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芜湖市区域和重点领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估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412090001586206 发布时间:2024-12-09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芜湖市区域和重点领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估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

1、服务背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指出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整治等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

2、服务目标

2.1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优化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规范“双公示”等信用数据归集,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省级“为企优环境”考评工作(社会信用部分)支撑;开展信用诚信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2.2形成部门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整体制度文件及相关机制的落实,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服务中对各信源单位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归集、报送、交换共享、查询、公示等方面的业务指导,以及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工作和信用宣传工作的协同运行,初步形成全市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定。

3、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提升服务

3.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梳理国家、省级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结合城市社会经济背景和社会信用工作实际情况,协助信用工作部门对现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优化。

(1)协助制定制度文件

依据国家、省级的最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协助制定符合城市落地的本地化制度文件。

(2)完善工作机制

结合芜湖市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梳理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各类方案、实施细则,包括制定年度社会信用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构建“双公示”数据归集通报机制等。具体工作机制梳理内容可根据实际调研和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3.2巩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1)“双公示”工作提升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双公示”工作已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城市信用监测评价体系,赋分分值高达10分。因此,需要将落实“双公示”制度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给予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从完善目录台账、定期通报评估、强化抽查摸底等三个方面进行工作改进,进一步提高城市“双公示”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目录与台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要求,协助主管部门梳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二是定期监测通报。建立“双公示”日常监测和周期考核通报机制,即每日对全市“双公示”工作进行监测,并按照月度、季度、年度方式,出台考核办法,对期间内全市双公示信息归集数量、合规率、及时率进行通报,总结并公示各部门、区县月度工作变化情况;重点突出工作提升快、工作亟待改进的部门和区县,并对下一阶段双公示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双公示”数据在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方面始终保持高水平。

三是强化抽查摸底。不定期对全市双公示信息开展抽查摸底工作。市信用办根据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报送的双公示信息与部门门户网站双公示信息进行抽查比对,重点查看文号连续性等内容并进行通报,实现“双公示”数据前置化管理。

(2)五类行政信息和特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提升

在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下,按照《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要求,归集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类信息和纳税、水、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等特定信用信息,并按照省级《接口数据说明文档》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归集上报5类行政管理信息的通知》中相关数据标准,推进已归集数据的校验工作,提高数据合规率。

3.3省级“为企优环境”考评(社会信用部分)支撑

在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下,研究当期(一般每季度更新一次)安徽省“为企优环境”社会信用部分考评指标体系,分析与国家信用监测考核中相同与差异的部分,制定工作分解表,并依照考核指标开展自我评估工作;分析芜湖市“为企优环境”社会信用部分季度考核结果,调整短期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对失分项较大的考核指标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3.4信用宣传与推广工作支撑

按照《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要求,地级市近12个月需要开展120次以上活动。因此,需要创新城市信用宣传与推广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信用建设工作。

(1)强化目标考核

将信用宣传纳入年度社会信用工作内容,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市信用办制定信用宣传的目标考核标准。分析每个季度各县区、各单位报送数量及质量情况,协助市信用办逐个单位对接沟通,实现整体信用宣传的数量及质量的提升。

(2)组织诚信宣传活动

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市信用办策划如“3.15诚信宣传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进校园”,“诚信街区”等宣传活动。

4、省级社会信用考核提升

对照省级考核指标,详细分析考核内容和指标,全面梳理各项考核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工作执行计划。在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下,开展年度考核自查工作;配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开展数据收集和材料汇总工作;跟踪推进信用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区的考核材料汇总和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考核指标产出年度考核材料,提升我市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名次。

5、信用建设协同应用保障服务

5.1信用共建单位联系人培训

信用共建单位联系人经常面临岗位、职责、分工变更等情况,因此需要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配合下,对新安排的联系人进行相关基础培训,从而在单位内部正常交接工作的基础上,保障新联系人尽快融入信用建设工作体系,了解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

