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C1199000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00(项) |
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00(项) |
900,000.00 |
总价 |
供应商的报价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
(一)服务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包括3个综合公园:人民公园、月亮泉公园、苏绵公园;4个口袋公园:城北广场、林溪艺墅口袋公园、玉马广场、飞凫二期口袋公园;1个社区公园:谷王社区体育公园;2条市政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回澜大道、苏绵大道一期;德天铁路沿线绿地空间升级改造(月亮泉段);总改建面积约47.79万平方米,改建停车位832个,新增充电桩 169 个及供电等辅助及配套设施。 2、本项目为完成绵竹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参与项目施工阶段所有合同、协议文本有关价款、结算等经济条款的审核。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及时提供审计意见。 2、管理各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合同各方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情况。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等情况,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3、管理影响工程造价调整的重点环节。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调整,分析调整原因,比较调整方案,提出调整初步建议,报委托人和相关部门批准;检查涉及造价变更的资料是否及时报送,监理及建设单位是否及时把关,手续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及时、完整和真实。 4、全程跟踪造价较大的工序和隐蔽工程。对照合同、预算和图纸,对影响造价较大的工序和隐蔽工程,确定控制点,提出跟踪要求和跟踪方法,检查是否按照图纸、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完成,并及时上报给委托人和其他相关部门。 5、跟踪管理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协助委托人进行材料设备采购,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提交定价、采购、入库、领用等过程控制事项;检查实施的采购方式是否合法,程 序是否规范;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是否达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6、参加建设项目有关会议,直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按月向委托人提交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作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7、管理各合同中关于工期、安全、质量等奖惩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 8、根据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参与编制工程投资资金计划,落实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对已完工程量,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及时提供审计意见以及进度款支付意见;重大方案或设计变更,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提交经济比较分析结论,供委托人决策参考;对无确定价格的工程材料,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提交市场调查分析资料;对无相应定额可套用的项目进行分析和测定,编制补充子目,以便结算时使用;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及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提交设计变更对项目造价的增加或减少等影响金额分析说明。 9、跟踪检查建安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审查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竣工资料与实物是否一致,审查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合理,手续是否完善。 10、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造价咨询有关事项。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1 |
|
服务要求 |
(一)服务方案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①工程造价管控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②施工阶段全过程重难点分析;③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主要方法和操作流程;④施工各阶段的前期控制重点;⑤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员配置;⑥质量控制;⑦进度控制;⑧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措施等。 2、供应商须提供的内控制度包括:①工作流程与控制;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③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④内部财务管理制度;⑤廉政管理制度;⑥风险防范管理制度;⑦多级复核审查制度;⑧考核管理及保密制度;⑨人员分工及责任制度等。 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后续服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主要内容; ②后续服务响应时间; ③后续服务联系人员、联系方式等。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服务工作,并对所出具的相关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实施地现场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未踏勘,视为已了解现场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相关事宜,接受采购人的指示,随时听从并接受采购人的安排,及时响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工程造价咨询类似项目业绩。 (五)服务标准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5名技术成员),提供好各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4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2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方 |
3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本项目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时间: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验收内容: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验收程序:成立1个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服务需要的人员单数和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掌握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做好验收记录,提出验收意见,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并签字确认。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付款进度安排 |
1、签订采购合同且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0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00% 3、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6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1.采购人违约责任:(1)采购人应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 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采购人应按时支付合同金额,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 2.供应商违约责任:(1)供应商必需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逾期提供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并需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服务费。(4)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供应商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3.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落款处双方通讯地址视为双方确认送达地址,适用于双方文件、函件往来、法院文书送达等。供应商地址变更应当书面告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按照该地址送达视为有效送达。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