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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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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2090001586315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聚焦加快补齐口岸数字化短板和弱项,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延伸拓展口岸物流、贸易等服务领域,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推进跨境物流全流程协同服务,创新“通关+物流”服务模式。推进港口、船公司/船代、收发货人、货代、报关企业等各相关主体的通关过程无纸化和单证电子化流转,实现各市场主体间的信息互通和协同作业,以及口岸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切实提升通关物流作业效率。打通通关物流各环节节点信息,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状态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单一窗口”数据汇聚优势,推动以数据为基础的精准服务,实现口岸业务运作情况可量化、可视化,为市商务部门、口岸监管单位开展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口岸物流现状分析和发展趋势,提供重要数据抓手。

2、项目目标:为落实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的会议精神,立足于当前汕尾市数字贸易总体发展情况及特点,借助建设高标准智慧口岸的契机,建设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推动口岸通关物流环节各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交互共享和业务协同联动,实现汕尾水运口岸物流类作业环节无纸化作业和单证电子化流转,全面提升汕尾水运口岸信息化建设水平,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推动汕尾水运口岸物流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现水运口岸通关物流作业全流程无纸化。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广东“单一窗口”),推进汕尾水运口岸船公司/船代、外贸企业、报关企业、物流、码头/堆场等市场主体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作业的协同联动,创新“通关+物流”服务模式,实现进出口集装箱货物提货单、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码头提卸柜预约等作业单证的电子化和无纸化流转,快速衔接通关和物流操作,实现凭电子信息完成货物进出港业务办理,大大节约跑单时间,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现码头物流作业协同,提高物流作业效率。

二是实现水运口岸各市场主体间数据交换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建立船公司/船代、货主/货代、报关企业、码头等各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不同主体间的合作对接、信息对碰和业务协同,助力企业提速增效。

三是实现水运口岸通关物流全流程可视化。依托广东“单一窗口”,连通汕尾水运口岸通关物流各环节节点信息,实现货物通关物流状态的实时追踪和精准推送,促进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畅通、安全和高效,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信息“一站式”服务。

四是实现通关时效全方位统计分析。采集进出口各环节状态的数据,为口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的统计分析查询服务,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精准定位耗时长、效率低的通关环节,为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促进通关效率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数据支持。

3、建设内容:依托广东“单一窗口”,建设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统一身份认证、通关信息共享、舱单互通、港航物流信息查询、单证无纸化、通关时效分析、全流程可视化、移动协同应用、交换共享服务。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序号

