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福建建设。根据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部署,立足省情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提出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闽环发〔2023〕8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8号)的要求,计划对全区规模畜禽和水产养殖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重新评估,并开展环境监测评估工作。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南平市建阳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重新评估
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1)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回顾南平市建阳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等。
①环境影响评价回顾:回顾项目建设历程,工程内容变化过程及具体变化内容,各类工程内容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结论和批复要求。
②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回顾: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环境保护设计文件为依据,全面、深入回顾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落实情况,并注意调查新增的环境保护措施。
③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回顾:回顾建设项目是否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并给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结论、有关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④环境监测情况回顾:回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文件中要求的环境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对工程有关突发性环境事件,应回顾跟踪监测调查情况。
(2)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①项目基本情况:地理位置、企业概况、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等;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分别列出实际工程建设内容,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批复文件说明项目变更及实施情况。
②环保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给出工程运行环境影响工艺环节及实际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分析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生态恢复治理措施情况、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情况;核算污染物“三废”排放,并分析是否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
(3)区域环境变化评价
①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利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遥感解译等方法,分析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比,说明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变化情况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②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
(4)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
评估养殖场现有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
1.符合性评估
评估规模养殖场与环评报告及《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符合性。
(6)环境保护存在问题、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分析当前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等。其中,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等,明确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的实施进度安排、投资估算和环境保护效果等。
2、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闽环发〔2023〕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方案的通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8号)及上级新增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南平市建阳区规模养殖场上下游流域、场内污水池及消纳地重要区域水质监测。
3、开展南平市建阳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消纳地实地调查核实及消纳量核算,并形成消纳地红线图。
(二)工作团队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指南要求,开展本项目工作。
2、项目人员自备符合工作要求的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
3、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进度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
4、投标人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5、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6、项目必须配备1名质量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质量控制。
7、若无特殊情况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本服务项目的服务人员。如工作人员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投标人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采购人,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
8、本项目若涉及保密数据,需做好保密工作。
9、中标供应商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规划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服务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执行业务,并对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10、项目团队开展现场调研服务工作时需配备不少于3辆车。
11、项目团队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需提出问题解决方案,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单位。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南平市建阳区规模养殖场(48家)《环境影响调查评估报告》;
2、水质等环境检测数据;
3、南平市建阳区规模养殖场消纳地分析材料及图册;
4、48家规模养殖场相关数字化成果,并同步至南平市“生态体检”平台。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采购人按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专家评审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考核结果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项目服务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及时采取挽救措施。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合同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中标人完成南平市建阳区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现状及环境监测评估项目(初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中标人提供合同专用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中标人提供南平市建阳区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现状及环境监测评估项目(最终稿),通过专家复核并经南平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中标人提供合同专用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