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11,9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11,96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1 |
1.00(项) |
211,96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1,64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1,64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2 |
1.00(项) |
141,64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7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78,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3 |
1.00(项) |
37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98,4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8,4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4 |
1.00(项) |
198,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1 |
1.00(项) |
211,960(元) |
211,960.00 |
总价 |
无 |
采购包2: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2 |
1.00(项) |
141,640(元) |
141,640.00 |
总价 |
无 |
采购包3: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3 |
1.00(项) |
378,000(元) |
378,000.00 |
总价 |
无 |
采购包4: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4 |
1.00(项) |
198,400(元) |
198,400.00 |
总价 |
无 |
★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3: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4: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3: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4: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3: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4: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3: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4: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2: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3: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采购包4: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服务范围 |
|
采购包2:
标的名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2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服务范围 |
|
采购包3:
标的名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3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服务范围 |
|
采购包4:
标的名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服务-包4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服务范围 |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1 |
|
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
1.养护的直观标准 1.1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1.2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1.3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1.4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1.5行道树 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1.6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1.7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1.8藤本 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1.9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1.10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2.养护的施工标准 2.1浇水排水 2.1.1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2.1.2浇水的年限 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2.1.3浇水次数 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2.1.4浇水量 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2.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2.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2.2施肥 2.2.1原则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2.2施肥对象 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2.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2.2.4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2.2.5施肥量 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2.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2.3修剪 2.3.1原则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2.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2.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3.4乔木的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2.3.5灌木的修剪 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2.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2.3.7藤本的修剪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2.3.8盆草花的修剪 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2.3.9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2.3.10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2.3.11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2.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2.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2.4 病虫害防治 2.4.1原则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2.4.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4.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2.4.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2.4.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2.4.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2.4.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2.5 松土、除草 2.5.1 松土 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2.5.2 除草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2.6 补栽 2.6.1 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2.6.2 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2.7 支柱、扶正 2.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7.2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2.8 绿地容貌 2.8.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2.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2.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2.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2.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2.9 绿地设施维护 2.9.1 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2.9.2 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2.10 安全施工 2.10.1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2.10.2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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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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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办法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一)依据《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地广场和新、改、扩建道路绿化管理暂行办法》、《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制定: 一、监督考核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受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城区绿地、广场、街旁游园及道路配套绿化等管护单位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监督考核办法 1.依据《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及委托协议,考核分措施考核和直观考核两部分。 2.措施考核主要指要求必须采取的一些技术措施。技术措施须列入月养护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养护单位应通知城管中心考核人员到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填制《单项工程签证记录》作为措施考核依据。 3.直观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管护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定期检查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采取日巡、周检、月评方式。日巡发现的问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签发《管护问题通知单》时,管护作业单位应立即整改;周检现场打分,填制《绿地、广场管护周检情况表》,每月四次,四次周检的平均分值占月考核部分的70%,检查结果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5.《城市绿地管护考核扣分法》、《城市广场管护考核扣分法》中单项扣分累计若超出项目分值时,将继续扣分并进入当月考评。 6.不定期检查由综合执法大队平时的考核、上级城管部门的通报和上级领导的抽查组成,每月不定期检查占每月考核分值的30%,会同综合执法大队每月考核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7.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含措施考核)的分值之和为当月考评总分。总分95分及以上,拨付当月全额有偿服务费;总分95分以下,每降低1分则扣减当月有偿服务费的600元/分。 8.实行优胜劣汰,依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对管护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管养效果差导致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全年累计4次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管养过程中,整改问题提出3次以上仍未整改好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管护费计算: 月单项管护费=[(四次定期考核分值之和/4×70%+N次不定期考核分值之和/N×30%)/100]×(年度单项管护合同价/12) 10.月考评结果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统计汇总,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审批,形成正式月考评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管护考核扣分表