子系统

模块

主要建设内容

1

统一身份认证

1.1账号信息管理

同步原账号信息

2

同步新账号信息

3

1.2统一身份认证

用户单点登录信息

4

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公众侧)登录接口

5

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政务侧)登录接口

6

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接口

7

安全监测信息

8

1.3用户管理

用户信息

9

角色信息

10

权限信息

11

密码信息

12

1.4应用管理

应用系统信息

13

应用账号信息

14

通关信息共享

2.1查验信息管理

查验通知信息

15

在线沟通信息

16

补充附件信息

17

计划调箱信息

18

移箱信息回传

19

2.2放行信息管理

海关放行信息

20

离场确认信息

21

2.3查验消息管理

海关关员信息

22

短信通知信息

23

2.4查验类型信息

关区查验类型信息

24

监管场所查验信息

25

驳船舱单互通

3.1进境信息互通

进境概要提单

26

补料通知信息

27

提单认证信息

28

补料确认信息

29

原始舱单信息

30

提单状态信息

31

3.2出境信息互通

出境概要提单

32

补料通知信息

33

提单认证信息

34

补料确认信息

35

预配舱单信息

36

提单状态信息

37

3.3数据授权管理

委托人信息

38

提单授权信息

39

港航物流信息查询

4.1船舶抵港动态信息

40

4.2船舶离港动态信息

41

4.3货物提离状态信息

42

4.4货物运抵状态信息

43

单证无纸化

5.1电子提货单

进口到货信息

44

换单通知信息

45

委托换单信息

46

委托处理信息

47

进口提货单信息

48

非集装箱派单信息

49

非集装箱认证信息

50

5.2设备交接单

出口放箱信息

51

出口交接信息

52

提单凭证信息

53

派单信息

54

派车信息

55

委托押箱信息

56

押箱处理信息

57

押箱认证信息

58

关联企业信息

59

关联车辆信息

60

通关时效分析

6.1物流耗时

卸船提货环节信息

61

运抵装船环节信息

62

6.2查验耗时

进口查验放行信息

63

出口查验放行信息

64

6.3主体耗时

监管单位耗时信息

65

外贸企业耗时信息

66

码头企业耗时信息

67

6.4全流程耗时

进口全程耗时信息

68

出口全程耗时信息

69

6.5提单耗时

提单耗时分析信息

70

6.6节点信息

物流作业节点信息

71

查验调柜节点信息

72

通关申报节点信息

73

全流程可视化

7.1进口全流程可视化信息

74

7.2出口全流程可视化信息

75

移动协同应用

8.1用户登录信息

76

8.2掌上应用服务

进口全程动态信息

77

出口全程动态信息

78

进口舱单状态信息

79

出口船舶状态信息

80

货物报关状态信息

81

8.3移动推送服务

推送开关信息

82

查验信息推送

83

放行信息推送

84

补料通知推送

85

交换共享服务

9.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对接

查验通知数据接口

86

调箱到位数据接口

87

9.2广东单一窗口数据对接

报关数据接口

88

放行信息接口

89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PC端接口

90

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移动端接口

91

原始舱单提单接口

92

预配舱单提单接口

93

进口理货接口

94

出口运抵接口

95

出口改配接口

96

出口落装接口

97

落装改配接口

98

原始舱单申报接口

99

9.3码头港航系统数据对接

船舶靠泊信息接口

100

开始卸船信息接口

101

卸船完成信息接口

102

预约提货信息接口

103

货物提离信息接口

104

装船开始信息接口

105

装船完成信息接口

106

船舶离泊信息接口

107

原始舱单信息接口

108

预配舱单信息接口

采购包1(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给项目承建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2期:支付比例50%,项目试运行结束,通过正式验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本项目的免费维护期为一年。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本项目的验收标准参照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相关规定来执行。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维保要求

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年为免费维护期。

 

2

培训要求

培训内容:软件的使用培训和软件的维护培训。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具体的培训次数、时间、地点由招标人确定。软件的使用培训,不低于2场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项目

1.00

1,810,051.72

1,810,051.7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技术开发要求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建设,必须依托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广东“单一窗口”)基础软硬件运行环境建设,从而实现各参与主体之间信息的交互共享,推进港航物流环节单证无纸化流转,实现通关物流全流程状态的可视化跟踪展示和通关时效评估分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提高口岸监管部门监控管理效能,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口岸营商环境。(提供承诺函)

 

2

2、软件开发服务

2.1、统一身份认证

为实现对上层不同应用提供统一的用户认证及数据管理,平台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认证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用户登录信息的互认互通,并提供接入式的用户认证及管理功能,实现集中管理用户账户、单点登录及访问权限控制,满足整体管理的需求。

2.1.1、账号信息管理

平台需要对用户已有账号进行统一处理,保持一家企业无论在“单一窗口”标准版、广东单一窗口、还是省内其他业务平台,均可使用同一账号进行登录和操作,且这个账号与相关业务系统原有的用户账号可以通过关联表的形式对应起来。

(1)同步原账号信息

用户通过广东“单一窗口”平台门户,使用原标准版账号,或广东单一窗口本地账号,或省统一平台账号进行登录认证。成功登录认证后,用户选择进入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当前登录账号的用户信息、企业信息自动同步到本平台-用户信息管理模块。

(2)同步新账号信息

用户通过广东“单一窗口”平台门户进行标准版账号或本地账号的新用户注册,成功注册后,企业重新登录进入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当前登录账号的用户信息、企业信息自动同步到本平台-用户信息管理模块。

2.1.2、统一身份认证

统一认证管理为平台各用户提供身份认证、识别和确认,应用系统获取对应认证信息供用户在系统内部使用。

(1)用户单点登录信息

采用嵌入式的登录窗口功能,提供“单一窗口”标准版账号、广东“单一窗口”账号、省统一账号三种认证方式。登录方式,同时支持账号密码、IC插卡登录。

(2)用户身份认证信息

与广东“单一窗口”平台门户集成,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入口,提供高性能、安全的认证调用接口,实现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认证。

(3)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

为本项目服务的货代企业、码头企业、承运车队、口岸管理部门、口岸查验单位用户,提供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认证登录的功能。

(4)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接口

为本项目服务的船公司/船代、收发货人(即货主)、报关企业,提供用户身份互认功能,与广东“单一窗口”用户身份认证模块对接。按照国家口岸办统一部署,实现全国统一认证,用户“一次注册,全国通用”,用户信息互联互通,避免因切换系统造成的重新登陆问题。

