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
一、 项目工作量及时间节点
按照国家及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颁证操作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市必须在12月31日前,对我市30509宗宅基地完成2024年度的权籍调查,并通过省厅及国家审查。
二、 工作内容及项目需求
完成霸州市农村宅基地30509宗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收集已有房地一体数据,生成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核实房地一体数据的宗地房屋权利人并收集权源等信息
3、叠加登记档案并制作宅基地权属信息公示表
相关技术规范:《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4】101号)、《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霸州市作为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登记工作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也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还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继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登记发证,对有效解决农民关于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土地物权意识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提交成果
成果包括对全市30509宗宅基地地籍调查权源资料、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宅基地基层审查表、公示表、公告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