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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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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080001598857 文档页数:88页 所需下载券:10
晋中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晋中市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2.采购内容:对晋中市8个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运维服务;

3.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服务地点:山西晋中;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主要为晋中市8个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常规6参数+气象五参数)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消耗件和部件的更换、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

2、仪器和设施的消耗件、备品备件、人工费、运营车辆费用、电费、网费、标准气体费、颗粒物滤膜及称重服务费用、质控设备、防雷设备的检定费用等由供应商负责。

3、避雷接地装置、地线等及由于不可预防因素导致的损失(如地震、战争等)由采购人负责。需要报警处理的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二)服务目标

1、站点单台设备数据捕获率必须高于90%(含),站点有效数据获取率必须高于85%(含)。

2、各指标每月有效日均值数应不少于27天(2月应不少于25天)。

3、完成自动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质量控制和数据审核。

4、严格杜绝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擅自对外公布环境监测信息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5、至少有1名数据审核人员,且每2个站至少有1名运维人员。数据审核人员和运维人员应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且运维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运维上岗证或资格证。

6、至少配备1辆运维车辆,并提供车辆行车证、车牌号、车辆照片等信息。

(三)服务要求

1、运维工作要求

运维单位应根据运维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详细运维计划,运维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1运维工作一般要求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保持站房周围及房顶环境整洁。

(2)检查供电、电话及网络通讯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波动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房和采样口附近区域。

(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确保站点安全。

(6)及时做好各项日常运行维护记录。

(7)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确保设施和人员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1.2运维工作具体要求

1.2.1每日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自动站日巡视要求。每天至少上午和下午各一次现场或远程巡视自动站数据及运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及时检查运行数据是否有异常值;根据仪器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状况。如发现仪器设备数据漂移、数据异常等情况,应安排专人及时进行现场检查,恢复设备。

(2)每日检查数据是否及时上传并正常发布,及时发现数据掉线并立即恢复。

(3)每天完成对前一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的审核,数据审核应参照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审核要求执行。

1.2.2每周工作要求

每周至少巡视站点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严格执行自动站周巡检要求。每周至少现场巡检自动站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检查设备是否齐备,有无丢失和损坏。

(2)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

(3)检查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4)检查标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和标气的消耗情况。

(5)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6)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7)对SO2、CO、O3和NOx分析仪进行零点、跨度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则应进行校准。

(8)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

(9)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10)检查通讯系统,保证自动站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11)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需要更换时及时更换滤膜,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器所用滤膜必须为聚四氟乙烯材质。

(12)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并及时清洗。

(13)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出现冷凝现象。

 (14)应及时清除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应及时剪除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必要时可申请站点所在地分局协助)。

(15)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自动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16)检查站房的安全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7)每周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或滤膜负载超过50%,及时进行更换。

(18)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及时保洁。

(19)对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0)其他临时需要完成的工作。

1.2.3每月工作要求

(1)清洗PM10及PM2.5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

(2)检查PM10及PM2.5监测仪、气态分析仪、动态校准仪流量,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校准。

3)清洗各仪器散热防尘网和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过滤网。

4)每月初将上个月的全部自动站监测数据进行导出并备份。

1.2.4每两月工作要求

(1)更换PM10和PM2.5分析仪滤纸带(必要时)。

(2)用标准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校准和检查PM10和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1.2.5每季度工作要求

(1)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

(2)对PM10和PM2.5监测仪器进行标准膜校准或K0值检查,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时,及时进行校准。

(3)对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进行多点校准、精密度检查、绘制校准曲线,检验相关系数、斜率和截距。

1.2.6每半年工作要求

(1)检查PM10和PM2.5监测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20点检查,必要时校准。

(3)采用臭氧传递标准对自动站臭氧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

(4)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5)对NOx分析仪钼炉转化率进行检查。

1.2.7每年工作要求

对所有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按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备件,更换所有泵组件。

1.3日常运行管理相关记录应包括:

(1)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日巡视记录表。

(2)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巡检记录表。

(3)二氧化硫(SO2)分析仪运行状况检查记录表。

(4)氮氧化物(NOX)分析仪运行状况检查记录表。

(5)臭氧(O3)分析仪运行状况检查记录表。

(6)一氧化碳(CO)分析仪运行状况检查记录表。

(7)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分析仪运行状况检查记录。

(8)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分析仪运行状况检查记录。

(9)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表(每月)。

(10)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表(两月)。

(11)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表(季度)。

(12)气态污染物监测仪多点线性校准记录表。

(13)气态污染物监测仪精密度检查记录表。

(14)颗粒物监测仪器运行状况检查记录。

(15)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表(每半年)。

(16)气体动态校准仪流量校准检查记录表。

(17)臭氧(O3)校准仪量值传递记录表。

(18)氮氧化物分析仪钼炉转化率记录表。

(19)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记录表(年度)

(20)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21)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22)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记表。

注:未提及的记录表可用相应的国家空气网运维表替代。

2、故障保障内容

1)发现监测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或者仪器有报警时,在每日8时-20时出现的异常,在4h内响应并解决;其他时间出现的故障,在第二天12时前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网络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若48h内无法解决,需及时更换备机,并及时跟采购人汇报情况及后期进展。

