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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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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1160001595814 发布时间:2025-01-16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年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总则

(1)为推进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采购2025年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部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部分)、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部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预防接种(部分)以及结核病患者管理项目(部分)等(以下简称“公卫项目”)。

(2)本次采购是为确定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中对采购人所需的服务承诺。

(3)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

(4)在采购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都需要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采购明细(详见附件:2025年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细表)

2、项目内容

(1)成交供应商根据附件职责分工内容承担民众街道内的公卫项目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引汇编(中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2023年8月)》(有新工作规范的,依最新要求执行)的项目服务对象、内容、流程、任务等要求,以及市卫生健康局下达的各项目任务目标和绩效评价考核要求,对承接的公卫项目开展服务工作。

(2)对需每月开展的常规项目,成交供应商于当年度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提供上一季度相关项目开展的工作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并拨付上一个季度基本公卫服务补助经费给成交供应商。对阶段性项目,成交供应商于项目结束后及时提交项目开展的工作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并拨付补助经费。

(3)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5年度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本项目预算金额:3680945.21元。具体核算单价以及预算金额见附件《2025年民众街道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细表》。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7个日历日内,按照最终的成交价格拟定一份《分项单价明细清单》提交采购人。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定期对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接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2)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履约提供适当的组织发动、沟通协调等相关协助。

(3)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协议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或其他需要采购人协助解决的问题时,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必要协助。

(4)成交供应商按照承接的公卫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为群众提供服务;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考核时,成交供应商要按相关考核标准要求提供服务工作记录、工作佐证等材料,并积极配合。

(5)不可预见性的其他服务或因镇以上部门对项目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按项目本协议签订之时确定的工作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财务规范有关要求和 《中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山卫健财〔2021〕3号)、《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文件要求,对承接的公卫项目资金设置独立主账目以及各项目子账目,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和记录资金收支情况。

采购包1(2025年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5年度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对需每月开展的常规项目,成交供应商于当年度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提供上一季度相关项目开展的工作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并拨付上一个季度基本公卫服务补助经费给成交供应商。对阶段性项目,成交供应商于项目结束后及时提交项目开展的工作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并拨付补助经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采购人根据中山市卫健局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以及约定的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季度或月度结算补助经费,对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格,终止合同。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合同价,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管理费用、风险费用、利润、税金及相关服务外包费用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2.违约责任,(1)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或者成交供应商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并对成交供应商已经履行义务部分金额的20%罚款。 (2)由于采购人政策或需求变化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终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

3.争议解决途径,本项目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2025年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00

3,680,945.21

3,680,945.21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民众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目标

(一)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体检

1、体检流程

(1)此次体检工作采取固定点和社区流动点相结合的方式,前期由采购人对接社区初定固定体检场所和流动体检场所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初定地点负责体检方案的实施和场地保险的购买。

(2)制定实施体检方案,制定的体检方案须经得采购人审核同意,确定方案后按照方案实施体检工作。宣传发动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参加体检,提供部分人员的上门体检服务,主动与社区联系对接体检相关事项。

(3)前期发动通知,通过电话一一核实民众街道常住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居民信息,并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到位。通过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和短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扩大宣传,做好体检报名及名单收集工作。

(4)体检录入,体检结果必须与民众街道基层公卫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并完整的上传至中山市公共卫生信息平台。有专门的团队质控体检数据录入,数据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本人电话、现住址、户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民族、血型、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药物过敏史、暴露史、既往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吸烟、饮酒、饮食、体育锻炼、症状、主要用药情况、住院情况等)、老年人自理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检结果及健康评价等,对于没有建档的居民进行建档,档案在其他镇区的进行档案迁移到民众街道。做好体检对象的档案信息维护,除更新系统信息外,需要同步到采购方指定的档案信息表格。

(5)补检工作,对符合体检要求的民众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要应检尽检,要组建专门的补检团队在固定点及上门体检工作,体检项目齐全,不能缺漏。

