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治理及环境监测无人体系服务项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商事服务局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相关行政许可;
(二)负责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
(三)负责质量技术服务管理;
(四)负责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服务管理;
(五)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及质量服务管理;
(六)负责能源、价格等服务管理;
(七)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九)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资源管理和调度保障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指导,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社会事务局、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等部门需求现状,提出充分利用无人机、高位摄像头等技术优势,打造横琴城市治理及环境监测无人系统示范应用,全面支撑综合执法、城市规划与建设、治安管控、交通管理、应急响应等典型城市治理场景需求,推动传统城市管理由“人防”向“技防”升级,实现城市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高效化。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高位摄像头监测的非现场科技手段,精准服务横琴深度合作区,提高城市管理及环境监测领域的效能。
本项目以无人机、高位摄像头为切入口,以无人系统相关设备平台的智能控制、智能感知、智能服务为底座,面向横琴深度合作区构建全空间无人体系城市治理及环境监测模式,有效解决政府部门业务痛点,全面带动无人机、高位摄像头产业链的延伸,推动无人系统与应用行业的结合向纵深发展。具体而言,即是在产业链的上游带动计算机、网络、通信、装备等设备的生产和制造;在产业链中游直接带动信息产业、导航技术产业的发展;在产业链下游引导各行业、各部门的低空数据建设,促进管理与决策的智能化与科学化。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推广新一代智慧无人系统巡检解决方案,为横琴未来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根据国家开发横琴战略的建设,呈现无人设备一体化智慧服务新格局,横琴合作区管治综合服务能力效果明显,为大湾区构建现代化智慧城市提供标杆样板,是数字政府与人工智能有机融合的重要成果之一。
充分发挥低空无人机“全高频采集、立体化巡检”特征,通过统筹解决全区各部门对城市管理、治理需求,依照“统一采集、数据服务、按需应用”的思路,实现全场景、全覆盖、自动化巡查,释放人力资源,减负基层工作强度。到2024年年底,建成覆盖社区、重点商圈、道路交通、山林的常态化巡查巡检试点,形成横琴合作区无人监测及影像数据创新应用的新局面。
在关键地点如交通枢纽、人群密集区域、重要设施周边等安装高位摄像机,确保获得广阔的视野和高清图像。在禁飞区内优化高位摄像机的选型、布局和密度,确保对无人机无法进入的区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
通过无人机与高位摄像头互联互通、相互补充,编织横琴应急响应监测网,可以执行侦查、指挥调度、搜寻救援等任务。凭借着安全可靠、机动灵活、掌控全局的应用优势,可在灾害现场迅速获取信息,为救援团队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极大地提高了救援效率,最大程度上规避救援风险。推动横琴应急管理服务向智慧化、智能化转型,增强琴澳居民幸福感和安全感。
项目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牵头,涉及感知前端(52台高位摄像机、10套自动充电/换电机库及配套四旋翼无人机、3套水质监测设备、基础设施、专业设施、软件支撑平台以及应用场景等各层面的服务,包括系统开发部署、系统集成、飞行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拟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全域范围开展天地一体无人体系服务,覆盖横琴全区,服务商事服务局等相关单位,构建11个城市治理应用场景。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位摄像机与无人机应用,可构建起一套全面且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通过在关键区域部署高清智能监控,并结合无人机空中巡查,实现了对城市的全方位、无死角监控。两者协同作业,数据实时回传并分析,不仅提升了应急响应速度,还为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及公共安全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有力推动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宜居性提升。
支撑本项目开展城市管理与环境监测无人体系的硬件设备是通过租赁服务的方式获得,由中标人提供设备安装和培训,包含无人机机库、无人机、挂载、水质监测设备以及高位摄像机等满足无人监测体系需求的配套设备。
由中标人提供配套软件平台,支撑无人机自动起降、航线编排,与高位摄像机协同作业、AI智能算法服务等无人监测体系的全面运作,利用配套软件平台对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保证设备能根据业务场景的需要开展城市治理和环境监测作业工作。配套软件平台包括设备管理、飞行航线管理、影像采集、影像AI算法识别等成熟完善的基础功能,平台与设备能完全兼容,设备能无缝接入到平台中来,并在统一的管理下开展作业。
飞行服务和高位摄像机监测服务是根据业务场景的实际需求,对场景所需的巡检位置、频率进行调度,以及利用配套软件平台的AI智能服务对采集到的影像进行训练,根据不同场景的需要识别影像内容和行为,识别和发现风险,以实现无人监测的工作。在一些风险和应急处置情况下,根据现场的需要提供专项的人工飞行服务。
业务运营服务是确保整套无人监测体系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除了在飞行工作方案制定、飞行管理制度制定、飞行安全管理与保障、飞行空域申请、飞行保险等方面有一套科学的运营规范,保证基本飞行服务安全,而且在数据处理、网络安全等方面也需要具有管理规范和管理手段,以维系体系的运作。