(5)安全监测信息

实现跟踪用户登录过程,并应用相应策略来提高登录的安全性,如定义允许登录尝试失败的次数,若超过尝试次数,用户即被锁死。

2.1.3、用户管理

提供用户、角色、权限三级管理机制。通过用户管理控制进行按照部门、地区、不同角色、不同用户进行精细化授权管理。

(1)用户信息

提供用户信息的管理、维护、密码重置、查询等功能。用户登录认证时,平台自动获取登录账号对应用户账号、用户姓名、联系电话、组织机构等信息存储到用户管理模块,实现用户账号与角色、权限的对应关系。

(2)角色信息

提供角色新增、修改、菜单权限的配置和管理功能。针对不同用户,建立不同的角色,对角色可进行增、删、查、改等操作。根据各业务系统及业务系统的功能模块,对不同用户进行角色权限管理。

(3)权限信息

实现身份管理、身份认证、授权管理三个服务是基础。最终要达成这三个方面的统一,关键在于各应用系统对三项服务的使用。根据已配置的角色及关联的菜单权限,通过用户管理模块将角色赋予对应账号。

(4)密码信息

提供密码信息管理功能,支持密码修改、密码找回、密码设置等。

2.1.4、应用管理

(1)应用系统信息

应用系统管理:实现配置业务系统的相关信息,包括系统名称、系统简介、访问地址等信息的配置。

(2)应用账号信息

设置身份认证系统与各业务系统的账号关联方式,可支持的方式包括:接口方式和账号对应方式。

2.2、通关信息共享

2.2.1、查验信息管理

针对货物进出口海关查验业务,为码头用户、收发货人、货运代理、报关单位、海关监管部门,提供查验通知信息、在线沟通信息、计划调箱信息、实际调箱信息的功能。

(1)查验通知信息

接收“单一窗口”标准版下发属于广东省直属海关管辖范围内的海关查验通知信息,为码头企业、收发货人、货运代理、报关企业提供查验通知信息查询、详情查看、查验通知打印等功能。

(2)在线沟通信息

根据“单一窗口”标准版下发的查验通知信息,为海关监管部门、报关单位、收发货人提供在线沟通信息功能,支持信息编辑、信息发送、信息回复等操作。

(3)补充附件信息

提供补充附件信息功能。货主、货代、报关行可通过“附件上传”进行上传单证或文件并发送。查验海关接收到附件后,可查看、下载附件。

(4)计划调箱信息

针对查验通知信息的集装箱货物,为码头用户提供计划调箱信息的新增、编辑、发送、查询等功能,方便查验海关、报关单位、境内收发货人及时获知查验集装箱码头调柜作业计划。

(5)移箱回传信息

针对查验通知信息的集装箱货物,为码头用户提供实际调箱信息新增、编辑、发送、查询等功能,方便查验海关、报关单位、境内收发货人及时获知查验集装箱码头实际调柜动态。

2.2.2、放行信息管理

依托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获取的放行信息回执,为码头用户、收发货人、货运代理、报关单位,提供海关放行信息、离线确认信息的功能。

(1)海关放行信息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下发的进出口报关单放行信息,为码头用户、收发货人、货运代理、报关单位,提供海关放行信息查询、查看、打印等功能。

(2)离场确认信息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下发的进出口报关单放行集装箱信息,为码头企业提供集装箱离场确认操作功能,通过物流协同平台,对已提离或驶离码头的集装箱写入离场时间和确认标志。

2.2.3、查验消息管理

围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下发属于广东省直属海关管辖范围内的查验指令基本信息和集装箱信息,为海关监管单位提供查验消息管理功能,以短信方式向指定海关用户手机发送查验消息。

(1)海关关员信息

为直属海关用户提供海关关员信息新增、修改、删除、停用、启用、查询等维护功能。海关关员信息添加并启用后,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收到查验指令后根据逻辑判断生成查验消息信息。

(2)短信通知信息

为海关用户提供查验消息短信通知功能。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提取查验基本信息和查验集装箱信息,按短信通知模版生成短信通知信息发送广东电子口岸短信平台。

2.2.4、查验类型信息

(1)海关关区查验信息

围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下发的汕尾水运口岸各种类型查验信息,以海关关区、查验通知时间的维度,统计省内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下辖各水运口岸进出口货物产生的查验指令信息,为口岸管理部门、口岸监管单位提供我省查验率分布。