2、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项目

服务说明

1

基本信息采集

包括:姓名、身份证、本人电话、现住址、户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民族、血型、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医疗费用支付方式、药物过敏史、暴露史、既往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吸烟、饮酒、饮食、体育锻炼、症状、主要用药情况、住院情况等

2

一般状况

包括:身高、体重、腰围、双侧血压(BP)、脉搏、呼吸频率、体温等

3

评估表

包括:老年人健康状态自我评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4

脏器功能

包括:耳鼻喉检查、口腔(包括齿列)、标准视力表测试、听力、运动功能等

5

体格检查

包括:内外科检查,包括心、肺、腹部的听诊、触诊,皮肤、浅表淋巴结、巩膜、眼底、足背动脉搏动检查等

6

心电图

十二导联心电图(要求设备能现场打印报告)

7

彩色/黑白超声

肝胆脾胰超声(要求设备能现场打印报告)

8

血常规(五分类)

包括:白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红细胞等

9

尿常规

包括:颜色、比重、酸碱度、尿糖、尿潜血、尿胆素、尿酮体、尿胆原、尿胆红素、尿蛋白、亚硝酸盐

10

肝功三项

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STB)

11

血脂四项

包括:甘油三酯(TG)、总胆固醇(CHOL)、高密度脂蛋白(HDL)、低密度脂蛋白(LDL)

12

肾功三项

包括:血尿素、血清肌酐(CR)、尿酸

13

血糖

空腹血糖(静脉血)

14

健康评价及指导

包括:异常情况、健康评价、健康指导、危险因素控制

15

医疗耗材费

包括:抽血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耗材、心电图专用图纸、复印用纸等

16

中医体质辨识

中医体质辨识问卷及脉象

17

抽血

采血方式:静脉采血

18

现场健康咨询

对体检居民的健康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19

健康体检报告

独立密封纸质版专业体检报告一份,电子报告一份

20

报告解读

安排工作人员对每一份报告进行解读,给每一位参检人发放一条体检报告解读与指导短信,对不到现场解读的体检居民,要一一打电话解读报告

21

系统录入

安排专业系统录入人员将体检数据录入民众基层信息系统,并完整的上传至中山市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录入资料要求真实完整,格式正确,无空项漏项,无基本逻辑问题

22

现场协调

安排专人(项目总负责人)对接体检现场统筹

23

其他费用

含场地布置费用、工作人员劳务费、宣传资料印刷费等有关体检的一切费用

3、体检结果派发、报告解读及检后服务

(1)体检结束后要求出具纸质版体检报告一式一份,发居民所用,体检报告理化检验单复印件连同本次体检结果和健康评价一同装订、经体检报告档案袋封装后交由本次体检居民。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料清单或有本次体检居民未能收到体检健康报告(含健康指导),该居民体检无效,需由成交供应商重新安排居民补检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体检报告出具后,成交供应商要安排专门的团队对结果进行派发解读,每一个体检居民要通知到位,在2025年度中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前如有体检报告未完成派发解读工作,未收到体检报告结果或收到体检报告结果未进行报告解读的居民的本次体检视为无效。

(3)体检报告出具后,成交供应商需至少安排2位医生(临床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给每一位体检居民的体检报告进行解读,提供面对面现场咨询和开通电话咨询,将身体目前存在的问题给予健康指导,并以短信的形式发给每一位体检居民,完成报告解读后需做好登记,以备随时查验(安排好送达报告时间,并安排医生到指定场地现场解读)。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体检后阳性结果的升级复查、检后结果跟踪服务、检后个性化服务以及增值服务(如:中医健康调养、报告解读、大病咨询等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检后特殊问题处理(如:特殊或重大健康问题提供绿色就诊及优先就诊服务、所需设备检查和治疗、服务保障等)。

