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榆林市财政信息中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简称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本次项目属于专业技术服务行业,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榆林市财政信息中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主要功能或目标:承担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批复、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应用模块的运行维护、问题处理和业务指导培训。
二、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
运维服务涉及的业务系统包含一体化系统中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调剂、预算批复、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应用模块。
2、人员配置要求
配备项目经理1名,提供驻场运维人员2名。
3、供应商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质和能力:
(1)近三年具有既往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技术人员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经理、驻场运维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2)驻场运维人员具有不少于2年在电子政务领域或者财政行业范围内系统运维的工作经验,提供相关材料。
5、运维服务商具体工作内容
(1)系统操作使用指导。为本地区用户提供详细的系统操作咨询指导;
(2)异常问题收集与反馈。收集本地区用户反馈的系统异常问题及优化需求建议,并提供问题指导,对于市级运维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3)提供培训支持。为本地区用户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及指导;
(4)数据查询。为本地区用户提供查看系统历史数据及提取报表数据等服务;
(5)建立运维台账。运维台账应包括运维技术人员的工作日志、问题处理记录等;
(6)保障系统平稳运行的其他运维服务;
(7)服从落实其它工作安排。
6、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驻场运维人员为用户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现场响应、工作群响应等多种服务方式;
(2)供应商应保证驻场运维人员稳定,更换人员需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驻场办公场地需配合采购人业务需求进行调整,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勤规定,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应无条件提供值班服务;
(3)驻场运维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一体化系统运维工作相关培训,具有独立解决系统问题的能力;
(4)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管理需求,提供各类运维服务报告及专项工作汇报;
(5)驻场运维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出具本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密承诺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业务信息,确保数据安全;
(6)驻场运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工作时间、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服从管理。
7、服务期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当年服务质量,若不达标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