本项目的租赁期为一年,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完成硬件设备采购、方案深化设计、软硬件设备联合安装调试以及用户培训等工作,系统正常试运行30个自然日后进行系统验收,系统验收合格后第一天起正式计算租赁期。
1.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令第371号);
2. 《关于公布民用机库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的公告》;
3. 《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4.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 《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3. 《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无人机资源管理和调度保障工作方案》;
4. 《珠海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5. 《深化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6. 《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7. 《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8.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9.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10. 《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11. 《关于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1〕24 号) ;
2. 《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 GB/T 35018-2018);
3.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GB/T 38905-2020);
4. 《民用无人机唯一产品识别码》(GB/T 41300-2022);
5.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安全性通用要求》 ( GB/T 38931-2020);
6. 《轻小型多旋翼无人机飞行控制与导航系统通用要求》(GB/T 38997-2020);
7. 《民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试验方法》(GB/T 38058-2019);
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GB 42590-2023);
9. 《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产品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 ;
10. 《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MH/T 2011-2019) ;
11.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12.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13.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
1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
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
1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5029-2022
17. 《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
18.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
19.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0.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
21.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
22. 《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 52-1999)
23. 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总站水字〔2019〕649号)
24.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25.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7-2003)
26.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2003)
27.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9-2003)
28.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0-2003)
29.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019)
30.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2-2003)
31.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32. 《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33.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
合作区的设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旨在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是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粤澳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合作区将致力于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新高地,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到2035年,“一国两制”优越性全面彰显,合作区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大幅提升,成为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的有力增长极。
