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佛冈县高岗镇辖区范围内环卫保洁作业,包括镇圩垃圾清扫、镇圩公厕保洁、镇圩绿化带和人行道保洁、全镇垃圾清运等。
(二)项目背景
本项目包含高岗镇圩镇(其中S252路段包含从高岗高速出口至宝山村入口路口段)保洁、全镇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为确保我镇环卫作业持续正常运作,以新一轮环卫市场化招标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环卫工作水平,以统一保洁标准面向社会采购服务。
(三)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对高岗镇辖区范围内环卫保洁作业,包括镇圩垃圾清扫、镇圩公厕保洁、镇圩绿化带和人行道保洁、全镇垃圾清运等。
1、对镇圩街道每天早中晚各保洁1次。
2、高岗综合农贸市场每天早中晚各保洁1次,逢圩日冲洗一次。
3、公厕(高岗综合农贸市场公厕、粤电加油站公厕)每天早中晚各保洁1次。
4、垃圾容器的采购和设置(更换或损坏时需补足)、保洁(垃圾桶一星期清洗1次。)、维修保养。清洗的污水需处理干净。
5、环卫车辆、设备等的购置、更换、维修保养。
6、小广告等每天清理1次。
7、圩镇、宝山、新联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一天清运1次;其余垃圾收集点三天清运1次。
9、S252(高岗高速出口至宝山村入口路口段)道路两侧捡拾垃圾每天1次。
10、突发情况下路段污染的清洗保洁服务。
11、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迎检等特殊时期的应急服务。
附表1:服务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分项 |
要求 |
1 |
垃圾收集 |
镇街、公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日均产量估算约22.17吨。 附:表2:高岗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计表 |
按实际要求收集到垃圾中转站 |
2 |
清扫保洁面积 |
高岗镇街清扫保洁面积和辖区范围内省道沿线公路两旁保洁面积。 共72495m²。 附:表3:高岗镇街清扫保洁面积和辖区范围内省道沿线公路两旁保洁面积统计表 |
按实际要求对圩镇街道进行清扫保洁,并达到考核要求 |
附表2:高岗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计表
村委会名称 |
序号 |
点位 |
垃圾收集点数量(个) |
垃圾桶数量(个) |
备注 |
长江村委 |
1 |
坑尾 |
3 |
7 |
三天清运一次 |
2 |
中社 |
2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3 |
棚屋 |
4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4 |
枫树山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5 |
晒禾岗 |
3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6 |
山下 |
2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7 |
茶山下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8 |
新围 |
1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9 |
新街 |
3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 |
下陈 |
3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11 |
凉水井 |
2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12 |
上陈 |
2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13 |
瑶村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14 |
稻田农庄 |
1 |
1 |
三天清运一次 |
|
15 |
德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1 |
1 |
三天清运一次 |
|
16 |
长江小学路口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17 |
长江村委路口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18 |
长江村委粮食加工厂门口 |
1 |
2 |
三天清运一次 |
|
19 |
旗岭下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20 |
田心 |
2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21 |
水塘 |
1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22 |
仙二 |
2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23 |
仙一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24 |
白牛湖 |
2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墩下村委 |
25 |
墩下 |
7 |
23 |
三天清运一次 |
26 |
下湾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27 |
禾坪头 |
2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28 |
田心 |
5 |
10 |
三天清运一次 |
|
29 |
赵屋 |
1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30 |
廖排 |
4 |
12 |
三天清运一次 |
|
31 |
陈洞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32 |
扬屋 |
1 |
1 |
三天清运一次 |
|
33 |
石颈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34 |
坳子 |
2 |
2 |
三天清运一次 |
|
35 |
下张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36 |
曹屋 |
3 |
9 |
三天清运一次 |
|
宝山村委 |
37 |
竹头下 |
6 |
15 |
一天清运一次 |
38 |
格田 |
6 |
18 |
一天清运一次 |
|
39 |
岗下 |
2 |
7 |
一天清运一次 |
|
40 |
钟屋 |
3 |
7 |
一天清运一次 |
|
高岗村委 |
41 |
月坑 |
