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技术响应说明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广大老年人,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拟就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运行和管理,决定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委托服务。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公开招标 的采购人式进行该项目的服务购买并确定服务供应商。
三、服务期限
叁年(即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可根据对服务供应商的日常及年终考核决定是否续签。具体续签合同按照采购相关文件和街道政策文件执行。
四、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
1.狼山镇街道设有一个日间照料中心(剑山社区居养老服务站)和1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闸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核心站)、军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南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城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狼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曹公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三角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园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临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洪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陆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狼山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和剑山社区残疾人之家(社区级)两个的点位布局。 2.服务供应商必须在确保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满意服务的前提下,可向社区其他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社会化专业服务。主要有生活照料、便民应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法律援助、医疗康复、适老化改造、康复护理、安全服务、家庭支持、志愿银行和全龄服务、康复训练、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项目。主要以满足狼山镇街道不同类型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为出发点,提供专业社会化服务和家庭支持性服务。 3.“政府购买”服务金额: (1)按照市、区拨付的居家养老站点运营经费的相关规定支付(具体以财政实际拨付并结合考核评测结果标准为准); (2)居家养老政府购买补贴(以老人实际消费为准); (3)狼山镇街道“残疾人之家”运营经费由业务部门进行考核,根据区级资金使用考核办法酌情发放,该费用须优先保障区残联明确规定的残疾人在“残疾人之家”活动的相关补贴。 4.服务期限:叁年(即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可根据对服务供应商的日常及年终考核决定是否续签。具体续签合同按照采购相关文件和街道政策文件执行。 5.新增提供喘息照护、临终关怀等服务的社区长者之家等嵌入式养老机构时可优先考虑由服务供应商承办。 |
办公场所及设备扶持 |
1.采购人提供工作所需的场所、办公设备、服务设备以交付清单为准。 2.服务供应商在开展运营活动期间不得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破坏,同时应妥善保管和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采购服务期满后,服务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的退还采购人。服务供应商运营期间,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采购人设施设备损坏或报废的,应负责维修或进行必要补偿。 3.服务供应商需承担狼山镇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的电话费,街道中央厨房的水、电、气等各类支出以及各个站点的各类管理运行行政支出。 4.服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运营活动开展的需要,适当添置设施设备,所添置物品的所有权归服务供应商所有。 |
服务系统 |
服务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运营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并自行拟定该项服务方案(必须能联通我区居家养老呼叫平台,满足服务对象呼叫响应、服务派单、服务过程监管、消费记录留痕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成本中。 |
五、项目总体目标
1.围绕老年人需求,打造功能全面、内容丰富、服务舒适的狼山镇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通过专业团队的运营管理和社会资源的加盟服务,为辖区老人提供就近、便捷的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并以此为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线上呼叫派单、线下专业团队接单的方式,为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2.本次采购服务达到狼山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老人的全覆盖、社区其他老年人口社会化专业服务全可及,居民高度满意,服务高度专业,体系高度支持的服务效果。
六、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
服务供应商必须在确保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满意服务的前提下,可向社区其他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社会化专业服务。主要以满足狼山镇街道不同类型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为出发点,提供专业社会化服务和家庭支持性服务。
主要有生活照料、便民应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法律援助、医疗康复、适老化改造、康复护理、安全服务、家庭支持、志愿银行和全龄服务、康复训练、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项目。提供具体服务及价格详见【附件一】(附件内各收费均作为各供应商提供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中标后,供应商将各项服务报价送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报价对外公示,服务期内不得调整。)。若在服务期内运营商提供其他服务内容(清单内没有涵盖的项目),收费标准须提前书面报采购人,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若当地物价部门有其他审核意见的,以物价部门给出的意见为准)。
以下功能配置是采购人要求的最基本的功能配置要求,服务供应商不得减少,服务供应商可根据自己服务特色、服务方案自行增加服务功能,但新增服务功能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对外开放、实施。
(一)中心、站点服务(定点)
1.助餐送餐
按照相关标准设置中央厨房,认证1-2家中央厨房,在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开办助餐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独居空巢老人、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对象等下浮20%收费,其他社会人员的服务费不超过崇川区限价。如因成本上涨等原因服务费超过崇川区限价的,服务商需提交成本核算并公示,服务利润率不可超过10%。
2.应急服务
(1)设立24小时有人值班的应急呼救平台,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有专人处理。
(2)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日间托管照料服务。
3.医疗康复
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工作,每月一次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工作;按卫生行业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康复护理工作,建立完善居家养老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根据实际服务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1)中医理疗。提供定点的足疗、推拿、拔罐、刮痧等服务。
(2)健康咨询。就老年人健康、养生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3)健康管理。为老人制定健康管理方案,进行专业干预,如控油、戒烟、慢病监控等。
(4)康复训练。提供定点康复训练服务,提供适老辅助用品租赁服务,租售器材费用不高于市场价。
(5)能对接本地三甲医疗资源,为长者免费提供预约就诊、陪同就医服务。
4.生活助洁
(1)洗脚修脚。提供定点修脚、除鸡眼、甲沟炎、灰指甲、修脚垫等服务。
(2)服装加工、清洗。提供定点代收衣物,送去洗熨、裁剪、修补服务。
(3)地面清洁、厨卫清洁、家居用品清洁、理发洁面、家庭助浴等服务。
5.生活助安
定点提供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安全教育培训等服务。
6.文体娱乐
依托中心、站点,定期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书法绘画、手工制作、读书交流、棋牌切磋等活动,丰富老年文化生活,展示老年风采,营造文明和谐的养老、乐老氛围。
(1)日常活动。
包括:棋牌、健身、阅览、亲子互动、开放文体活动场所等,每周每天有安排,有计划。
(2)专题活动。
结合重阳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或长者集体生日、重大纪念日等在日间照料中心开展专题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全年不少于24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全年活动参与总人数不少于辖区老年人口的10%,让老人在参与中获得快乐、健康。
(3)教育培训
举办老年大学,开设科普、艺术、生活小技能、智能手机实用、健康养生等课程,在剑山和闸桥两个核心站全年不少于40课,全街道站点上课总和全年不少于100课。严禁以推销为目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7.志愿银行