基层会定期对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记录和整改要求,并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但目前在对城中村、小区的楼顶及阳台的违建扩建行为基本采用人工巡检,而且受限于执法对象的配合程度,常难以即时发现处置在建违建建筑并督促停工,发现难取证难跟踪难,进一步增加了后续处置拆除工作的困难。目前对屋顶违建行为、破损、污渍、杂乱等外观问题及安全隐患、绿化程度的识别,依靠卫星拍摄进行图斑识别的时间跨度大,从一季度到半年不等,难以满足日常巡查预警的需求。
日常河道问题包括河道岸线变化、漂浮物识别、水土流失等的提前发现识别,对河道乱占、乱采、乱推、乱建的巡查、人员下水巡查乃至河道全域管理范围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如七八月汛期时,需要及时获取河道和水库的水位信息,巡查易涝点,以便做好防范应急措施;以上巡查工作量大、范围广,且缺乏有效的信息化与新技术手段支撑,难以满足信息获取时效高的需求。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多个汇聚了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等多个交通人流密集场所,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极大且部分停车位规划不够科学。随之而来的乱停乱放、无序投放,对管理部门来说路面监管难,对市民更是困扰日常出行的顽疾,同时也给街区景观造成了严重影响。设有地磁违停的区域也存在盲区,无法完全杜绝违停的情况发生。对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乱停放、消防通道占用、流动摊贩等路面秩序问题的发现与核查,耗费基层工作人员的大量工作,而且易出现执法人员离场后反复的问题,难以根治。同时鬼市、流动摆摊等商业活动也容易出现人员聚集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易出现纠纷,缺乏人员聚集进行识别预警的手段。
交通路口非法电动自行车问题普遍存在,基层缺乏足够的人力及时跟进处理。对拥堵路段、事故发生点位、违停车辆、行人非机动车闯入、大型故障物目前较难主动发现、事前预警、一手取证,缺乏在出警前的现场实时状况、确切位置的录像或照片信息。
环境问题如乱堆物料、广场公园路面清扫、积存垃圾渣土等,目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街道已在重点区域、干道等布设视频监控,起到了一定的整治效果,但受限于监控点位有限、存在监控盲区等问题,部分区域如闲置空地仍需依靠人工巡查。同时乱拉横幅、户外广告、道路树木枯黄倒伏、建筑外立面脱落等问题普遍存在,也对街道基层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挑战,如户外广告、建筑外立面隐患若不及时发现,在三防天将成为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史料存档方面,航拍记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风貌、重要地标及景观也亟需航拍工具进行全方位立体的拍摄,对重要区域的发展记性记录。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201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表述,表明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21年,恰逢“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两会,习近平接连强调“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习近平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高质量发展根本在于经济的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迈入新发展阶段,意味着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将逐步推进。
通过无人机技术与高位摄像机及水质智能监测设备的有机结合,可形成全天时、全天候、立体化、多维化的天地水一体感知网,不仅可以减少人力资源的投入,还可以减少所需的设备和机器的投入,同时无人机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中飞行和执行任务,相较于传统的飞行器,无人机在悬停、起飞和降落等方面更加灵活和高效,而高位摄像机与智能水质监测设备则能提供稳定的影像数据与水质数据,为后续分析工作提供依据;对比传统人工作业,无人系统具备更高的稳定性、机动性和灵活性,能够在相同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综上,无人系统在城市综合治理、环境监测中的应用,具有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和生产力、节省时间等优势,符合高质量发展精神和要求。
2021年1月,民航局发布了《“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其中提出要引导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建设(试验区)、持续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积极发展区域短途运输网络、拓展无人机应用拓展。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低空经济,“加强交通运输与现代农业、生产制造、商贸金融等跨行业合作,发展交通运输平台经济、枢纽经济、通道经济、低空经济”,这是“低空经济”概念首次写入国家规划,标志着低空经济成为“十四五”时期需要认真谋划的新兴经济形态。
2021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要加强低空飞行器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2022年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提出,“引导和鼓励大型民航企业、航空货运企业建设一定规模的专业航空应急队伍,购置大型、重型航空飞行器,提高快速运输、综合救援、高原救援等航空应急能力”。
