分析。支持图谱的可视化配置、场景配置等。

3.4.3.10.2.1可视化分析

可视化分析以可视化图形展现形式,将实体对象以及实体对象之间关系以图谱方式,具有较为直观、定量、简单与客观等诸多优点,是一种有效的、综合性的可视化分析方法和工具。

3.4.3.10.2.2关系查询

系统支持使用关系关键词进行查询,并通过关系族谱的方式进行结果展示。通过选择关系关联的实体,可进行关系分析。

对当前画布中已有的关系进行筛选,过滤掉低可信度的关系信息,留下重点关系信息,使关系研判更加高效。关系筛选可按关系类别、关系属性、关系方向、关系次数等进行筛选。

3.4.3.10.2.3关系推演

关系推演基于六度空间理论,实现两个或多个目标之间的关系链路查找。关系推演最多推演六度,基于客观场景需要,目前关系推演度数默认支持最多3度关系推演,防止推演度数过多,造成中间节点(关联实体)数较多,干扰研判结果。

3.4.3.10.2.4关系扩展

关系扩展以单个实体为起点,支持人到人、人到物、物到物和人到案等各种实体之间的关系发现,允许根据复杂过滤条件,围绕人、物等实体,不断发现与其相关的其他关系人、关系物以及其它关系实体。关系扩展基于图数据中已存在数据进行扩展。

3.4.3.10.2.5标签图析

标签分析即以标签视角展示实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将具有相同标签的实体进行关联,可以更加直观地看出当前场景中具有相同标签的实体对象,以及当前分析研判的实体对象具有的标签分布。支持对标签进行统计排序,并可按排序结果对标签进行过滤。

3.4.3.10.2.6关系布局

在图谱研判分析中往往需要更加直观地看出实体对象之间关系。可视化关系图进行合理的布局可以帮助我们快速分析,准确定位问题。因此针对不同分析场景需以不同关系布局来直观表达该场景下的关系状态。支持包括默认布局、网路布局、层次布局、流向布局、辐射布局和视觉中心调整等多种布局方式。

3.4.3.10.2.7时空演变

基于可视化分析产生结果,支持将分析轨迹按照事件发生先后属性进行时空轨迹图上可视化展示。

实现描述关系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动态变化功能。随时间的向前或向后推演,关系会随之出现或消失,通过关系的变化能够找出某一重要时间点或时间段内关联的实体对象。

支持根据事件时间顺序在面板中展示各项事件,支持日期和类型的筛选,查询事件详情等。

3.4.3.10.2.8事件上图

在关系分析时,基于多个实体间的关系,可通过事件上图功能完成相关事件的上图分析展示。

3.4.3.10.2.9事件还原

系统要具备关系事件还原展示功能,在对关系进一步分析过程中,将关系还原至具体的行为事件,能够更加清晰地对关系线索进行多层分析,找出关系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挖掘出目标对象的行为轨迹。

3.4.3.10.2.10实体分析

实体分析是围绕实体开展分析,包括实体统计、实体聚合、实体详情查看、实体关联节点查找等功能。

3.4.3.10.2.11碰撞分析

碰撞分析是对两个实体之间已存在关系路径进行查询,然后标识出实体之间关系链路。路径查找提供最短路径和全路径查找两种方式。路径查找基于画布中已上图的数据进行查找。

3.4.3.10.2.12关系分析

关系分析围绕实体间关系展开分析,包括关系统计、关系详情查看等。

3.4.3.10.2.13辅助分析

辅助分析针对可视化分析提供便捷操作和个性化设置等分析功能。包括添加实体关系、标记分析、固定分析结果、还原分析步骤、分析结果导出、导入分析结果、画布缩放、缩略图和规则定义等辅助分析功能。

3.4.3.10.2.14图谱快照

图谱快照共享是将图谱研判成果以在线快照的方式共享至其它用户、角色、单位。同时也可接收其它用户共享给本用户的图谱快照。

3.4.3.10.2.15时序视图

时序视图功能是以时间的视角来进行分析,横轴为时间,纵轴为实体列表,可以快速查看实体间关系的流转。

3.4.3.10.2.16表格模式

将图析模型展示的实体、关系、事件以表格的方式进行展示,能够查看实体、关系、事件详情,并能够对表格信息进行导出。表格方便将可视化分析结果导出进行二次研判分析。

3.4.3.10.2.17场景配置:场景配置是对知识挖掘模型场景的配置管理。包括场景模板配置、新建场景、挖掘流程配置、参数配置、流程节点配置、场景保存管理等功能。功能需支持围绕平安在线业务应用需要,开展个性化场景模型的配置梳理与维护开发。【响应方式:承诺响应。投标人需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3.4.3.11 基础应用需求