(2)监管场所查验信息

围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下发的汕尾水运口岸各种类型查验信息,以监管场所、查验通知时间的维度,统计省内各水运口岸装卸货地进出口货物产生的查验指令信息,为口岸管理部门、口岸监管单位提供我省查验率分布。

2.3、舱单互通

2.3.1、进境信息互通

(1)提单概要信息

提供进境船舶提单概要信息的新增录入、暂存、发送、删除、EXCEL格式导入,及提单查询、查看等功能,实现驳船公司录入进境船舶提单概要信息。

(2)补料通知信息

提供进境提单补料通知功能。支持船代、船公司在录入提单概要信息发送后,实时通知货主、货代用户登录平台进行提单补料操作,提高提单补料效率,减少提单申报准备时间,提升通关效率。

(3)提单认证信息

提供进境提单认证功能。货主/货代用户凭提单补料通知信息的“授权码”提取对应概要提单信息,保证进境提单信息安全以及确保补料人的身份准确。

(4)提单补料信息

为货主、货代提供进境提单补料信息的录入、修改、确认、发送、查询等功能。实现线上补料,减少船公司、船代公司与货主、货代在线下的繁琐沟通,提高舱单补料效率。

(5)原始舱单信息

为船代、船公司用户对“补料状态”为已补料确认的进境提单,提供原始舱单“一键生成”功能,生成符合海关申报要求的原始舱单并发送至省单一窗口“粤港澳航行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海运原始舱单申报,并提供原始舱单数据查看及导出功能。

(6)提单状态信息

已生成海运舱单的提单,列入本模块显示。用户登录时,系统根据用户登录账号所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提单数据查询权限控制,为用户提供提单查询、提单详情的功能。

2.3.2、出境信息互通

(1)提单概要信息

提供出境船舶提单概要信息的新增录入、暂存、发送、删除、EXCEL格式导入,及提单查询、查看等功能,实现驳船公司录入出境船舶提单概要信息。

(2)补料通知信息

提供出境提单补料通知功能。支持船代、船公司在录入提单概要信息发送后,实时通知货主、货代用户登录平台进行提单补料操作,提高提单补料效率,减少提单申报准备时间,提升通关效率。

(3)提单认证信息

提供出境提单认证功能。货主/货代用户凭提单补料通知信息的“授权码”提取对应概要提单信息,保证出境提单信息安全以及确保补料人的身份准确。

(4)提单补料信息

为货主、货代提供出境提单补料信息的录入、修改、确认、发送、查询等功能。实现线上补料,减少船公司、船代公司与货主、货代在线下的繁琐沟通,提高舱单补料效率。

(5)预配舱单信息

为船代、船公司用户对“补料状态”为已补料确认的出境提单,提供预配舱单“一键生成”功能,生成符合海关申报要求的预配舱单并发送至省单一窗口“粤港澳航行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海运预配舱单申报,并提供预配舱单数据查看及导出功能。

(6)提单状态信息

已生成预配舱单的提单,列入本模块显示。用户登录时,系统根据用户登录账号所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提单数据查询权限控制,为用户提供提单查询、提单详情的功能。

2.3.3、数据授权管理

(1)授权人信息

授权人信息,实现为船公司/船代、收发货人/货代、报关企业用户,提供被授权企业的新增、删除等维护功能。授权类型分为:提单补料、舱单共享、补料+共享。

(2)提单授权信息

提单授权信息,实现为收发货人/货代用户提供提单补料授权功能;为船公司/船代用户提供舱单共享、提单补料的授权功能。

2.4、港航物流信息跟踪服务

2.4.1、船舶抵港动态信息

依托广东“单一窗口”的运输工具申报信息和码头港航系统,为平台用户提供船舶抵港动态的跟踪功能。

2.4.2、船舶离港动态信息

依托广东“单一窗口”的运输工具申报信息和码头港航系统,为平台用户提供船舶离港动态的跟踪功能。

2.4.3、货物提离动态信息

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提供跟踪进口货物提离码头状态的功能。支持通过不同类型的字段,包括运输工具代码、航次编号、卸货关区、提运单号、集装箱号、离场时间范围等。

2.4.4、货物运抵动态信息

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提供跟踪出口货物运抵码头状态的功能。支持通过不同类型的字段,包括运输工具代码、航次编号、卸货关区、提运单号、集装箱号、进场时间范围等。

2.5、单证无纸化

2.5.1、电子提货单

本模块主要是针对进口集装箱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的提货单签发和单证流转的业务。涉及用户包括船公司/船代、货主/货代、报关企业、承运车队、码头企业。