将于2024年1月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主要按照分类管理思路,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组装等的适航管理和质量管控,这体现国家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决心。
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发展低空经济,可有效支撑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为人民实现美好生活提供有效支撑。例如,在航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警务安防、政务飞行等领域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基于低空经济的区域性、立体性特征,发展低空经济在我国当前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将助力推动区域经济的立体化发展,打造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综上,为了促进低空经济行业发展,我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低空经济行业的相关政策。而政务飞行、基层治理作为重要低空场景,无人机作为低空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宜积极响应、积极探索,并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2024年6月,珠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构建低空经济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天空之城”的工作部署。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治理及环境监测无人体系服务采购项目为契机,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进一步推进低空有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低空应用场景拓展,探索以无人机为工具、以低空空域为主要活动场所、以低空飞行活动为产出形式的系列经济活动,将助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为华南地区的低空经济中心,带动低空制造产业链、低空飞行产业链、低空保障产业链、低空服务产业链、低空科研产业链、低空延伸产业链发展,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升级做出贡献。
通过无人机采集并生成全景图和正射图,并采用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获取地面物体更为完整准确的信息,进行实景三维建模。
利用高位摄像机和无人机巡查过程中拍摄的高清照片和录制的视频,进行实时回传,并通过AI智能识别技术,开展对社区内治安、卫生、交通等方面的监测预警,提高社区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配合业务部门开展常规性综合巡查、定时巡查,实现市容市貌巡查、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广告牌巡查、占道施工巡查、违章建筑查处等城市综合执法的监测预警,并记录巡查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和违规证据。
通过高位摄像机和无人机监测服务,开展储备用地监管、私自开垦巡检、工地项目监控等自动监测预警,形成常规性巡查机制,对存在被非法占用、私自开发疑似问题、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疑似问题实现快速识别和快速处置,并记录固定相关违规证据。
利用高位摄像机和无人机搭载的高清摄像头,对这些区域进行全方位拍摄,实时监控治安情况,开展社会面日常防控、人群管控、村居火情调查监测预警,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治安疑似问题实现快速识别和快速处置,并记录固定相关违规违法证据。
为了提升横琴地区的交通管理水平,采用了高位摄像机与无人机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对关键区域如横琴口岸、横琴大桥等的高效巡查。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期间,通过无人机的高空视角和灵活性,实时监控交通流量和道路状况,智能采集车流数据,快速响应交通拥堵,为交通信号优化提供科学依据。此外,该系统还能有效捕捉违章行为,如违停、逆行、超速等,通过高清摄像头锁定违章车辆,记录详细信息,并及时将证据传送给交通管理部门,支持精准执法。同时,利用无人机的喊话功能,对引起拥堵的行为进行即时干预,指导驾驶员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协同交通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疏导措施,保障道路交通顺畅。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采用高位摄像机与无人机结合的方式,对水域、城市绿化及防汛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巡查。水域巡查中,无人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图像识别技术,实时分析水面漂浮物,记录位置信息并拍摄详细照片视频,为清理工作提供依据。城市绿化巡查方面,定期检查公园、街道等绿化设施,发现树木倒伏、花草被破坏等情况,记录并拍摄证据,便于后续修复。防汛减灾巡查则在汛期前后对重点区域和复杂地形进行高效隐患排查,特别关注河道水位、堤坝状况及易涝点,利用无人机的全彩夜视功能,确保夜间也能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并记录隐患,支持防汛部门采取及时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满足社会事务局、公安局、城市规划与建设局在临时性和应急性场景中的需求,引入无人机应急保障服务。无人机能够克服传统巡查方式的时间、地形和人力限制,快速、准确地获取现场信息。在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洪水等情况下,无人机可迅速评估灾情,指导救援;在交通事故、公共安全事件中,无人机能即时拍摄现场,支持交通疏导和事故处理。这一服务的引入显著提升了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利用高位摄像机和无人机配备红外热成像技术,对大小横琴山进行实时巡逻,及时发现火源和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灾迹象,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并提供现场实时视频,支持快速响应。同时,无人机搭载喊话器,在巡逻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火意识。
