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云南省重点流域及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502140001600712 发布时间:2025-02-14 文档页数:87页 所需下载券:10
云南省重点流域及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本项目为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购买服务,项目围绕云南省重点流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一是通过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识别和靶向定量分析监测相结合,识别出新污染物类别、赋存特征、赋存水平。二是开展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提出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体系构建思路和对策,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三是开展水中微塑料调查监测,明确水体中微塑料的赋存特性,绘制调查样点微塑料种类及丰度空间分布图,提出微塑料污染防治管控策略并撰写报告。目标是为掌握云南省主要流域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溯源解析提供数据支撑,为建立健全云南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新污染特征数据库提供重要的技术和基础工作支撑。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等相关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及其修正案

4.《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告 2017年 第83号)

5.《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 2020年 第47号)

6.《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

7.《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8.《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

9.《关于做好〈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175号)

10.《关于做好〈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418号)

11.《“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环监测〔2021〕117 号)

12.《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

13.《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95号)

14.《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改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开展现场和资料调查

结合本项目实施目标,围绕云南省六大水系主要河流开展环境状况(如水文水系、水环境质量等)调查,了解主要河流一定汇水范围的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分布情况,筛查可能存在的涉新污染物排放源。

(二)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

  1. 1. 监测点位

围绕“长江水系、珠江水系、元江水系、澜沧江水系、怒江(萨尔温江)水系、伊洛瓦底江水系”六大水系主要河流干流的重要断面,综合考虑国控、省控断面、跨界断面、工业农业汇水区等,布设52个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采集地表水样品,示意图见图4-1,监测点位信息见表4-1。

图4-1 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监测断面示意图

表4-1 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监测断面信息表

序号

监测断面编号

监测断面信息

所在水系

所在河流

1

A1

入境断面,迪庆藏族自治州

长江水系

金沙江

2

A2

跨界断面,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

长江水系

金沙江

3

A3

国控断面,丽江市金江桥

长江水系

金沙江

4

A4

跨界断面,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

长江水系

金沙江

5

A5

跨界断面,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

长江水系

金沙江

6

A6

跨界断面,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楚雄彝族自治州

长江水系

金沙江

7

A7

跨界断面,丽江市-楚雄彝族自治州

长江水系

金沙江

8

A8

入境断面,楚雄彝族自治州

长江水系

金沙江

9

A9

跨界断面,楚雄彝族自治州-昆明市

长江水系

金沙江

10

A10

跨界断面,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

长江水系

金沙江

11

A11

国控断面,昭通市

长江水系

金沙江

12

A12

出境断面,昭通市

长江水系

金沙江

13

B1

对照断面,曲靖市

珠江水系

南盘江

14

B2

跨界断面,曲靖市-昆明市

珠江水系

南盘江

15

B3

跨界断面,昆明市-玉溪市

珠江水系

南盘江

16

B4

跨界断面,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珠江水系

南盘江

17

B5

跨界断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珠江水系

南盘江

18

B6

出境断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珠江水系

南盘江

19

C1

对照断面,大理白族自治州

元江水系

元江

20

C2

跨界断面,大理白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

元江水系

元江

21

C3

跨界断面,楚雄彝族自治州-玉溪市

元江水系

元江

22

C4

跨界断面,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元江水系

元江

23

C5

国控断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元江水系

元江

24

C6

出境断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元江水系

元江

25

D1

入境断面,迪庆藏族自治州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26

D2

国控断面,迪庆藏族自治州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27

D3

跨界断面,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28

D4

跨界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29

D5

跨界断面,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0

D6

跨界断面,保山市-临沧市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1

D7

跨界断面,临沧市-普洱市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2

D8

跨界断面,临沧市-普洱市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3

D9

国控断面,临沧市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4

D10

跨界断面,临沧市-普洱市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5

D11

跨界断面,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6

D12

国控断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7

D13

出境断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

38

E1

入境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水系

怒江

39

E2

国控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水系

怒江

40

E3

国控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水系

怒江

41

E4

跨界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

怒江水系

怒江

42

E5

跨界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

怒江水系

怒江

43

E6

国控断面,保山市

怒江水系

怒江

44

E7

跨界断面,保山市-临沧市

怒江水系

怒江

45

E8

跨界断面,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怒江水系

怒江

46

F1

入境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伊洛瓦底江水系

独龙江

47

F2

出境断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伊洛瓦底江水系

独龙江

48

F3

跨界断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伊洛瓦底江水系

槟榔江

49

F4

跨界断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伊洛瓦底江水系

龙川江

50

F5

出境断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伊洛瓦底江水系

太平江

51

F6

出境断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伊洛瓦底江水系

南畹河

52

F7

出境断面,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伊洛瓦底江水系

瑞丽河

 

  1. 监测频次

开展1期监测。

  1. 监测项目

(1)选取原则

①结合地方工作要求。《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到“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治理管控,加强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及污染削减等基础研究”。《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及“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另一方面,根据调查区域内涉新污染物企业现状,选择本项目新污染物检测指标。