3.4.3.11.1统一门户

支持统一认证、单点登录、统一消息、关键信息展示、快捷的应用导航、应用标签、日志管理、水印管理等。

3.4.3.11.2统一检索

3.4.3.11.2.1智能检索

支持包含综合查询与全文检索两个子模块,以“录入即可查”为原则实现对系统内的所有数据项进行查询,查询语法可实现灵活组合。

3.4.3.11.2.2全息档案

展示对象的基础信息、关系、轨迹、事件等信息档案。

3.4.3.11.2.3检索配置管理

数据综合查询要能实现数据资源目录管理、业务数据配置、业务数据配置测试、业务数据配置列管理、检索配置目录、检索配置、配置索引、配置列表、配置详情、管理检索配置信息、配置任务、配置测试、数据综合查询应用,以及实现按姓名、按列表字段、按所有字段、按检索方案分类检索的功能,实现高级搜索、热点搜索等功能。

3.4.3.11.3答疑平台

为平台各级用户提供关于系统配置、系统操作、系统使用故障、系统优化意见等相关问题的提交与问答。提供帮助中心功能,具备问题问答和常见问题统一汇总的能力,为平台用户答疑解惑和平台升级优化的意见收集提供能力支持。同时,支持对问题进行归档排序,进行统计、导出,为后续问题的追溯提供方向。

3.4.3.11.4系统管理

支持对整个平台的用户角色、权限、水印、防作弊、日志等进行管理。

3.4.4 用户交互需求

3.4.4.1 态势感知

3.4.4.1.1态势分析

对照平安指数标准,从社会稳定、治安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对不同层级、不同维度的态势进行预测,通过态势感知综合展示全市及各镇街平安建设工作态势。

3.4.4.1.2综合网格

根据用户角色所属网格、不同层级辖区。支持多种样式展示各维度信息。如:市-镇街-村(社区),对一标三实、网格划分、网格事件、网格员、事件处置情况等,进行内容展示。

3.4.4.1.3矛盾纠纷调解

展现市、镇街、村居三级矛盾纠纷化解总体态势,展示各镇街调解力量分布情况,利用热力图体现各镇街矛盾纠纷发展趋势,支持调阅各类矛盾纠纷发生及化解情况,实现图上浮动展示,支持查看按时间维度统计总体矛盾纠纷数量、化解数量、化解率、环比和同比情况,对各类矛盾纠纷占比、趋势等情况使用柱状、圆饼、曲线调阅展示,支持按镇街调解成功率、按调解员调解成功数量进行上榜排名。

3.4.4.1.4平安指数

围绕平安指标评价情况,按季度、月度等不同时间维度,公布各镇街-村(社区)-综合网格的平安指数,并面向社会发布。

平安指数框架包含社会稳定、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五大类,五大分类下各包含若干项具体指标,并根据业务发展逐步丰富和完善。整套指数体系包括框架设立,指标管理,指标计算,数据填报,指数生成,指标预警以及可视化呈现。指数运行后形成日常机制应用。指标分类和具体指标支持自定义添加和配置。

3.4.4.1.4.1指数处理服务

支持对季度指数和月指数最终结果及过程数据的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根据平安指数的运营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分析平安指数指标体系的更新迭代情况,提出质保体系更新迭代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指标的新增、修改、删除,指标权重修改,指标运算公式优化,指标数据采集频率优化等。

▲3.4.4.1.4.2指数报告:支持根据每季度的平安指数结果编制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分为对公众侧发布和对内部各单位发布两个版本。根据每月的平安指数结果编制月度报告。月度报告主要对内部各有关单位发布。【响应方式:承诺响应。投标人需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3.4.4.1.5指挥调度

指挥调度业务PC端主要解决“谁让我去指挥?我怎么去指挥?我指挥需要什么支撑”三个问题,按照“现场可视、指令可达”的原则进行设计,实现线上精准决策,线下高效处置的全景式指挥调度模式。主要包括:重大事件录入、事件处置、事件统计、指挥大屏、预案管理、专家库、指令可达等。