(1)进口到货信息

本功能主要依托广东“单一窗口”的原始舱单数据,为境内收货人/货代提供进口货物到货信息查询功能。进口到货信息由到货基本信息、到货货物信息、到货集装箱信息组成。

(2)换单通知信息

本功能主要依托广东“单一窗口”的原始舱单数据,当原始舱单海关接受申报时,平台自动生成按“提单”为单位的提货换单通知草稿。为船公司/船代提供换单通知发送功能,实际情况向报关单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运输企业发送提货单换单通知。为货主/货代、报关企业、承运车队提供换单通知查询、打印等功能。

(3)委托换单信息

船公司/船代发送换单通知信息后,被通知换单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发起清关委托,委托第三方企业办理进口提货手续。清关委托信息功能,为被通知换单企业提供换单通知换单通知查询、清关委托、撤销委托、打印预览等功能。向被委托清关企业提供换单通知查询、打印预览的功能。

(4)委托处理信息

被通知换单企业发起清关委托后,被委托企业通过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对委托进行确认或拒绝。委托确认/拒绝信息功能,为被委托清关企业提供清关委托查询、确认委托、打印委托授权书,拒绝委托的功能。

(5)进口提货单信息

为船代公司/船公司提供进口货物的提货单签发、生成交接单草稿、报关放行校验、提货单打印预览功能。提货单换单企业、境内收货人提供已签发提货单的查询、打印等功能。

(6)非集装箱派单信息

对口岸物流协同平台签发且无集装箱的提货单,报关企业、收发货人/货代,通过散货派单信息功能向第三方运输企业发起散货派单流程,委托运输企业到办理办理提货手续。运输企业通过本功能,可以接受或拒绝派单任务。

(7)非集装箱认证信息

提供非集装箱认证信息管理功能,支持拖车公司凭提货授权码认证散货提货单。提供查询、重置、认证等功能。

2.5.2、设备交接单

(1)出口放箱信息

针对出口集装箱货物,为船公司/船代用户提供船代放箱信息的新增录入、暂存、修改、删除、打印、发送、查看等功能。

(2)进口交接信息

本模块以已签发的电子提货单为数据源,为船公司/船代提供进口交接信息的一键生成、手动新增、签发、查询、打印等功能。为收发货人/货代、报关企业、运输企业(即运箱/用箱人),提供已签发设备交接单的查看、打印预览功能。为码头企业,提供已签发设备交接单的查看、打印预览功能。

(3)提箱凭证信息

以已签发的电子设备交接单为数据源,为运输企业(即运箱/用箱人),提供已签发设备交接单的提箱凭证的查看、打印功能。

(4)派单信息

提供派单管理功能,支持货主/货代对所属设备交接单进行派单管理。提供查询、重置、派单、改派、撤派、接但、拒单等功能。

(5)派车信息

提供派车管理功能,支持拖车公司调度人员将已接受的设备交接单指派任务给具体拖车和拖车司机。提供包括查询、重置、派车、改派、撤派等功能。

(6)委托押箱信息

为收发货人/货代、报关行,提供向拖车公司发起委托押箱流程,授权拖车公司到船公司/船代处申领设备交接单,到码头办理提箱运输手续。为被委托押箱的运输企业,提供接受委托或拒绝委托的功能。

(7)押箱处理信息

提供押箱处理功能,拖车公司通过平台收到委托押箱信息后,对委托进行确认委托或拒绝委托的操作。平台对已确认的押箱委托,自动生成押箱委托授权书和押箱认证码,提供授权书打印、查看、下载等功能。

(8)押箱认证信息

提供押箱认证功能,对拖车公司确认接受押箱委托的,平台自动生成押箱认证码。拖车公司凭认证码进入对应出口放行信息或进口设备交接信息模块,提取对应设备交接单信息到码头办理提箱出闸手续。

(9)关联企业信息

提供关联企业维护功能,为发货人/货代、报关行、船公司/船代、拖车公司提供企业基础信息维护功能。

(10)关联车辆信息

提供关联车辆维护功能,为发货人/货代、报关行、船公司/船代、拖车公司提供车辆基础信息维护功能。

2.6、通关时效分析

2.6.1、物流耗时

(1)卸船提货环节信息

建立进口货物物流环节耗时分析指标,围绕平台采集的进口通关物流全链条节点数据,对汕尾水运口岸进口货物物流环节的进行耗时分析,实现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准确掌握进口货物在物流流程中各环节的通关时效。分析结果以分组柱状图显示。

