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主要功能或目标
1.主要功能:以实现香洲区城市管理“精细化行业管控、智慧化手段应用、可视化指挥调度”为目标,按照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全业务集成以及资源整合的大城管建设思路,着力推进5G、物联感知、AI等信息化技术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燃气安全、共享单车管理、噪声治理、建筑垃圾监管等城管重点领域的深度应用,打造“数智香洲”城管创新应用平台,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效能,形成业务覆盖、数据集中、高效统一的城市综合治理新格局。
2.具体目标如下:
(1)数据融通、开放共享:统筹城市管理数据资源,实现互通共享。建立可持续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城市管理业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为行业监管、统一监督指挥、决策分析提供数据基础,形成面向内外系统、多应用的“大数据”资源中心,推动数据驱动的城市管理创新和社会服务。
(2)横纵贯通、扁平精确:结合物联网感知能力实现对城市各部件动态监管,实现城市事件的实时感知。将相关作业单位纳入全流程治理过程中,实现事件工单化,推动城市管理问题快速闭环处置。推动作业人员线上管理,结合多维度数据支撑,合理调拨分配人力资源,保障事件处置速度和质量的同时,实现作业人力资源科学分配。
(3)全面覆盖、精准治理:建立香洲“大城管”管理模式,通过“制度+科技”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共享单车、燃气、噪声等行业的精细化管控,提高各行业管理水平,从城市管理源头进行管控,减少城市管理问题。
(4)指挥有序、决策有依:采用实时定位、视频采集、场景上传和远程控制等技术手段,建成高效运行、快速处理、全面覆盖的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更快捷、更可靠、全方位的应急指挥及业务调度。基于大数据、信息共享和人工智能的智慧城管运行管理中心,可汇聚城市管理各方数据,为决策者提供各类定制化建议报告和辅助决策支持。
3.需满足的要求:充分复用香洲区城市精细化平台管理已有设备和功能,采购一批物联网终端设备,建设综合业务平台、数字治理服务、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等公共应用模块和环卫、燃气、园林、共享单车、噪声、建筑垃圾等专项应用模块,租赁配套云资源服务。
(二)建设内容概要
1.物联网终端应用建设
视频监控维护、无线蓝牙嗅探设备等前端物联感知设备。
2.数字治理服务
(1)数据治理服务
数据质量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物联终端建设数据治理服务、共性应用模块数据治理服务、专项应用模块数据治理服务。
(2)数据应用服务
专项应用画像、城市管理案件画像等。
(3)数据建库
城市部件监管数据库、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景影像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库、城管业务审批库、行业专题库。
(4)城管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城市部件事件监管数据标准、城市管理行业应用数据标准等。
3.综合业务平台
(1)系统接口
对接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使案件工单对应地址后能在城管一张图上落点,并在地图上能够直接点选案件工单,对其进行操作。
对接环卫系统,打通派单渠道。
对接园林系统,打通派单渠道。
对接燃气系统,打通派单渠道。
对接共享单车系统,打通派单渠道。
对接噪声系统,打通派单渠道。
(2)历史数据迁移
历史数据备份、数据完整性清洗、数据建库、数据导入。
(3)案件工单系统
案件受理、案件派遣、案件处置、待办案件、已办案件、案件列表、案件信息、案件定位、消息办案、地图办案、案件申请、审核管理、查询统计。
(4)综合考评系统
评价数据采集、考评管理、评价模型建立、考评预判分析、申诉管理。
(5)统一门户
集成智慧园林管理系统、集成智慧燃气管理系统、集成共享单车管理系统、集成噪音管理系统、集成建筑垃圾监管系统、集成珠海e停车管理系统、统一登录、统一待办、日志审计、城管小程序。
(6)审批事后监管系统
系统对接、备案管理、道路挖掘计划管理、事项提示。
4.专项应用模块
(1)智慧环卫场景
精细化平台(一期)环卫数据迁移、环卫设施管理、车辆作业管理、收集站管理、垃圾收运管理、作业监督管理。
(2)智慧园林场景管理场景
基础数据建设采集、园林资产管理、古树名木管理、公园管理、绿化监控一体化、绿化行政审批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数据迁移。
(3)智慧燃气管理场景
行业基础信息监管、第三方施工监管、气源供应保障、重要运行信息监测、泄漏监测预警、隐患跟踪监管、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燃气企业日常监管、巡检工作台、视频管理中心、数据对接。
(4)共享单车管理场景(免费复用市运管服平台共享单车模块)
基础信息管理、日常监管、移动巡查管理、事件处置管理、车辆数量管理、接口对接。
(5)噪音管理场景(在“宁静香洲”二期项目中建设)
噪声数据标准、噪声采集设备及数据管理、数据获取、数据分析与分类(深度学习)、工单系统、成果展示。
(6)建筑垃圾监管
资质申报管理、数据接入与整合、源头管理与监控、渣土车运输过程监管、接收地管理。
5.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
城市运行全景管理、智慧环卫数据可视化专题、智慧园林数据可视化专题、智慧燃气数据可视化专题、共享单车数据可视化专题、珠海e停车数据可视化专题、建筑垃圾监管数据可视化专题。
6.政务云资源计算
公共支撑服务政务云资源、专项应用模块政务云资源。
7.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智香洲”城市管理新场景采购项目采购清单》、附件2《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智香洲”城市管理新场景采购项目需求书》。
采购包1(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智香洲”城市管理新场景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21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设计方案的编制并通过审核。3个月内上线:①综合业务平台中的案件工单系统和统一门户;②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中的各个子系统数据可视化专题;③数字治理服务;④专项应用模块中的智慧环卫场景和智慧燃气应用系统。6个月内完成所有软件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和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并完成初步验收。9个月内完成项目系统整体试运行。10个月内完成最终竣工验收。免费运维期为2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相应等额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书面申请和发票后30日内,依照财政审批流程向财政部门申请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20%,本项目中①综合业务平台中的案件工单系统和统一门户;②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中的各个子系统数据可视化专题;③数字治理服务;④专项应用模块中的智慧环卫场景和智慧燃气应用系统上线后,并且硬件设备安装部署完成后,在信息化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出具相应确认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相应等额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书面申请和发票后30日内,依照财政审批流程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20%,本项目所有软件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完成,在监理单位出具相应确认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相应等额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书面申请和发票后30日内,依照财政审批流程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5%,由信息化主管部门、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终验合格后,结算完成审核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相应等额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书面申请和发票后30日内,依照财政审批流程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 5期:支付比例5%,支付剩余款项,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确定最终合同价格;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和相应等额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书面申请和发票后30日内,依照财政审批流程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具体金额以相关审核部门的审核价为准。