3.4.4.1.5.1重大事件录入

重大事件录入主要分为网格事件流转和人工录入两种途径,支持直接图上打点录入。

3.4.4.1.5.2指挥大屏

指挥大屏主要包括以下功能:调用显示本平台平安地图;显示当前处置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可关联详细情况;显示当前处置力量情况,并可关联详细情况;显示当前事件的处置过程;显示事件状态统计,并可设置条件进行查询显示;显示当前及近期天气情况。

3.4.4.1.5.3预案管理

围绕预案,从预案的管理、分类、关联、发布、审核、下发、签收、作废等进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统管。

3.4.4.1.5.4专家库

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关专业人员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可录入专业类型、联系方式等,当重大事件发生时,可匹配相关应急专家进行应急处置指导。支持定期更新专家信息,保证专家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4.1.5.5指令可达

支持对某些存在特别需求的调度事件,提供在线会商功能,主要是由指挥人员向指定处办对象发起短信通知、在线视讯、在线会议等请求,方便指挥人员通过系统快速联系并确认处办对象,实现对调度事件共商共治,高效传达指挥中心决策。主要功能包括短信平台群发、在线视讯、在线会议等功能。

3.4.4.2 平安地图

平安地图是将各类采集的数据、巡查的相关事项、网格的各个模块实现上图展示并与原始数据相关联,同时实现数据内容同步更新。地图模块包括:实有房屋一张图、实有单位一张图、实有人口一张图、特殊人群一张图、平安力量一张图、网格队伍一张图、网格事件一张图、警情一张图、视频监控一张图。

3.4.4.2.1GIS可视化交互分析

提供基于地图的业务交互应用功能,如数据集切换、地理信息展示、检索、位置纠偏等。

3.4.4.2.2区域情况介绍(宣传片)

选择以镇街、村居等维度进入对应层级地图,可第一时间观看当地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并支持跳过再进入显示对应层级业务地图,后台支持相应文字、图片、视频源等的管理。

3.4.4.2.3一张图展示需求

围绕业务看展,通过GIS地图呈现各类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布情况,可查看下钻信息,信息内容与PC端应用模块数据关联。具体包括实有单位一张图、实有人口一张图、特殊人群一张图、平安力量一张图、网格队伍一张图、网格事件一张图、矛盾纠纷一张图、警情一张图、视频监控一张图等。

3.4.5 移动端应用需求

3.4.5.1 粤政易(政务侧)

根据规划要求,面向市级政务侧应用,统一按相关技术规范接入“粤政易”移动应用。

3.4.5.1.1综合网格

面向不同角色用户,开发网格端、中心端、部门端等移动应用,详细内容需求结合PC端相关功能进行。其中网格端需要支持ocr识别,快速的识别事件信息。

3.4.5.1.2矛盾纠纷化解

面向不同角色用户,开发矛盾纠纷移动应用,详细内容需求结合PC端相关功能进行。

3.4.5.1.3专项应用

主要包括政法宣传与民情处置、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模块、司法救助模块、平安建设考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管理等应用,具体参考PC端需求内容。

3.4.5.1.4热点词云

通过对大量用户反馈、评论等数据进行处理,快速准确地抓取关键词,呈现出当前话题或事件的关注点和热度分布。

3.4.5.1.5出租屋采集管理

支持网格员对出租屋人员(如租客、房东等)的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管理。

支持将巡查的隐患信息进行告知。

3.4.5.1.6移动可视化小屏

平台要基于移动交互操作,参考PC应用需求进行小屏设计。具体内容包括:态势感知、平台地图、指挥调度等。

3.4.5.2 中易办(公众侧)

根据规划要求,面向市级公众侧应用,统一按相关技术规范接入中山市“中易办”移动应用。

3.4.5.2.1随手拍

支持群众二维码扫码进入,参与或访问移动端有关应用模块。

3.4.5.2.1.1发布随手拍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均可通过随手拍客户端编辑并提交,进行事件上报。

