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本项目为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区配套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
一、项目概述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全面了解农作物在不同生长周期、不同施肥节点退水水质变化情况,同时考虑采集数据可获得性、科学性,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对农业面源监测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设备为:智能管控采样器8台、气象仪1台。
二、技术要求
1、智能管控采样器,数量8台
智能管控采样器要求独立在户外使用,实现等比例混合采样、同步备份采样(平行采样)、远程即时采样等多种采样功能。采样的业务流程进行闭环管控,杜绝样品的弄虚作假,满足排污监管和大量采测业务的需求。
▲(1)采样功能:实现瞬时水样和混合水样采集,支持定时采样、周期采样、外部触发采样(雨量、流量、水位等)、时间等比例采样、流量等比例采样、液位比例采样、远程控制采样等多种采样模式,最小采样量不大于10mI(时间等比例采样次数可50次以上),最小采样间隔小于5min。
(2)自动终止采样功能:当采样达到预设次数时,采样器自动终止采样以避免样品溢出。
(3)留样功能:将采集的水样留样至样品瓶中,并自动密封低温保存。
(4)分瓶采样功能:采样器可将不同时间采集的水样,分别注入不同采样瓶中,采样瓶起始瓶号、终止瓶号可自由设定。
(5)平行采样功能:采样时可将同一水样分装至不同采样瓶,满足样品复核检测要求。
(6)采样瓶自动密封功能:采样时自动打开瓶盖阀门,采样结束后,采样瓶能自动关闭阀门,水样自动密封且防止篡改,与系统管路进行快速插拔连接。
(7)采样瓶状态信息自监控功能:采样瓶具有温度、电量、瓶盖防开监控等功能。
(8)采样瓶无线通讯功能:自动采样器、手机等可通过无线方式与采样瓶建立连接,可对采样瓶进行开关阀操作,并在信息化平台实时读取阀开关状态、温度、电量及防伪信息。
(9)采样记录功能:可自动记录每次采样的日期、起始时间、结束时间、采样模式、采样量、采样结果、采样次数等信息。
▲(10)手机APP控制功能:可通过APP完成防伪取样(支持读取样瓶的详情信息:包括采样信息记录、样品交接记录和防伪信息等,保证样品防伪可溯源)、换装空瓶、样品信息上报、采样模式设置、单点控制调试等操作。
▲(11)远程控制功能: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远程采样模式切换(如:维护模式、等时模式、等量式、触发模式、基站受控)、远程留样、状态查询、参数设置、样瓶锁定、流程调试、远程测试(可远程对设备发送润洗管道、一键排空、样瓶排空指令)等功能。
▲(12)设备外接功能:支持雨量计、水位计、流量计、常规五参数等监控仪表的接入,可根据仪表数据关联或触发采样;
(13)数字通讯功能:具有RS-232/485、以太网、USB等通信接口,实现对采样器进行远程启动、远程设置、远程控制等。
(14)在正常运行状态下,采样器要求平稳工作;采样器的部件不易产生机械、电路故障,便于维护检查作业,无安全危险;在出现浸湿、结露等情况时采样器能保持正常运行。
1.2.2性能参数
智能管控采样器性能参数 |
|
采样量误差 |
±10% |
等比例采样量误差 |
±10% |
采样垂直高度 |
≥7m |
水平采样距离 |
≥50m |
管路系统气密性 |
≤-0.05MPa |
留样量重复性 |
▲≤3% |
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MTBF) |
≥1440h/次 |
绝缘阻抗 |
>20㏁ |
注:“▲”项为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报告中必须体现上述核心技术参数。
2、气象仪,数量1台
2.1、设备用途
通常应用于城市环境监测、气象监测等场合,利用超声波时差法测量风速风向(带有电子罗盘),NTC 负温度系数的热敏电阻测量温度,利用湿敏元件的电容变化测量湿度,MEMS 电容式测量气压。高精度和免维护的紧凑型一体式气象站。
2.2、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 |
技术指标 |
温度 |
(-40~+80)℃,±0.2℃ |
湿度 |
(0~100)%RH,±3% |
气压 |
▲500~1100hpa,±0.2hPa |
风向 |
(0-360)°,±3° |
风速 |
(0-60)m/s,±0.6m/s |
气象塔座 |
配置专用气象杆,其垂直高度可选(根据监测平台离地面高度),确保所监测 的气象条件与子站采样高度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抗酸雨、抗腐蚀性,不 漏电漏雨;安装相应的气象传感器后,能承受 12 级以上的风力。 |
注:“▲”项为产品核心技术参数,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报告中必须体现上述核心技术参数。
三、其他要求
1、本采购文件中有关技术与商务条款的相关要求为基准要求,如供应商不能完成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低于此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投标,供应商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后3个月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3、交货/交付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4、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上门免费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提供配件),质保期后按成本价收取,终身维修。
5、售后要求:
(1)如设备在免费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场支持1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2)对于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确需更换的零配件,供应商应尽量确保采购单位能更换到原厂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部件,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生产厂家停产等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配件时,应提供同等质量、档次的配件,且不补差价。
(3)承诺质保期后出现故障确需更换的零配件,零件要求同质保期内的零件更换要求,且价格按成本价收取,终身维修。
6、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于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宜兴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宜财办〔2016〕20号)。
五、付款步骤:
付款步骤: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余款一年后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