(5)体检报告出具后,对于不参与现场报告解读的体检居民,成交供应商需至少安排2名医生(临床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5年及以上临床经验)通过电话落实体检报告解读工作,成交供应商须设立专门的体检报告解读专线和配置专线手机。完成报告解读后需做好登记,以备随时查验。

(6)体检后需要在体检之日算起15日内出具体检报告,20个工作日内安排报告的领取解读,体检报告数据在完成全部体检一月内全部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录入到采购人所使用的基层信息系统,并完整的上传至中山市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同步更新体检人群相关在线表格。

(7)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体检居民电子个人体检报告查询下载渠道。

4、验收及其他

(1)验收: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核对验收。

(2)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禁止将本次服务的相关信息资源对外披露、公布或泄露,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定落实各项目,为辖区内符合政策条件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禁发生群众相关投诉事件,否则负相应责任并按考评细则扣分。

★(4)成交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外出健康体检服务须符合卫健委印发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响应文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要求成交供应商组织细致、接待热情、结论严谨、做好相关设备的监测、维护,严禁发生群众投诉事件,保证提供体检服务时不发生安全事故。

(6)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体检实施期间有义务保证体检居民的健康安全以及备好相应的应急措施。如需120求援,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安排人员与120进行交接,如120需要协助则要派人陪同受检者到医院就诊,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做好所有相关记录、协调和随访工作。

(7)成交供应商需为所有体检场地购买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要求:每个场地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20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限额不低于20万元,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180万元(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每人医疗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如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赔付金额外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8)体检实施前,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不少于两次的培训,并做好培训的相关记录、人员考核情况,以备随时查验。

(二)妇幼健康服务

1、妇幼服务

(1)孕产妇健康管理

1.1孕产妇早孕建册

①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②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③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④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⑤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⑥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1.2产后42天健康检查

①产后42天为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②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③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2)孕产期健康管理

2.1孕早期健康管理

①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等实验室检查。

②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③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 次产前初次检查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2.2孕中期健康管理

①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复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②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③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④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2.3孕晚期健康管理

①为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复查。

②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③对产检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产检次数。产检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3)提供避孕药具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包括:避孕药(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药、皮下埋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和避孕套共3类5种。

(4)基本避孕手术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提供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共8项。

(5)妇女“两癌”筛查

5.1宫颈癌检查内容

①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阴道、子宫颈、子宫双附件检查。

②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4种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等亚型,且要将HPV16/18单独分出,确保检测质量。

③宫颈液基细胞学(TCT)检查:对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其中检测到HPV16和18型不需经过宫颈细胞学检查,可直接进行阴道镜检查)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④阴道镜检查:对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或其他高危型阳性且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⑤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宫颈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肉眼检查异常/可疑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所有异常/可疑病例均需要登记到宫颈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纸质版或电子版)中,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每一步的筛查结果均需要登记完整,到结案为止,失访要注明原因。各镇街应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作用,督促患者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5.2乳腺癌筛查内容

①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筛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②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职称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③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乳腺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或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所有乳腺异常/可疑的对象均需要登记到乳腺癌筛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册(纸质版或电子版)中,要详细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每一步的检查结果均需要登记完整,到结案为止。失访要注明原因。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生作用,督促患者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6)0-6岁儿童健康管理

6.1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健康教育网络,通过播放宣传短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到24间托幼机构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对24间托幼机构进行口腔保健知识讲座。(按民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模板要求进行资料的反馈)

6.2服务方式采取医疗机构入托幼机构的形式。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的有托幼机构年度体检工作安排,派出口腔科医生到24间托幼机构体检中的口腔保健项目:开展口腔疾病筛查,并实施局部应用氟化物预防龋病,活动结束后1周内反馈24间托幼机构儿童口检问题(龋齿)名单、托幼机构口检统计表、口腔检查统计分析及总结报告。