3.4.5.2.1.2我的随手拍

市民可查看、编辑、删除未提交的随手拍,也可查看已提交随手拍的内容、办理进展及处理结果,评价已结案的随手拍。

3.4.5.2.1.3消息中心

消息中心用于市民接收事件办理结果的通知,包括事件办理状态变更、答复内容等信息。

3.4.5.2.1.4我的

可查看自己上传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手机号、身份证号等;另外,可查看收藏的事件信息、随手拍操作指南、随手拍客户端版本更新等信息。

3.4.5.2.2出租屋住户管理

主要对出租屋住户进行信息登记审核管理,使用对象分别为房东、租客及其他管理人员(如物业、中介等)。

3.4.5.2.2.1人员信息登记

出租人、租客、其他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扫描出租房屋的二维码登录,选择本人的身份类型(租客、出租屋房东、协助人),进入不同的业务操作。

3.4.5.2.2.2人员信息审核

房东可通过人员审核模块中的待审核列表审核登记在自己管辖的房屋下的租客信息,在查看租客详情并进行审核时,可修改租客的相关信息,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需要填写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3.4.5.2.2.3自助申请门禁通行授权

租客自助申请门禁通行授权,经房东审核通过后,自动允许通行,同时对人员开展纳管登记。

3.4.5.2.2.4消息提醒

消息提醒主要包括用户自助登记时的消息提醒以及出租屋房屋隐患的消息提醒。

3.4.5.2.2.5个人中心

3.4.5.2.2.5.1个人二维码

系统生成该用户对应的个人二维码,扫描人员个人二维码即可查看人员的详细信息。

3.4.5.2.2.5.2个人信息

3.4.5.2.2.5.2.1查看个人信息

通过个人信息模块查看个人的基本信息。

3.4.5.2.2.5.2.2居住登记

进行本人的居住信息登记,登记需要填写的内容。

3.4.5.2.2.5.3我的房屋

3.4.5.2.2.5.3.1查看居住房屋

显示被出租屋管理员审核通过的居住房屋信息,未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的居住登记房屋不显示。

3.4.5.2.2.5.3.2登记居住房屋

还未进行有效居住登记的用户,可通过居住房屋模块,点击【居住房屋登记】按钮进行居住登记,登记流程和登记内容。

3.4.5.2.2.5.3.3注销居住房屋

通过居住房屋套列表注销居住登记的房屋信息。

3.4.5.2.2.5.3.4查看出租房屋

房东查看所有已申报登记的出租房屋栋和房屋套信息,点击出租房屋栋则可以查看该栋下已登记的出租屋房屋套信息,出租房屋套可分为三个不同状态的列表进行展示,分别为:已审核列表、未审核列表、已注销列表。

3.4.5.2.2.5.3.5登记出租房屋

房东可通过出租房屋模块,点击【出租房屋登记】按钮进行出租房屋登记。

3.4.5.2.2.5.3.6注销出租房屋

当房东不再管理已登记的出租房屋套时,则可以对房屋套进行注销操作(即注销房东与该房屋地址的关联信息)。

3.4.5.2.2.5.3.7查看出租房屋详情

房东可通过出租房屋套列表,点击任一房屋套查看其详细信息,详细信息包括:房屋的照片信息以及登记在该房屋套下的租客信息。

3.4.5.2.2.5.3.8查看租客详情

房东可在房屋详情界面,点击登记在该房屋套下的租客,则可以查看该租客的详细信息。

3.4.5.2.2.5.3.9查看历史居住人员

房东可查看登记在该房屋套内的历史居住人员列表并查看人员的详情信息。

3.4.5.2.2.5.3.10查看房屋隐患

房东可在房屋套详情界面查看出租屋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房屋隐患巡查时推送过来的该房屋套隐患信息。

3.4.5.2.3矛盾纠纷化解

系统支持生成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相关用户的操作界面及对应的详细信息。

3.4.5.2.3.1当事人线上移动端

可通过提交相关事项,矛盾纠纷调解系统与以上平台对接后,接收相关事项,并进行办理。

3.4.5.2.3.1.1移动端功能对接中易办

对接移动用户,实现用户共享和功能跳转。

3.4.5.2.3.1.2事项申请

提供事项申请H5页面供移动端调用,需实名认证,并登记事项基本信息、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上传事项所需要电子材料。