建立志愿服务和志愿积分兑换制度,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如组织社区内的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本家年轻人服务他家老人,并记录服务时间。当有需要变现时(如银行提取存款),可将服务时间转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可提供的各项照护服务,实现志愿服务循环开展,并促进社区居民精神文明的提升。
8.全龄服务
以社区为范围,使用居家为老服务场馆,充分利用场馆空余时间,开展社区白领、社区青少年等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服务,达到服务与设施最大利用,拓宽社区公共服务的宽度及广度。
(二)居家上门服务
1.助餐
上门送餐,帮助买菜、洗菜、做饭、餐后打扫等。
2.助急
(1)通过呼叫平台,及时上门响应各类紧急救援需求。
(2)家电维修。提供空调移机、空调加氟,家电维修,开换锁等上门服务。
3.助医
(1)护理。上门提供失禁护理、床上移动、擦浴、更衣等护理服务。
(2)理疗。上门提供足疗、推拿、拔罐、刮痧等服务。
4.助行
提供陪同出行、陪同就医、陪同出游等服务。
5.助洁
上门提供居室清洁、环境清理、服装加工清洗、挪移家具等家政服务。
6.助安
(1)安心敲门。对独居和空巢老人定期敲门问候,知状况、解难题。具体名单由街道提供;
(2)上门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包括安装扶手、更换移门滑门、消除段位差等,便于老人活动和保障安全;
(3)租售安全防护器材、帮助上下楼梯、陪同服务等。
7.助浴
提供上门助浴服务。
8.助乐
(1)陪伴沟通。提供上门陪聊、读报等服务。
(2)心理疏导。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长者及其家人提供心理咨询。
9.家庭支持
(1)家政培训。上门为家庭成员提供家政知识培训。
(2)护理培训。上门为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成员老年护理知识培训。
(三)残疾人之家
1.日间照料
街道“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料残疾人数一般不少于12人,社区“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料残疾人数一般不少于8人。服务供应商与残疾人的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为入托残疾人课程式的排班,在规定的时间段开展各类课程和活动,为入托人员提供午餐和午间休息场所。在入托期间,一旦发现残疾人有发病迹象,管理人员须第一时间与监护人(家属)取得联系,并协同做好妥善处置。
2.辅助性就业
街道级“残疾人之家”从事辅助性劳动的残疾人数应不少于8人,社区级不少于6人,应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对参加辅助性劳动的残疾人,应按月发放与劳动成果相对应的报酬。开展辅助性就业,不得在劳动数量、时间上有强制性要求。
3.康复服务
“残疾人之家”应利用各类康复资源,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为入托的残疾人聘请专业医师为他们开展定期康复训练服务,做到每天、每周、每月定期康复训练,做好康复记录,并且做到一人一档。
4.教育培训
“残疾人之家”应开展残疾人学习教育活动,让残疾人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残疾人特点,针对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具备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开展生活指导等方面的培训,严禁以推销为目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5.法律援助
依托司法机关招募一批法律工作者或退休司法干部,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使涉残纠纷得到依法调处和解决。
6.志愿者服务
“残疾人之家”应与共青团、红十字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合作,经常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并有常态化的志愿助残服务项目和活动。
7.其他
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公益性、综合性等服务项目,满足当地残疾人的需求。
七、团队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全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资深养老服务管理从业人员,负责管理社区居家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和居家服务提供。
2.管理人员:全职13人,兼职1人。街道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剑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剑山残疾人之家)安排1名全职人员及1名兼职人员;狼山镇街道残疾人之家、闸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核心站)、军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南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城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狼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曹公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三角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园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临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洪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陆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各安排1名全职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要负责对接崇川区居家养老呼叫平台及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负责站点管理和运营。残疾人之间管理人员要负责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安全保障等日常工作开展。
3.医疗服务人员:全职3人。日间照料中心(剑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剑山社区残疾人之间)安排1名全科医生或康复师(需具备中医理疗资质)和1名医疗护理员。另至少安排1名全科医生或康复师负责1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以及狼山残疾人之家。
4.中央厨房:安排1名厨师,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辅助人员,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须持有健康证。
5.居家上门服务人员:需配备成熟团队,有相应服务资质特别是护理资质,根据服务需求配足服务人员,能及时响应老人服务需求。
八、管理运营要求
1.服务供应商需要有成熟稳定的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热线,能及时响应、处理服务需求,信息服务平台能够联通崇川区居家养老呼叫平台,满足服务工单的派送、流转、监管、统计、结算等功能,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程可监控、全程透明化。要能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热线及时响应满足老人需求,应急事件3分钟内要有人员响应处理,10分钟内要有人员上门;一般事件和服务需求30分钟内要有人员处理响应或上门服务。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为老“帮助、支持、培训”等服务,每一项需要提供两家以上服务供应商,供老人选择,并随时考核供应商服务情况。每月对服务对象不满意或提供服务数、质量垫底的服务供应商进行末尾淘汰,并随时补充,保持两家以上供应商(具体认证管理办法参照【附件二】)。投标供应商作为运作和监管“平台”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作方案,就“帮助、支持、培训”等服务内容具体由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效果,逐项列出清单、拿出对策、做好考核。
3.开放、服务时间
(1)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放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须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满足老人基本需求(若有就餐需求,须保证供餐不间断),值班时间:9:00--17:00。
(2) 呼叫及信息平台。需要24小时能呼通、有回应,能提供紧急应急服务。
4.考核机制
(1)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对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空窼、独居、高龄老人,要逐人上门了解服务需求,建立一人一档的服务包,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对独居、空巢老人要提供安全服务,每日电话联系或敲门问候,每月上门详细了解情况及需求,给予精神慰藉。
(2)接受上门服务、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接受服务的老人占辖区老人的比例分别不少于10%,到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接受服务的老人占辖区老人的比例不少于20%。
(3)要建立完整详细的工作台账,居家上门服务对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有记录,服务效果有回访,线上服务系统有痕迹,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服务台账清单,按季度送采购人审核,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工作检查。 每季度采购人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运行实效(60分)和服务满意度测评(40分)考核,满分为100分。采购人将成立考核小组,每季度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运行实效和服务满意度测评考核。运营实效是专业运营机构在开展为老服务方面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化的服务效果。街道和社区民政工作人员每季定期对运营机构进行实效评估,取平均分值。细则见【附件三】。
5.激励机制