2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42 |
上坪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43 |
九曲坑 |
3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44 |
白石凹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45 |
向阳村 |
1 |
2 |
三天清运一次 |
|
46 |
路下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47 |
下楼 |
2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48 |
洋村岗 |
2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49 |
泥洋背 |
4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50 |
围湾 |
2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51 |
新村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52 |
桥头 |
2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53 |
沟下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54 |
岭排 |
3 |
7 |
三天清运一次 |
|
55 |
蓝屋 |
3 |
11 |
三天清运一次 |
|
56 |
下流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57 |
田段心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58 |
梁屋 |
2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59 |
格子 |
2 |
7 |
三天清运一次 |
|
60 |
高岗村 |
2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61 |
岭下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62 |
塘下 |
2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63 |
逆水流 |
5 |
16 |
三天清运一次 |
|
新联村委 |
64 |
社冈下 |
11 |
39 |
一天清运一次 |
65 |
冈咀头 |
6 |
24 |
一天清运一次 |
|
66 |
旗岭 |
1 |
3 |
一天清运一次 |
|
67 |
茶元坪 |
2 |
8 |
一天清运一次 |
|
68 |
厂下 |
3 |
9 |
一天清运一次 |
|
69 |
新街 |
4 |
15 |
一天清运一次 |
|
70 |
瓦屋场 |
4 |
16 |
一天清运一次 |
|
71 |
下坡 |
1 |
4 |
一天清运一次 |
|
72 |
高榜 |
1 |
4 |
一天清运一次 |
|
73 |
382线 |
3 |
9 |
一天清运一次 |
|
74 |
252线 |
15 |
51 |
一天清运一次 |
|
75 |
恒大花溪谷 |
1 |
4 |
一天清运一次 |
|
高镇村委 |
76 |
大围 |
5 |
21 |
三天清运一次 |
77 |
高镇 |
7 |
19 |
三天清运一次 |
|
78 |
吊钟岭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79 |
上王坑 |
2 |
6 |
三天清运一次 |
|
80 |
下王坑 |
1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81 |
罗石 |
1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82 |
大坝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83 |
竹山下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84 |
龙潭下 |
6 |
23 |
三天清运一次 |
|
85 |
塘肚 |
2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86 |
石山下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87 |
官厅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88 |
黄花冚 |
2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89 |
东坑 |
3 |
9 |
三天清运一次 |
|
90 |
江背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91 |
瑶洞 |
2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92 |
寨下 |
2 |
7 |
三天清运一次 |
|
93 |
大高洞 |
4 |
16 |
三天清运一次 |
|
94 |
252线 |
6 |
19 |
三天清运一次 |
|
三江村委 |
95 |
新村 |
1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96 |
楼下 |
1 |
2 |
三天清运一次 |
|
97 |
瑶塘 |
4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98 |
仓下 |
1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99 |
梅坪 |
4 |
10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0 |
高桥 |
2 |
7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1 |
香苏地 |
3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2 |
新屋 |
3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3 |
中围 |
4 |
11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4 |
岗如 |
4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5 |
梧塘 |
2 |
8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6 |
正下 |
2 |
5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7 |
茹迳 |
1 |
3 |
三天清运一次 |
|
108 |
382线 |
18 |
67 |
三天清运一次 |
|
三联村委 |
109 |
仙子背 |