提交成功后反馈申请编号。

3.4.5.2.3.1.3事项申请列表

提供H5页面供移动端调用,查询事项申请列表,查看事项进度,提供事项查询功能。

3.4.5.2.3.1.4事项详情

可根据事项号查询事项详情,查看事项办理结果。

3.4.5.2.3.1.5满意度评价

可根据事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3.4.5.2.3.1.6文书签收

当事人进入待签收文书列表,签收综治中心、调解员等发送电子文书,签收文书时可实现签名签收。

3.4.5.2.3.1.7视频调解

当事人通过视频调解会议码参加视频会议。视频会议中支持查看笔录、电子材料、对笔录确认签名等功能。

3.4.6 系统对接需求

3.4.6.1 业务系统对接需求

3.4.6.1.1与省“粤平安”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应用对接

根据省平台提供接入规范实现接口联调,市网格平台按接口规范同步数据到省网格系统。具体包括网格事件、附件、特殊人员、籍贯、巡查任务信息、网格员信息、数据管理员、实有人口、实有楼栋、实有房屋、法人数据、门牌数据等。

3.4.6.1.2与省“粤平安”群众信访诉求矛盾调解服务应用对接

需要与群众信访诉求矛盾调解综合服务应用进行对接,根据相关省平台接口标准,同步市矛调事件数据、调解力量数据至省平台。

3.4.6.1.3与广东省诉讼服务网对接

平台矛盾纠纷调解与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对接实现诉前调解、诉源治理业务和数据共享,实现司法确认流程业务申请和反馈对接。

3.4.6.1.4广东省人民调解案件系统数据对接

矛盾纠纷化解应用对接广东省人民调解案件系统,根据广东省人民调解案件系统标准,汇聚纠纷案件数据等。

3.4.6.1.5与中山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

本项目建设的平台系统,将按照中山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接入规范,整体集成接入该平台,把各业务应用的消息提醒和待办任务数据推送到中山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实现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消息通知、统一待办和移动审批,并对工单处理结果数据进行交互。

3.4.6.1.6与无人机终端对接

对接已有主流无人机监控平台,实现无人机终端设备的点位控制,便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4.6.1.7与门禁终端对接

出租屋管理应用对接包括镇街目前在用的门禁终端,实现前端信息数据接入,如获取人员出入记录信息,包含厂家、设备型号、门禁地址、门禁类型、门禁状态、门禁安装位置坐标、开门记录(人像库、人员身份信息、开门时间、开门地点、人脸抓拍小图、人脸抓拍大图)等。

3.4.6.1.8与第三方短信平台对接

由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根据事件处理情况发出短信请求,平台与短信服务平台对接后,短信请求发送至服务器,由服务器接收并向短信服务平台发起请求,再将请求发送至运营商,最后将短信发送给相关人员手机端。

3.4.6.2 能力平台对接需求

本次项目基础能力对接优先考虑本市级已有平台能力,后续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在省市平台已有能力中进行灵活调用。

3.4.6.2.1与省“粤基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

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1)使用省统一账号登录及身份认证。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政务侧)主要完成两个方面对接内容:一是政务业务系统使用省政务认证平台账号登录,包括单点登录;二是政务业务系统通过网关接入省政务认证平台,通过网关实现政务微信和省政务平台对接。

公众侧用户可以通过省统一账号登录本项目面向公众用户服务所建设的各个子系统,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并获取省统一认证平台的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可以通过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单点登录到本项目所建设的子系统。

(2)实现单点登录。用户在本项目所建设的各个子系统使用省统一账户登录后,通过点击站内链接,可直接单点登入其他已接入省统一认证平台的系统。

(3)系统退出。系统使用统一认证中心帐号登录后,若在业务系统点击退出,需要调用登出接口,全局退出当前登录状态,下次登录时,需要重新走登录流程。

3.4.6.2.2与粤政易对接

本项目通过与粤政易对接,实现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相关用户的信息同步、二维码扫码登录和账号密码登录。同时将平台移动端接入到粤政易,实现移动端业务办理、领导决策分析等应用。

3.4.6.2.3与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对接

利用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中山市其他业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如实现与12345系统、110警情系统中的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事件的数据共享等。

3.4.6.2.4与中山市城市大脑对接

复用中山市城市大脑集成使能平台支撑能力,为建设一网统管专题提供数据接口服务。

3.4.6.2.5与中山市地理空间“一张图”作业平台对接

本项目需要对接中山市地理空间“一张图”作业平台,实现底图利用和基于底图实现地图展示二次开发,满足本项目各个业务场景对于地图的利用需求。

3.4.6.2.6与视频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与市视频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获取市视频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视频源(包括公安一类点、二类点、社会三类点视频源数据),实现视频源现场可看。

