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2023-2024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和耕地恢复、后期管护以及耕地图斑任务等相关服务。
采购包1(黄阁镇耕地整治恢复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照种植进度向采购人提交《耕地整治管护记录》和有效发票;经采购人考核,若中标供应商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委托义务的,采购人在财政拨款到位后按区规自局核定的实际完成耕地整治恢复任务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时间需以南沙区财政局及黄阁镇财政办最终批准支付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按合同约定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农业、林业类合作服务 |
黄阁镇耕地整治恢复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630,000.00 |
1,63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黄阁镇耕地整治恢复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项目概况 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黄阁镇耕地整治恢复服务服务,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负责对2023-2024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和耕地恢复、后期管护以及耕地图斑任务等相关工作。包括对耕地进行整治,按耕地的种植要求种植农作物(蔬菜、瓜果、粮食作物等);下雨天应提前做好防涝防洪的工作;对已种植的耕地做好日常管养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协助和配合采购人做好下列事务的管理和服务: 1.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担任管理岗位的服务人员设置具有否决权,可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2.中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建立管理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3.中标供应商应对派出的服务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能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4.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为服务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5.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处理并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中标供应商应为管理人员、种植人员、巡查员配备足够的劳动用品、器械器材及巡查车辆等装备。 7.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管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在包括场地看管、灾难性天气、地块侵占纠纷、偷倒淤泥渣土、围墙倒塌处置、地块火情等事件的应急处理中,中标供应商要具备在地块紧急临时围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优良的能力素质,并且能够提供日常巡逻设施设备以及足够的物防设施(中标供应商须具有应急处置安保现场突发事件的水马、铁马、沙袋、水泵等设施)。 (二)种植服务 1.种植服务范围:负责对2023-2024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整改和耕地恢复、后期管护以及耕地图斑任务。包括对耕地进行整治,按耕地的种植要求种植农作物(蔬菜、瓜果、粮食作物等);下雨天应提前做好防涝防洪的工作;对已种植的耕地做好日常管养工作。 2.工作要求: (1)对耕地进行整治,按耕地的种植要求种植农作物(蔬菜、瓜果、粮食作物等)。 (2)下雨天应提前做好防涝防洪的工作。 (3)对已种植的耕地做好日常管养工作,包括浇水、杀虫、除杂草、施肥等工作。 (4)负责土地范围内相关水、电、排灌等配套设施管理及维护。 (三)巡查服务 1.巡查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负责服务范围:具体负责的2023-2024年度的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进行现场管理、巡查等工作。 3.工作要求: (1)管理和保护委托管理土地上的相关水、电、道路、排灌等基础设施、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等。 (2)安排足够数量的服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定期巡查土地,发现和劝阻非法倾倒余泥渣土、垃圾及非法种植、违章建筑等侵占耕地的行为,并通知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做好管理地块的污染物含量监控评估工作,若因堆填土壤、建筑材料等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应依规进行修复;定期编制《耕地整治管护记录》,将受委托管理的地块巡查发现的情况向采购人书面报告。保证在管理期限内,耕地上不出现乱倒垃圾、淤泥、非法种植以及不发生乱搭、乱建情形。 (3)做好委托整治耕地内的防火工作,积极参与防台风、防汛等自然灾害的抢险工作,如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4)对受委托整治耕地上的虫害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5)阻止车辆及闲杂人员进入场地,防止受委托整治的耕地、附着物等被非法侵占和使用,避免在耕地范围内发生刑事、治安事故。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土地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耕地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综合整治和管护服务。 (二)具体要求 1.日常管理与服务 (1)服务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国土变更调查耕地认定手册》的有关的要求。 (2)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到位。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种植、管养、整改档案等)。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 (5)除现场管理服务外,同时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设备档案、日常管理等)。 (6)如遇上级部门对耕地整改工作有新的要求,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根据需要调整服务,并配合采购人进行整治、管护的事项。 四、人员配置要求 (一)中标单位须配置满足项目需要的具体岗位(经理、资料员、种植人员、巡查人员等)和相应人数。 (二)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三)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提供宿舍,伙食自理。 五、人员管理要求 (一)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二)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三)中标供应商对与管理服务相关事项投诉的处理率须达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四)鼓励中标供应商贯彻执行穗人社函[2014]570号及穗民[2014]44号文件精神。在符合岗位条件下,“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 (五)采购人不为中标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提供宿舍,伙食自理。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财政拨款到位后,乙方按照种植进度向甲方提交《耕地整治管护记录》和有效发票;经甲方审核后,按区规自局核定的实际完成耕地整治恢复任务量30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支付时间需以南沙区财政局及黄阁镇财政办最终批准支付为准)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