注:问题较为严重的,考核扣分以累计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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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人员、机具设备基本要求 |
(一)人员配备:应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园林养护管理人员1人;绿化养护服务人员6人。(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置承诺函,并承诺合同签订前将全部人员配置到位)。 (二)机具配备原则:投标人同时需投入本项目:2台草坪修剪机、2台割灌机、2台绿篱修剪机、2 台机动喷雾器、2台吹风机、2台打药机、2台油锯。(①自有机具:提供机具购买发票。②租赁机具:提供租赁合同、机具购买发票。③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以上机具(新购置或租赁)配置到位,接受采购人查验。①②③任选其一,均具有同等效力)。 (三)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人员、机具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必须及时增加人员、机具数量。(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章,格式自拟)。 |
采购包2: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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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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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
1.养护的直观标准 1.1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1.2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1.3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1.4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1.5行道树 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1.6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1.7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1.8藤本 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1.9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1.10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2.养护的施工标准 2.1浇水排水 2.1.1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2.1.2浇水的年限 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2.1.3浇水次数 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2.1.4浇水量 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2.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2.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2.2施肥 2.2.1原则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2.2施肥对象 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2.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2.2.4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2.2.5施肥量 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2.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2.3修剪 2.3.1原则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2.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2.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3.4乔木的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2.3.5灌木的修剪 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2.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2.3.7藤本的修剪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2.3.8盆草花的修剪 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2.3.9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2.3.10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2.3.11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2.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2.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2.4 病虫害防治 2.4.1原则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2.4.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4.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2.4.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2.4.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2.4.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2.4.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2.5 松土、除草 2.5.1 松土 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2.5.2 除草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2.6 补栽 2.6.1 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2.6.2 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2.7 支柱、扶正 2.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7.2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2.8 绿地容貌 2.8.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2.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2.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2.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2.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2.9 绿地设施维护 2.9.1 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2.9.2 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2.10 安全施工 2.10.1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2.10.2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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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一)依据《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地广场和新、改、扩建道路绿化管理暂行办法》、《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制定: 一、监督考核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受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城区绿地、广场、街旁游园及道路配套绿化等管护单位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监督考核办法 1.依据《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及委托协议,考核分措施考核和直观考核两部分。 2.措施考核主要指要求必须采取的一些技术措施。技术措施须列入月养护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养护单位应通知城管中心考核人员到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填制《单项工程签证记录》作为措施考核依据。 3.直观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管护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定期检查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采取日巡、周检、月评方式。日巡发现的问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签发《管护问题通知单》时,管护作业单位应立即整改;周检现场打分,填制《绿地、广场管护周检情况表》,每月四次,四次周检的平均分值占月考核部分的70%,检查结果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5.《城市绿地管护考核扣分法》、《城市广场管护考核扣分法》中单项扣分累计若超出项目分值时,将继续扣分并进入当月考评。 6.不定期检查由综合执法大队平时的考核、上级城管部门的通报和上级领导的抽查组成,每月不定期检查占每月考核分值的30%,会同综合执法大队每月考核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7.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含措施考核)的分值之和为当月考评总分。总分95分及以上,拨付当月全额有偿服务费;总分95分以下,每降低1分则扣减当月有偿服务费的600元/分。 8.实行优胜劣汰,依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对管护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管养效果差导致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全年累计4次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管养过程中,整改问题提出3次以上仍未整改好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管护费计算: 月单项管护费=[(四次定期考核分值之和/4×70%+N次不定期考核分值之和/N×30%)/100]×(年度单项管护合同价/12) 10.月考评结果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统计汇总,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审批,形成正式月考评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管护考核扣分表