3.4.6.2.7与融合通信平台对接

系统平台对接融合通信进行综合网格指挥调度、矛盾线上调解应用,融合通信平台以可视调度融合为基础,以融合各单位视频会议、视频监控、集群终端、协作平板、语音VoIP、通信录等为核心业务能力,统一整合各单位独立分散的通信资源,为跨单位间资源共享、会商沟通、协同作战提供能力支撑。

3.4.6.2.8与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对接

系统平台调用电子印章平台服务接口,实现对电子文件的签章与验签应用。

3.4.6.2.9与中易办对接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数字政府”公众政务服务的建设成果和便于运营推广,结合践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为了人民群众提供在“中易办”小程序的业务事项,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平台与中易办对接,依托省统一身份认证,实现自然人登录。本项目惠民服务面向公众部分集成到“中易办”,公众可以访问和操作,实现公众方便快捷访问。

▲3.4.6.3 其他业务系统对接需求:随着业务开展,平台需支持对外单位业务系统实现接口联调、接口适配。【响应方式:承诺响应。投标人需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3.5 部署运行安全要求

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要求,针对网络结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等进行安全防护设计,依托采用政务云平台支持的云资源国产化选型,做到网络结构清晰,网络边界、安全域边界、业务边界隔离防护合理、措施有效,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关键设施自身安全防护可达到信息系统相应等级的安全要求等。

应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实施等工作开展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系统安全规划、实施、运行方案,对信息系统的部署、使用、应急响应及恢复处置等过程进行详细规定,并配合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3.6项目管理实施要求

3.6.1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必须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按需提供驻场服务。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整体工作安排并持有相关能力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相关能力证书。

(2)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必须配备如下全部人员:

●需求分析师

●系统设计工程师

●界面设计工程师

●开发工程师(含前端开发工程师和后台开发工程师)

●测试工程师

●实施工程师

●系统维护工程师

★(3)投标文件应明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数量。本项目团队规模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驻点人员不少于3 人(其中阶段人数安排详见下文),团队其他成员7人。项目建设期内,需要根据项目进度和工作内容安排足量的驻点人员以便快速响应建设需求。从项目启动至需求调研完毕前,需要安排子系统项目经理1人、需求分析、产品设计、架构设计等人员驻点支撑,驻点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进入开发期至通过初验,需要安排子系统项目经理、数据治理、软件开发等人员驻点支撑,驻点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初验后至综验结束,需要安排运维、开发等人员驻点支撑,驻点人员不少于2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近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若未按要求配齐人员或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齐全,将视为中标人拒签合同,中标人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方式:承诺响应,应优先在“投标文件附加格式《“★”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并作出响应,填表视为已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4)驻点人员要求:具有软件设计及不少于2年政务信息化行业的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驻点期内,项目驻点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规定。依据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开展项目实施。【响应方式:承诺响应。投标人需在《“▲”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5)中标人一般情况不得更换项目团队人员,如需更换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才能更换;如果项目团队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之一的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团队人员,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应为所有项目团队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对于项目团队人员因为工作在现场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于承担一切责任。

(7)驻点人员和团队其他人员负责运维等工作并持有相关能力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分析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件设计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件评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大数据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等相关能力证书。

3.6.2项目实施周期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45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开发工作及试运行;365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部署工作并正式上线运行。

3.7 运维服务要求

3.7.1 运维服务期

本项目承建方应对本项目所有软件开发成果提供为期1年的运维服务,确保本项目开发各系统模块能够持续稳定安全运行。本项目运维服务以通过项目综合验收为启始时间。

 3.7.2 运维工作内容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热线解答

对用户提出的技术咨询进行解答

故障处理

定位故障原因,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服务内容不包括网络环境、硬件设备、中间件。