(1)每季度百分制考核中,测评结果分为“优”“良”“一般”。 运营实效和服务满意度总分≥90分以上为“优”,80分≤总分<90分为“良”,70分≤总分<80分为“一般”。承包人整个年度(4个季度得分平均值)测评结果为“优”的,运营费用按照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100%进行结算;服务测评为“良”的,运营费用按照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95%进行结算;服务测评为“一般”的,运营费用按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90%进行结算。运营费用在财政拨款到位后,根据考核情况一年合同期满一次性结算;“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按每季度实际结算。低于70分不合格,要对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要求不足的地方进行整改,同时扣除当季运营费用。下季度还是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服务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水电费欠缴、房屋及硬件设施损坏、因服务质量有问题、服务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服务对象损失等情况时,若服务供应商拒不履行缴费或赔偿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从运营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运营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两者金额仍然不足以缴费或赔偿费用的,不足部分由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
6.退出机制
(1)采购人将在每季度通过服务对象对服务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服务供应商季度服务满意度达不到90%,招标单位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服务供应商须在招标单位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服务供应商未能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未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条款提供服务的,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3)若服务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安全管理重大疏忽、服务及价格弄虚作假、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服务供应商在上级部门相关考核中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不达标的,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服务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服务供应商因上述原因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定被采购人责令退出的,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履行情况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运营费用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及实际服务时间按比例结算。服务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退出机制履约,服务供应商退出后原则上由本次招投标按照顺位第二名投标服务商承接本街道居家养老服务。
九、其他
1.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重大综合管理缺陷,采购人有权自缺陷出现之日起直至缺陷更正,进行处惩。
2.针对本次招标项目,须提供项目《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须加盖公章):
提供在本项目服务合同到期后,为采购人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后续服务配合的承诺,其内容必须包括配合采购人规划本项目下一合同期的招标工作及交接工作,承诺与该项目下一合同期供应商做好技术交底及相应的衔接工作。
3.服务供应商在履约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合同:
(1)严禁将服务转包他人;
(2)相关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
4.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服务供应商的责任,违反管理考核规章等情形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服务供应商的合同;
(2)限制其在以后项目中的投标;
(3)涉及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服务供应商的服务季度结算款、已缴付的履约保证金等可扣款项中扣除(若上述款项不足或没有可扣除款项,服务供应商应另行向采购人支付)。
十、付款方式
供应商整个年度(4个季度得分平均值)测评结果为“优”的,运营费用按照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100%进行结算;服务测评为“良”的,运营费用按照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95%进行结算;服务测评为“一般”的,运营费用按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90%进行结算。运营费用在财政拨款到位后,根据考核情况一年合同期满一次性结算;“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按每季度实际结算。低于70分不合格,要对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要求不足的地方进行整改,同时扣除当季运营费用。下季度还是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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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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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1 |
助餐配餐 |
定点用餐 |
午餐12元,晚餐12元,正餐配两素两荤一汤,主食一份。 |
送餐配餐 |
午餐15元,晚餐15元,正餐配两素两荤一汤,主食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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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加工 |
一餐饭(1-3人),人工费50元;一餐饭(4-8人),人工费100元;一餐饭(8人以上),人工费150元,菜钱另计。包洗、买菜,餐后打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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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家保洁 |
清洗油烟机 |
免拆洗80元/次,拆洗100元/次 |
清洗空调 |
100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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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饮水机 |
30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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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清洁 |
居室清洁、环境卫生整理4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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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玻璃40元/小时(为确保工人安全,二层楼以上,外部玻璃不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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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打蜡5元/平方米起(根据用蜡不同,确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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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地毯,普通纤维地毯50元/件、纯毛地毯150元/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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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物 |
定点服务,夏装8元/件,冬装20元/件起(一般按洗衣店公布的价格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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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洗衣,夏装10元/件,冬装22元/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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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衣保养150元/件起(一般按洗衣店公布的价格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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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洗被褥、窗帘 |
60元/床,50元/窗(包括拆洗、晾晒、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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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照料 |
助浴 |
定点助浴20元/次(使用淋浴设备,配套坐浴椅,全身清洗) |
上门助浴40元/次(使用淋浴设备,配套坐浴椅,全身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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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助浴60元/次(使用充气洗浴床和洗澡机,全身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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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澡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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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 |