注:问题较为严重的,考核扣分以累计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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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机具设备基本要求 |
(一)人员配备:应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园林养护管理人员1人;绿化养护服务人员5人。(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置承诺函,并承诺合同签订前将全部人员配置到位)。 (二)机具配备原则:投标人同时需投入本项目:2台草坪修剪机、2台割灌机、2台绿篱修剪机、2 台机动喷雾器、2台吹风机、2台打药机、2台油锯。(①自有机具:提供机具购买发票。②租赁机具:提供租赁合同、机具购买发票。③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以上机具(新购置或租赁)配置到位,接受采购人查验。①②③任选其一,均具有同等效力)。 (三)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人员、机具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必须及时增加人员、机具数量。(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章,格式自拟)。 |
采购包3: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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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
1.养护的直观标准 1.1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1.2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1.3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1.4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1.5行道树 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1.6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1.7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1.8藤本 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1.9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1.10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2.养护的施工标准 2.1浇水排水 2.1.1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2.1.2浇水的年限 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2.1.3浇水次数 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2.1.4浇水量 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2.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2.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2.2施肥 2.2.1原则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2.2施肥对象 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2.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2.2.4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2.2.5施肥量 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2.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2.3修剪 2.3.1原则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2.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2.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3.4乔木的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2.3.5灌木的修剪 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2.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2.3.7藤本的修剪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2.3.8盆草花的修剪 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2.3.9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2.3.10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2.3.11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2.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2.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2.4 病虫害防治 2.4.1原则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2.4.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4.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2.4.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2.4.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2.4.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2.4.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2.5 松土、除草 2.5.1 松土 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2.5.2 除草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2.6 补栽 2.6.1 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2.6.2 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2.7 支柱、扶正 2.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7.2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2.8 绿地容貌 2.8.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2.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2.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2.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2.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2.9 绿地设施维护 2.9.1 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2.9.2 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2.10 安全施工 2.10.1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2.10.2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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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一)依据《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地广场和新、改、扩建道路绿化管理暂行办法》、《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制定: 一、监督考核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受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城区绿地、广场、街旁游园及道路配套绿化等管护单位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监督考核办法 1.依据《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及委托协议,考核分措施考核和直观考核两部分。 2.措施考核主要指要求必须采取的一些技术措施。技术措施须列入月养护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养护单位应通知城管中心考核人员到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填制《单项工程签证记录》作为措施考核依据。 3.直观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管护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定期检查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采取日巡、周检、月评方式。日巡发现的问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签发《管护问题通知单》时,管护作业单位应立即整改;周检现场打分,填制《绿地、广场管护周检情况表》,每月四次,四次周检的平均分值占月考核部分的70%,检查结果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5.《城市绿地管护考核扣分法》、《城市广场管护考核扣分法》中单项扣分累计若超出项目分值时,将继续扣分并进入当月考评。 6.不定期检查由综合执法大队平时的考核、上级城管部门的通报和上级领导的抽查组成,每月不定期检查占每月考核分值的30%,会同综合执法大队每月考核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7.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含措施考核)的分值之和为当月考评总分。总分95分及以上,拨付当月全额有偿服务费;总分95分以下,每降低1分则扣减当月有偿服务费的600元/分。 8.实行优胜劣汰,依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对管护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管养效果差导致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全年累计4次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管养过程中,整改问题提出3次以上仍未整改好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管护费计算: 月单项管护费=[(四次定期考核分值之和/4×70%+N次不定期考核分值之和/N×30%)/100]×(年度单项管护合同价/12) 10.月考评结果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统计汇总,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审批,形成正式月考评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管护考核扣分表
注:问题较为严重的,考核扣分以累计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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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机具设备基本要求 |
