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通过融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估价等成果,查清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摸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结合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工作进展,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到2026年6月,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路径,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的资产“一张图”,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支撑统一履行所有者职责。
二、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以及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海洋等7类自然资源资产。
(一)查清实物量
查清全域范围内全口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信息。利用国土变更调查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数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数据、海岛地名普查成果数据、海域海岛标准名称数据、海岸带专项规划海洋功能分区数据、耕地资源分类成果数据、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水资源公报等相关成果,全面掌握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补充调查形成实物量清查成果数据。
查清包括储备土地,由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基层政府或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含前期开发)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形成专题数据。
(二)核算价值量
收集交易价格、收益、成本等价格信号,结合基准地价、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等 数据,更新和完善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形成资产价格空间化成果,核算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海洋等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形成价值量核算成果数据。
(三)理清使用权状况
在地籍调查、确权登记、江苏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全程跟踪管理系统、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海域和无居民海岛审批台账等成果基础上,理清使用权主体及其类型、来源、年期、权利变化、合同价款等信息,形成产权数据。结合正在开展的地籍图编制等工作,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
(四)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发挥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和专业优势,协助财政、国资管理部门系统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占有、使用的土地、海域、矿产、林木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量、权属、用途、现状等情况,查清空置闲置、低效利用、失管漏管等问题资产,以及权属不清、权证不齐、存在争议等疑难复杂资产,配合建立资产台账清单。
三、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5)《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NY/T 2998-2016);
(6)《湿地信息分类与代码》(LY/T 2181);
(7)《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
(8)《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试行稿)》(以下简称《指南》)。
四、技术成果
(1)数据库成果
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矢量数据库。
(2)表格成果
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汇总表。
(3)图件成果
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专题图。
(4)文档成果
东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
(5)清查利用相关成果(具体根据省、市要求)。
五、履约地点
东台市。
六、履约期限
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
七、质量要求
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竞争性磋商的具体要求,并通过相关验收。
八、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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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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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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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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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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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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