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隆回县中小学食堂米面油蛋干货调料食材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及学生自缴伙食费资金
三、项目简介:
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湖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湘财教〔2024〕41号、《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24〕41号文件要求,现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蛋干货调料食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统一采购,该项目共分七个片区,每个片区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由中标供应商供货到片区内乡镇(街道)学校食堂(含村小、教学点)。2025年全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256所,预计学生82656人、就餐人数71310人;12所县直公办学校及花门街道非营改校芙蓉学校、天褔小学预计学生50782人、就餐人数23033人(学生人数及就餐人数根据2024年9月份各学校学生数及就餐数进行预估)。2025年预计供餐180天,米面油蛋干货调料食材采购预算4700万元,实际销售额以实际送货结算为准。
四、招标采购合同期限:一年(2025年春季学期-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
第二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片区 |
片区预 算(万元 ) |
片区所辖乡镇 |
质量要求 |
2025年隆回县中小学食堂米面油蛋干货调料食材采购项目 |
第一片区 |
750 |
小沙江镇、麻塘山乡、虎形山乡、金石桥镇、鸭田镇、隆回六中 |
1.大米是储存一年以内的中晚稻谷生产出的一级大米,符合GB/T1354标准。 2.食用油是一级压榨菜籽油。 3.面粉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上白粉、特精粉,要求原料(小麦)质量可靠、不变质。 4.蛋必须是保质期内的,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标准。以上食材具体质量要求见第三节规格与参数。 |
第二片区 |
660 |
司门前镇、大水田乡、羊古坳镇、六都寨镇、荷田乡 |
||
第三片区 |
560 |
高平镇、罗洪镇、岩口镇、七江镇 |
||
第四片区 |
690 |
横板桥镇、西洋江镇、南岳庙镇、三阁司镇、北山镇、山界乡 |
||
第五片区 |
400 |
滩头镇、荷香桥镇、周旺镇 |
||
第六片区 |
360 |
桃花坪街道、隆回一中、万和学校、思源学校、县幼儿园、县城东幼儿园 |
||
第七片区 |
1280 |
花门街道、、隆回二中、隆回九中、隆回职业中专、九龙学校、县特殊学校、县紫阳中学 |
附1:食材采购预算一览表
片区 |
大米(万 |
食用油(万 |
面粉(万 |
蛋(万 |
干货调料(万 |
小计 |
一片区 |
350 |
70 |
25 |
70 |
235 |
750 |
二片区 |
330 |
60 |
|
70 |
200 |
660 |
三片区 |
280 |
50 |
|
60 |
170 |
560 |
四片区 |
340 |
60 |
|
70 |
220 |
690 |
五片区 |
200 |
40 |
|
40 |
120 |
400 |
六片区 |
150 |
30 |
30 |
30 |
120 |
360 |
七片区 |
450 |
100 |
235 |
160 |
335 |
1280 |
总计 |
2100 |
410 |
290 |
500 |
1400 |
4700 |
附2:食材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米面油 |
||
1 |
大米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 |
面粉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 |
挂面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4 |
米粉 |
现制 |
5 |
菜籽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蛋类 |
||
6 |
鸭蛋 |
生鲜 |
7 |
鸡蛋 |
生鲜 |
干货调料 |
||
8 |
蚝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9 |
香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0 |
香料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1 |
孜然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2 |
红枣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3 |
花椒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4 |
八角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5 |
桂皮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6 |
辣椒粉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7 |
辣椒皮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8 |
枸杞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19 |
党参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0 |
白糖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1 |
红糖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2 |
冰糖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3 |
粉条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4 |
陈醋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5 |
白醋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6 |
生抽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7 |
蒸鱼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8 |
老干妈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29 |
干椒粉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0 |
云耳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1 |
鸡精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2 |
酵母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3 |
酱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4 |
味精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5 |
酱类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6 |
木耳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7 |
免冼海带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8 |
腐竹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39 |
香菇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40 |
食用盐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41 |
紫菜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42 |
剁椒 |
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标准 |
