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1341-2023-02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价性磋商
(四)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3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审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采取分包方式履约合同。
(七)有效报价要求
1、价格构成。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九)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十一)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0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服务内容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服务人口和服务量等实际,采购人拟购买部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服务,主要协助开展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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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标准 |
备注 |
1 |
下乡服务(包括参与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和健康管理、残疾人、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筛查和健康管理等) |
每个月安排下乡服务三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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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康档案管理 |
含所有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中医体质辨识、普通居民、孕产妇、儿童的档案数据录入、数据分析、数据质控。 |
详见附件一 |
3 |
预防接种 |
参与家医团队为辖区内0~6岁儿童以及重点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
详见附件二 |
4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
参与家医团队对辖区内的新生儿在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访视,协助医务人员开展儿童保健室工作。 |
详见附件三 |
5 |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
参与家医团队为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孕早期、孕晚期健康管理和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 |
详见附件四 |
6 |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
①参与或协助问诊,包括症状、生活方式、老年人满意度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现存主要问题、住院治疗、主要用药和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询问; ②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在管老年人参与体检,定期对体检人员进行随访; ③参与家医团队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含血常规、血糖检测、血压测量、B超、心电图、中医体质辨识、尿样检测; ④负责及时将健康检查的结果录入到健康档案,并且对档案进行更新维护; ⑤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
详见附件五 |
7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
参与家庭医生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高血压疾病筛查;对纳入管理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和1次全面健康检查。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及每年2次跟踪随访。 |
详见附件六 |
8 |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
参与家庭医生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2型糖尿病疾病筛查,对纳入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和1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及每年2次跟踪随访。 |
详见附件七 |
9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 参与或协助家庭医生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2参与协助家庭医生对辖区内常住的0~36个月常住儿童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
详见附件八 |
10 |
传染病及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
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和处置;收集和提供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信息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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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
协助开展筛查和健康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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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
协助开展筛查和健康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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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卫生监督协管 |
协助开展协管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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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健康教育服务(包括宣传日活动/义诊活动) |
3.25肺结核、4.25预防接种、5.31控烟日、还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宣传日。以及妇科、眼科、牙科、儿科等专项义诊互动。 |
预计全年开展12次。详见附件九 |
15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对辖区常住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免费服务包,基服务础包,个性化服务包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
详见附件十 |
⚫ 服务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
⚫ 项目计划及目标
(一)每年需安排外出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900人次及以上。
(二)与采购人共同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广宣传3场次及以上。
(三)居民对该社区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四)居民对该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不低于80%。
采购包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2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3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4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5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6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7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8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9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10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11期:支付比例8.33%,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12期:支付比例8.37%,按月支付,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款项,如遇节假日及不可抗拒因素的自然顺延。资金支付以财政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服务条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者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付款顺延到拨付给中标供应商期间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
验收要求 |
1期: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同类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项 |
1.00 |
2,400,000.00 |
2,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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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团队的需求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25名,具体如下: ⚫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派出1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出人员 投标人派出24名(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实施人员,需具有卫生相关专业学历或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有1年以上卫生服务从业经验。(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 (二)服务技术要求 1、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服务架构、方法等。 2、组织能力方案:投标人需提供组织能力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本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过程保障。 3、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投标人需提供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投标供应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提出有针对性服务措施,对服务措施阐述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4、培训、考核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培训、考核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人员岗前培训、基本公共卫生的最新政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医疗及护理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同时,制定相对完善的项目人员日常工作量化机制以及每月综合绩效考核方案。 5、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投标人需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方案需包括保障机制、服务经验技术保障、人员专业保障、流失预警保障、人员人身安全保障、人员制度保障、管理运作制度保障、风险保障、应急处理方案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