利用无人机灵活性、机动性和快速响应能力的同时,通过高位摄像机对横琴全域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全天24小时实时监控,充分发挥无人机和高位摄像机的协同能力,互补短板,减少监控盲区,增强监测的全天候覆盖能力。
高位摄像机部署共计不少于52台,实现7*24小时实时巡查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中包括热成像双光谱高清摄像机不少于26套,主要覆盖森林防火和火灾高发区域,可见光高清摄像机不低于26套,主要覆盖其他关键地点。52台高位摄像机部分可对接横琴区域内已安装高位摄像机,对接数量占比不得高于总部署数量的30%。
非禁飞区部署策略:在关键地点如交通枢纽、人群密集区域、重要设施周边等安装高位摄像机,确保获得广阔的视野和高清图像。根据监控需求和地形特点,部署不少于26套高位摄像机。
禁飞区部署策略:在禁飞区内优化高位摄像机的选型、布局和密度,确保对无人机无法进入的区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部署不少于26套高位摄像机,实现7*24小时实时巡查监控。
在横琴(非禁飞区)部署不少于8套大型多旋翼无人机及自动化机场和不少于2套小型多旋翼无人机及自动化机场,主要完成:
(1) 无人机及自动化机场需全新设备;
(2) 常规化巡查,实现城市管理及环境监测业务需求,进行常规化巡查,详细需求见3.2城市管理及环境监测业务需求。
(3) 实时调度,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实时调度。
在横琴水域内部署不少于3套水质监测在线分析仪,分析方法是国标方法,且能连续在线自动监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水温水质、pH水质、溶解氧水质、电导率水质、浊度水质等参数。
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全区无人机服务统一管理的核心系统平台,将推动全区无人机飞行数据采集在城市治理与服务中的创新应用,实现无人机资源的统一管理、协同指挥和数据的安全管理、集约共享。
本项目是服务于综合执法、城市规划与建设、治安管控、交通管理、应急响应等城市治理场景,针对这些业务场景利用无人机开展常态化巡查巡检、应急联动、重大活动保障和其他航拍专项任务,在操作方式上包括了自动作业飞行和人工飞行任务,飞行服务种类包括了基础类全景数据服务、宗地类全景数据服务、线性航拍视频服务、块状航拍视频服务和实时调度视频回传服务等。
业务运营服务是支撑无人机常态化巡查及其他飞行任务的基础保障,主要包括网络链路、服务器资源、飞行保险、数据维护处理等方面的基础服务。
本项目拟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全域范围开展天地一体无人体系服务,覆盖横琴镇全区,服务商事服务局等相关单位,构建不少于13个城市治理应用场景。通过租赁服务的方式建立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位摄像机与无人机应用,构建起全面且高效的城市管理监测体系。通过在关键区域部署高清智能监控,并结合无人机空中巡查,实现了对城市的全方位、无死角监控。两者协同作业,数据实时回传并分析,不仅提升了应急响应速度,还为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及公共安全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有力推动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宜居性提升。
通过集约化建设实现无人机自动航飞作业及服务的统一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和投入,提高飞行服务的复用率、安全性和专业性,向全区各无人机需求部门提供快捷高效、安全可靠、互联共享、专业规范的一体化无人机飞行服务。各单位根据业务需求申请无人机飞行服务,无需自行采购,飞行服务数据实现融合共享,数据统一归集保存,保证数据提取、使用的安全、方便、快捷,助力政府提升管理效率,积累多源数据资产。
本服务项目是通过技术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构建全空间无人体系城市治理及环境监测模式,服务于综合执法、城市规划与建设、治安管控、交通管理、应急响应等典型城市治理的需要,从手段和模式上都具有独特创新性。独立和完善的基础硬件设施跟软件平台,实现了业务的闭环,无需依赖其他的系统而独立运行。
在服务的不断深入推进中,综合执法业务的无人监测预警信息需推送到商事局全链条监管大数据平台中来,实现综合执法业务的对接。同时本服务项目提供数据开放和方位接口,对接上下游有需要的系统。
本系统部署在专用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其他网络通过安全网关/防火墙进行数据对接。
无人机自动机库、高位摄像机、水质监测设备数据通过有线网络接入网络交换设备,并通过光纤网络链路与IDC机房服务器(软件系统)进行数据通信。
无人机通过2.4/5.8GHz的自有图传链路,将飞行过程中的实时数据通过自动机库利用光纤网络进入IDC机房服务器(软件系统)。在图传链路信号受到干扰的情况下,也可通过挂载在无人机上的4G/5G通信载荷,通过4G/5G网络与IDC机房服务器(软件系统)进行数据通信。
指挥中心可通过大屏(执法处现有大屏)或移动端,调阅查看高位摄像机、无人机的实时视频数据,用于研判分析与调度指挥。
数据架构分为数据源、数据管理、数据湖和应用场景四层。
数据源广泛涵盖水质监测数据、高位摄像机数据、无人机视频图像数据以及多样化的其他物联感知数据,这些数据源共同构成了丰富而全面的信息基础。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这些数据资源,实施了包括数据资产管理、目录管理在内的综合管理策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对各类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高效索引,便于快速检索和分析。这些数据库不仅提升了数据处理能力,还为城市治理相关场景的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如智能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监控、环境保护监测等,从而助力城市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化升级。