定点服务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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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理发3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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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发30元/次起(染发根据使用材料和工艺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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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脚 |
定点服务30元/次(普通修脚,刮死皮、剪指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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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修脚50元/次(普通修脚,刮死皮、剪指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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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眼10元/次(不含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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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甲沟炎10元/次(不含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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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垫核10元/次(不含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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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灰指甲10元/次(不含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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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脚垫10元/次(不含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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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急维修 |
家电修理 |
修理保养电视机50元/次(不含换配件) |
空调移机200元/次(指两公里内的移机服务,超出两公里,增加20元路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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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加氟60元/次,空调加氟服务可按加氟量计算,40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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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冰箱维修50元/次(不含换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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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维修30元/次(不含换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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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播放器维修30元/次(不含换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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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疏通 |
疏通厨房、卫生间管道80元/次起(根据堵塞的具体原因,增加疏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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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锁 |
换锁劳务费50元/个(不含换配件),夜间加收30元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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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钥匙10元/个,特型钥匙按市场价格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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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维修 |
更换灯泡5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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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检测20元/次,更换室内煤气管道20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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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更换水、汽管道20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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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电线20元/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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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防水,100元/平方米(不更换坐便器),屋顶防水5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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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陪同代办 |
服装加工 |
修裤边、换拉锁5元/件 |
裁剪10元/次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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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补及修改服装10元/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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熨衣5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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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补毛衣60元/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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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换液化气罐 |
15元/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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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或代购物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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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或代取药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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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旅游 |
近郊陪游20元/小时,埠外陪游5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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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出行 |
2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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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购物 |
2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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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化教育 |
培训 |
计算机基础知识仅收材料费,实行会员制管理,免收培训费用 |
