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关于举办“良渚论坛”的讲话精神,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拟举办第二届“良渚论坛”。为进一步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对话,本届“良渚论坛”将继续以良渚文化为核心,结合浙江省的文化底蕴,推动良渚文化大走廊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文明圣地的国际辨识度和影响力,为全球文明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广阔的平台。本次将以紧密围绕“论坛主题和意义”“中国浙江发展成就”“论坛成果和亮点”三个维度为宣传重点,开展第二届“良渚论坛”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助推“良渚论坛”活动再上新台阶。
二、服务内容
1、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推广服务
1)精品短视频:通过专业的制作团队和科学的制作流程,活动期间分阶段策划打造一系列精品短视频,数量不少于6条,让更多的人直观了解论坛主题和内容,了解良渚文化的重要性和价值;
2)精品宣传片:策划拍摄并生产制作一部3分钟以内的双语版大会宣传片,需紧扣第二届“良渚论坛”主题和意义,展现中国浙江发展成就,在良渚看世界;
3)活动亮点切片视频:结合本次活动重点内容、亮点等内容进行短视频切片和二次创作,数量不少于15条,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布推广,传播量不少于5000万;
4)优质内容创作者联动传播:邀请不少于10位百万级别新媒体博主,邀请不少于5位千万级博主,共同参与论坛内容生产,生产不少于15条原创新媒体作品,全网传播量不少于5000万。
2、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服务
根据活动实时热点、亮点定制不同话题,通过内容生产和实时运营等手段,在微博、抖音新媒体平台为活动全面引流,冲击区域及全国热搜上榜不少于3次,话题传播量不少于2亿。
3、专题专区运营
活动期间,在不少于2个省级新闻客户端开设活动专题、专区页面 ,活动期间实时更新进展,并发布及转载重点稿件、节目,推出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媒体报道。
4、媒体邀约及分发
活动期间,邀约国内外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包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20家,全国主流媒体不少于10家,部分海外媒体宣传不少于20篇次。
5、录、直播及资料留存(含分发)
1)视频跟拍:组建导播摄像及技术等专业团队,对1场开幕式、3场分论坛、新闻发布会及其他活动进行全程直播、跟拍、视频录制及制作服务,共计不少于5场,并提供公共信号制作包装等,所有资料需留档统一管理;
2)摄影摄像:根据本活动要求进行全程影像记录,组建专业服务大型会议的摄像摄影团队,活动期间提供有效照片不少于5000张;活动集锦视频每日1条,每条不少于1分钟。
6、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宣传工作。
四、其他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尽职尽责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业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对项目的素材编辑、新媒体内容推送、文字文案、稿件撰写等整个制作过程,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本采购需求未明示的相关需求及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的50%为预付款,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六、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
七、知识产权
1、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如需利用成果数据或研究成果进行课题申报或课题研究,由双方联合申报,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2、供应商保证响应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供应商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
5、项目所产生的照片、视频、音频等一切相关资料未经采购人授权使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如违反上述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要求,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