基础设施服务包括高位摄像机、无人机自动机库、无人机、水质监测设备的使用服务,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要求 |
设备数量 |
备注 |
1 |
无人机自动化机场 |
1. ▲机库设备具备不低于IP55的防护等级; 2. 机库设备最大作业半径≥8公里; 3. 机库支持RTK基站,支持夜间精准降落; 4. 机库支持自动充电/更换无人机电池; 5. 具备降落异常时,自动备降功能; 6. ▲具备RTK或视觉精准降落,降落精度≤士10cm。 |
不少于10套 |
|
2 |
大型无人机 |
1.▲最长飞行时间≥55分钟; 2.最大载重≥2.7公斤; 3.最大飞行海拔≥700米; 4.最大抗风速度≥12米/秒; 5.▲需支持三路1080P高清传输,传输距离≥20公里。 |
不少于8套 |
|
3 |
小型无人机 |
1. ▲飞行器最长飞行时间≥45分钟; 2. 飞行器最大起飞重量≤2.4公斤; 3. 飞行器最大起飞海拔高度≥6000m; 4. ▲最大抗风速度≥12米/秒。 |
不少于2套 |
|
4 |
热成像双光谱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 |
1. 热成像分辨率:640 × 512; 2. 热成像焦距:100 mm; 3. ★火点最远报警距离(以2米*2米为准):6000m; 4. ★人员最远报警距离(以1.8米*0.5米为准):700m; 5. ▲可见光分辨率:2688 x 1520,400万实时高清; 6. 可见光焦距:6-336 mm,光学变倍56倍; 7. 可见光补光功能:激光补光有效距离800 m ; 8. 可见光透雾功能:支持光学透雾和算法透雾; 9. 可见光防抖功能:陀螺仪电子防抖; 10. ▲烟雾最远报警距离(以5米*5米为准):6000m 。 |
不少于26套 |
|
5 |
可见光球型摄像机 |
1. ▲分辨率:≥2560×1440; 2. 光学变倍:≥35倍; 3. 焦距≥200 mm; 4. 红外照射距离:≥250m; 5. 水平范围:360。 |
不少于26套 |
|
6 |
常规五参数水质在线监测分析仪 |
(一)水温水质自动分析仪 1.测定原理:热电偶或热电阻; 2.测量范围:0~60℃,可调; 3.▲测量偏差:≤±0.1℃; 4.响应时间(T90):≤0.5min; 5.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720h/次。 (二)pH水质自动分析仪 1.测量范围:pH 0~14(0~40℃)可调; 2.重复性:±0.1pH以内; 3.漂移(pH=4、7、9):≤±0.1pH以内; 4.响应时间:≤0.2min以内; |
不少于3套 |
|
序号 |
系统名称 |
一级功能模块 |
二级功能模块 |
三级功能模块 |
1 |
总体设计 |
需求分析 |
按照业务需求,需求沟通、调研及分析,对每个功能模块进行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需求讨论确认内容文件输出及相应需求文档文件输出。 |
|
2 |
系统设计 |
按照业务需求和技术规范,结合需求分析完成系统和架构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技术路线选型,形成系统设计文档。 |
||
3 |
收集和分析用户对于GUI和UE的需求,制定设计方案、规范以及标准,完成原型设计、视觉设计、交互设计、图标设计、配色方案设计、响应式设计等工作。 |
|||
4 |
管控大屏 |
集成无人机和高位摄像头的管理、调度、预警和处置于一体,通过中心管控大屏实现统一的资源汇聚,支撑常态化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
||
5 |
业务子系统 |
包括无人机服务申请、应急服务申请、系统接入申请、申请服务审核等复用中心统一审批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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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管理 |
包括机库、无人机、摄像机及水质监测等设备的管理,无人机资源管理需要展示无人机基本信息,新增、修改或删除无人机,查看无人机的详情信息以及查看无人机部件的更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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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飞行航线管理子系统 |
航线规划功能 |
飞行任务管理 |
|
8 |
机库任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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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建航线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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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动态规划航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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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航线任务导入 |
本地航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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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景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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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线状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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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航点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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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正射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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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飞控管理子系统 |