②参考国家现有新污染物管控清单等。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改版)中化学物质和筛查识别的区域特征污染物,综合确定监测项目。

以上述两点为基础,结合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结果和国内现有相关检测能力,确定新污染物检测指标。

(2)拟定指标

①非靶向筛查识别:使用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LC-HRMS)开展非靶向筛查识别。对筛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2023年版)、优先控制化学品(第一批和第二批名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进行标识,并重点关注。

②靶向定量监测:初步选定监测指标为13类218种物质,包括抗生素(44种)、全氟化合物(22种)、邻甲苯胺、邻苯二甲酸酯类(7种)、烷基酚及双酚A(10种)、六溴环十二烷、多环芳烃(16种)、多氯联苯(18种)、多溴二苯醚(8种)、五氯酚、硝基苯类(15种)、挥发性有机物(57种)、有机磷酸酯类(18种)等,后续结合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成果,确定本项目靶向定量监测指标。

其中抗生素共44种,包括喹诺酮类抗生素、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磺胺类抗生素、林可酰胺类抗生素、氯霉素类抗生素等。

全氟化合物共22种,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其相关化合物、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

邻苯二甲酸酯类共7种,包括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苄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③水中微塑料调查监测按照项目总体安排和工作目标,细化技术路线。采用资料收集、文献查阅、现场调研等手段,确定重点流域监测点和断面。结合水文特征,气候条件等环境因子,制定科学的采样方案。依据微塑料物理化学特性及相关监测方法,开展典型样点水中微塑料监测技术方法的比对分析,确定适宜于地域和水域条件的系统方法。通过对微塑料筛查识别和定量分析监测相结合,解析各样点微塑料污染特征和赋存水平,提出微塑料新污染物防治管控对策。

  1. 监测方法

采样方法:①非靶向筛查识别及靶向定量监测采样方法。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T 1458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 17378.3-2007)、《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HJ 442.3-2020)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开展。②水中微塑料调查监测采样方法。采样:根据场景特性,选择大样本法或浓缩样本法采集水样。结合行业排水口现状及地表水监测断面的水文特征,分别采集混合水样30-50L。不锈钢分级标准筛进行分选,筛上物去离子水反冲至广口玻璃样品瓶,同步采集平行样。视现场情况实时选用拖网采样,考虑监测断面采样时段的动态污染特征。前处理:根据监测断面水文、水质特征,进行待测样消解、密度分离和过滤等前处理。添加一定浓度稀硝酸或者Fenton试剂,静置数小时去除水中不溶性无机颗粒物干扰。前处理方法应确保微塑料高提取率,添加一定体积NaCl和NaI先后与水样混合静置分离,分离水样用孔滤膜抽滤,滤膜置于玻璃皿中烘干备用。保存:为减少微塑料自然老化等过程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应减少样品运输时间,运输过程中样品在1~5℃冷藏并暗处保存。运输至实验室后按规范要求进行待测样的保存,如采用冷冻干燥保存筛分后微塑料的形态。

检测方法。①非靶向筛查。采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监测方法全面识别样品中的潜在新污染物。对样品进行萃取富集、净化和浓缩后,采用液相色谱/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进行检测,识别并提取样品中的有效色谱峰与质谱峰,分析色谱峰的分子峰、天然同位素峰与碎片峰的精确质量数以及色谱峰的保留时间,采用自建的高分辨质谱数据处理系统进行未知新污染物的识别。通过与实验室本地数据库和在线数据库信息的匹配,识别样品中可能存在的各类新污染物,得到非靶向筛查监测特征新污染物和靶向筛查监测确定新污染物的总清单。②定量检测。采用液相/气相-质谱联用仪、液相/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对拟定指标及筛查识别出的高检出率、高分散用途、高生物毒性的化合物进行定量检测。对于国家已发布标准检测方法的新污染物,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定量监测工作。对于国家尚无标准检测方法的重点关注新污染物,参照国家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成果和承担单位自建实验室作业指导书进行定量监测。③水中微塑料检测。检测方法的比对:结合现场采样地域特征、水文特征和水质参数,选取水环境样点的代表性水样,结合加标回收实验,进行适配性检测方法的比较分析。检测指标主要包括微塑料的物理特征(颜色、形状、粒径、腐蚀程度、浓度、密度、丰度等)和化学特性(微塑料的元素分布、形貌等表面特性和高聚物的组分、结构、类型、分子量等)。物理特征指标监测方法的比对主要通过扫描电镜能谱联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和拉曼光谱方法,化学特性指标主要通过选用热分析法结合气相色谱-质谱、基质辅助激光解析/离子时间飞行质谱和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检测对比。微塑料赋存特征的检测分析:根据方法学比对分析明确的主要检测参数,利用基于颗粒数量的光谱学和电子显微镜方法观测目标物形貌特征,采集样本中微塑料的形状、尺寸、颜色和丰度等信息;根据采集目标物的光谱图与图库谱图比对分析,确定分析对象的表面特性,识别微塑料种类,评估重点流域水环境中微塑料的赋存形态,绘制调查样点微塑料种类及丰度空间分布图。

