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按照《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的通知》(闽环发〔2023〕8 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8 号)文件规定,摸清顺昌县规模畜禽、水产养殖企业现状、特点,调查规模化养殖企业现有项目的运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对相应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从而使得企业的运营生产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环保原则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而为主管部门备案决策、监督管理,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工作内容及要求
1、开展顺昌县71家规模畜禽、水产养殖企业现状调查及评估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等。(项号1)
(2)建设项目工程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环保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核算污染物“三废”排放,并分析是否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等。(项号2)
(3)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等。(项号3)
(4)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包括养殖场现有的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项号4)
(5)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根据建设项目运行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结果,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项号5)
2、提交成果
(1)顺昌县71家规模畜禽、水产养殖企业现状调查及评估报告,调查企业现有项目的运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对相应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项号6)
(2)《顺昌县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现状调查及评估总结报告》;(项号7)
3.其他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指南要求,开展本项目工作。(项号8)
(2)项目人员自备符合工作要求的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项号9)
(3)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进度和要求,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保质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项号10)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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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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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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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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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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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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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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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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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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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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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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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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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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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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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投标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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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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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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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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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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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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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次1,说明: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投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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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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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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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成果形成初稿,满足评审要求,提交至业主,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满足验收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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