注:1.本项目整包采购,未实行分包;投标人只能对该项目下的一个片区进行投标,投多个片区的,该投标人所投片区均无效。
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产品品种进行适当调整。
3.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食材等主要需求或规格:详见“采购需求”中的食材质量要求。
5.考虑到民族饮食习惯,山界回族乡油食材采购,由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签署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选取有适当资质及配送能力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6.上述采购项目各片区预算金额仅在投标时作为投标片区金额大小参考依据,结算时按实际配送量*食材供应价*折扣率确定。
第三节技术要求
一、粮食加工品(1.大米2面粉3.面条4.米粉及面料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大米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T13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
1.原材料必须是储存一年以内的非转基因中晚稻谷。 2.大米质量达到国家一级大米标准;规格为25KG/袋;色泽、气味、品味正常;最大限度杂质:≦0.25%、水分:≦14.5%、不完善料:≦3.0%、黄粒米:≦1%、碎米:≦15%;形状符合应有品种的粒形,无外来杂物。 3.滋味:生米无异味,煮熟后有鲜香味; |
公斤 |
面粉 |
符合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5) |
1.灰分(干基),%≤0.60,面筋量(14%水分)%≥32.0,面筋指数≥70,水分≤14.5%;颜色泽微黄色或白色,均匀不发暗,粉末细、具有正常的面粉气味、手握面粉松手后松散不成团、味道正常,无发酸、刺喉,咀嚼时没有牙碜感、无杂物,拥有“SC”食品安全认证、非转基因原料加工;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
公斤 |
面条 |
GB/T42206挂面标准 |
1.符合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5);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
公斤 |
|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 |
|
|
鲜 米 粉 及 面 料 制 品 |
鲜米粉、馄饨皮等 |
1.符合:米粉参照 DBS45/ 050 食品安全地方 标准调制鲜湿米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 (GB/T1354)。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 |
公斤 |
其 他 要 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进货来源,未注明品牌及 进货来源来源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 牌及来源购买食材。 |
二、食用油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食用菜籽 |
GB/T1536菜籽油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6 |
1.必须是非转基因一级压榨菜籽油;产品标识规范,拥有“SC”食品安全认证;规格为5L/桶或10L/桶;澄清、透明、无异味、口感好。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
公斤或升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供食材的品牌及进货来源,未注明品牌 及进货来源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及来源购买食材。 |
三、禽蛋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规格 |
计量 |
|
|
|
|
单位 |
鸡蛋、鸭蛋等 |
符合GB2707、 GB2762、GB2763最新标准。 |
要求禽蛋大小均匀,形状一致,无畸形,颜色鲜洁,蛋壳略显粗糙,表面附着一层霜状胶质薄膜;将蛋放在耳边轻摇,蛋内黏度大无响声;出栏到供货不超过7天 |
/ |
公斤 |
说明 |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供食材的品牌及进货来源,未注明品牌及进货来源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及进货来源购买食材。 |
四、干货类
名称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规格 |
计量单位 |
干货 |
香菇、木耳、海 带、笋子、干豆 角、红枣、银耳、 莲子、薏米、干 蘑菇、粉丝、墨 鱼、鱿鱼、紫菜、 黄豆、绿豆、其 他干货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最新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感观正常、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且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干货保质期的2/3。 |
/ |
斤 |
说明 |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用食材的品牌及进货来源,未注明品牌及进货来源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及来源购买食材。 |
五、调味品(1.酱油2.食醋3.味精4.酱类5.调味料6.食糖7.淀粉及淀粉制品)
名称 |
质量标准 |
基本要求 |
计量单位 |
|
酱油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
件/瓶 |
|
|
|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
|
|
食醋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19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
件/瓶 |
|
味精 |
谷氨酸钠(味精)GB 5009.43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
件/包 |
|
酱类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2718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3.半固态调味料(酱)应符合GB 2730、GB 2707、GB/T 317等最新规定等。 |
件/瓶 |
|
调味料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3.辣椒制品应符合GB 2760、GB 2762、GB 2763等最新规定,以及特定的感官指标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
件/瓶 |
|
食糖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3104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
件/包 |
|
淀粉及 淀粉制 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 |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件/包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注明以上所供食材的品牌及来源,未注明品牌及来源及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品牌及来源购买食材。 |
注:1.采购方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中标方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
★(1)大米必须是储存一年以内的非转基因中、晚稻谷生产的国家一级大米;在签订合同前大米、食用油、面粉、调料食材须提供一份与投标文件中所投的品牌/产地一致的样品,留存至采购人处,为后期供货验收对比。
(2)所提供的食材均须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或质量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且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其保质期的2/3。