3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110 |
张屋 |
2 |
4 |
三天清运一次 |
|
111 |
刘屋 |
6 |
19 |
三天清运一次 |
|
112 |
杨梅塘 |
8 |
19 |
三天清运一次 |
|
高岗居委 |
113 |
高岗居委 |
19 |
60 |
其中16个660L大桶 一天清运一次 |
|
|
合计 |
330 |
987 |
|
备注:
本附表未包含计划新增的垃圾收集点,新增的垃圾收集点由采购方和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具体的收集个数。
在村中喜庆日子,如结婚嫁娶等要根据实际、按采购方要求清运干净收集点的生活垃圾。
3、在节假日期间,根据实际,按采购方要求清运干净收集点的生活垃圾。
附表3:镇街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
序号 |
路段 |
长(米) |
宽(米) |
数量 |
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高岗村-中国移动 |
240 |
10 |
1 |
2400 |
清扫保洁 |
2 |
中心小学后门-广东农信 |
300 |
6 |
1 |
1800 |
清扫保洁 |
3 |
农信-合记摩托车 |
580 |
14 |
1 |
8120 |
清扫保洁 |
4 |
医院-西南到头 |
100 |
8 |
1 |
800 |
清扫保洁 |
5 |
高岗综合农贸市场 |
50 |
40 |
1 |
2000 |
清扫保洁 |
6 |
旧高岗市场 |
65 |
45 |
1 |
2925 |
清扫保洁 |
7 |
加油站 |
810 |
28 |
1 |
22680 |
清扫保洁 |
8 |
恒兴五金-镇咨询室宣传栏 |
120 |
18 |
1 |
2160 |
清扫保洁 |
9 |
智多星幼儿园-联塑管道 |
120 |
18 |
1 |
2160 |
清扫保洁 |
10 |
横街 |
100 |
15 |
6 |
9000 |
清扫保洁 |
11 |
美玲窗帘-高岗村委 |
795 |
10 |
1 |
7950 |
清扫保洁 |
12 |
S252省道 (高岗高速出口至宝山村入口路口段) |
3500 |
3 |
1 |
10500 |
清扫保洁 |
合计 |
72495 |
|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1、清扫保洁要求
(1)投入设备,具备机械性能完好,证件齐全的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配备好司机和装卸工人,使用的车辆必须购买保险。中标人一个月内按采购方所列人员、设备要求全部进场,且经采购方核准。(中标人需负责清扫保洁等所需所有环卫车辆、垃圾桶、设备的购置、更换、维修保养。)
(2)镇街主干道、农贸市场及公厕做到每天三次清扫和保洁,其余道路做到一天一次清扫和保洁。全镇垃圾收集点清运频次查看附表2:高岗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统计表。
(3)在垃圾收集过程中必须做好垃圾车辆的密封措施,防止粉尘飞扬、渗滤液滴漏,杜绝垃圾运输途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镇街道路、高岗综合农贸市场保洁做到“三无”,无垃圾、无果皮、无纸屑杂物,人行道及综合农贸市场每月冲洗一次,保证道路及农贸市场清洁。
(5)每天对所有车辆进行清洗与维护。
(6)绿化带修剪、杂草清理每月1次。
(7)圩镇、宝山、新联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一天清运1次;其余垃圾收集点三天清运1次。
(8)镇街小广告等每天清理1次。
(9)圩镇主干道洒水服务每星期1次。
2、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对镇街辖区范围内主干道、农贸市场实行每天“三次清扫、巡回保洁作业”其余道路每天早上清扫一次,时间:
夏秋季早上6:00——12:00、中午12:00--14:30、下午14:30——18:00
冬春季早上7:00——12:00、中午12:00--14:30、下午14:30——17:00
每天普扫时间:夏秋季早上8:00 之前清扫完毕,冬春季早上8:30 之前清扫完毕,其余时间巡回保洁。保持路面、人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干净,道路及两侧无散落垃圾(包括未及时清扫的落叶)和成堆垃圾,无泥碴。
3、垃圾收集、处理要求:
(1)根据实际情况为垃圾运输车制定合理、高效的垃圾收集路线,各村(居)委会、自然村垃圾按工作计划做到每天清理一次。对中标人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的清理不完全、不达标等不符合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质量的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整改,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2)作业人员必须按规程作业,随车配备清扫工具,装载完毕后清理车辆污水导流槽,保持其畅通,清理车厢周边悬挂垃圾,同时清洗干净垃圾吊装点及垃圾收集容器,作业用具摆放整齐。
(3)垃圾装运量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4)必须实施安全、文明作业,减少噪声扰民、破坏环境、阻碍交通等现象出现。
(5)历史遗留积存垃圾由采购方召集村民自行一次性清扫到各村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设点位置需确保车辆能够正常通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清运。
(6)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清运工作流程:自然村的垃圾由各自然村负责收集--自然村指定垃圾收集点--中标人负责将收集点的生活垃圾(含生活垃圾和小树枝落叶等,不包含大件树叶、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废旧家居用品、石渣淤泥等)--运送到垃圾中转站。
表1 镇街环卫作业项目一览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卫作业项目 |
频率 |
||
人工清扫 |
机械清扫 |
洒水冲洗 |
|||
1 |
S252(高岗高速出口至宝山村入口路口段) |
√ |
/ |
√ |
每天保洁1次,每周洒水1次。 |
2 |
镇街道 |
√ |
/ |
/ |
每天保洁3次 |
3 |
街道垃圾桶 |
√ |
/ |
√ |
每星期1次清洗 |
4 |
小广告等 |
√ |
/ |
/ |
每天一次 |
5 |
环卫车辆设备 |
/ |
/ |
√ |
1天一次 |
6 |
雨水口 |
√ |
/ |
/ |
1天三次 |
7 |
农贸市场 |
√ |
/ |
√ |
1天三次、逢圩日冲洗一次 |
8 |
公厕 |
√ |
/ |
√ |
1天三次、每天冲洗一次 |
表2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项目一览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域 |
