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服务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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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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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江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服务 |
平江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服务 |
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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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平江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细化落实平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下位规划,是实施乡镇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是乡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整治修复的行政纲领,是编制村庄规划、详细规划的基础,是实施乡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为加快推进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工作,确保规划成果质量,满足数据库入库要求,便于规划实施和管理,特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服务工作。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对平江县所辖的街道、乡镇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技术,服务范围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文本、说明书、图集和数据库等成果)及相关审批工作的技术支撑。由于天岳汉昌街道位于中心城区,开展合并编制,其余23个乡镇都单独编制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本服务项目须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涉及的标准和规范为实施依据,以本招标文件所列需求和清单为目标,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个陈列服务项目,交付成果,并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完整地体现项目的核心目标和内容,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专业、准确、完整把握项目核心内容,高质量呈现全县乡镇规划成果,力争打造成有代表性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二、服务内容
供应商须从程序合规、内容完整、成果规范等多个方面对平江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并协助完成规划相关审批工作。
工作时间要求供应商须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的真实、有效。
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工作过程中,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三、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有更新按新的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改)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6.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
8.《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修订版)》
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及上级相关文件依据。
四、成果要求
1.成果交付时间根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在项目报批前进行技术审查,在项目入库前完成入库审查,在集中审批阶段提供技术支撑。
2.成果交付地点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3.成果交付方式根据省、市要求对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初审报告,对入库成果进行复审,出具技术确认报告。
4.项目验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五、支付方式及条件
1.付款人: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3.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技术支持、培训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若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