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项目招标文件已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接会商、讨论修改。现具体招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登记函[2019]6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212号)、《寿县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寿政办[2018]3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本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登记发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目标。
二、工作内容
1、本次招标标段:分2个标段,限中1个标段。
2、本次招标限价:第1标段348万元、第2 标段287万元(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3、寿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标段 |
试点乡镇 |
宅基地 |
集体建设用地 |
预计总价 |
第1标段 |
双桥镇 |
约15031宗 |
约421宗 |
200.8760万元 |
涧沟镇 |
约11191宗 |
约154宗 |
147.48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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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约26221宗 |
约575宗 |
348.3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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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标段 |
堰口镇 |
约21678宗 |
约456宗 |
287.7420万元 |
小计 |
约21678宗 |
约456宗 |
287.7420万元 |
三、服务标准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标准,查清寿县双桥镇、涧沟镇、堰口镇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实际情况。调查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开展不动产权籍图测量,最终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完成我县双桥镇、涧沟镇、堰口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房产测绘、房产调查,地籍调查、地籍测绘、绘制地籍图,房产图、宗地图、填写不动产调查表等,建立全县农村房地一体数据库,接收农户申请,协助审批,证书制作,管理平台数据部署与成果汇交。确权登记制证颁证、档案卷宗扫描、归档、整理、装订、入库等工作,做到内业资料完整规范、逻辑合理,外业测量精确无误、图件清晰,确保图件、数据与实地一致,调查、登记、颁证程序合法,质量经得起实践检验。并纳入我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和应用。
四、最高限价
总价第1标段348万元,第2标段287万元。
五、服务期限
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之内。
六、付款方式
1、本次招标预算控制价含地方指界误工费6元/宗和证书工本费4元/宗。
2、本次中标后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全部进场开始工作15日后支付预付款15%、权属调查和测量外业完成后15日内拨付项目费用30%、数据库完成并验收后15日内支付35%、制证并交付后15日内支付15%,余款5%作为项目质保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七、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八、提供成果
完成寿县双桥镇、涧沟镇、堰口镇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实际情况。调查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开展不动产权籍图测量,最终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必须提供完成三乡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确权登记制证颁证、档案卷宗扫描、归档、整理、装订、入库等工作。
8.1外业调查成果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建房许可证复印件、老土地证复印件等权源材料
复印件,纸质各1份;
2、《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含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图)、《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不动产登记权属来源证明》,纸质各1份;
8.2.文件成果
1、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各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Word格式;
2、技术总结,纸质、电子各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Word格式;
3、质量检查报告,纸质、电子各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Word格式;
4、控制点成果表,电子版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Office Excel格式;
5、1:500比例尺地籍分幅接合表,纸质5份、电子版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dwg
格式;
6、各种签章图、表的电子扫描件,电子版,*.jpg或*.tif格式;
7、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2份,电子版数据
格式采用Office Excel格式;
8、以地籍子区单位的登记发证宗地目录和不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汇总,纸质2份,电
版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Office Excel格式;
9、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2份。数据格式采用*.jpg格式;
10、其他资料。包括:指界委托书,纸质1份、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公示,纸质1份、
政府确认文件等,纸质1份。
8.3.图件成果
1、1:500比例尺地籍分幅图,电子版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采用*.dwg格式;
2、1:500比例尺的地籍区图和地籍子区图,电子版2份,电子版数据格式均采用*.dwg
格式;
8.4.数据库成果
农房一体数据库,电子版2份;提交的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要求,完全汇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无缝对接,以满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数据库进行日常管理及登记发证工作。
8.5.其他成果
1、符合登记发证要求的不动产权证书;
2、登记发证卷宗(整理装订后移交档案馆);
3、验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九、标段划分
本项目二个标段
十、售后服务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包括项目成果进行更新、补测、维护、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