(2)运抵装船环节信息

建立出口货物物流环节耗时分析指标,围绕平台采集的出口通关物流全链条节点数据,对汕尾水运口岸出口货物物流环节进行耗时分析,实现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出口货物在物流流程中各环节的通关时效。分析结果以分组柱状图显示。

2.6.2、查验耗时

(1)进口查验放行信息

建立进口环节耗时分析指标,围绕汕尾水运口岸进口通关耗时分析表数据,以进口货物原始舱单申报时间为空间维度,统计汕尾水运口岸进口货物全流程各环节的所用总耗时,分析各环节耗时占比。为口岸监管单位、管理部门直观展示进口货物全流程各环节的通关效率。分析结果以堆叠分组柱状图显示。

(2)出口查验放行信息

建立出口环节耗时分析指标,围绕汕尾水运口岸出口通关耗时分析表数据,以出口货物预配舱单申报时间为空间维度,统计广东省各水运口岸出口货物全流程各环节的所用总耗时,分析各环节耗时占比。为口岸监管单位、管理部门直观展示出口货物全流程各环节的通关效率,分析结果采用堆叠分组柱状图显示。

2.6.3、主体耗时

(1)监管单位耗时信息

建立进口货物监管单位耗时分析指标,为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提供进出口货物监管单位耗时信息功能。

(2)外贸企业耗时信息

建立进口货物外贸企业耗时分析指标,为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提供进出口货物外贸企业耗时信息功能。

(3)码头企业耗时信息

建立进出口货物码头企业耗时分析指标,为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提供进出口货物码头企业耗时信息功能。

2.6.4、全流程耗时

(1)进口全程耗时信息

为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提供进口货物全程各环节耗时分析功能。实现以进口通关耗时表的数据为基础,按原始舱单的申报时间,计算一定时间范围内汕尾水运口岸各关区、进口通关物流全流程各环节的总耗时,分析全流程总耗时、总耗时同比、总耗时环比,以及环节总耗时、环节耗时占比、环节耗时同比、环节耗时环比。统计结果采用多折线图显示。

(2)出口全程耗时信息

为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提供出口货物全程各环节耗时分析功能。实现以出口通关耗时表的数据为基础,按预配舱单的申报时间,计算一定时间范围内汕尾水运口岸各关区、出口通关流程全流程各环节的总耗时,分析全流程总耗时、总耗时同比、总耗时环比,以及环节总耗时、环节耗时占比、环节耗时同比、环节耗时环比。分析结果采用多折线图显示。

2.6.5、提单耗时

(1)提单耗时分析信息

以报关单为单位,分析比对不同货物在通关物流全流程各环节耗时分析。平台以进口、出口通关耗时表的数据为基础,以舱单申报日期为时间,比对分析一定时间范围内,相同进出口流向,不同报关单号的通关物流全流程总耗时、各环节总耗时。分析结果采用多折线图显示。

2.6.6、节点信息

(1)物流作业节点信息

为系统管理员、码头用户提供进出口货物物流作业节点信息的管理功能,对平台已采集的进口和出口货物物流作业关键节点信息,提供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导入、手动获取、重新计算等功能。

(2)查验调柜节点信息

为系统管理员、码头用户提供涉及进出口查验的集装箱货物产生的查验调柜节点信息的管理功能。对平台已采集的进口和出口查验调柜关键节点信息提供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导入、手动获取、重新计算等功能。

(3)通关申报节点信息

为系统管理员、码头用户提供进出口货物通关申报节点信息的管理功能,对平台已采集的进出口货物舱单信息、报关信息、放行信息等通关申报关键节点信息,提供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导入、手动获取、重新计算等功能。

2.7、全流程可视化

2.7.1、进口全流程可视化信息

以进口船舶原始舱单为主线,整合报关、抵港、卸货、查验、调箱、放行、换单、押箱、提货等流程节点信息,向船公司/船代、货主/货代、报关企业、码头、车队等用户,提供进口货物通关和物流环节全程状态查询功能,使用户充分掌握进口货物通关物流实时动态。

2.7.2、出口全流程可视化信息

以出口船舶预配舱单为主线,整合报关、运抵、查验、调箱、放行、装船、离港等流程节点信息,向船公司/船代、货主/货代、报关企业、码头、车队、口岸监管单位、口岸管理部门等用户,提供出口货物通关和物流环节全程状态查询功能,使用户充分掌握出口货物通关物流实时动态。