漏洞修补

对发现系统漏洞进行修复,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日常运行监控

安排人员持续对系统进行监控,主动发现系统故障和漏洞并予以解决

功能优化、升级及外部接口适配

支持及时从系统功能优化完善、交互操作、版本替代等方面为系统进行升级;支持基于外部共享、向下适配的原则,配合其它业务部门系统进行接口联调、适配等工作实施。

平台应用情况报告

支持围绕平台的处置事件,根据时间节点、实际建设单位关注重点输出相关的事件情况报告

3.7.3 维护服务方式

(1)现场驻点服务:提供现场服务工程师到采购人驻地进行现场支持服务,负责平台日常运维、监控、故障处理、工单流程配置、数据治理、人员培训、采购人所需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等,做到及时响应、及时处理,保障系统运行正常。本项目要求至少2人驻点提供维护保障服务。

(2)热线服务:运维服务单位需提供7×24的小时热线电话支持服务,要求中标人提供1个客服热线电话进行热线接听服务,能通过客服热线接听系统用户咨询,或通过QQ、邮件等网络通信工具接收部门用户的咨询,并为部门用户进行问题处理。热线支持范围包括用户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常规咨询及故障申报。

(3)远程技术服务:该服务主要针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通过远程接入手段,登录到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诊断,查找故障出现的原因,指导现场维护人员处理故障。

3.7.4 故障响应时间

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投入使用(或通过验收后)后,因应用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顿、中断或严重影响业务的故障,如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中标人应提供应急保障措施用于快速响应和处理,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将损失降到最低。要即时响应,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对于不能在4小时内解决的故障,投标人应说明理由并启动紧急处置预案。

3.7.5维护服务考核

(1)由采购人成立质量考核小组,制定《维护服务考核表》,并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分。

(2)项目考核得分与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金额挂钩,维护期内每半年考核一次。根据2个半年的考核平均得分情况,如中标人需要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的,则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通知要求限期支付约定比例的违约金,如中标人逾期支付或拒绝支付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维权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8 培训服务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实施,投标人需结合实际业务制定合理完善的培训方案:

(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采购人熟悉本平台技术、项目管理、系统操作及维护相关知识。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做出各阶段培训计划,及时安排有关培训。

(3)所有的培训费用(培训费、师资费用、教材费用等费用)须计入合同总价。

(4)培训内容分为系统操作培训和系统运维培训:

(4)-1系统操作培训:指引参训人员更快地熟悉系统操作,更好地使用系统功能。

(4)-2系统运维培训:指引参训人员熟悉系统的运维管理工具,能独立完成日常的运维与运营管理工作。

3.9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项目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为第三级。

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对系统的安全保护要求,应能够在统一安全策略下防护免受来自外部有组织的团体、拥有较为丰富资源的威胁源发起的恶意攻击、较为严重的自然灾难以及其他相当危害程度的威胁所造成的主要资源损害,能够及时发现、监测攻击行为和处置安全事件,在自身遭到损害后,能够较快恢复绝大部分功能。各部分系统平台未来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发展,如果未能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级别的定级要求,必须对系统平台重新进行调整与整改,以满足更高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要求。本项目等保测评费用纳入中山市相关统一服务项目支付。

3.10 密码应用测评要求

本项目系统须按照符合商用密码相关标准,建设的应用系统须与市密码池进行对接,由密码池提供商用密码的基础支撑能力。本项目的密码测评工作,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密码测评机构开展。在测评过程中,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密码测评机构完成应用系统的测评工作。本项目密码应用测评费用纳入中山市相关统一服务项目支付。

3.11 第三方软件测评要求

本项目系统要求在实际运行环境中,通过第三方测试公司的验收测评并获取相应的测评报告。第三方测评公司需依据信息系统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书、设计文件等需求,对应具体项目建设要求,在实际运行环境中,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评,提供公正、客观的测评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测评报告,中标人须配合第三方测试公司完成第三方测评相关工作。本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费用纳入中山市相关统一服务项目支付。

★4.项目其他要求: 鉴于项目开发过程存在不确定性、不可控因素,供应商可能需提供支撑本项目内各模块功能需求的调整、变动,以及系统功能新增、迭代、调整等开发服务,前述工作产生的服务金额累计不超中标金额的10%的范围内,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具体增加的服务金额费用以具备资质的且经采购人选取的第三方机构核定为准(造价咨询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自行评估本项存在的风险。【响应方式:承诺响应,应优先在“投标文件附加格式《“★”条款响应表》”中填写并作出响应,填表视为已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三、付款方式

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约定开始服务时间。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考核办法应作为重要依据。