频率 |
1 |
公路沿线生活垃圾收集 |
辖区内省道 |
每天清一次 |
2 |
镇街、宝山、新联生活垃圾收集 |
街道两旁、宝山、新联范围垃圾收集点 |
每天清1次 |
3 |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 |
除以上两项以外的村小组的收集 |
三天清一次 |
(二)作业人员要求:
(1)为本项目配置的作业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应急服务临时机动人员需预备10至20人,其中环卫清扫保洁员不少于15名,司机不少于2名,跟车人员不少于2名,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名,同时须具有同类型项目的管理经验,项目管理人需常驻项目所在地。
(2)操作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的作业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
(三)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镇街保洁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
(1)对镇街街道每天全面清扫三次,清扫后不间断巡回保洁(每天8小时的巡回,全面巡回每天不少于2次),(注:检查人员开电动车或摩托车巡回检查,每天全面性的巡回检查不少于3次)
(2)人工清扫时,边清扫、边收集(垃圾倒入推车)、边运走,垃圾不得堆放路边。
(3)牛皮癣、乱张贴及时清理,对3米范围以下的牛皮癣、乱张贴每周一次区域性的全面性的检查清理,每天清洁人员巡回检查清理一次。
(4)做到“五统一”(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设施),文明、安全作业。
(5)定期作好预防工作(雨季前),迅速处理好突发事件(暴雨中、暴雨后、车辆故障、员工罢工、创卫检查、上级检查等)。
(6)积极配合各类环卫检评,质量符合当地市容环卫各种检评标准的要求。
(7)保洁产生的垃圾,必须运到指定的收集站(点)或由收集车落实无缝接运,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
(8)下雨天保洁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下水口,及时排渍,避免出现水浸现象。接到暴雨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对道路雨水口周边垃圾进行清理。
(9)闲置空地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能有裸露堆积垃圾,要及时清除有碍市容环境的杂草、杂树。
(10)行道树的树穴要进行保洁,清除树穴内的杂草、垃圾。
(11)道路的清扫、保洁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果皮 (片/1000㎡) |
纸屑、塑膜 (片/1000㎡) |
烟蒂 (个/1000㎡) |
痰迹 (处/1000㎡) |
污水 (㎡/1000㎡) |
其他 (处/1000㎡) |
≤4 |
≤4 |
≤4 |
≤4 |
≤0.5 |
≤2 |
(12)果皮箱定时清理,果皮箱体光洁无明显积垢,箱体周围无垃圾堆积、无积水。
(13)果皮箱应随时保持正常完好状态,不能东倒西歪,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倒,不能有满溢现象。
2、垃圾收集、清运要求
(1)各垃圾收集点统一配置240L垃圾桶(部分视实际情况配置660L垃圾桶),便于集中丢弃垃圾,减少乱丢乱撒现象,保证卫生干净整洁。对镇街果皮箱、垃圾桶每星期清洗1次。
(2)禁止焚烧垃圾,所有垃圾集中收集后再运至中转站装箱;
(3)及时、干净、安全的运输,禁止撒、漏、滴;
(4)准确、真实的记录垃圾数量;
(5)全镇范围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干净,不能有溢满现象,同时将垃圾收集点周边直径3米范围内的遗留垃圾清扫干净,确保每天清理一次,以保持环境清洁。
(6)中标人在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过程应保持封闭,避免垃圾沿途飘洒,造成二次污染;
(7)不得收运有毒、易燃易爆、医疗废弃物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
(8)清运收集工具及车辆摆放有固定地点,并清洁干净,对周边群众居民不产生影响;
(9)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方落实对垃圾点(房)的选址、定点、撤点工作。
(10)中标人必须支持、配合采购方做好迎接省市卫生检查评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等有关环境卫生的工作。提供每次迎检及有关活动的措施及落实方案,并按采购方要求对相关路段及人行道进行清运。
(11)积极配合采购方迎接各次卫生检查。中标人必须在每次卫生检查的24小时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12)如遇到台风、暴雨、洪水、山体滑坡等突发事件或上级检查、调研等特殊情况,需要调用中标人的车辆或人员的,或需要增加临时清运工作任务的,中标人需要服从安排。
(13)如有上级专项突击检查等特殊情况,镇政府可以适当要求运营公司即时增加工作量,不超出原有工作量3%的中标人无偿配合,超出原有工作量的3%,采购方需对中标人适当补贴费用。
(14)其他垃圾(大件树枝树叶、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废旧家居用品、石渣淤泥等)的运输做有偿服务。经双方现场核定工作量后,中标人无条件执行清理工作。有偿付费标准如下:
1)暴雨或其它原因造成大面积街道积淤泥,油、煤等污染道路的,按每平方米 30元的标准补偿给中标人;
2)清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石渣、淤泥等1立方米以下的由中标人无条件清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方,1立方米(含1立方米)以上的按每立方米 200元标准给予补偿给中标人。小量废旧家居用品、大件树枝树叶每个村委会不超过三件处理由中标人无条件清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方。超过按件另行收费。农村生活垃圾点按实际需要增加的,增加的清运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收集点管理要求
(1)收集点内不得有积存垃圾和垃圾外溢现象。
(2)垃圾收集点及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3)方案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便于作业的垃圾收集点。
(4)保持收集点及作业范围内外3米的干净整洁。
(5)垃圾桶摆放位置,必须按采购方的要求去摆放。
4、垃圾运输车管理要求
(1)车辆在装卸垃圾时,做好垃圾清理警示工作,注意行人及过往车辆的安全。