法律常识、书法班、绘画班、棋琴班、科普和健康讲座等各项专业教育,仅收材料费,实行会员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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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按件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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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信息咨询服务、社保信息咨询,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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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定点服务,按店内服务单价为老年人提供9折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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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摄影,按店内公布的服务单价收费,免收上门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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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照相服务,普通证件照10元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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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精神慰藉 |
心理咨询 |
定点咨询30元/小时 |
入户咨询35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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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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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聊20元/小时,对服务对象进行身体状况评估,有精神病患的,由其家属签署同意陪聊服务后,方能开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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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2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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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老人联谊活动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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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爱 |
满一个月护理4000元/月,不足月的150元/天,其他信息咨询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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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康复护理 |
日托 |
完全自理的30元/天,不能完全自理的80元/天(含午餐) |
全托 |
护理自理老年人2000-3000元/月(含常规护理、清洁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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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3000-4000元/月(含常规护理、康复护理、清洁护理、助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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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理疗 |
足疗项目:为30分钟为一个医疗单位,上门服务为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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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治疗法60元/小时,超过60分钟加收50%;对瘫痪病人加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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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治疗20元/次,游走罐加收10元/次服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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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治疗20元/每个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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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护理80-150元/天·次,根据病人病情身体状况商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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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护理80-150元/天·次,根据残疾人身体状况商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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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护理服务 |
专业护理、病后术后的康复参考、合理用药和居家安全参考、精神慰藉、急性疾病的专业护理等。护理服务每小时为单位计算,60元/60分钟、90元/90分钟、120元/120分钟,可上门提供服务,分1-6级护理,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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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紧急援助 |
24小时紧急救助 |
电话转接救援机构,通知紧急联系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上门协助救援机构开展救助工作 |
附件二:
崇川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应商招募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建立相对优质、稳定的崇川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队伍,形成良性竞争,为辖区老人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向老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服务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是指有能力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任务的企业、工商个体户和社会组织。
第二条 管理原则和体制
1.引入竞争机制,每个街道主要服务项目每一项不得少于2个服务供应商,由老人自主选择。
2.每个街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商负责筛选、管理服务供应商。对选定的供应商,与之签订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权利与义务。
3.定期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算服务费用。街道、老人代表、邻里理事理事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监管考核。
第三条 供应商管理
运营商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运营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第四条 供应商筛选标准
供应商按照以下维度进行筛选
1.质量水平。包括:
(1)服务人员资质;
(2)服务满意率;
(3)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4)对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理。
2.服务及时性。包括:
(1)服务的及时性;
(2)服务时间调整的弹性;
(3)人员调整的弹性;
(4)服务数量增减的潜力。
3.价格水平。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潜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潜力。包括:
(1)培训能力;
(2)服务设计潜力。
5.后援服务。包括:
(1)零星服务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潜力。
6.人力资源。包括:
(1)经营团队;
(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构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第五条 供应商筛选方法
1.对每类服务,由运营商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3-5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运营商成立一个由运营、风控、法务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运营商实地调查厂家,填写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供应商逐条对照打分,给出初步排名;
5.召开由街道、运营商、居民代表参与的群众评议会,对初步排名名单进行评议,并决定取舍。
经上述方法,核准为供应商的,方可用于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善,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第六条 年审
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第七条 信用管理
运营商对供应商进行积分信用管理。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运营商可给予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货款等优惠待遇。
第八条 日常管理措施
1.运营商对重要的供应商要派遣专职驻运营商专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运营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运营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靠,分散采购风险。