2)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仪器进行校准检查。若对监测仪器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一次多点校准和性能考核。

3)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各种备品备件及备用仪器的存储数量。

4)检修人员进行维修时,应及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记录应包含该故障发生的时间、故障现象、维修措施和内容、维修结果、校准检查等记录。

3、应急措施要求

当发现所在点位发生污染事故时(气站监测数据异常上升),须2小时内报告采购人并到达现场,核查仪器是否正常,保证监测数据准确,传输畅通。

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应严格按照《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818-2018)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开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5、数据审核

站点正常运行后,将8个市控站的监测数据接入市局现有的乡镇联网平台(平台地址:http://220.194.145.199:8075/Home/LogOn?ReturnUrl=%2f),并在该平台开展数据初审和复审工作。若出现污染物报警的情况下,应在接到报警短信1小时之内确认报警数据的有效性。

三、项目验收

完成1年的运维工作后,根据两期的考核结果,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其它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五、付款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考核验收,根据每次考核结果支付运维费用。费用的支付视市财政2025-2026年经费下达情况分一次或多次支付。

其它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质控效果评分表

城市名称: 站点名称: 考核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单项分值

得分

评分说明

质控效果(35分)

动态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MFC)单点流量测试(要求相对误差≤±2%):

零气MFC流量: 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L/min,相对误差: %

标气MFC流量: m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ml/min,相对误差: %

8

 

1)零气流量误差超出±1%的,扣4分;

2)标气流量误差超出±2%的,扣4分。

气态污染物采样流量测试(要求相对误差≤±10%):

SO2显示流量: 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L/min,相对误差: %

SO2标气稀释输出浓度: ppb,仪器响应浓度: ppb,浓度误差 ( 要求误差≤±5%):%;t90响应时间(要求≤5min): min

4

 

1)采样流量误差超出±10%的,扣4分;

2)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 4分;

3)t90相应时间≥5min的,扣1分。

NOX显示流量: 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L/min,相对误差: %

NO标气稀释输出浓度: ppb,仪器响应浓度: ppb,浓度误差(要求误差≤±5%):%;t90响应时间(要求≤5min): min

4

 

1)采样流量误差超出±10%的,扣4分;

2)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4分;

3)t90相应时间≥5min的,扣1分。

质控效果(35分)

CO显示流量: 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L/min,相对误差: %

CO标气稀释输出浓度: ppm,仪器响应浓度: ppb,浓度误差(要求误差≤±5%):%;t90响应时间(要求≤5min): min

4

 

1)采样流量误差超出±10%的,扣4分;

2)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4 分;

3)t90相应时间≥5min的,扣1分。

O3显示流量: 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L/min,相对误差: %

O3标气稀释输出浓度: ppb,仪器响应浓度: ppb,浓度误差(要求误差≤±5%): %;t90响应时间(要求≤5min): min

4

 

1)采样流量误差超出±10%的,扣4分;

2)标气浓度误差超出±5%的,扣4 分;

3)t90相应时间≥5min的,扣1分。

PM10显示流量: 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L/min,相对误差: %

PM10K(标准回归斜率): 或K0值(TEOM法): ,是否与仪器说明书一致:

PM10校准膜检查或K0值检查结果是否合格

4

 

1)PM10流量误差超出±4%的,扣4分;

2)标准膜检查或查K值或K0值,K0/K值,或浓度系数与原始值不符且不能提供相应校准依据,扣4分;

3)其他参数不符合要求,扣2分。

质控效果(35分)

PM2.5显示流量: L/min,标准流量计测值: L/min,相对误差: %

PM2.5K(标准回归斜率): 或K0值(TEOM法): ,是否与仪器说明书一致:

PM2.5校准膜检查或K0值检查结果是否合格

4

 

1)PM2.5流量误差超出±4%的,扣4分;

2)标准膜检查或查K值或K0值,K0/K值,或浓度系数与原始值不符且不能提供相应校准依据,扣4分;

3)其他参数不符合要求,扣2分。

 

用于校准的设备(流量计、温湿度计、大气压计)是否每年通过国家计量检定,标准气体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

 

3

 

任意一项不合格扣3分;

总分

 

考核人: 复核人:

 

晋中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绩效考核结果统计表

城市名称: 站点名称:考核时间:

数据获取率(占35分)

质控效果(占35分)

运维工作执行情况(占30分)

PM10监测仪数据捕获率

%

/

/

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日巡视和周巡检)

PM2.5监测仪数据捕获率

%

/

/

异常情况处理情况

SO2监测仪数据捕获率

%

/

/

站房环境保障效果

NO2监测仪数据捕获率

%

/

/

采样系统维护效果

CO监测仪数据捕获率

%

/

/

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

O3监测仪数据捕获率

%

/

/

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

最低的单台监测仪数据捕获率

%

/

/

数据审核/报送

站点有效数据获取率

%

/

/

工作时效性和其它

数据获取率考核得分

质控效果得分

运维工作执行情况考核得分

站点考核总分

 

说 明

按规范和运维计划,考核当期未开展的项目不参与考核统计。

考核人: 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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