(2)作业完工后,按要求清洗干净作业车辆,每周进行消杀,应保持垃圾运输车辆整洁、车体外无污物、污垢、标志清晰。
(3)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所有相关交通规则和有关法律,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车辆若出现道路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车辆必须是仅服务于本项目的垃圾运输专用车辆,符合清远市垃圾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车辆必须办理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项目验收时需提供以上有关证件。
(6)车辆在垃圾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不得超载、超速,不得造成任何外泄、抛洒,杜绝污染环境;若出现沿路外泄、遗漏、抛洒现象经警告不予整改的,采购方有权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7)车辆停放整洁有序、保持车况良好、方向制动灵活、各种标志齐全无损。
5、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人要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方面要求对所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2)所聘用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纪守法。
(3)中标人要满足项目作业人数的要求,确保收集清运工作顺利进行。
(4)中标人要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在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必须掌握垃圾分类及处理方面的知识,才能正式持证上岗。
(5)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中标人负责作业人员的配置和管理工作,所有关于人员方面管理由中标人负责。(如人员的安全生产、高温作业等方面)
6、安全管理要求
(1)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突击事件的应急处理训练,做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在办公场所、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3)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5)按照规定标准配足消防器材,固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6)作业人员必须带反光衣、戴反光袖套和反光帽;密切注意周边交通状况、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要注意避让车辆。
(7)停车装卸垃圾时,应放置停车警示标志,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8)要建立安全交班、交班制度,实行班前安全检查制度。
(9)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
(10)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
7、应急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制定垃圾收运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迎检、重大活动、暴雨、安全事故、水灾或地陷等,出现涉及环卫作业的突发事件,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处置,并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调度增派人员和符合要求的设备,加班加点,确保垃圾收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中标人未能达标的,采购方有权自行组织聘请人员和车辆进行清理,费用在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
8、道路洒水要求
道路洒水时间在非繁忙时间进行。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鸣报信号,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和行车安全。主干道每周洒水一次,一发现有污迹要及时清洗,保持路面干净。道路洒水车辆要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一般行速不超过5-8公里/小时,避免妨碍路人和行车安全。
(四)设备、工具配置要求:
1、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后压缩式垃圾车 |
2台 |
农村和镇街生活垃圾收集 |
2 |
电屏洗桶车 |
1台 |
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
3 |
240L垃圾桶/660L垃圾桶 |
根据现有垃圾收集点,配置足够的垃圾桶 |
镇街、农村垃圾收集点配置 |
4 |
电动快速保洁车 |
10台 |
公路沿线及镇街保洁 |
5 |
人力斗车 |
9台 |
镇街垃圾收集 |
6 |
洒水车 |
1台 |
S252(高岗高速出口至宝山入口路口段) |
2、投入设备、机械及车辆的其它要求
(1)在服务期内,因车辆事故、违规、违章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在服务期内,投入服务车辆的所有维修保养费用、油料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3、工具配置要求:
(1)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所有清扫保洁工具、养护工具、劳保用品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或配置,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的各项要求。
(2)中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各类清扫保洁工具、养护工具、设备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相关用品的更新等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为项目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工作着装、安全标志、工作证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5、服务考核评估标准