(一)人员配备:应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园林养护管理人员1人;绿化养护服务人员11人。(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置承诺函,并承诺合同签订前将全部人员配置到位)。 (二)机具配备原则:投标人同时需投入本项目:3台草坪修剪机、3台割灌机、2台绿篱修剪机、2 台机动喷雾器、2台吹风机、3台打药机、2台油锯。(①自有机具:提供机具购买发票。②租赁机具:提供租赁合同、机具购买发票。③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以上机具(新购置或租赁)配置到位,接受采购人查验。①②③任选其一,均具有同等效力)。 (三)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人员、机具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必须及时增加人员、机具数量。(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章,格式自拟)。 |
采购包4: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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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
1.养护的直观标准 1.1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1.2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1.3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1.4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1.5行道树 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1.6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1.7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1.8藤本 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1.9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1.10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2.养护的施工标准 2.1浇水排水 2.1.1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2.1.2浇水的年限 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2.1.3浇水次数 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2.1.4浇水量 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2.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2.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2.2施肥 2.2.1原则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2.2施肥对象 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2.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2.2.4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2.2.5施肥量 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2.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2.3修剪 2.3.1原则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2.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2.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3.4乔木的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2.3.5灌木的修剪 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2.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2.3.7藤本的修剪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2.3.8盆草花的修剪 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2.3.9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2.3.10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2.3.11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2.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2.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2.4 病虫害防治 2.4.1原则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2.4.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4.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2.4.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2.4.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2.4.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2.4.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2.5 松土、除草 2.5.1 松土 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2.5.2 除草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2.6 补栽 2.6.1 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2.6.2 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2.7 支柱、扶正 2.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7.2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2.8 绿地容貌 2.8.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2.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2.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2.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2.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2.9 绿地设施维护 2.9.1 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2.9.2 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2.10 安全施工 2.10.1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2.10.2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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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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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一)依据《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地广场和新、改、扩建道路绿化管理暂行办法》、《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制定: 一、监督考核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受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委托从事城区绿地、广场、街旁游园及道路配套绿化等管护单位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监督考核办法 1.依据《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及委托协议,考核分措施考核和直观考核两部分。 2.措施考核主要指要求必须采取的一些技术措施。技术措施须列入月养护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养护单位应通知城管中心考核人员到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填制《单项工程签证记录》作为措施考核依据。 3.直观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管护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定期检查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采取日巡、周检、月评方式。日巡发现的问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签发《管护问题通知单》时,管护作业单位应立即整改;周检现场打分,填制《绿地、广场管护周检情况表》,每月四次,四次周检的平均分值占月考核部分的70%,检查结果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5.《城市绿地管护考核扣分法》、《城市广场管护考核扣分法》中单项扣分累计若超出项目分值时,将继续扣分并进入当月考评。 6.不定期检查由综合执法大队平时的考核、上级城管部门的通报和上级领导的抽查组成,每月不定期检查占每月考核分值的30%,会同综合执法大队每月考核一并列入每月考核。 7.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含措施考核)的分值之和为当月考评总分。总分95分及以上,拨付当月全额有偿服务费;总分95分以下,每降低1分则扣减当月有偿服务费的600元/分。 8.实行优胜劣汰,依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对管护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管养效果差导致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全年累计4次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管养过程中,整改问题提出3次以上仍未整改好的,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管护费计算: 月单项管护费=[(四次定期考核分值之和/4×70%+N次不定期考核分值之和/N×30%)/100]×(年度单项管护合同价/12) 10.月考评结果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统计汇总,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审批,形成正式月考评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绿地管护考核扣分表
注:问题较为严重的,考核扣分以累计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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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人员、机具设备基本要求 |
(一)人员配备:应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园林养护管理人员1人;绿化养护服务人员6人。(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配置承诺函,并承诺合同签订前将全部人员配置到位)。 (二)机具配备原则:投标人同时需投入本项目:2台草坪修剪机、2台割灌机、2台绿篱修剪机、2 台机动喷雾器、2台吹风机、2台打药机、2台油锯。(①自有机具:提供机具购买发票。②租赁机具:提供租赁合同、机具购买发票。③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将以上机具(新购置或租赁)配置到位,接受采购人查验。①②③任选其一,均具有同等效力)。 (三)以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为目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人员、机具配备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必须及时增加人员、机具数量。(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章,格式自拟)。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规定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3、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4、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5、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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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详见拟签订的合同模板 |