流程控制 |
一键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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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终止任务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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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终止结束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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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一键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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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机库常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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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作业飞行控制 |
一键起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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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RTK重连 |
|||
23 |
任务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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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遥控器对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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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终止飞行 |
|||
26 |
磁罗盘校准开/关 |
|||
27 |
遥控器开关 |
|||
28 |
云台切换 |
|||
30 |
降落控制 |
重新降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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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一键回巢 |
|||
31 |
强制降落 |
|||
32 |
飞行器存储控制 |
|||
33 |
机库相关电源控制 |
|||
34 |
无人机飞行时快捷控制 |
一键返航 |
||
35 |
暂停任务 |
|||
36 |
终止飞行 |
|||
37 |
云台控制 |
|||
38 |
手动控制 |
虚拟摇杆 |
||
39 |
指点飞行 |
|||
40 |
定距飞行 |
|||
41 |
摄像头负载控制 |
|||
42 |
喊话器负载控制 |
|||
43 |
态势感知 |
|||
44 |
媒体库管理 |
|||
45 |
远程调试 |
|||
46 |
远程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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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历史记录 |
|||
48 |
飞行任务管理子系统 |
飞行任务队列管理 |
任务队列 |
|
49 |
任务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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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飞行咨询服务 |
|||
51 |
空域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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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飞行进度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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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飞行运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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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无人机服务目录 |
|||
55 |
地图影像采集 |
全景图像、三维实景 |
||
56 |
AI基础算法平台 |
基础算法服务 |
||
57 |
场景算法服务 |
|||
58 |
数据管理子系统 |
数据成果目录 |
成果目录 |
|
59 |
数据模糊搜索 |
|||
60 |
数据成果预览 |
|||
61 |
数据成果上传 |