2.8、移动协同应用

本项目依托已有的移动端应用,拓展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移动端应用,面向进出口企业、货代、报关行、船舶公司(船代)、港口码头等企业提供补料通知预定、查验信息订阅、放行信息订阅,通关全流程查询、舱单状态查询、报关状态查询的预定推送和通关查询服务,实现企业实时精准获取通关物流信息。

2.8.1、用户登录信息

用户登录信息,实现调用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认证服务,获取登录用户账号、角色和企业信息,完成用户在移动端的登录验证过程。支持标准版账号、广东单一窗口本地账号的登录认证。通过手机号码调用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认证服务,实现手机验证码认证。

2.8.2、掌上应用服务

(1)进口全程动态信息

通过报关单号、集装箱号,或运输工具代码、航次编号、提运单号的关键信息,以接口方式查询节点数据。为境内收货人/货代、报关企业、码头等用户提供进口货物或集装箱通关物流全程各环节跟踪信息。

(2)出口全程动态信息

通过报关单号、集装箱号,或运输工具代码、航次编号、提运单号的关键信息,以接口方式查询节点数据。为境内收货人/货代、报关企业、码头等用户提供出口货物或集装箱通关物流全程各环节跟踪信息。

(3)进口舱单状态信息

本功能对接广东“单一窗口”的原始舱单、进口理货等数据,通过运输工具代码、航次编号、提运单号、海关关区的关键信息,以接口方式查询原始舱单、理货报告的申报数据及海关最新审核结果,为境内收货人/货代、报关企业提供进境舱单状态跟踪服务。

(4)出口船舶状态信息

本功能对接广东“单一窗口”的预配舱单、出口运抵、装载舱单、出口改配、落装申请、落装改配等数据,通过运输工具代码、航次编号、提运单号、海关关区的关键信息,以接口方式查询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的预配舱单、出口运抵、装载舱单申报和海关最新审核结果,为境内发货人/货代、报关企业提供出口舱单信息和状态跟踪服务。

(5)货物报关状态信息

通过报关单号,以接口方式查询广东“单一窗口”进出口货物报关数据和海关回执,为境内收发货人/货代、报关企业等全部用户,提供报关单信息和状态跟踪服务。

2.8.3、移动推送服务

(1)推送开关信息

为境内收发货人、报关单位,提供查验通知、放行信息、补料通知的预定推送服务的开启和关闭功能。用户启用预定推送开关后,移动端向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发起预定推送请求信息。

(2)查验信息推送

实现以接口方式,接收本平台【通关信息共享→查验信息管理】推送的查验通知信息,并向指定用户移动端推送。境内收发货人、报关单位用户在移动端接收查验通知推送信息,支持查询、详情查看功能。

(3)放行信息推送

实现以接口方式,接收本平台【通关信息共享→放行信息管理】模块推送的放行指令信息,并向指定用户移动端推送。境内收发货人、报关单位用户在移动端接收放行指令信息,支持查询、详情查看功能。

(4)补料通知推送

实现以接口方式,接收本平台【驳船舱单互通→补料通知信息】模块推送的补料通知信息,并向指定用户移动端推送。境内收发货人、报关单位用户在移动端接收补料通知信,支持查询、详情查看功能。

2.9、交换共享服务

2.9.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对接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依托广东“单一窗口”数据通道,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简称“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数据对接,以数据接口方式,接收“单一窗口”标准版下发的查验指令通知报文,在接收码头系统实际调箱信息,或码头用户在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反馈实际调箱信息后,向“单一窗口”标准版回传实际调箱动态报文。

(1)查验通知数据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按照《查验通知信息报文数据交换说明》要求,以数据接口方式接收“单一窗口”标准版下发的查验指令通知报文,对查验信息进行解密入库。

(2)调箱到位数据接口

针对海关查验的进出口集装箱货物,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收到码头提供的查验调箱信息后,按照《查验通知信息报文数据交换说明》要求,以数据接口方式向“单一窗口”标准版回传实际移箱动态报文。

2.9.2、广东“单一窗口”数据对接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大数据分析平台、粤港澳航行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数据接口方式获取以下数据。

(1)报关数据接口

为实现查验通知数据权限控制,及通关时效分析和全流程可视化功能模块数据关联需求,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大数据分析平台对接,以数据接口方式调取业务主键相同的报关单信息。

(2)放行信息接口

根据实际应用需求,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数据交换平台对接,以数据接口方式实时接收报关单放行信息。

(3)统一身份认证系统PC端接口

为实现用户单点登录和访问权限控制,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通过嵌入式的用户登录认证方式,为平台用户提供“单一窗口”标准版账号、广东“单一窗口”账号两种登录认证方式,认证方式支持账号密码认证和介质认证。