5.1各垃圾收集点日常垃圾清运工作、镇街范围内每日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质量由高岗镇政府进行监督。
5.2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人所提供的镇街保洁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暗查、明检每月不少于一次。考核总分为100分(详见清远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日常检查考核评分)。
5.3中标人在每月工作检评中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采购方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得分在80分以下的,根据分值比例计付方式扣减相应费用;中标人必须按照《清远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日常检查考核评分》的要求,确保自身负责的工作在每月检查考核中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否则采购方将扣减当月服务费,连续两季(6个月)考核平均分达不到70分以上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分值取向:每分分值=当月服务额÷100分。
(2)计付方法:每月所得金额=当月服务额-(当月扣分×分值)-其它扣罚金额。
5.4中标人严禁将保洁辖区外的垃圾混入,一旦发现且经查属实,采购方有权按垃圾混入量以每吨5000元的单价扣减中标人当月服务费用,服务期内每年累计三次者,视为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5.5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在镇街范围内从事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收费工作,一旦发现经查属实,采购方有权按中标人实际收取金额的10倍扣减当月服务费用;承包期内累计三次者,视为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5.6发现中标人出现拖欠员工工资(1个月或1个月以上)或支付员工最低工资低于现行清远市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的,或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保洁工工资发放标准执行,一旦发现经查属实,扣减当月服务费用;承包期内累计三次者,视为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5.7中标人违反原有人员、设备、场地移交规定的,如出现争议事项,提交采购方纪检部门参与听证后确认。
5.8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标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每宗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10%-15%(含10%及15%),负等责或次要责任的每宗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3%-5%(含3%及5%),并且在月检评分中扣5-10分。
(2)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标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每宗可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3%-5%(含3%及5%),并在月检评分中扣3-5分,负等责或次要责任的,每宗可扣减当月合同承包款1%-3%(含1%),并在月检评分中扣1-3分。
注:“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主要责任”为70%
“等责”为50%
“次要责任”为30%
附:清远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月总分100分)
检查考核内容 |
分值 |
标准 |
得分 |
备注 |
辖区内的主干道、小区、广场、停车场、商场(店)、公园、街道游园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地方,无乱堆、乱放、乱丢、乱贴、乱涂、乱挂垃圾。 |
10 |
发现一项问题扣0.1分/处。 |
|
|
临街设置的果皮箱、电杆、邮筒、消防水栓、电话亭、书报亭、公交汽车候车棚(站)等市政公用设施外观干净、整洁。 |
10 |
市政公用设施外观不整洁的扣0.1分/处。 |
|
|
清洁区域道路的清扫保洁定时、定段清扫,定人、定岗目标作业,并做到巡回保洁。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根据安排延长保洁时间。废物箱(果皮箱)勤掏保洁。 |
10 |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扫的路段扣0.2分/次;丢段、漏扫、花扫等扣0.1分/段。废物箱(果皮箱)未清掏;外部不干净扣0.1分/个 |
|
|
清扫后的道路及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达到以下标准:无堆积物、无积泥积尘、无有色垃圾、无烟头、无碎砖瓦砾等;作业面的花池、花盆、绿地应保持整洁。 |
10 |
发现堆积物、积泥积尘、碎砖瓦砾1平方米以下扣0.2分/处,1平方米以上扣0.5分/处;发现有色垃圾每平方米1个扣0.1分/处,1个以上扣0.3分/处;发现污泥扣0.2分/处。 |
|
|
主要街道、广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时洒水,人行道应见本色,无粉尘,下水口无堵塞。一级路面保证每天洒水2次;遇重大活动、重要接待、节假日等情况,根据安排增加洒水次数。 |
10 |
镇街洒水作业情况要建立台账,做好记录。经查实,每少作业一次扣0.2分。 |
|
|
各种环卫车辆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辆外表面无污物灰垢;垃圾运输途中车辆无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车辆作业结束及时清洗干净,停放整齐。车辆完好率达90%。 |
10 |
车容不整洁扣0.1分/车次;标志不清晰扣0.1分/车次;清运车辆有漏洒的扣0.1分/平方米;无覆盖,密封措施扣0.1分/车次。 |
|
|
环卫设施功能齐全,无缺损,要按照相关标准配齐。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拆除、移动市容环境卫生设施。 |
5 |