采购包2: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规定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3、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4、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5、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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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详见拟签订的合同模板 |
采购包3: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规定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3、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4、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5、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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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详见拟签订的合同模板 |
采购包4: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 规定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3、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4、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5、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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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详见拟签订的合同模板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整体分析,包括:①现场实际情况描述、②作业内容、③现场情况重点分析、④工作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包括:①机构设置、②日常管理制度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作业方案,包括:①浇水、施肥、②病虫害防治、③农药使用安全及保管、④修剪、⑤松土除草、⑥补栽、⑦扶正支柱、⑧绿化垃圾清运(清理废弃物、垃圾、砖头、瓦块、死树木、枯枝等)作业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①安全文明作业、②安全培训、③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①特殊天气应急措施、②突发应急事件。★2、(因系统填写格式受限,本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以下述付款进度安排的要求为准)2.1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每次付款前须由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相应拨付作业服务费的票据。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2.2 每年的服务合同价格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实行总价包干(包括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保险费及税金等),中标人自行考虑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增加或减少作业内容,中标人应积极 响应、合理配置人员与机具保质保量完成。 ★3、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员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薪资报酬。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工资上调部分费用,并按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在政策规定时限内调整到位。若中标人未及时调整到位或未按政策调整标准支付工资待遇的,视中标人违约,除按违约条款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采购包2:
1、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整体分析,包括:①现场实际情况描述、②作业内容、③现场情况重点分析、④工作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包括:①机构设置、②日常管理制度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作业方案,包括:①浇水、施肥、②病虫害防治、③农药使用安全及保管、④修剪、⑤松土除草、⑥补栽、⑦扶正支柱、⑧绿化垃圾清运(清理废弃物、垃圾、砖头、瓦块、死树木、枯枝等)作业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①安全文明作业、②安全培训、③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①特殊天气应急措施、②突发应急事件。★2、(因系统填写格式受限,本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以下述付款进度安排的要求为准)2.1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每次付款前须由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相应拨付作业服务费的票据。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2.2 每年的服务合同价格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实行总价包干(包括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保险费及税金等),中标人自行考虑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增加或减少作业内容,中标人应积极 响应、合理配置人员与机具保质保量完成。 ★3、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员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薪资报酬。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工资上调部分费用,并按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在政策规定时限内调整到位。若中标人未及时调整到位或未按政策调整标准支付工资待遇的,视中标人违约,除按违约条款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采购包3:
1、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整体分析,包括:①现场实际情况描述、②作业内容、③现场情况重点分析、④工作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包括:①机构设置、②日常管理制度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作业方案,包括:①浇水、施肥、②病虫害防治、③农药使用安全及保管、④修剪、⑤松土除草、⑥补栽、⑦扶正支柱、⑧绿化垃圾清运(清理废弃物、垃圾、砖头、瓦块、死树木、枯枝等)作业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①安全文明作业、②安全培训、③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①特殊天气应急措施、②突发应急事件。★2、(因系统填写格式受限,本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以下述付款进度安排的要求为准)2.1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每次付款前须由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相应拨付作业服务费的票据。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2.2 每年的服务合同价格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实行总价包干(包括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保险费及税金等),中标人自行考虑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增加或减少作业内容,中标人应积极 响应、合理配置人员与机具保质保量完成。 ★3、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员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薪资报酬。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工资上调部分费用,并按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在政策规定时限内调整到位。若中标人未及时调整到位或未按政策调整标准支付工资待遇的,视中标人违约,除按违约条款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采购包4:
1、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整体分析,包括:①现场实际情况描述、②作业内容、③现场情况重点分析、④工作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包括:①机构设置、②日常管理制度情况;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作业方案,包括:①浇水、施肥、②病虫害防治、③农药使用安全及保管、④修剪、⑤松土除草、⑥补栽、⑦扶正支柱、⑧绿化垃圾清运(清理废弃物、垃圾、砖头、瓦块、死树木、枯枝等)作业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①安全文明作业、②安全培训、③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①特殊天气应急措施、②突发应急事件。★2、(因系统填写格式受限,本招标文件3.3.2.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以下述付款进度安排的要求为准)2.1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按月考核季度汇总后扣除的费用)。合同签订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方式分4次按季度同等比例扣回。每次付款前须由中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相应拨付作业服务费的票据。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2.2 每年的服务合同价格以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为准,并实行总价包干(包括服务期内的人工、机具、设施、设备、保险费及税金等),中标人自行考虑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增加或减少作业内容,中标人应积极 响应、合理配置人员与机具保质保量完成。 ★3、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员工资管理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薪资报酬。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工资上调部分费用,并按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在政策规定时限内调整到位。若中标人未及时调整到位或未按政策调整标准支付工资待遇的,视中标人违约,除按违约条款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