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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长护险经办服务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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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1140001594946 发布时间:2025-01-14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黄岩区长护险经办服务合作项目

公开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服务期

预算价/最高限价(元)

1

黄岩区长护险经办服务合作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推广扩面或其他相关政策性调整时,以及中标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和中标人终止签署的长期护理保险合同。

4552500.00(1517500.00/年)

二、项目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要求,黄岩区医疗保障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社会力量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参与长期护理的经办服务,协助做好政策宣传、组织评估、技能培训、协议管理、费用审核、服务监管、核查检查等具体业务,所需费用从长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参保对象

参加本辖区内的长护险参保人员,参保人数约为60.70万人。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推广扩面或其他相关政策性调整时,以及中标人考核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和中标人终止签署的长期护理保险合同。

五、服务内容

1、政策宣传与咨询、投诉举报线索受理;

2、配合开展申请受理及材料审核工作;

3、参与失能评估和护理需求评估工作;

4、协助开展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申请受理、材料初审、综合审核以及失能评估费用、护理服务费用初审等事务性工作;

5、协助做好定点评估机构和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日常检查、评估结论及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抽查、服务质量检查等工作;

6、协助开展争议复评、重新评估等工作;

7、协助做好信息系统运用和档案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9、人员及实施保障

中标人须配备13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专业应包含医学、护理、信息、财务、法律等专业,主要从事失能评估、费用审核、机构管理、稽核巡查等工作。中标人配备的人员需在服务开始前全员到岗,保证能按时提供服务。中标人须配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保障评估与经办服务工作的需求。

六、费用支付

1、基础经费支付:采购人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第二个月分别支付中标金额(当年份额)的30%,第三季度第二个月支付中标金额(当年份额)的20%。

2、绩效考核经费:每年预留中标金额(当年份额)的20%作为绩效考核经费,每年度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长护险经办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绩效考核,在绩效考核评价结束后1个月内,将考核经费划拨给中标人。

3、考核办法及评分方案

每年度项目运行结束后,由采购人按照规定对该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费。

考核工作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和购买第三方服务内容为依据,主要对中标人的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业务经办制度建设、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评估人员管理、 受理服务及评估组织、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待遇结算及护理费用审核、 日常巡查监管、宣传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细则标准在中标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决定。

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得分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绩效考核奖励费;80分(含)-90分(不含)按绩效考核奖励费的80%拨付;70分(含)-80分(不含)按绩效考核奖励费的70%拨付;60分(含)-70分(不含)按绩效考核奖励费的60%拨付;60分(不含)以下不予拨付绩效考核奖励费,且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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