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888,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88,8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服务 |
兴文县疑似污染地块污染状况详查调查与污染管控方案编制服务 |
1.00(项) |
888,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兴文县疑似污染地块污染状况详查调查与污染管控方案编制服务 |
1.00(项) |
888,800(元) |
888,8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兴文县疑似污染地块污染状况详查调查与污染管控方案编制服务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 |
|
1、项目目标: 供应商分别对四川省锦巍实业集团兴鑫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和兴文县群鱼硫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编制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为上述两个无主地块土壤、地下水修复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若存在污染需治理的情形,且具备入省级和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条件的,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入省级和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2、服务内容: 对调查地块进行污染识别,通过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技术手段判断地块污染的严重性和污染来源,明确地块污染类型、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在此基础上对超标污染物进行危害识别、暴露评估以及毒性评估,最终向采购人提交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若存在污染需治理的情形,且具备入省级和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条件的,还应提交符合省级和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按照《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地块用地历史和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制定详细调查布点方案和样品分析方案,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详细调查布点方案和样品分析方案,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遗留废水及遗留固体废物进行采样检测工作,样品采集、样品保存与流转过程规范,分析方法科学,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可溯源,出具具有CMA标识章的检测报告。 根据详细调查检测结果,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相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2)成果资料提交 项目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及其附件须提供纸质盖章成果2份(每个地块各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套。 (3)人员配置 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5人的专业项目团队成员,至少包括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和调查人员。【需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 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作为成交合同的一部分。承诺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
2 |
★ |
服务地点 |
宜宾市兴文县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 (2)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3)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4)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合同金额的等额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材料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供应商完成详调并通过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合法、合同金额的等额发票及其他相关支付凭证材料之日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违约责任: 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的10%。 5、供应商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产品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及利息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3%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 6、如果供应商违反保密条款,给采购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或者供应商因此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供应商还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8、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5个工作日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以下第 2 种解决方式: 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付款进度安排:(因系统固化原因,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不适用于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此处详见附件): 此项由于系统固化原因,无法体现表格,付款进度安排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