4.运营商制定各采购产品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运营商要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九条 供应商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同时,还将依据扣分状况进行相应处罚。考核内容包括: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能不能及时供货;
6.是否有串通、贿赂、欺诈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条 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运营商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运营商在运营商自媒体和相应政府公务网站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运营商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供应商积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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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扣分标准 |
数量 |
分值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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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
一般口头投诉 |
每次 |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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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名口头投诉 |
每次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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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投诉 |
每次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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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
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不清,立即改正的 |
每次 |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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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标价,阴阳价格,立即改正的 |
每次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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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行为发生,顾客接受道歉的 |
每次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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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被处罚或曝光者 |
每次 |
(3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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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
正规厂家,质量有瑕疵,顾客投诉 |
每次 |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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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厂家,质量有瑕疵,监测不合格 |
每次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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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产品 |
每次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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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产品,被处罚或曝光 |
每次 |
(3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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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
未开发票 |
每次 |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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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礼品,数额较小 |
每次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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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虚假发票,数额较小 |
每次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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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大额礼品及回扣着 |
每次 |
(3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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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
为能及时供货,未造成后果者 |
每次 |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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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及时供货,造成轻微后果者 |
每次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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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及时供货,造成一般后果者 |
每次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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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及时供货,造成重大后果者 |
每次 |
(3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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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给的货物和服务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
高于10%以内 |
每个 |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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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20%以内 |
每个 |
(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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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30%以内 |
每个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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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按照服务规范操作的 |
未按照服务规范操作 |
每次 |
(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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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服务规范操作,造成轻微后果 |
每次 |
(3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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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贿赂、欺诈行为 |
发现类似行为 |
每次 |
(3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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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
按照轻重1-36分 |
每次 |
(1-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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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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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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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时间: 签名: |
附件三:
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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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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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区站点 |
运行实效 |
制度建设 |
服务指南 |
公示 |
10 |
0.5 |
具备得0.5分 |
|
2 |
收费标准 |
公示 |
0.5 |
具备得0.5分 |
|
||||
3 |
卫生防疫制度 |
公示 |
0.5 |
具备得0.5分 |
|
||||
4 |
应急预案 |
疾病、事故、灾害 |
1 |
预案健全得1分 |
|
||||
5 |
服务对象综合评估 |
服务对象评估表 |
1 |
评估表全面得1分 |
|
||||
6 |
服务合同 |
服务合同为准 |
0.5 |
所有合同具备,得0.5分 |
|
||||
7 |
信息档案 |
纸质和电子 |
0.5 |
所有员工具备,得0.5分 |
|
||||
8 |
服务人员激励制度 |
公众、志愿者、服务人员 |
0.5 |
所有员工具备,得0.5分 |
|
||||
9 |
服务项目的制度规范 |
公示(含服务响应时间) |
1 |
制度健全,得1分 |
|
||||
10 |
服务记录 |
纸质和电子 |
1 |
记录详实,得1分 |
|
||||
11 |
老人反馈记录 |
意见簿(箱),座谈会记录 |
1 |
有意见簿,并发挥作用,得1分 |
|
||||
12 |
工作人员聘用 |
固定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作单位人员以合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
1 |
全员都有得1分,缺少得0.5分,合作单位人员无合作协议合同的不得分 |
|
||||
13 |
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
纸质文件 |
1 |
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
14 |
服务人员 |
护理人员 |
人数及持证上岗情况 |
5 |
2 |
护理(服务)人员人数,2人以上(含2人)得2分,1人得1分,无上岗证不得分。 |
|
||
15 |
社会工作者 |
社会工作者(含证)人数 |
1 |
社会工作者(含证)人数在1人以上(含1人)得1分,无上岗证不得分。 |
|
||||
16 |
厨 师 |
厨师1人(含证) |
1 |
厨师有上岗证得1分。无上岗证不得分。 |
|
||||
17 |
健康证 |
涉及膳食和其他直接从事老年人服务(或护理员)的人员 |
1 |
健康证齐全有效得1分,不齐全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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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服务项目及实施 |
生活照料、残疾人日间照料 |
个人卫生、生活起居护理,残疾人日间照料 |
10 |
1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1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19 |
助 餐 |
协助和集中进食、送(做)餐 |
1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1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20 |
助 浴 |
上门和外出助浴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21 |
助 洁 |
居室整洁、物具清洁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22 |
洗 涤 |
集中洗涤、上门洗涤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23 |
助 行 |
陪同户外散步和外出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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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代 办 |
购、领、缴、办证、邮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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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康复辅助、残疾人康复服务 |
群体康复、个体康复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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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助乐、相谈 |
谈心交流、读书读报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27 |
助 医 |
陪同就诊,代为配药 |
0.5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0.5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28 |
社区站点 |
运行实效 |
服务项目及实施 |
助安、安全守护 |
接受紧急呼叫,定期上门查看和电话查询 |
1 |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1分,不完整、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
|
|
29 |
紧急求助服务 |
响应时间(15分钟到家)、服务结果 |
1 |
响应时间15分钟内得1分(超过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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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预约服务 |
接受预约服务,10分钟内安排并回复,服务结果 |
1 |
有完整记录得1分 |
|
||||
31 |
其他服务 |
辅具租赁、无障碍改造等 |
1 |
有服务项目落实,得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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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举办活动 |
文体活动开展 |
每年不少于12次,月均老年人参与率不少于辖区户籍老年人总数的10% |
5 |
3 |
满足一项,得1.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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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志愿银行、志愿服务 |
每年10次 |
1 |
满10次得1分,不足10次每少1次减0.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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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学习培训、残疾人辅助就业 |
每年2次以上学习培训,残疾人辅助就业全年有效开展 |
1 |
培训高于2次,得0.5分,一次不得分;辅助就业开展有效得0.5分 |
|
||||
35 |
日常管理 |
卫 生 |
室内外 |
10 |
2 |
满分2分,发现1处垃圾减0.5分,发现1次“四害”减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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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统一着装 |
所有工作人员 |
1 |
统一着装得1分 |
|
||||
37 |
安全通道管理 |
安全畅通,设施完好 |
1 |
发现一处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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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场馆开放 |
每天按时正常开放,活动开展有序,服务到位 |
2 |
发现一次未正常开放扣0.5分;秩序混乱扣0.5分;服务不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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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一人一档服务包 |
建立服务对象档案,设置个性化服务包。 |
2 |
服务对象档案少或不完整的扣1分,无档案不得分。 |
|
||||
40 |
信息、监控设备 |
信息系统完备,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
1 |
信息系统不健全扣或无监控设备不得分。 |
|
||||
41 |
食品安全卫生 |
重视食品安全卫生,严格履行消毒流程,食品留样72小时,杜绝食物中毒。 |
1 |
出现一起扣食品安全问题,不得分。 |
|
||||
42 |
上门服务 |
运行实效 |
服务台账 |
台账完整详实,不弄虚作假 |
15 |
3 |
发现一处虚假扣1分,扣完为止 |
|
|
43 |
电子工单 |
电子服务工单完整详实,与纸单对应 |
3 |
发现一处虚假扣1分,扣完为止 |
|
||||
44 |
服务人数 |
服务人数占户籍老龄人口的20%以上 |
3 |
满足比例得4分,每减少3%,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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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服务回访 |
回访记录完整详实,每月回访率25%以上,全年回访全覆盖。 |
3 |
满足比例得3分,每减少5%,扣1分 |
|
||||
46 |
线上系统运行 |
系统与区居家养老呼叫平台联通,运行良好 |
3 |
运行良好,数据完整得3分,服务数据不完整或系统发挥作用不充分得1分,无系统或系统未发挥作用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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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宣传报道 |
服务、活动宣传 |
做好日常服务、活动宣传,每月2篇在媒体、微信做正面宣传并取得良好效果。 |
5 |
5 |
宣传次数不达标的扣2分,无宣传不得分;被新闻媒体曝光负面信息的扣5分。 |
|
||
48 |
满意度测评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按服务人数25%抽查,设置选项为满意、一般、不满意。 |
40 |
40 |
满意率95%以上,得40分,满意率90%以上,得35分,满意率85%以上30分,满意率80%以上,得25分,满意率80%以下,不得分。 |
|
||
合计分值 |
|
100 |
|
|
备注:1、总分100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5分,及格80分。最小计分单位0.5分,单项扣分不超过该项目总分。
2、 在上级相关部门监督抽查中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扣5分;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有效投诉以及有正当理由信访较多,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