照片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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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视频上传 |
|||
63 |
全景图上传 |
|||
64 |
数据成果共享 |
生成云分享链接 |
||
65 |
云链接密码设置 |
|||
66 |
云链接过期设置 |
|||
67 |
实时数据分发 |
|||
68 |
实时直播 |
巡检画面实时推流至WEB端进行实时直播 |
||
69 |
中台服务 |
数据中台服务 |
||
70 |
AI中台服务 |
|||
71 |
业务中台服务 |
|||
72 |
系统运行管理子系统 |
用户、角色管理 |
||
73 |
组织管理 |
|||
74 |
规则管理 |
|||
75 |
公告管理 |
|||
76 |
用户专属风格配置 |
|||
77 |
系统对接 |
对接上下游业务系统,建立统一对接协议规范 |
||
78 |
系统测试 |
|||
79 |
系统部署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成果 |
单位 |
数量 |
频次 |
所有无人机架次(一年) |
备注 |
1基础类全景数据服务(图像) |
|||||||
1.1 |
数据采集 |
原始全景图像数据集 |
元/点位 |
300 |
1 |
300 |
机库无人机自动飞行,每个点位1个架次 |
1.2 |
数据处理 |
无缝全景图像及其交互式查看3D Ties数据 |
元/点位 |
300 |
1 |
|
|
1.3 |
数据应用 |
应用分析报告 |
元/点位/项 |
300 |
1 |
|
|
2宗地类全景数据服务(图像) |
1800 |
1宗土地需要4个全景和1个绕飞视频,共计5架次 |
|||||
2.1 |
数据采集 |
原始全景图像数据集 |
元/宗 |
30 |
12 |
|
|
2.2 |
数据处理 |
无缝全景图像及其交互式查看3D Ties数据 |
元/宗 |
30 |
12 |
|
|
2.3 |
数据应用 |
应用分析报告 |
元/宗/项 |
30 |
12 |
|
|
3线性航拍视频服务 |
|||||||
3.1 |
数据采集 |
原始线性航拍视频数据 |
元/km |
60 |
12 |
360 |
60km的航拍需要30个架次(一个架次2km) |
3.2 |
数据处理 |
处理后的线性航拍视频集 |
元/km |
60 |
12 |
|
|
3.3 |
数据应用 |
应用分析报告 |
元/km/项 |
60 |
12 |
|
|
4块状航拍视频服务 |
|||||||
4.1 |
数据采集 |
原始块状区域视频数据集 |
元/km² |
60 |
1 |
60 |
一个架次可覆盖1km²,覆盖60km²,需要60个架次 |
4.2 |
数据处理 |
处理后的块状区域航拍视频 |
元/km² |
60 |
1 |
|
|
4.3 |
数据应用 |
应用分析报告 |
元/km²/项 |
60 |
1 |
|
|
5实时调度视频回传服务 |
|||||||
5.1 |
实时调度视频回传 |
实时回传的视频数据、任务分析报告 |
元/架次 |
100 |
1 |
9000 |
考虑到城区精细化管理相关需求,可规划无人机每天3个架次做日常巡查,全年按200天计算,共计10080架次 |
5.2 |
录制视频与标注加工 |
视频影像文件 |
元/分钟 |
20 |
1 |
|
|
一年架次合计 |
11520 |
|
项目 |
类别 |
名称 |
备注 |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
设备运营 |
无人机保险 |
|
电费-机库用电服务 |
|
||
电费-高点监控用电服务 |
|
||
链路租赁 |
网络线路租赁 |
|
|
4G/5G网络-移动无线网 |
|
||
服务器资源 |
计算与存储、AI算力资源 |
|
本期硬件设备,通过租赁服务的方式获得,包含无人机机库、无人机、挂载以及高位摄像机等配套设备,硬件设备资产所有权属于中标人。中标人提供的硬件需满足且不限于以下要求。因无人机和高位摄像机相关软硬件平台故障以及飞行误操作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无人机飞行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在横琴全域范围内部署2套小型无人机自动化机场和8套大型无人机自动化机场。另外,为满足特殊应急场景的需求,还配备机动飞行队伍作为补充,随时待命应对紧急需求。
无人机自动机库是协助无人机全流程作业的地面自动化设施,是实现无人机自动存储、自动充电/换电、远程通信、数据存储、智能分析等功能重要组成,可以取代人工操作干预,极大提高无人机的全自动作业能力。
服务提供的自动机库满足:
(1)自动机库具备工业级防尘、防水、防风、防雷、防冻、防盐雾,内置RTK基站、温控系统及环境感知系统,支持全天候安全运行、夜间精准降落,防尘防水等级需至少达到IP55。
(2)具备无人机自动起降、自主充电/换电、全天候气象监测功能,运维人员可通过管控平台进行航线规划和设备管理,实现真正的无人化值守。
(3)具备机库上云能力,开放设备API/MSDK/PSDK接口,兼容多种行业应用平台。
无人机设备需满足以下要求:
(1)长续航能力,具有高效率的动力系统设计和充足的电池容量(不低于8000毫安),空载续航不少于45分钟;
(2)无人机与自动机库的图传距离不小于8公里;
(3)机身采用易折叠、便携式理念集成化设计,可折叠便于收纳和携带;
(4)无人机具备全向避障功能、支持高精度RTK定位、视觉辅助定位、视觉全向避障功能。
(5)具备自动巡航、AI智能识别与跟踪、自动返航、自动精准降落等自主飞行的能力。
(6)具备多元载荷搭载能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搭载喊话器、4G/5G模块、探照灯等载荷;
(7)支持4G/5G通讯,实现超清直播,在图传信号受干扰环境下也能确保业务不中断。
无人机载荷设备技术满足以下要求:
无人机载荷用于前端的感知,服务提供的载荷设备需包括三光云台载荷,其技术要求满足:
(1)三光云台挂载包含可见光变焦相机、可见光广角相机、非制冷红外相机。
(2)可见光变焦相机输出图像信号给视频主控板,完成图像处理、变焦等一些功能;
(3)可见光广角相机输出图像信号给到视频主控板进行编解码处理,并根据串口指令进行拍照、录像、压缩存储等操作;
(4)非制冷红外相机主要完成红外成像、算法处理、测温、图像增强、伪彩切换等功能。
非禁飞区部署策略:在关键地点如交通枢纽、人群密集区域、重要设施周边等安装高位摄像机,确保获得广阔的视野和高清图像。根据监控需求和地形特点,部署不低于26套高位摄像机,实现7*24小时实时巡查监控。
禁飞区部署策略:在禁飞区内优化高位摄像机的选型、布局和密度,确保对无人机无法进入的区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部署不低于26高位摄像机,实现7*24小时实时巡查监控。
根据横琴森林防护要求,部署26套热成像双光谱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
高位摄像机点位部署安排如下:共计52台。
(摄像机必须部署位置)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