如最终结算审核价格低于采购人向中标人已支付的合同金额,中标人向采购人退回多收取的合同金额。 注:(1)若是中小企业中标,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其他各环节款项采购人在收到书面申请和发票后15日内完成支付。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是指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一)采购人依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项目设计文件、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验收。 (二)验收内容 (1)软件验收(按功能要求的可执行软件、开发计划文档、详细设计文档、质量保证计划、测试计划、单元测试等)和硬件验收(设备的型号、设备外观、设备相应附件、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 (2)中标人应保证各个软件符合设计要求。①系统安装。系统安装后文件夹及文件能写到指定的目录且能正常运行。②系统界面。系统完成后,能正常提供相应的访问界面和浏览功能,用户界面符合用户页面风格需求和正常操作逻辑。③系统功能。系统完成后,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系统功能的要求,以及其它双方达成一致的功能要求的补充说明,各业务模块的功能需达到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系统功能的要求。④系统接口。系统完成后,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系统接口的要求,以及其它双方达成一致的接口要求的补充说明,系统接口的可用性、数据的正确性等结果需达到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系统接口的要求。⑤系统性能。系统完成后,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系统性能要求,以及其它双方达成一致的性能要求的补充说明,系统的稳固性、可靠性结果需达到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系统性能的要求。⑥安全性。系统完成后,按照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系统安全要求,以及其它双方达成一致的性能要求的补充说明,系统无显性Bug和安全漏洞,符合产品安全性与产品质量标准。(3)硬件设备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符合环保要求、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硬件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产品的附件必须齐全。 (5)中标人应将软硬件设备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和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6)由采购人、监理单位、中标人以及第三方专家等组成项目验收评定小组,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开展本项目的安全测评、第三方验收测评等专项验收工作。 (三)验收标准 (1)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 (2)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四)项目信息化系统应在通过符合性测试的基础上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试运行、准备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书、验收小组验收、提交验收报告和资料、评审会评审等步骤。 (1)初验 1)申请: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中标人根据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提出初验申请。 2)方式:项目采购人组织监理单位和中标人进行初验。 3)中标人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竣工报告、项目总结,以及相关的验收评审资料。 (2)终验 1)申请:初验合格后,中标人根据合同、招(投)文件、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经过监理单位审核,材料齐全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政府其它相关单位、中标人、监理单位、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采取会议评议方式进行,听取验收总结报告说明、验收小组验收结果及意见,通过评审后提交验收评审报告。中标人须提供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性评价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及其它相关文档资料。 (3)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4)技术资料。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货物技术资料。 (五)验收时的国产化测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六)若是中小企业中标,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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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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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限价要求: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的总价最高限价。 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购置费、专用工具购置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云资源使用费,软件开发实施及运营期内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交通差旅费、验收时的国产化测评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须对清单进行逐项响应报价,由于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分项报价格式限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填写分项报价时,可以只填写一项(金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 4.投标时在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报价部分的响应内容除了提供《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还须提供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投标报价清单(包括:《投标报价清单汇总表》;《物联网终端应用建设费用》;《基础软件费用》;《专项应用模块》;《综合业务平台》;《数字治理服务》;《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政务云资源租赁费用》;《链路及流量租赁费用》;《系统集成费用》),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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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包要求 |
1.中标人依法分包的,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日历天内按《分包意向协议书》将分包计划报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审批,采购人和监理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同意后中标人在10个日历天内签订分包合同(含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并按分包计划执行。若分包计划未通过采购人审批,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中标人的分包计划须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日历天内通过采购人的审批。 2.中标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含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应在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提交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备案。中标人须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项目的每项服务标准进行交底,中标人须对分包单位做好监管和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项目不允许进行二次分包。 3.中标人(总集成商)收取分包单位的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分包内容价格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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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的质量要求 |