(3)所提供的食材要符合现有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项目在实施期内有最新标准、规定或要求等,则应符合最新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承担5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中标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须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6.干货、调料、粮油等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
第四节商务要求
一、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期限:一年(2025年春季学期-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
供货时间:以各学校与供应商约定为准
供货地点:中标区域内学校和教学点指定的地点
供货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完成交货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投标人对米面油、蛋干货调料两类食材分别报价,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10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参照隆回县有代表性的超市、各品牌米面油蛋干货调料总经销商及大型电商各品牌米面油蛋及干货调料食材零售价的平均价按折扣率报价(米面油食材、蛋及干货调料食材分开报价,如九折的折扣率为90%)。
2.本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用、利润、税费、人工费、运费、保险费、检验检疫、服务费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米油面粉及消耗比较多的木耳、腐竹、免洗海带食材最高限制单价、中标时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市场基准价、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供应价的确定及供应过程中的调价。
*1.最高限制单价:招标前采购人根据伙食费标准及市场行情价格合理确定米油面粉及木耳、腐竹、免洗海带食材的最高限制单价,投标人竞标的各品牌米油面粉及木耳、腐竹、免洗海带食材的市场基准价承诺不得高于采购人确定的最高限制单价,如投标人竞标的米油面粉及木耳、腐竹、免洗海带食材市场基准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按最高限制单价*中标折扣率确定各品牌米油面粉及木耳、腐竹、免洗海带食材供应价。根据市场调查,本次招标采购米油面粉及木耳、腐竹、免洗海带食材的最高限制单价如下:
(1)米:3.00元/斤;(2)油:18元/L;(3)面粉:2.8元/斤;(4)木耳:28元/斤;(5)腐竹:18元/斤;(6)免洗海带:38元/斤。
2.中标时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干货凋味品食材的市场基准价确定:供应商中标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发改局组织2个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及1所县直学校相关人员、社会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员及家长代表对中标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干货味品食材在县城内开展市场调查,选择有代表性的超市、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总经销商、大型电商等不少于3家作为市场调查主体,以市场调查主体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市场零售价的均价作为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各种干货凋味品食材中标时的市场基准价。
3.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供应价的确定:根据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各种干货调料食材中标时市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确定。
4.调价机制: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在供应过程中,县教育局会同县发改局每季度组织相关询价人员对中标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的市场基准价进行调查,当其市场基准价偏离中标时市场基准价达到10%时,按各品牌米油面粉蛋及各干货调味品食材市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调整米油面粉蛋及干货调味品食材供应价格,同时按偏离比例调整米油面粉及消耗比较多的木耳、腐竹、免洗海带食材最高限制单价。
(三)以上供应价均为含税价,包括生产、运输、出厂检验、保险、包装、管理、到现场后的抽样及送检(含各种相关的检测费)、装卸、培训、损耗、质保、附带服务、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存储设施保障等所有费用。由县营养办书面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及县直公办学校各种食材当月的供应价。
四、资金结算
(1)每月5日前,学校根据上月每天各食材出库单汇总计算出各食材上月实际消耗数量及金额并告知供应商。
(2)每月10日前,供应商按学校汇总计算的各食材上月实际消耗数量及金额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乡镇(街道)采购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将履行审批手续后的税务发票并附领料人签字的食材出库单交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在每月15日前将货款支付到供应商对公账户;县直学校货款从食堂账户支付到供应商对公账户;上月配送的未使用出库的食材货款待下月付款。
五、对中标企业的要求:
1.中标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安全承诺书》条款,证照需在有效期内,银行账户正常。
2.中标企业承诺中标后在隆回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立面积达200㎡合格仓储场地。
六、配送及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米面油蛋干货调味品食材每月送货不少于2次,具体由学校和供应商约定,供应商必须合理安排送货时间,根据送货线路和学校地点加强组织和协调,优化送货时间安排,及时与学校协商每次送货的具体达到时间、卸货时间、验收时间、入库时间等时间节点,确保学校食堂正常开餐。
2.质量、数量要求:供应商要按质、按量将食材送抵交货地点。3.车辆要求:
①米面油蛋干货调味品食材用厢式货车配送,车辆要求外表标识统一,车内防水、防尘、防锈,运输作业防止污染,车辆要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和保洁。
②车辆要安装定位监控系统,该系统要与隆回县中小学校智慧食堂系统相连接(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运输要求:运输途中食材摆放要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食材包装周转容器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并且要定期消毒。
5.配送人员要求:食材配送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司机不能兼配送员。
6.交接及验收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学校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的食材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
(2)采购学校安排2人以上工作人员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在交接查验过程中供应商要配合采购人称重。