(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明细

女性检查项目

男性检查项目

一般情况、体格检查、血压、体重指数

一般情况、体格检查、血压、体重指数

妇科检查

专科检查

血常规五分类+血型

血常规五分类+血型

尿常规

尿常规

地中海贫血筛查

地中海贫血筛查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乙型肝炎血清学五项检测

肾功能检测(肌酐)

肾功能检测(肌酐)

G-6PD缺乏症检测

G-6PD缺乏症检测

梅毒螺旋体筛查

梅毒螺旋体筛查

艾滋病检查

艾滋病检查

妇科B超(经腹)

 

阴道分泌物(白带常规、淋球菌检测、沙眼衣原体检测)

 

血清葡萄糖测定

 

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

 

风疹病毒IgG 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 IgM 抗体和 IgG 抗体测定、弓形体 IgM 和 IgG 抗体测定

 

备注:①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规范完成孕前优生检查工作,体检项目齐全,资料完备。

②须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山市妇幼信息平台》,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筛查的纸质版结果应于每月筛查结束后2周反馈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妇幼日常保健项目管理

8.1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随访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保健的基础情况。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8.2做好孕妇建册后的5次产检随访工作。与各医疗机构的产科人员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孕产期保健存在问题信息给各医疗机构,监督各机构及时的完成信息的录入。切实履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按中山市的基本公共卫生要求完成指标任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管理率达90%以上。

8.3开展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孕产妇死亡漏报率≤10%,活产漏报率≤5%。

8.4做好孕产妇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8.5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8.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下级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8.7协助科室内其他部门完成日常工作,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8.8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预防接种

1、预防接种管理

及时为妇产科出生的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并按要求接种乙肝和卡介苗疫苗。

2、预防接种

根据《疫苗管理法》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新生儿进行常规接种。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操作时要做到“三查七对”,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无误后方可事实接种。“三查”包括:一是检查受众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二是查对预防接种证,查对预防接种证受种者和接种疫苗等信息,同时与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系统、预防接种卡核对疫苗和接种相关信息,三是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包装和外观是否正常,检查疫苗批号,检查疫苗和注射器是否在有效期内。“七对”包括: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和所接种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措施。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 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4)疫苗接种记录信息管理。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记录疫苗的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最小包装单位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接种信息,确保接种信息科追溯、可查询。接种记录应当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四)结核病患者管理

1、胸片筛查及转诊

(1)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通过“双向转诊单”转诊上来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提供胸片检查,如发现疑似肺结核,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2)一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2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供应商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响应或提供承诺函。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任务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协助做好年终绩效评价工作,包括整理和汇总考核的数据及资料,确保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导,督导内容参照中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执行。建立通报机制,定期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推进情况,督促项目扎实推进、措施稳妥有效。

(五)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本项目中的有关数据指标则根据国家、省、市的最新政策和结合本街道的实际做出适当调整。

 

3

三、配套方案需求

(一)项目服务方案:本项目的服务成果属于采购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内容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采购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顺利完成,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项目工作清单和完成目标制定一套服务方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安排、公共卫生宣传、疑难问题解决等内容。

(二)组织协调方案:为保障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供应商需做好项目团队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供应商需制定一套组织协调方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团队建设和职责分工安排等内容。

(三)突发情况处理方案:为充分应对项目团队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不可预期的风险事故,及时处置应急突发情况发生,供应商需为服务中遇到不可预期事件(居民投诉、医疗差错事故、现场突发情况等)发生制定处理方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事前预防、事发处置、事后善后等内容。

(四)健康档案管理方案:供应商需制定一套健康档案管理方案,用于规范项目服务人员的健康档案建立和归集工作,所有采集的健康档案数据由采购人审查考核后,录入系统待检。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档案新建、数据采集、检后报告发放、归档保存等内容。

(五)培训、考核方案:为保障本项目服务团队素质稳定,逐步提高团队成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供应商需提供一套项目服务团队培训、考核方案,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岗前培训、素质提升、专业提升等内容。

 

4

四、附件

《2025年民众街道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细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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