环卫设施未配齐的扣0.1分/处;环卫设施损毁或缺失扣0.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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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委会、自然村垃圾按工作计划做到每隔2日清理一次(偏远山区垃圾收集点3天清理一次),沿线公路及镇街垃圾每天清理二次,实行定时、定段、定点清运。 |
5 |
发现垃圾积存,没有按规定时间实行定时、定段、定点清运的,扣0.2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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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绿化带(包括公共绿地、路面及圩镇道路两侧绿化带的保洁)干净、无胶袋、烟头、纸屑等积存垃圾。 |
5 |
绿化带可视范围内有积存垃圾,发现扣0.2分/处,两侧有暴露、积存垃圾的,扣0.2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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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路视野内、小区门口等无垃圾、卫生死角,严禁焚烧垃圾。 |
5 |
发现卫生死角扣0.5分/处;发现焚烧垃圾扣0.5分/处。 |
|
|
垃圾桶(房)、果皮箱等垃圾容器定位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残缺破损,密闭完好率不低于98%;容器内垃圾应及时清掏,无满溢;容器周围(2-3M)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容器应定期清洗,外观洁净,无污垢。 |
5 |
结合道路、居住区、公共场所等检查项目和内容进行。发现一处(项)达不到标准的扣0.2分。 |
|
|
垃圾中转站(场)内管理制度建全,服务区域图表、运行记录齐全;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环境应整洁,地面、通道无散乱垃圾和溢流污水。有相应的除臭和灭蝇措施,无恶臭,定期消毒,垃圾每天及时清理。车辆、工具放置有序。 |
10 |
务区域图表、无运行记录的,各扣0.2分/次;环境差,有散乱垃圾和溢流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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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的卫生管理必须达到“七无十净”标准。“七无”即:无臭味、无蛆、无蝇、无蚊、无大小便污垢、无痰迹、无淤水; |
5 |
公厕管理未达标扣0.1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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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曝光城区环境卫生问题 |
按实际 |
省级或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扣5分/次;市级新闻媒体曝光扣3分/次;县级新闻媒体曝光扣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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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对城区环境卫生测评问题 |
按实际 |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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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拆城区环境卫生问题 |
按实际 |
市民投诉的问题,经查实确实存在的扣0.1分/次;市民投诉后未及时整改的扣0.5分/次。市民投拆镇街环境卫生问题重大活动期间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出现问题的扣2--3分/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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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满意度测评 |
按实际 |
满意率≥90%以上奖5分/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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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
按实际 |
1、对已检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的不扣分。2、对已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按此项目原分值扣分。对已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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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高岗镇圩镇环卫一体化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佛冈县高岗镇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开具税务发票给采购人办理每月结算手续,上月的承包款在次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开具税票(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负责。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①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验收。②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报价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清扫服务 |
高岗镇圩镇环卫一体化项目 |
年 |
3.00 |
1,805,338.67 |
5,416,016.0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高岗镇圩镇环卫一体化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之“一、项目概况”及“二、项目服务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