(3)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材,供应商要开具一式三联的食材配送单,给采购学校二联,供应商留一联,配送单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送货人及交接验收人等信息。
7.退货或换货及临时性补货:对于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对采购人临时性补货需求,供应商应在一个小时之内按采购人要求送货到位;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采购食材的价差)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8.供应商要有完善的食材可追溯电子凭证:从进货渠道-仓储-分拣-物流配送-进入学校食堂所有的追溯过程;能随时在电脑中查询任何环节(投标人提供可追溯电子存档承诺书)。
9.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组建可靠的团队,组织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合理配备具有驾驶证的司机及取得健康证的配送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
10.配送档案要求: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清单、检测报告、送货人员、送货车辆信息等资料,资料应分类归档。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进货管理制度;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人员及岗位管理制度等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食材的进货渠道来源;进货质量保障措施;仓储质量保障措施、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食材入库、出库质量保障措施;退换货质量保证等质量保障措施。
3.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①出现供货质量不合格情况的处理措施,②因食材质量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方案,③采购人临时增加食材需求应急供应方案,④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应急配送处理措施等配送方案。
4.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计划、售后回访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售后人员配备及安排等售后服务方案。
八、履约保证金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协议前须按中标金额(采购人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供应商无违约违规行为,采购方全额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子增信、转帐。
(3)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协议前须在隆回相关保险公司购买保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九、双方责任:1.采购方:
(1)报送采购计划:采购方要求各学校每周五编制好下周每天的采购计划并上报至隆回县中小学校智慧食堂平台,订单内容包括食材名称、数量、质量等。
(2)对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进行验收,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方应予拒收或换货;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官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
(3)按时支付货款;安排专人接收和存储食材,确保食材卫生安全。
(4)如采购方需要使用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采购方须保管好。
2.供应商:
(1)对因所供食材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2)承担未履行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
(3)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在隆回县中小学智慧食堂系统中接收各学校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食材,不得掺杂边角料或其他低质量食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4)提供的食材质量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最新要求等。
(5)为参与配送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出索赔要求。
(6)食材验收后,供应商对食材内在质量问题应承担责任。
(7)应当建立完善的溯源体系,提供食材质量保障措施、配送方案、退换货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等。
十、违约责任
1.供应商配送的食材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职能部门处罚并承担违约金100元。
2.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货渠道进货,每发现一次供应商承担违约金5000元。
3.供应商没有按时、按量供货,导致学校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学校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采购食材价差)由供应商承担,一个月内出现二次,供应商还需承担2000元违约金。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4.供应商提供的食材不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标准的,采购学校应予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每发生一次,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2000元。
5、在合同期间因政策性、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性的外因需要终止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退出机制
供应商在供货活动中有以下情况的,由县教育局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其法律责任和债务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退出后,另行公开招投标选择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替代,公开招投标期间,该片区的食材由其他已成交供应商分摊供应。
1.因供应商的食材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2.供应商向采购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套取学生伙食费的;
3.一个学期中,片区内有两个采购单位(指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对供应商月评价等级有两次为差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学校要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供货,造成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
6.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7.政府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以确保充分清楚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科学精准编制切实可行的响应方案,踏勘的准确性投标人自负,踏勘的费用与可能导致的所有风险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