2.第一期支付费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50万元作为预付款;

3.第二期支付费用:项目完成内部验收并进入试运行阶段,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

4.第三期支付费用: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后并完成部署工作正式上线运行,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注意事项:1)每期支付费用前,中标人需要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及阶段性佐证采购报给采购人,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即可启动支付流程。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以不可撤销、无条件的银行(或担保机构)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函不计息),且应在服务期内持续有效,出具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机构)须在国内注册。若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函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函应明确列出或附上采购人索赔的资料清单,索赔流程应该具有实操性。

五、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根据《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分为内部验收、试运行、综合验收三个阶段。

(1)项目内部验收是系统通过用户测试后,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项目活动。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内部验收时将系统开发、测试完毕并部署在采购人指定位置,整个系统具备试运行条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分配试用账号。项目内部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监理、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内部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试运行是系统在内部验收后,系统整体在内部试运行过程,以检验系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项目活动。项目内部验收通过后,经采购人同意,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要求试运行最少3个月。中标人应解决项目内部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行期间所反映出的验收要求问题,若系统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试运行期将继续顺延,直到系统完善。

(3)项目综合验收是在系统试运行结束,功能达到符合运行要求后,经过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限,检验系统是否能够完全交付的项目活动。中标人应负责完成内部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所有试运行期间的问题,使系统具备正式上线使用的条件,并完成所有用户培训。项目需通过等保测评、密码测评、第三方测评并获得对应测评报告。项目综合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监理、专家组、中标人共同进行。项目综合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项目验收时将各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用户手册、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并交付使用,并最终通过由中山市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

六、保密及知识产权要求

(1)中标人必须如约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对采购人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2)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等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定制开发部分系统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也不得超越本项目实施范围使用。

七、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银发【2017】82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截至当前,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报备的联系方式如下:

银行名称

部门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

客户部

孙博

13824726333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徐健兴

13702797626

工商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杨培鹏

15900085352

普惠金融事业部

陈韵诗

18928106880

农业银行中山分行

乡村振兴普惠部/普惠金融事业部

罗红艳

0760-22644680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朱博玮

 0760-88116725

风险内控部

庞宇宁

0760-88116076

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

公司业务部

吴灵杰

13143108376

交通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部

杨小勇

13424595554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

普惠金融部

杜保森

13528137939/0760-88884181

邮储银行中山市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梁根元

15876006469

广发银行中山分行

交易银行部

庄焕杰

0760-88862577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管理部

刘涛

15902062164

跨境业务部

张蕾

13802664960

政府业务一部

樊林

13631131569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银行部(普惠金融部)

陈廷忠

15113386853

民生银行中山分行

小微金融部/普惠金融部

陈毅聪

0760-88799160

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邓敏

0760-88858067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风险管理部

钟娟

0760-89981875

公司金融事业部

梁倩

0760-89981269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业务部

郑康辉

0760-86939959

广州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卢盈伶

0760-88776952

普惠业务部

王淼龙

13528240121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张砚珺

0760-87911816

公司金融部

蒋华玲

0760-87911803

华润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刘永智

0760-87500626

风险管理部

罗凯欣

0760-87500513

浦发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业务部

甘芷珺

13415312386

华兴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银行部

梁卫明

0760-88520074

公司银行部

邓松华

0760-88520072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科技与营运部

黎骏业

0760-87707696

创兴银行中山支行

公司业务部

温世冠

13435737447

公司业务部

吕瑒

13928153346

2.中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和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网址:https://finance.gzebsc.cn)向辖内特定或非特定银行机构咨询并提出融资申请。

3.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4.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合同的,由采购人牵头与中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三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政府采购资金唯一回款账户确认函》,确保合同款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融资银行机构开立的回款账号。

5.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供银行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采购包1(中山市“平安在线”系统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合同期限包括项目建设期和项目维护服务期:1.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包括系统建设、内部验收、上线试运行及综合验收。2.项目维护服务期自本项目通过综合验收之日起1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以不可撤销、无条件的银行(或担保机构)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函不计息),且应在服务期内持续有效,出具保函的银行(或担保机构)须在国内注册。若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函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函应明确列出或附上采购人索赔的资料清单,索赔流程应该具有实操性。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软件开发

1.00

7,262,900.00

7,262,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软件开发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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