5.2专项培训工作

在市城运中心的指导下,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双公示”工作、五类行政信息和特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培训等)以及与其他约定的工作内容,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专项培训工作将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地方工作实际,采用视频培训会、在线答疑、微信答疑群、编写培训手册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培训指导,如国家工作部署、本省市数据问题、机构改革变动等;具体内容涵盖工作背景、数据标准讲解、填报要求、常见错误等。

5.3信用工作考核咨询及服务

按照国家、安徽省信用监测及考核的有关要求,基于年度社会信用工作方案,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并配合市城运中心对我市所有市直单位和区县开展评估工作。按照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每月提供一份信用监测《月度简报》,以供主管部门参考。

6、专业人员团队服务

在服务期内安排不少于5人的专业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其中现场驻点服务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为芜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提供约定的信用咨询服务支撑,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会议组织、台帐整理、综合协调、文件起草等。为保证工作及时准确、快速推进。

*现场驻点服务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常驻人员,若因不可抗力条件必须变更,则变更后人员的不低于招标要求及评标的获益条件。(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为其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

7、服务管理与保障

7.1交付内容

(1)分析报告(电子版)

芜湖市区域信用建设评价月报,每月1份,全年12份。

(2)“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和报送分析报告

芜湖市月度“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含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数据)归集和报送公开评估工作月度方案,每月1份,全年12份。

芜湖市季度“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含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数据)归集和报送公开评估工作季度方案(上报省信用办),每季1份,全年4份。

芜湖市年度“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含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数据)归集和报送公开评估工作年度方案,每年1份,全年1份。

芜湖市月度“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含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数据)归集和报送公开评估月度结果,每月1份,全年12份。

芜湖市季度“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含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数据)归集和报送公开评估季度结果(上报省信用办),每季1份,全年4份。

芜湖市年度“双公示”和5类行政管理信息(含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数据)归集和报送公开评估年度结果,每年1份,全年1份。

7.2培训服务

(1)在服务期内,安排专人为市城运中心相关人员提供不少于4次的培训和指导服务,梳理本项目服务指标,培训和解读国家当前信用工作重点内容等。

(2)协助市城运中心解决其他各类信用工作问题。

7.3保障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以服务实施方法论为指导,建立完善的服务组织,配备经验丰富的服务成员,并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开发步骤,从而有效保障服务建设质量;在服务实施各阶段,将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引入质量管理、文档管理等管理办法,加强问题跟踪管理能力,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

7.4建立服务质量考核体系

服务质量考核体系是为了中标供应商能够更好的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服务质量考核采用扣分制(具体详见附件一服务质量年度考核评分表)。采购人根据工作情况及事件实时记录,按年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扣分情况汇总后通报中标供应商。

1.考核内容

(1)日常工作考核。指常态化、有规律的工作,例如“双公示”等各类信息报送,数据巡检,节假日人员值班响应、技术咨询等工作。

(2)任务考核。指在会议上或以别的形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确认的各类阶段性工作。

(3)服务团队人员考核。驻点人员原则上固定工作一年,若有人员变动,中标供应商应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在一个月内完成工作交接。

(4)事故认定。指人为疏忽或设备故障未及时处理所造成的重大事件(由第三方承建的软、硬件系统除外)包括网站首页和栏目无法显示、平台无法登录、信息无法发布等。

2.考核结果应用

采购人每年度对扣分情况汇总并通报中标供应商。年度扣分5-15分,由中标供应商出具书面说明,解释其扣分原因和整改措施;年度扣分16-24分,由中标供应商出具书面说明,解释其扣分原因和整改措施,并扣除相应合同金额;年度扣分达到25分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备注

▲1

芜湖市区域和重点领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估

芜湖市区域和重点领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估

(1)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提升服务;

(2)省级社会信用考核提升;

(3)信用建设协同应用保障服务;

(4)专业人员团队服务。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完成采购人委派的工作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