(4)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移动端接口

口岸物流协同平台移动应用服务与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移动端)接口对接。调用广东单一窗口统一认证服务(saas服务),获取登录用户账号、角色和企业信息。

(5)原始舱单提单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按提运单为单位以报文接口方式采集海关接受申报的原始舱单提运单新增、变更、删除报文。对报文进行解析入库写入原始舱单基础表,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单证无纸化】、【移动协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6)预配舱单提单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报文接口方式采集海关接受申报的预配舱单提运单新增、变更、删除报文。对报文进行解析入库写入预配舱单基础表,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单证无纸化】、【移动协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7)出口理货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海关接受申报的进口理货新增、删除报文。对报文进行解析入库写入进口理货表,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移动协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8)出口运抵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海关接受申报的出口运抵新增、删除报文。对报文进行解析入库写入出口运抵表,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移动协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9)出口改配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为单位,采集海关接受申报的提单改配新增报文。对报文进行解析入库写入提单改配表,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移动协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10)出口落装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为单位,采集海关接受申报的货物落装新增报文。对报文进行解析入库写入货物落装表,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移动协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11)落装改配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与广东“单一窗口”粤港澳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为单位,采集海关接受申报的集装箱改配新增报文。对报文进行解析入库写入集装箱改配表,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移动协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12)原始舱单申报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按照《单一窗口标准版水运舱单申报报文规范》生成原始舱单申报数据,以数据接口方式向粤港澳综合服务平台发送原始舱单申报报文。原始舱单申报接口由舱单表头信息、提运单信息、集装箱信息、商品信息组成。

2.9.3、码头港航系统数据对接

(1)船舶靠泊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船舶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提供的船舶靠泊时间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2)开始卸船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的开始卸船节点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3)卸船完成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提供的卸船完成节点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4)预约提货信息接口

针对进口货物,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提供的收到货代预约提货的申请时间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5)货物提离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提供的货物提离码头/堆场卡口时间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6)装船开始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提供的开始装船时间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7)装船完成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或集装箱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提供的装船完成时间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8)船舶离泊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船舶为单位,采集码头系统提供的船舶离泊时间信息,为平台【全流程可视化】、【通关时效分析】模块提供数据调用。

(9)原始舱单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为单位,向码头系统传输海关接受申报的进口船舶舱单信息,为码头装卸调度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10)预配舱单信息接口

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以报文接口方式,按提运单为单位,向码头系统传输海关接受申报的出口船舶舱单信息,为码头装卸调度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3、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3.1、业务策划服务

3.1.1、对汕尾口岸物流平台应用需求单位的调研

向需求单位职能部门进行调研,了解其监管方式、业务流程、监管业务需求、数据标准、现有技术资源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系统技术对接规范等内容。

调研形式可以是集中讨论会议,上门走访,发放调研问卷等。最终调研形成初步需求文档。

3.1.2、对汕尾口岸物流平台应用企业的调研

向项目涉及的各类企业进行需求调研,包括业务范围、业务流程、业务需求、现有技术资源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了解国家/本地政策支持及限制、其他制约因素等内容。

需求调研形式有上门走访,召开企业研讨会、发放调研问卷等。研究企业需求,调研形成初步需求文档。

3.2、宣传推广服务

3.2.1、平台业务宣传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包括现场培训会、在线培训、视频回放点播服务等)组织相关试点企业、口岸查验单位开展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业务宣传培训。

3.2.2、平台业务操作指南

编制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功能的推广方案、培训手册、业务操作指南、培训课件等,提供给企业使用。

3.2.3、平台用户推介会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定期组织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用户推介会。推介会组织的频率根据新开发业务功能进行组织场次。

3.2.4、平台用户走访和访谈

根据汕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业务发展需求,定期安排人员到用户公司进行走访和座谈,了解用户需求。

3.3、业务实施后跟踪服务

3.3.1、平台问题跟踪处理

业务实施后,提供完善的业务受理、问题跟踪及同步处理服务,提升用户的满意度。

3.3.2、平台收集用户优化建议

业务实施后,业务推广人员主动收集用户的优化反馈建议,作为平台优化工作的主要参考意见。

3.3.3、平台用户使用体验后评价

业务实施后,业务推广人员以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搜集用户对平台应用的使用体验后评价。

3.3.4、平台业务实施情况总结

业务实施后,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个推广活动的总结,纳入推广活动知识库。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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