1.硬件设备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符合环保要求,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中标人保证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为采购人建立的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保证所提供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协助采购人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3.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均为正版软件,无版权纠纷。 4.中标人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包含软件及硬件)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标的物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否则,中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5.中标人报价时所提供的标的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须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标的物,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6.设备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产品质量、软件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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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交付、安装、调试要求 |
1.硬件设备交付、安装、调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招标文件、合同的要求。硬件涉及使用配套软件的,硬件厂商必须保证硬件能直接接入本项目平台,同时承诺终身免费提供配套软件的接口升级服务,或提供配套软件开发的源代码。 2.在验收合格前,硬件设备的保管、仓储、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设备毁损、遗失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后,相关的责任及风险由采购人承担。 3.包装方式:标的物的包装必须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4.中标人负责提供现场操作及维修保养的培训。硬件设备到场后,中标人负责处理设备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中标人承担组织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括安全保险、劳务支出、住勤等一切费用)。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负责清理相关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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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软件交付要求 |
中标人提供本项目所有系统的程序源代码,包括在本项目中使用到的中标人已拥有知识产权的系统源代码,以及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系统的源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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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运行维护要求 |
建立前端、网络、软件、硬件等运行和维护机制,对软、硬件故障进行维护维修,保障网络系统和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运行维护主要包括线路租赁、设备更新与维修、设备维保和服务外包等。 (一)总体要求 1.维护目的保障 硬件设备正常运行,通对支撑系统、监控设备、计算机主机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保障硬件设备运行稳定,通过保养延长设备生命周期,降低故障率,确保在突发事故导致硬件设备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作情况下,可及时得到设备供应商或维护人员的产品维修和技术支持,并快速解决故障。 2.维护内容 本项目的应用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由中标人提供两年免费运维。对应用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运行环境、运行状态、页面显示等进行全方位的常态维护检测,保障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在运营运维期限内,中标人应提供定期上门技术服务,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24小时),接到采购人报障电话后,应在30分钟内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应在4小时内派员到场进行维修,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问题解决后,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办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对运营运维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中标人未能做到上述的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聘请其他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其风险和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运维服务内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 (二)设备维护 1.定期进行硬件设备零部件的清洗,设备故障的检修,易损部件的更换等工作,以保证系统正常有效地工作。 2.除尘及环境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处理,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硬件设备内部。同时检察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 3.云资源服务器所在机房运维管理体系:定期前往云资源服务器所在机房进行检查,完善机房运维规范,优化机房运维管理体系。维护人员24小时及时响应。 (三)网络维护 1.保证网络的稳定、安全运行。督导云资源服务供应商定期保养路由器、交换机、网络服务器主机、数据库服务器等。 2.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安装更新补丁。定期更新杀毒软件、防火墙补丁,保证病毒库是最新的,定期进行病毒扫描、木马查杀等工作。 3.定期将租赁的云资源服务设备各项指标信息收集集中,以报表形式呈现,以及早发现问题。 4.定期测算系统网络速度、数据流量,提前做好云服务器扩容等准备工作,以满足访问量、流量逐渐增大的需求。 (四)应用系统维护 1.保证系统正常而可靠地运行,并能使系统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以充分发挥作用。因此,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改动,以保证系统中的各个要素随着用户需求、环境等的变化始终处于最新的、正确的工作状态。 2.系统应用程序维护。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系统业务逻辑调整。即对系统程序的修改和调整,扩充在使用过程中用户提出的新的功能及性能要求。 3.数据维护。根据业务处理对数据需求的变化,定期更新系统中主体业务数据,增加数据内容,调整数据结构,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与恢复等。 4.代码维护。根据系统应用范围的扩大和应用环境的变化等情况,适当增加、修改、删除系统中的各种代码,定期检查程序错误日志,清除系统运行中发生的故障和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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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人员要求 |