开展多参数分析法方法,利用基于质量的热分析仪器检测聚合物的热稳定性进而得出微塑料的化学性质,解析微塑料的组分、结构、类型、分子的化学特性,得出样品中微塑料的质量及含量,评估重点流域水中微塑料的赋存水平。

(三)重点流域新污染物污染特征分析

根据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结果,对云南省六大水系主要河流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进行分类,并绘制新污染物分类及组分图。根据靶向定量监测结果,分析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环境赋存及污染特征,绘制新污染物水环境分布热图。完成重点流域水体中微塑料新污染物的赋存特征及空间分布情况分析。

(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

结合云南省六大水系主要河流断面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结果,优先选取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HJ 1111-2020)等要求,对重点流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掌握区域水环境风险水平。

(五)重点流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管体系构建对策

依据重点流域地表水新污染物污染赋存特征研究成果,结合本项目总体目标和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举措要求,开展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管体系构建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六)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补充项目分析

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工作安排,完成云南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中补充项目的样品分析工作,具体监测指标为:七氯、灭草松、呋喃丹、毒死蜱、草甘膦、2,4-滴、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标的名称:云南省重点流域及饮用水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调查项目

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27号(第二办公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与采样准备;9月30日前开展六大水系主要河流断面等重点流域采样监测、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测试与数据分析;11月31日前完成数据梳理,编制重点流域监测的相关报告及成果;12月10日前项目完成验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一)非靶向筛查识别及靶向定量监测

综合分析调查新污染物潜在来源调查、样品采样和非靶向筛查识别与靶向定量分析、新污染物赋存特征分析和生态风险评估、生态风险地图绘制等成果,汇编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成果,主要有以下:

1.研究报告:《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报告》一份。

报告编制框架如下:

摘  要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 背景与意义

1.2 项目内容

1.3 工作依据

1.3.1 监测技术导则、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

1.3.2 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与指南

1.3.3 国家重点关注新污染物清单

第二章 项目目标和技术路线

2.1 项目目标

2.2 调查范围

2.3 技术路线

第三章 重点流域概况

3.1 地理位置

3.2 自然环境

3.3 社会经济

3.4 生态环境质量

3.5 区域新污染物现状

第四章 现场调查

4.1 研究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4.2 研究区域社会经济活动概况

4.3 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第五章 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能力

5.1非靶向筛查识别技术

5.2靶向定量分析技术

5.4 质量控制与保障

第六章 新污染物赋存水平与特征分析

6.1 新污染物生态监测网络布设

6.2 新污染物构成特征与赋存水平

6.3 新污染物分布特征

第七章 新污染物监管清单及风险地图

7.1 新污染物生物毒性测算结果

7.2 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生态风险评估结果

7.3 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生态风险地图与高风险热点区域

7.4 新污染物监管清单

第八章 重点流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管体系构建对策

8.1 监测监管体系现状分析

8.2 监测监管体系构建对策研究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 新污染物赋存水平及特征

9.2新污染物监管清单及风险地图

9.3 建议

  1. 研究报告附件:

(1)附件1:新污染物管控补充清单,包括《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管控补充清单》一份;

(2)附件2:新污染物空间分布图,主要为《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空间分布图》一份;

(3)附件3:新污染物检测图谱,包括《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检测图谱》一套;

  1. 检测报告:《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定量分析检测报告》一套,《云南省重点流域新污染物筛查数据报告》一套,《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专项调查部分项目检测报告》一套。
  2. 对策建议:《重点流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管体系构建对策建议》一份。

(二)水中微塑料调查监测

通过开展典型样点水中微塑料监测技术方法的比对分析,确定适宜于地域和水域条件的系统方法,完成调研数据、检测数据的结果分析,绘制专业图表,明晰重点流域水中微塑料新污染物的微观形貌和化学特性、丰度及空间分布等情况,形成《微塑料检测方法研究专题报告》1份和《云南省重点流域微塑料赋存特征报告》1份,报告编制框架和附件参考五(一)中相关内容。

(三)验收形式

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2025年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补充项目分析,云南省六大水系重点流域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识别和靶向定量检测,识别六大水系主要河流断面新污染物组成类别,掌握其新污染物环境赋存和分布特征,解决重点流域新污染物底数不清问题,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数据基础。开展典型样点水中微塑料监测技术方法的比对分析,确定适宜于云南省地域和水域条件的系统方法,开展重点流域水中微塑料检测,掌握重点流域水中微塑料新污染物的赋存特征及空间分布情况。

八、商务要求(条款)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完成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劳务费、差旅费、材料费、样品采集及检测费、仪器使用费、报告编制费、文印费、专家咨询费、评审会议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进出口税(如有)等)等完成整个项目现场调研踏勘、样品检测分析、研究报告编制的全部费用。

(二)付款方式

由省生态环境厅向中标单位支付项目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计划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80%。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尾款,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基于本项目工作而产生的全部研究报告、检测报告、图谱、文件及数据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所有,且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