1.本项目涉及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与对接、网络传输及数据技术、信息安全和设备安装调测等服务内容,且视频监控点分布广数量多,实施过程中涉及网络安全及信息化设备等,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团队不少于10人,应具备信息安全、软件设计、系统架构、信息系统管理、软件评测等方面的能力。 其中在建设期间,拟派本项目的驻场人员不低于2人;在运维服务期间,拟派本项目的驻场人员不低于2人,以保障本项目相关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响应处理常规突发问题。1名运维人员需要满足要求:熟悉运维项目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是大学本科计算机软件开发类相关专业,人员上岗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人应提供上述所有项目服务人员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2.需配置精干实施队伍。保障项目实施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了解网站现状的专业人员,具备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团结友善等优秀品质。 3.需制定可行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项目工作方案推进项目推进,确保项目成果质量。 4.需建立严格审核程序。项目执行组成员需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形成工作成果台账,向采购人提供人员日常管理和会议资料,确保项目成果质量良好。 5.本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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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培训要求 |
为保证平台(或软件)及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中标人需对采购人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培训:中标人应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操作培训及维护培训。采购人确定受训人员名单,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商定培训时间、地点。 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准备相关的培训材料。采购人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含资料、培训教师报酬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培训服务要求:中标人需对采购人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直至采购人基本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4.培训内容:根据人员性质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系统技术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及维护培训等,覆盖本项目的所有用户群体,包括系统使用人员、运维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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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要求 |
1.中标人的详细设计必须充分论证新建平台与粤复用平台同类产品的优劣,测算各自的成本,选择成本较低的方案进行软件开发或软件复用定制开发。 2.中标人的详细设计必须充分论证新建平台与市场上同类成熟产品的优劣,测算各自的成本,选择成本较低的方案进行软件开发或软件复用定制开发。 3.若有分包,中标人(总集成商)收取分包单位的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分包内容价格的15%。 4.中标人必须以图表方式,清晰显示各子项目的月进度,以便严格监督项目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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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违约责任 |
1.中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各阶段建设、实施的(21个日历天内未完成详细设计方案的编制并通过审核的;3个月内未完成:综合业务平台中的案件工单系统和统一门户、城市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中的各个子系统数据可视化专题、数字治理服务、专项应用模块中的智慧环卫场景和智慧燃气应用系统的;6个月内未完成所有软件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和硬件设备安装部署,造成初步验收延期的;9个月内未完成项目系统整体试运行的;10个月内未完成最终竣工验收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中标人所交付产品的数量、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中标人负责完善或更换,并承担相关的费用。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具体按“违约责任”第1条执行。 3.本项目的应用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免费运维期为两年。两年免费运维期内,如乙方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保修维护服务项目,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对须维修保养的应用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若中标人中标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或培训服务的,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次的违约金。 5.若中标人中标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运维保障、硬件保修或未按时提供故障响应服务的,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次的违约金。 6.中标人拒付违约金累计超过5次,或支付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上报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7.因设备及系统自身或设备安装不善等原因发生事故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害的,中标人应直接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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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双方权利义务 |
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服务费用。(2)按照操作手册和培训内容正确使用应用系统和硬件设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标的物。(2)采购人需要中标人配合的工作,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3)中标人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系统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采购人有权中止支付相应价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4)中标人应实行定期的服务质量电话回访。(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数智香洲”城市管理新场景 |
项 |
1.00 |
5,901,509.70 |
5,901,509.7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数智香洲”城市管理新场景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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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附件《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智香洲”城市管理新场景采购项目需求书》及《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智香洲”城市管理新场景采购清单》。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